王安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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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资料~

一分钟了解王安石

生卒生於宋真宗天禧五年(西元一O二一年),卒於哲宗元佑元年(西元一O八六年),年六十六岁。
字号字介甫,晚号半山,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卒諡文,亦称王文公。
作品有临川先生集、周官新义传世。
成就仁宗庆历年间成进士,嘉佑年间曾上万言书,主张变法革新。神宗即位,乃力行变法,以救北宋贫弱之弊,后因改革太急,用人不当及遭旧党反对,但终告失败。
风格古文、诗、词,均能自成名家。古文简劲锋利,意高思深,类似其刚强兀傲的个性。诗学杜甫,并受欧阳修影响,用字工稳,晚年风格渐趋闲淡,所作小诗,意境高远,尤为精绝。词虽不多,但能摆脱晚唐、五代艳丽习气,富有傲然不群的气韵。

王安石仕途表

二十二岁登杨窴榜进士,签书怀南判官。
二十七岁为浙江鄞县知县。
三十一岁为舒州通判。
三十六岁为群牧司判官。
三十七岁为常州知州。
三十八岁为江东刑狱提点。
四十岁为之制诰。
四十一岁为三司度支判官。
四十七岁为江宁府知府。
四十八岁为翰林学士。
四十九岁为参知政事(副相)。
五十岁为平章事(首相)。
五十四岁辞相。为江宁府知府。
五十五岁复相。
五十六岁辞相。判江宁府。
五十七岁辞一切官职。
六十六岁卒於江宁。闲居钟山十年。

王安石生平记事

王安石,字介甫,号中山,北宋抚州临川 (今江西省临川县
)人。生於宋真宗元禧五年。十一月十二年,卒於宗元佑元年四月,享年六十六岁。王安石受到父亲的影响很深远,其父益出任福建省建安的主簿 (文书簿籍的主管
),因不忍对贫困的百姓催缴税赋而博得诸多百姓的感激和爱戴;其后任临江军判官时,也经常站在庶民的立场,去揭发上司与当地豪族的不正常勾结,其清廉傲骨的精神深植王安石心中,为日后王安石的行事准则和态度。
仁宗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考中进士,时年二十二岁。不久他被任命为郑县(浙江省宁波)
的县知事,这是他首次任官吏,担负起行政工作。在他四年的任内,他将平时积存脑海里的政治理念逐步实行,并有不错的成效。其一是水利灌溉事业的成功,另一项是尝试推行其后政争中最受争议的青苗法。熙宁二年,二十二岁的神宗不顾众臣反对,任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次年更提拔为宰相,断然实行新法。王安石后来因在官场与吕惠卿不和,主动提出辞官返乡。晚年归隐於江宁府钟山,(今南京市东方的紫金山),於六十六岁那年病卒。

王安石变法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均税法规定每年九月由县官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分为五等,规定税额。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分发土地帐帖,作为“地符”。分家析产、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田亩为准,由官府登记,发给契书。以限制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稳定封建秩序
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

变法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而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则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最终被罢废

  生卒生於宋真宗天禧五年(西元一O二一年),卒於哲宗元佑元年(西元一O八六年),年六十六岁。
  字号字介甫,晚号半山,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卒諡文,亦称王文公。
  作品有临川先生集、周官新义传世。
  成就仁宗庆历年间成进士,嘉佑年间曾上万言书,主张变法革新。神宗即位,乃力行变法,以救北宋贫弱之弊,后因改革太急,用人不当及遭旧党反对,但终告失败。
  风格古文、诗、词,均能自成名家。古文简劲锋利,意高思深,类似其刚强兀傲的个性。诗学杜甫,并受欧阳修影响,用字工稳,晚年风格渐趋闲淡,所作小诗,意境高远,尤为精绝。词虽不多,但能摆脱晚唐、五代艳丽习气,富有傲然不群的气韵。

  王安石仕途表

  二十二岁登杨窴榜进士,签书怀南判官。
  二十七岁为浙江鄞县知县。
  三十一岁为舒州通判。
  三十六岁为群牧司判官。
  三十七岁为常州知州。
  三十八岁为江东刑狱提点。
  四十岁为之制诰。
  四十一岁为三司度支判官。
  四十七岁为江宁府知府。
  四十八岁为翰林学士。
  四十九岁为参知政事(副相)。
  五十岁为平章事(首相)。
  五十四岁辞相。为江宁府知府。
  五十五岁复相。
  五十六岁辞相。判江宁府。
  五十七岁辞一切官职。
  六十六岁卒於江宁。闲居钟山十年。

  王安石生平记事

  王安石,字介甫,号中山,北宋抚州临川 (今江西省临川县
  )人。生於宋真宗元禧五年。十一月十二年,卒於宗元佑元年四月,享年六十六岁。王安石受到父亲的影响很深远,其父益出任福建省建安的主簿 (文书簿籍的主管
  ),因不忍对贫困的百姓催缴税赋而博得诸多百姓的感激和爱戴;其后任临江军判官时,也经常站在庶民的立场,去揭发上司与当地豪族的不正常勾结,其清廉傲骨的精神深植王安石心中,为日后王安石的行事准则和态度。
  仁宗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考中进士,时年二十二岁。不久他被任命为郑县(浙江省宁波)
  的县知事,这是他首次任官吏,担负起行政工作。在他四年的任内,他将平时积存脑海里的政治理念逐步实行,并有不错的成效。其一是水利灌溉事业的成功,另一项是尝试推行其后政争中最受争议的青苗法。熙宁二年,二十二岁的神宗不顾众臣反对,任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次年更提拔为宰相,断然实行新法。王安石后来因在官场与吕惠卿不和,主动提出辞官返乡。晚年归隐於江宁府钟山,(今南京市东方的紫金山),於六十六岁那年病卒。

  王安石变法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均税法规定每年九月由县官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分为五等,规定税额。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分发土地帐帖,作为“地符”。分家析产、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田亩为准,由官府登记,发给契书。以限制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稳定封建秩序
  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

  变法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而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则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最终被罢废。

生卒生於宋真宗天禧五年(西元一O二一年),卒於哲宗元佑元年(西元一O八六年),年六十六岁。
字号字介甫,晚号半山,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卒諡文,亦称王文公。
作品有临川先生集、周官新义传世。




王安石被人们称为什么
通儒。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在文学上,王安石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论点鲜明,逻辑...

关于王安石的资料?
如•周礼义序‣、 •诗义序‣等,在学术见解中体现了他反传统的政治态 度,即苏轼所谓“网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王 安石赠太傅‣);行文则“简而能庄”(沈德潜•唐宋 八家文钞‣卷三十),字字着力。•答司马谏议书‣驳 ...

王安石是那里人???
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

王安石的字,号,自称什么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自称半山老人。临川盐阜岭(今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人,生于宋真宗天禧五年,卒于宋哲宗元祐元年,由于被封为荆国公,后人常称他为“王荆公”。王安石是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实官至司空、尚书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镇南...

王安石的简介
但是,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也不失大家风范,是我国诗歌史上的一颗明星。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515.html?wtp=tt ...

王安石资料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宋抚州临川人,是北宋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 学家。王安石少怀大志,博学多思,随父宦游各地,目睹 了北宋“民劳财匮”的社会状况,在哲学,经济,教育 伦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新的思想体系-“荆公 新学”,旗帜鲜明的标明自己的唯物...

诗人王安石的资料
(《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

王安石资料详情 王安石墓踪迹揭露
1509年,太监石岩在为自己建造墓的时候发现墓砖不够,于是就近取材拆了附近的一座古墓来取砖,看到墓志发现是王安石墓,但是这份资料中没有明确记载这个墓的地址。 另有一种说法:民国初,在麒麟门考古出土一座古墓,其中的墓志上写着:安石三莅江宁,卜居钟山,子姓兄弟,多著籍焉。看其墓志记载讲述的就是王安石的生平事迹...

王安石的资料
(《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

王安石的资料
(《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

岳阳楼区13984607917: 王安石(北宋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 搜狗百科
莱易济克:[答案]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人称半山居士.封为舒国公,后又改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江右民系,北宋临川县城盐埠岭(今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思...

岳阳楼区13984607917: 宋代诗人王安石简介 -
莱易济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抚州临川人(今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学者、诗人、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丞相、新党领袖.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岳阳楼区13984607917: 王安石的资料 -
莱易济克: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汉族.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区荆公路邓家巷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官至宰相,主张改革变法.诗作《元日》、《梅花》等最为著名.

岳阳楼区13984607917: 有关宋代诗人王安石的资料20字左右 -
莱易济克: 王安石,字介甫,晚号半山,谥号“文”,世称王文公,自号临川先生,晚年封荆国公,世称临川先生又称王荆公. 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今江西樟树),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

岳阳楼区13984607917: 关于王安石的资料 -
莱易济克: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汉族江右民系.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新党领袖.宋神宗执政之时,王安石任宰相,曾发动改革,史称“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历史上一次著名的变法改革,王安石变法之时,宋朝全盛,熙河之捷,扩地数千里,开国百年以来所未有者.在文学上具有突出成就,著有《临川先生文集》,现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问世.人人皆知的《元日》也出于他手.其诗长于说理,精于修辞,内容亦能反映社会现实.词虽不多,却风格高峻豪放,感慨深沉别具一格.有《临川集》.

岳阳楼区13984607917: 王安石的简介 100字 -
莱易济克: 王安石(1021年1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介甫,晚号半山.北宋临川(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仁宗庆历进士.嘉佑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 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实行变法.并支持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因保守派反对,新法遭到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还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舒国公, 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

岳阳楼区13984607917: 谁有诗人王安石的资料,短一些. -
莱易济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人(现为抚州东乡县上池里洋村),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特强,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文.

岳阳楼区13984607917: 诗人王安石简介 -
莱易济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宋神宗时宰相.创新法,改革旧政,是一个进步的政治家.文学上的主要成就在诗文方面.词作不多,但其特点是能够“一洗五代旧习”...

岳阳楼区13984607917: 谁知道王安石的简介?
莱易济克: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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