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坏的一方面

作者&投稿:昔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王安石变法是好是坏~

1、王安石变法从根本上来讲,它虽然失败了,但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是深刻的,同时也决定了王安石本人的历史地位!
2、王安石的青少年时期,正是北宋王朝“积贫”和“积弱”的时期,这个原本就基础薄弱的封建王朝举步维艰。所谓积贫,意思是:即由冗官、冗兵所造成的国家财政困难(国穷),以及为解决财政困难而扩大赋敛所造成的劳动人民的贫困(民贫);所谓积弱,意思是:即宋王朝对内日益不能控制兵变、民变,对外日益无力抵御辽、夏王朝的双重侵扰。
3、在这一时期,由于“庆历新政”的影响,变法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逐渐掀起一股强大的社会思潮。改革变法、变法改革成为一种风尚。正如陈亮所言:“方庆历、嘉佑,世之名士常患法之不变也。”名士句句都是变法。然而,应该怎样变法改革却众说绘纭,莫衷一是。这种状况一方面为日后王安石变法打开了局面,但另一方面却又给日后打开了局面的王安石变法失败种下了祸根。当时,王安石受这种思潮的影响,在1059年春,曾向宋仁宗写了一封长达五言的言事书。这即是有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在言事书中,王安石提出的改革意见不具体,只是着重提到有关政治以至吏治方面的一些问题,而没有着重谈到根本的社会经济方面的一些问题。然而他却提出了“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方针。在后来的变法运动中,这个理财方针得到了完全地贯彻。
但是,言事书并没有受到宋仁宗及权臣们的注意,也没有在当时的政治上掀起任何波澜。王安石大概对此也深觉失望,故而在守丧期满后,他便留在江宁家中收徒讲学。宋英宗时期,王安石始终没有出仕。这种轻松的生活,使王安石有时间构想他以后的改革框架。
4、1069年(北宋熙宁二年)2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第二年12月,王安石又被任命为宰相,变法运动在更大规模上展开了。
王安石改革的范围非常广泛,总的来说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调整官僚机构和提拔下层士大夫,以及变更科举制度和学校制度。王安石吸取了庆历革新改革失败的教训,对于“整顿吏治”这一个传统改革的首要问题绕过去,对于裁汰冗官等相关问题,他也回避,以减少来自官僚阶层对变法的反对。他甚至还采取提高官吏薪俸、扩大优待退休官员的利禄之制等办法,笼络在位的和不在位的官员,以这种妥协的方式来争取官僚阶层对变法的支持。由于王安石变法是紧紧围绕着“理财”和“整军”这两个重点来进行的,因此,王安石加大对其加以改造和利用的力度。如司农寺、都水监、兵部等闲散机构,在王安石变法期间都程度不同地发挥了作用。根据变法的需要,王安石还增加了条例司、市易司、军器监等一批新机构。与对官僚机构的处理方法一样,王安石在用人问题上也是一方面不裁减冗官,另一方面又打破按资升迁的老规矩,大量提拔了一大批有志于改革的干练的下层官员和士大夫甚至平民,使他们参加到上层机构中来。这样官僚机构、官员数量比变法前还略有增加,财政支出增多了,但这却是变法的需要。
针对科举考试的弊病,王安石对之进行了改革。但新的科举考试“专取策论而罢诗赋”、“罢经生朴学、不用墨帖而考大义”的办法脱离实际。然而王安石改革科举的目的不在于此,而是利用科举考试,箝制反对派,吸收变法的支持者,使之更有利于变法的展开。对于学校制度,王安石将自己和吕惠卿所著的《三经亲义》颁行于学校,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利用学术教育,为变法服务。
第二,省兵置将,加强军队的战斗力;建立保甲制度,巩固地方治安秩序。“整军”是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冗兵众多,缺乏战斗力的老弱兵士大量存在,军营空额严重,是北宋军队的三大痼疾。对此,王安石裁减了30万冗兵,节省了近千万缗军费开支。另外王安石对旧有的换防制度——更戍法进行了改革,扩大了范仲淹等人所创立的将兵法。即提高武将权力,使之和地方行政系统分开,以专将管专兵,使兵将长期相处,提高作战能力。这种“置将法”的实施,解决了由更戍频繁而引起的士兵过度劳扰,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兵将分离和士兵缺乏训练,无法长期指挥而造成的将领号令不严、指挥涣散无力的状态。另外,军器监的设置,也为军队提供了优良的装备,对提高宋军战斗力有极大影响。
在广大乡村实行联户结保,建立起保甲这种乡兵组织和乡村基层组织,这就是保甲法。在保内实行连坐法,强化封建治安。另外维持地方治安,抽选保丁,定期训练,负责巡逻。其目的,一是强化封建治安,二是想通过这个办法,摸索一条兵农合一的路子,以减少冗军。
保甲法的建立和发展,为保马法的建立提供了条件。为了解决官监养马占地多、花费大的问题,王安石便利用保甲制度,将官监马分给民户喂养,规定养马户可免除折变、沿纳。保马法的贯彻实施,节省了财政开支,也为军队提供了较好的军马。
第三,调整中央、地方与农民的关系,注意发展农业生产。针对高利贷活动猖獗,大量农民因借贷而破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国家财政收入,王安石推出了青苗法。所谓青苗法,即由国家向民户贷款。凡民户借贷,须按户等规定的借贷数量,结保向官府借贷。贷款一年分两期,在夏粮和秋粮未熟的青黄不接时期借贷,在夏收和秋收后还贷,利息为三分或二分。这实质上就是国家向私人放高利贷。青苗法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借贷的负担,打击了高利贷者,同时也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不少。
差役是北宋农民沉重负担之一。虽然国家没有规定要按户等出差,但实际上因有钱有势者的免役、逃役,使各类差役都落到了农民头上。因此,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推行免役法。即废除过去按户等轮流充当差役的旧制,根据等级高低,按等级出钱,由政府雇人充役,其钱称免役钱;过去免役的坊郭户、官户、女户、寺观等六类户也按户等减半出钱,其钱称助役钱;另外,为防止水旱欠搁,民户须多出二分役钱,称免役宽剩钱。免役法平均了差役负担,缓解了农民的压力,也使国家得利颇丰。除国家杂役通过雇役而完成外,封建国家财政大增。
1072年(北宋熙宁五年),方田均税法推行。目的在于清丈田亩,检查漏赋,均定田税。它的实施,在不同程度上限制豪强兼并,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早于方田均税法实施的农田水利法,也推动了各地农田水利建设在不同范围和程度上持续开展起来,使治理黄河的工程建设也取得一些成功,极大的发展了社会生产。
第四,供应国家需要及限制商业资本政策的推行,以及对专利制度的改革。针对汴京物资需求与东南六路供应的严重脱节,王安石推出了均输法。它的主要内容是提高组织均输的发运使职权。政府均输增加巨额投资,改革运输、购销中旧有的弊端,另外对欠收地区的上供钱物实行“代发”制度。均输法实行后,减轻了地方政府和农民的负担,限制了商人资本的谋取暴利活动,同时使封建国家分得以前被商人所垄断的商业利润。
市易法创行后,商人资本遭到了更为严重的限制。市易法旨在平抑物价,打击投机倒把行为,把由大商人把持和控制的市场归于封建政府控制之下。其具体作法是:在汴京设置都市易司,在一些边境及重要的城市,设置市易务,国家投以巨资,使之成为垄断市场的机构。市易法施行后,基本上达到了目的。
对于茶盐酒矾、金银坑冶、货币铸造等项专利制度,王安石也积极加以改革。对茶盐酒矾专利加强了控制,而对金银坑冶专利则放宽了限制,它们都能得到发展。
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确实起到了富国强兵的作用,然而它却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富商巨贾、高利贷者的既得利益。加之新法在推行过程中,侵扰民众的事情不断发生,因此新法的推行阻力很大。其中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特别遭到守旧官员的攻击。从中央到地方,从言论到行动,以司马光、范缜、赵瞻、韩琦、欧阳修、刘痒、姜潜、富弼等人为代表,与变法官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青苗法是双方斗争的第一个焦点。反对的声音不仅使宋神宗动摇了,而且使一些变法派官员如苏轼、苏辙、李常、程颢也动摇了,改变了观点。但王安石镇定自若,终于说服了宋神宗,并在青苗法问题上作了妥协,稳住了局势。接着,围绕着免役法,双方又进行了激烈的较量。其后,由于市易法的推行,以及重大灾荒的发生,守旧派又一次掀起了反变法斗争的高潮。后来,变法派内部发生了分裂,王安石被迫于1074年(北宋熙宁七年)4月辞去相位。尽管第二年2月,王安石又奉诏重新任相,但变法的形势已经大不如昔日了。年青皇帝的犹豫不决,守旧派的不断发难,变法派重要成员的意见不一,爱子王霄的死亡,使王安石意志消沉,感到力不从心,难以为继。于是,王安石在1076年(北宋熙宁九年)10月再次罢相,卸职重归江宁。
回到江宁后,最初王安石还带有“判江宁府”的官衔,但他却从不去衙门处理政事。次年六月,他干脆把这个官衔也辞掉了。平日除出游寻访胜迹,浪迹山野外,便是读书、著述。《字说》一书就是在这一时期写成的。
这时,新法虽在吕惠卿、韩绛等人的主持下继续推行,但整个变法运动却已经滑出了正常的轨道。陈瓘说“元丰之政多异于熙宁”,确实是这样。
5、1069年(北宋熙宁二年)2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第二年12月,王安石又被任命为宰相,变法运动在更大规模上展开了。
王安石改革的范围非常广泛,总的来说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调整官僚机构和提拔下层士大夫,以及变更科举制度和学校制度。王安石吸取了庆历革新改革失败的教训,对于“整顿吏治”这一个传统改革的首要问题绕过去,对于裁汰冗官等相关问题,他也回避,以减少来自官僚阶层对变法的反对。他甚至还采取提高官吏薪俸、扩大优待退休官员的利禄之制等办法,笼络在位的和不在位的官员,以这种妥协的方式来争取官僚阶层对变法的支持。由于王安石变法是紧紧围绕着“理财”和“整军”这两个重点来进行的,因此,王安石加大对其加以改造和利用的力度。如司农寺、都水监、兵部等闲散机构,在王安石变法期间都程度不同地发挥了作用。根据变法的需要,王安石还增加了条例司、市易司、军器监等一批新机构。与对官僚机构的处理方法一样,王安石在用人问题上也是一方面不裁减冗官,另一方面又打破按资升迁的老规矩,大量提拔了一大批有志于改革的干练的下层官员和士大夫甚至平民,使他们参加到上层机构中来。这样官僚机构、官员数量比变法前还略有增加,财政支出增多了,但这却是变法的需要。
针对科举考试的弊病,王安石对之进行了改革。但新的科举考试“专取策论而罢诗赋”、“罢经生朴学、不用墨帖而考大义”的办法脱离实际。然而王安石改革科举的目的不在于此,而是利用科举考试,箝制反对派,吸收变法的支持者,使之更有利于变法的展开。对于学校制度,王安石将自己和吕惠卿所著的《三经亲义》颁行于学校,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利用学术教育,为变法服务。
第二,省兵置将,加强军队的战斗力;建立保甲制度,巩固地方治安秩序。“整军”是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冗兵众多,缺乏战斗力的老弱兵士大量存在,军营空额严重,是北宋军队的三大痼疾。对此,王安石裁减了30万冗兵,节省了近千万缗军费开支。另外王安石对旧有的换防制度——更戍法进行了改革,扩大了范仲淹等人所创立的将兵法。即提高武将权力,使之和地方行政系统分开,以专将管专兵,使兵将长期相处,提高作战能力。这种“置将法”的实施,解决了由更戍频繁而引起的士兵过度劳扰,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兵将分离和士兵缺乏训练,无法长期指挥而造成的将领号令不严、指挥涣散无力的状态。另外,军器监的设置,也为军队提供了优良的装备,对提高宋军战斗力有极大影响。
在广大乡村实行联户结保,建立起保甲这种乡兵组织和乡村基层组织,这就是保甲法。在保内实行连坐法,强化封建治安。另外维持地方治安,抽选保丁,定期训练,负责巡逻。其目的,一是强化封建治安,二是想通过这个办法,摸索一条兵农合一的路子,以减少冗军。
保甲法的建立和发展,为保马法的建立提供了条件。为了解决官监养马占地多、花费大的问题,王安石便利用保甲制度,将官监马分给民户喂养,规定养马户可免除折变、沿纳。保马法的贯彻实施,节省了财政开支,也为军队提供了较好的军马。
第三,调整中央、地方与农民的关系,注意发展农业生产。针对高利贷活动猖獗,大量农民因借贷而破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国家财政收入,王安石推出了青苗法。所谓青苗法,即由国家向民户贷款。凡民户借贷,须按户等规定的借贷数量,结保向官府借贷。贷款一年分两期,在夏粮和秋粮未熟的青黄不接时期借贷,在夏收和秋收后还贷,利息为三分或二分。这实质上就是国家向私人放高利贷。青苗法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借贷的负担,打击了高利贷者,同时也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不少。
差役是北宋农民沉重负担之一。虽然国家没有规定要按户等出差,但实际上因有钱有势者的免役、逃役,使各类差役都落到了农民头上。因此,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推行免役法。即废除过去按户等轮流充当差役的旧制,根据等级高低,按等级出钱,由政府雇人充役,其钱称免役钱;过去免役的坊郭户、官户、女户、寺观等六类户也按户等减半出钱,其钱称助役钱;另外,为防止水旱欠搁,民户须多出二分役钱,称免役宽剩钱。免役法平均了差役负担,缓解了农民的压力,也使国家得利颇丰。除国家杂役通过雇役而完成外,封建国家财政大增。
1072年(北宋熙宁五年),方田均税法推行。目的在于清丈田亩,检查漏赋,均定田税。它的实施,在不同程度上限制豪强兼并,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早于方田均税法实施的农田水利法,也推动了各地农田水利建设在不同范围和程度上持续开展起来,使治理黄河的工程建设也取得一些成功,极大的发展了社会生产。
第四,供应国家需要及限制商业资本政策的推行,以及对专利制度的改革。针对汴京物资需求与东南六路供应的严重脱节,王安石推出了均输法。它的主要内容是提高组织均输的发运使职权。政府均输增加巨额投资,改革运输、购销中旧有的弊端,另外对欠收地区的上供钱物实行“代发”制度。均输法实行后,减轻了地方政府和农民的负担,限制了商人资本的谋取暴利活动,同时使封建国家分得以前被商人所垄断的商业利润。
市易法创行后,商人资本遭到了更为严重的限制。市易法旨在平抑物价,打击投机倒把行为,把由大商人把持和控制的市场归于封建政府控制之下。其具体作法是:在汴京设置都市易司,在一些边境及重要的城市,设置市易务,国家投以巨资,使之成为垄断市场的机构。市易法施行后,基本上达到了目的。
对于茶盐酒矾、金银坑冶、货币铸造等项专利制度,王安石也积极加以改革。对茶盐酒矾专利加强了控制,而对金银坑冶专利则放宽了限制,它们都能得到发展。
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确实起到了富国强兵的作用,然而它却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富商巨贾、高利贷者的既得利益。加之新法在推行过程中,侵扰民众的事情不断发生,因此新法的推行阻力很大。其中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特别遭到守旧官员的攻击。从中央到地方,从言论到行动,以司马光、范缜、赵瞻、韩琦、欧阳修、刘痒、姜潜、富弼等人为代表,与变法官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青苗法是双方斗争的第一个焦点。反对的声音不仅使宋神宗动摇了,而且使一些变法派官员如苏轼、苏辙、李常、程颢也动摇了,改变了观点。但王安石镇定自若,终于说服了宋神宗,并在青苗法问题上作了妥协,稳住了局势。接着,围绕着免役法,双方又进行了激烈的较量。其后,由于市易法的推行,以及重大灾荒的发生,守旧派又一次掀起了反变法斗争的高潮。后来,变法派内部发生了分裂,王安石被迫于1074年(北宋熙宁七年)4月辞去相位。尽管第二年2月,王安石又奉诏重新任相,但变法的形势已经大不如昔日了。年青皇帝的犹豫不决,守旧派的不断发难,变法派重要成员的意见不一,爱子王霄的死亡,使王安石意志消沉,感到力不从心,难以为继。于是,王安石在1076年(北宋熙宁九年)10月再次罢相,卸职重归江宁。
回到江宁后,最初王安石还带有“判江宁府”的官衔,但他却从不去衙门处理政事。次年六月,他干脆把这个官衔也辞掉了。平日除出游寻访胜迹,浪迹山野外,便是读书、著述。《字说》一书就是在这一时期写成的。
这时,新法虽在吕惠卿、韩绛等人的主持下继续推行,但整个变法运动却已经滑出了正常的轨道。陈瓘说“元丰之政多异于熙宁”,确实是这样。
5、1069年(北宋熙宁二年)2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第二年12月,王安石又被任命为宰相,变法运动在更大规模上展开了。
王安石改革的范围非常广泛,总的来说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调整官僚机构和提拔下层士大夫,以及变更科举制度和学校制度。王安石吸取了庆历革新改革失败的教训,对于“整顿吏治”这一个传统改革的首要问题绕过去,对于裁汰冗官等相关问题,他也回避,以减少来自官僚阶层对变法的反对。他甚至还采取提高官吏薪俸、扩大优待退休官员的利禄之制等办法,笼络在位的和不在位的官员,以这种妥协的方式来争取官僚阶层对变法的支持。由于王安石变法是紧紧围绕着“理财”和“整军”这两个重点来进行的,因此,王安石加大对其加以改造和利用的力度。如司农寺、都水监、兵部等闲散机构,在王安石变法期间都程度不同地发挥了作用。根据变法的需要,王安石还增加了条例司、市易司、军器监等一批新机构。与对官僚机构的处理方法一样,王安石在用人问题上也是一方面不裁减冗官,另一方面又打破按资升迁的老规矩,大量提拔了一大批有志于改革的干练的下层官员和士大夫甚至平民,使他们参加到上层机构中来。这样官僚机构、官员数量比变法前还略有增加,财政支出增多了,但这却是变法的需要。
针对科举考试的弊病,王安石对之进行了改革。但新的科举考试“专取策论而罢诗赋”、“罢经生朴学、不用墨帖而考大义”的办法脱离实际。然而王安石改革科举的目的不在于此,而是利用科举考试,箝制反对派,吸收变法的支持者,使之更有利于变法的展开。对于学校制度,王安石将自己和吕惠卿所著的《三经亲义》颁行于学校,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利用学术教育,为变法服务。
第二,省兵置将,加强军队的战斗力;建立保甲制度,巩固地方治安秩序。“整军”是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冗兵众多,缺乏战斗力的老弱兵士大量存在,军营空额严重,是北宋军队的三大痼疾。对此,王安石裁减了30万冗兵,节省了近千万缗军费开支。另外王安石对旧有的换防制度——更戍法进行了改革,扩大了范仲淹等人所创立的将兵法。即提高武将权力,使之和地方行政系统分开,以专将管专兵,使兵将长期相处,提高作战能力。这种“置将法”的实施,解决了由更戍频繁而引起的士兵过度劳扰,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兵将分离和士兵缺乏训练,无法长期指挥而造成的将领号令不严、指挥涣散无力的状态。另外,军器监的设置,也为军队提供了优良的装备,对提高宋军战斗力有极大影响。
在广大乡村实行联户结保,建立起保甲这种乡兵组织和乡村基层组织,这就是保甲法。在保内实行连坐法,强化封建治安。另外维持地方治安,抽选保丁,定期训练,负责巡逻。其目的,一是强化封建治安,二是想通过这个办法,摸索一条兵农合一的路子,以减少冗军。
保甲法的建立和发展,为保马法的建立提供了条件。为了解决官监养马占地多、花费大的问题,王安石便利用保甲制度,将官监马分给民户喂养,规定养马户可免除折变、沿纳。保马法的贯彻实施,节省了财政开支,也为军队提供了较好的军马。
第三,调整中央、地方与农民的关系,注意发展农业生产。针对高利贷活动猖獗,大量农民因借贷而破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国家财政收入,王安石推出了青苗法。所谓青苗法,即由国家向民户贷款。凡民户借贷,须按户等规定的借贷数量,结保向官府借贷。贷款一年分两期,在夏粮和秋粮未熟的青黄不接时期借贷,在夏收和秋收后还贷,利息为三分或二分。这实质上就是国家向私人放高利贷。青苗法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借贷的负担,打击了高利贷者,同时也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不少。
差役是北宋农民沉重负担之一。虽然国家没有规定要按户等出差,但实际上因有钱有势者的免役、逃役,使各类差役都落到了农民头上。因此,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推行免役法。即废除过去按户等轮流充当差役的旧制,根据等级高低,按等级出钱,由政府雇人充役,其钱称免役钱;过去免役的坊郭户、官户、女户、寺观等六类户也按户等减半出钱,其钱称助役钱;另外,为防止水旱欠搁,民户须多出二分役钱,称免役宽剩钱。免役法平均了差役负担,缓解了农民的压力,也使国家得利颇丰。除国家杂役通过雇役而完成外,封建国家财政大增。
1072年(北宋熙宁五年),方田均税法推行。目的在于清丈田亩,检查漏赋,均定田税。它的实施,在不同程度上限制豪强兼并,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早于方田均税法实施的农田水利法,也推动了各地农田水利建设在不同范围和程度上持续开展起来,使治理黄河的工程建设也取得一些成功,极大的发展了社会生产。
第四,供应国家需要及限制商业资本政策的推行,以及对专利制度的改革。针对汴京物资需求与东南六路供应的严重脱节,王安石推出了均输法。它的主要内容是提高组织均输的发运使职权。政府均输增加巨额投资,改革运输、购销中旧有的弊端,另外对欠收地区的上供钱物实行“代发”制度。均输法实行后,减轻了地方政府和农民的负担,限制了商人资本的谋取暴利活动,同时使封建国家分得以前被商人所垄断的商业利润。
市易法创行后,商人资本遭到了更为严重的限制。市易法旨在平抑物价,打击投机倒把行为,把由大商人把持和控制的市场归于封建政府控制之下。其具体作法是:在汴京设置都市易司,在一些边境及重要的城市,设置市易务,国家投以巨资,使之成为垄断市场的机构。市易法施行后,基本上达到了目的。
对于茶盐酒矾、金银坑冶、货币铸造等项专利制度,王安石也积极加以改革。对茶盐酒矾专利加强了控制,而对金银坑冶专利则放宽了限制,它们都能得到发展。
5、失败的根本原因: 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确实起到了富国强兵的作用,然而它却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富商巨贾、高利贷者的既得利益。加之新法在推行过程中,侵扰民众的事情不断发生,因此新法的推行阻力很大。其中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特别遭到守旧官员的攻击。从中央到地方,从言论到行动,以司马光、范缜、赵瞻、韩琦、欧阳修、刘痒、姜潜、富弼等人为代表,与变法官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青苗法是双方斗争的第一个焦点。反对的声音不仅使宋神宗动摇了,而且使一些变法派官员如苏轼、苏辙、李常、程颢也动摇了,改变了观点。但王安石镇定自若,终于说服了宋神宗,并在青苗法问题上作了妥协,稳住了局势。接着,围绕着免役法,双方又进行了激烈的较量。其后,由于市易法的推行,以及重大灾荒的发生,守旧派又一次掀起了反变法斗争的高潮。后来,变法派内部发生了分裂,王安石被迫于1074年(北宋熙宁七年)4月辞去相位。尽管第二年2月,王安石又奉诏重新任相,但变法的形势已经大不如昔日了。年青皇帝的犹豫不决,守旧派的不断发难,变法派重要成员的意见不一,爱子王霄的死亡,使王安石意志消沉,感到力不从心,难以为继。于是,王安石在1076年(北宋熙宁九年)10月再次罢相,卸职重归江宁。
这时,新法虽在吕惠卿、韩绛等人的主持下继续推行,但整个变法运动却已经滑出了正常的轨道。陈瓘说“元丰之政多异于熙宁”,确实是这样。
参考资料:这是我个人收藏很久的资料,既然你这么爱学,就给了你。年轻人,努力吧!

王安石变法意义是积极的,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单从经济角度看他让宋朝富裕了 袁腾飞讲述宋朝的第六代皇帝宋神宗在位时,任用王安石变法,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富庶繁华,据现代专家统计,北宋时期的国民生产总值,占了当时世界的80%,是明朝的10倍之多.至少着一点功绩我们要给他. 他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他被列宁称为11世纪伟大的改革家.认为他的变法消极的最重要原因是封建制度的保守本质.当时那个年代读书人多是地主 官僚 士大夫阶级 所以王公的做法为他们所不容.必然被排斥. 试想如果变法成功将是什么情况,经济的发展将会促进社会整体的发展.中国历史也许会更辉煌.所以我觉得是好的 积极的

王安石变法意义是积极的,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单从经济角度看他让宋朝富裕了 袁腾飞讲述宋朝的第六代皇帝宋神宗在位时,任用王安石变法,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富庶繁华,据现代专家统计,北宋时期的国民生产总值,占了当时世界的80%,是明朝的10倍之多.至少着一点功绩我们要给他. 他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他被列宁称为11世纪伟大的改革家.认为他的变法消极的最重要原因是封建制度的保守本质.当时那个年代读书人多是地主 官僚 士大夫阶级 所以王公的做法为他们所不容.必然被排斥. 试想如果变法成功将是什么情况,经济的发展将会促进社会整体的发展.中国历史也许会更辉煌.所以我觉得是好的 积极的
 一、新法推行过程中的弊端

  王安石变法是从理财入手并逐渐涉及军事的,是以,新法在理财上有不同与流俗的观点即“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宋史》卷四二),意在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时不增加农民的赋税负担。这与王安石在未执政之前“富其国者资之天下,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 《宋史》卷七五)的想法是相同的,把增加政府收入的着力点放在开发自然资源上。但实际上,在王安石推行新法的过程中,除农田水利法与“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有直接关系外,其他都是赋税改革的内容。而这些措施除方田均税法多少减轻农民“产去税存”的一些额外负担外,其他不论是青苗法、免役法,还是均输法,市易法等等,都因加重对人民的剥削或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了种种弊端。这些弊端不仅给反对派以攻击新法的口实,同时也使新法失去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支持,最终失败。我们来逐个地看新法诸法所存在的弊端:
  1、青苗法。“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宋史》卷三二七)是王安石参照起其在鄞县“贷谷与民,立息以偿”的经验并着重参照了李参在陕西贷钱还谷的经验(其事详见《宋史》卷三三O《李参传》)制定并颁布的。其目的据王安石称是“凡此皆以为民,而公家无所利其出,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助,裒多益寡,而抑民豪夺之意也”(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之一六、一七)。但就表示这样一个说来是为民兴利的好法却产生了严重的弊端:首先,青苗息钱远超出二分利。按青苗法规定,对贷者二分取利,年息四分,这已经不是什么薄利,况且有的地方多达三分 ,年息高达六分。其二,借时给粮而粮价高,还时折钱输纳而粮价低,利息在无形中增加了很多。其三,官府收息钱过急,农民深受其害。如山阴县,“正月放夏料,五月放秋料,而所敛亦在当月,百姓得钱便出息输纳,实无所利。”( 《宋史》卷二七六)
  2、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它是对以前差役法的改革,由原来按户等高低轮流到各级政府去服差役(亦称职役),改为由政府出钱雇人应役。以王安石的意图是要“举天下之役人人用募,释天下之农归于畎亩”,使“农时不夺而民力均”( 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卷四一),并在灾害之年可以“募人兴修水利,即既足以赈救食力之民,又可兴陂塘沟之费”(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此法也的确产生了一些积极的作用,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比如,免役法规定“当役户”和“不当役”的下等户均需交纳“助役钱”,前者因为免去了以前必须负担的各色差役,纳“助役钱”理所当然,但后者本来不应役,现在出钱就不合理了,成为加在他们身上的一笔沉重的赋税负担。至于征收二分的“免役宽省钱”,名曰二分,实际征收却超过一倍或一倍有余。《文献通考.职役》中就说:免役宽省钱,“统计天下乃十四五”,无疑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
  3、市易法。“市易之法,听人赊贷县官财贷,以田宅或金帛为抵押,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加罚百分之二”( 《宋史》卷三二七)。其法是由政府出资一百万贯,先后在开封成都广州扬州等城市设立“市易务”,平价收购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商贩只要向市易务交纳抵押品,就可以批赊官库里的某些货物到各地出售。年出息二分,过期不还,每月罚款百分之二。王安石因以为“市易之法成,则货赂通而国用饶矣”(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六)。但在此法实行的二年,政府收息钱九十六万缗,从中获得了大量的利润,而私营的大小商贩则不是无利可图就是赔本,甚至负债累累,纷纷破产。甚至还出现了“市易务于御街东廊置叉子数十间,前后积累果实,逐日差官监卖,分取牙利” ( 文彦博《文潞公文集》卷二O)的状况,直接插手商业,垄断商业活动,这只会抑制刚刚兴起的商品经济的发展。
  4、均输法。《宋史》载均输法“以发运之职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 《宋史》卷三二七)。以王安石之说此法贷款仪改变“富商大贾因时乘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的局面,“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于公上”(王安石《临川文集》卷七O)。但实际是由政府直接控制东南六路的财赋,与商人争利。
  5、保甲法与保马法。保甲法是将民户按十五编成保甲,“保甲立,则亦所以使民不散,则奸宄固宜少”(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可以维护社会治安,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基础。但王安石还有一个目的,即使之成为由雇佣兵制向征兵制过渡的一个桥梁。这样就使广大的农民参与军事,引起了农民的不满。因为雇佣兵制使大量职业兵兴起,而广大农民则免受征伐和屯戍之苦。保甲法就变相地恢复了差役,而且农闲时的“习学武艺”“除禁兵器不得置外,其余弓箭并许从便自置”(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兵》二之六),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保甲法还规定“同保内有犯强窃盗、杀人、放火、强奸、略人、传习妖教,造畜蛊毒,知而不告,并依从保伍法科罪”,又“及居停强盗三人以上,经三日,同保内邻人虽不知情,亦科不觉察之罪”(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兵》二之五六),实际上恢复了残酷的什伍连坐法,使农民深受其害。保马法则将国家饲养不善的军马推给农民,无疑加重了农民的负担,特别是军马死了要赔偿,使许多民户因马死而搞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6、新法致使官僚机构重叠。王安石为了将变法运动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先后建立了许多机构来推行新法,如制置三司条例司、“疏浚黄河司”、都提举市易司等等机构。这使本来已经被“三冗”(冗官冗兵冗费)问题困扰的北宋政府更加力不从心。
  既然新法在推行过程中出现了如此多的弊端和问题,那么它遭到反对派的抨击就在所难免了,更重要的是这使它失去了广大的群众基础。这样它的失败就可想而知了。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变法派的内部又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激化了新法本身已存在的弊端,加速了变法运动失败的过程。
  二、变法派内部存在的问题
  按传统观点,王安石、吕惠卿、曾布是变法派的主要主持者,是变法派的核心成员,而往往忽视了一个人——宋神宗的存在。史载他“求直言,察民隐,恤孤独,养耆老,振匮乏;不治宫室,不幸游幸,厉精图治,将大有为”,“奋然将雪数世之耻”(《宋史》卷十六),是一位想大有作为的皇帝。后来,宋神宗几见王安石而委以变法重任,从而掀起了这场轰轰烈烈的变法。是以,宋神宗理所当然地应该归入变法派。但就是在他们之间,或其本人存在缺点,或相互之间存在分歧,从内部破坏着变法运动。
  (一)王安石的缺点。王安石无疑是一个很伟大的改革家,勇于直面社会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我以为他不愧列宁对他“中国二十世纪时的改革家”的称号。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否认他的身上同时存在不容忽视的缺点。这些缺点存在于一个改革家的身上,便不可能不影响他的改革进程和结局。现在笔者来加以分析、论证。
  1、王安石的某些想法超越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如他认为:“今公赋禄与之(笔者按:此指吏也),即不为余人侵牟,而又不至枉法害事以取赂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三)认为给天下官吏以充足的俸禄就可以杜绝贿赂请托、枉法受脏等弊端,着对当时的封建官吏来说当然是不可能的。又如,他主张改革吏治,以期“自此善士或肯为吏,善士肯为吏,则吏、士可复如古,合而为一。吏与士、兵与农和为一,此王政之先务也。”(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七)竟然试图恢复古代施吏合一的制度,显然是不可能的。王安石只看到变法能带来的富国强兵的一面,而忽视了为达此目的需要付出代价的一面。他雷厉风行地推行变法,要把自己的理论和设想变成现实,而无暇顾及人民的承受能力。因而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必然丧失他们强有力的支持。
  2、王安石任人唯己。王安石为了推行新法,采取了极端的用人措施,即以新法为标准,赞则用,反则贬。如刘敞因“论新法不便”“安石怒摭前过,斥通判泰州,以集贤校理、判登闻检院、户部判官知曹州”(《宋史》卷三一九)。适度的采取这种方法可以打击反对派并增强变法派的力量,但王安石却没有把握这个度,对于意见相左的建议全盘否定,致使变法派孤立无援,甚至内部也离心离德,陷改革于困境。
  3、王安石不惟任人唯己,还存在独断专行的倾向。王安石把一切异议斥为流俗,使一些对新法持善意批评态度的人离开了变法集团,如欧阳修“及守青州,又以请止青苗钱,为安石所诋,故求归愈切。”(《宋史》卷三一九)这样一意孤行还致使新法在执行过程中纰漏百出,流弊甚广。
  (二)变法派内部存在分歧。变法派内部,如王安石、吕惠卿、曾布、宋神宗等人,开始的时候还是可以团结一致推行新法的。但到后来随着变法的深入,他们却因为在具体操作上的分歧而产生了种种矛盾,直接瓦解了变法集团的力量。
  首先,最表面化也是影响最大者是王安石与吕惠卿之间的分裂。最初,吕惠卿是王安石最得力的助手,但在王第一次罢相后,两人就逐渐走向分裂。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吕惠卿实行了一些王在位时不曾有的新法,如手实法和给田募役法。王安石复相后对两法均不赞同。后来,吕、王又因为汴河水涨的问题发生了争执。用人方面,两人也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如吕惠卿欲重用曾旼,而王安石则厌恶之而不予任用。王、吕二人的矛盾因为纂修《三经新义》而激化并爆发了正面的冲突。纂修新义的工作原由王安石主持,在他罢知江宁府后,吕惠卿接替他主持纂修工作。吕对王安石之子王雱所纂修的《诗义》进行了删改,引起了王氏父子的不满。熙宁八年六月,新义修成,宋神宗对王安石父子、吕氏兄弟(笔者按:吕惠卿的弟弟名升卿)俱加官以示奖励。王安石奏说:“雱以疾病随臣,不复与闻经义职事,今兹罢局,在雱更无尺寸可纪之劳,不知何名,更受褒奖。”(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卷五)以雱有疾故坚辞给其子的加官,吕惠卿以为雱引疾避宠,劝说说宋神宗答应取消对王雱的加官,吕、王之怨由此益深。最终,王雱指使御使中丞邓绾弹劾吕惠卿,吕、王的矛盾遂由政见上和学术上的分歧而变成刑事诉讼。直到王安石二次罢相,以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两人的分争才宣告结束。吕、王的分裂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变法集团的力量,使变法派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其次是吕惠卿和曾布之间的矛盾。曾布也是变法集团的核心成员之一,但其为人反复,见风使舵,在反对派攻击市易法时竟上书说市易法不合时宜。这是变法派内部对新法的严重诋毁。王安石对他的行为深恶痛绝,上书神宗不要轻信布言。但宋神宗还是下诏书令曾布与吕惠卿共同根究市易务的不便之事,诣实以闻。在根究市易法的过程中,吕惠卿坚持维护新法的,与曾布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终于说服了宋神宗,使新法化险为夷。
  总之,王安石变法无疑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出发点是富国强兵,但由于在新法的推行过程中产生了如此严重的弊端,且在变法派内部及变法派与反对派之间存在如此多的矛盾,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变法失败的原因

不能说坏的一面,没有处理好的一面。
主要是用人的问题,很多参与变法的人以变法做工具,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损坏人民利益的情况


为什么说王安石是北宋灭亡的凶手?
…另一方面部分地方官员为了明哲保身,干脆应付了事,许多很有进步意义的新法最终沦为一纸空文,变法一定意义上说是增加了百姓的负担.。其次,由于王安石变法没能够统一人心,造成了宋朝长期的党争,长期的内耗造成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党争发展到最后,就变成了为为了反对而反对,毫无理智可...

试述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和失败原因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并对“恩荫制”进行了尖锐批评。来自http:\/\/baike.baidu.com\/view\/38225.html?wtp=tt 首先因为违背了贵族和地主阶级的利益,要知道贵族和地主是那个时候的统治阶级,所以遭反对是当然的结果,其次是皇帝的权利不够大以及对变法的...

我想知道王安石当初的变法到底利多还是弊多。
弊多,从客观规律来讲,一定的经济决定一定的政治制度和文化意识形态。王安石变法有些背离了当时封建大地主的意志,从意识形态上看是进步的,但实际上却违背了客观规律,造成相反的影响。详情请看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以及当时宋朝封建经济的矛盾冲突,发现了吧?全是正面的矛盾冲突。和当时的大跃进是一样的性...

王安石实行变法,为什么欧阳修,苏轼,苏辙等人都要反对?
” 王安石性格倔强刚愎,遇事不管对与错,都坚持自己的意见,执意不肯改变。有人攻击他的改革时,他甚至直言不讳地说:“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在改革时,他有时一天能发布好几条改革政令,过于激烈。第二、王安石任人唯亲,不辩忠奸。王安石担任变法总指挥后,选用变法的人全部都...

王安石为人之谜:一代名相用的人被后世认为奸臣
安石引荐这此人担任要职,支持其有关活动,乃至主持变法的重要方面。以致许多人都认为,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主要就是“排斥君子,任用小人,败坏政纲”的结果。以后大奸臣蔡京(其弟弟蔡卞还是王安石的女婿)一伙,从总的政治倾向上看,仍属于变法派,其继承着王安石变法的敛财路线直到北宋亡国。 如何解释上述现象呢?如果说王安石...

关于北宋王安石变法
人所共知的文化领袖苏东坡本是支持王安石的,只是在守制时见到农民被变法所累--似乎现在还有一些地方称猪为--安石,也见农民的怨恨之情了。所以苏东坡提出《寒暑论》意在折衷,区别对待实际情况进行改革,这就立即遭到了王安石的无情打击,不同意变法就是我的敌人。事实上,北宋后期党争由此发端。既然...

应该怎样评价王安石变法???这次变法是好还是坏???其失败的最根本原因是...
然而,应该怎样变法改革却众说绘纭,莫衷一是。这种状况一方面为日后王安石变法打开了局面,但另一方面却又给日后打开了局面的王安石变法失败种下了祸根。当时,王安石受这种思潮的影响,在1059年春,曾向宋仁宗写了一封长达五言的言事书。这即是有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在言事书中,王安石提出的改革意见不具体...

有关语文【王安石变法】
不对:苟且偷安、得过且过。士大夫们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向众人献媚讨好,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2. “安石好学而泥古,故议论迂阔,若使为政,必多所变更。” ①泥古:拘泥于古代 ②若:如果 ③为:治理 :“安石好学但是思想古板,以前讨论的时候,他的思想行为不切实际事理,如果他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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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安石执政过程中,变法出问题了,看到“正大光明”的司马光“援朋友责善之义,三诒书反复劝之,安石不乐”觉得王安石这人真不识好歹,果然是自以为是之辈,人家好心劝他他倒不乐意了,反倒是司马光这朋友真好。又看到新政中保甲法之类的导致“敛赋愈重”甚至有民截指自残以抗保甲,感到王安石不...

王安石改革利弊如何?
最严厉的指控是:“王安石的变法葬送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李贽评价:“(王)安石欲益反损,使(宋)神宗大有为之志,反成纷更不振之弊。此胡为者哉?是非生财之罪,(乃)不知所以生财之罪也!”[10]入清后蔡上翔则有《王荆公年谱考略》一文为王安石之辨诬,以为“荆公之时,国家全盛,熙河之捷,扩地数千里,...

碑林区18247211114: 请问王安石变法的不足之处是什么?
仪初吲哚: 在变法的指导思想上,王安石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如均输法是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强制进行收购、运销,以此手段来积累国家财富,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而且新法实行也显得过于急进. 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最终被罢废.

碑林区18247211114: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原因是什么 -
仪初吲哚: 其一,王安石眼高手低,做事全凭想当然,缺乏理论依据与实际经验.其二,虽然有皇帝支持,但是却触怒地主阶层,得不到广泛的支持.最后,变革方向错误,没有触及深层根源.

碑林区18247211114: 王安石变法(关于王安石变法的基本详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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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18247211114: 王安石变法不切合实际的内容 -
仪初吲哚: 1、政策未能对症下药:王安石鉴于庆历新政的失败原因在于官僚集团的反对,改革不及于官僚体制.因此王安石的变法所针对的只是皮毛,远未到核心问题——支出太多,而支出太多则是因为冗官.财政问题解决不了.但王安石的改革非但不...

碑林区18247211114: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 -
仪初吲哚: 变法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阶级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司马光曾经多次上书皇帝取消新法. 同时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发生了动摇,宋神宗死后司马光出任宰相,彻底废除新法,连很有成效的募役法也被废除. 从各项经...

碑林区18247211114: 王安石变法是好的还是坏的? -
仪初吲哚: 如果一个人可以简单的用好坏来评价的话,不是这个人本身太简单,就是评价这本身太弱智,任何一个人都是复杂的,多面的,不能以好坏来概括. 王安石本身可以说是多少带有点理想主义的一个政治家,他身处北宋面临辽国长期积弱的时代,...

碑林区18247211114: 王安石变法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 -
仪初吲哚: (一) 变法事先缺乏宣传,导致在变法的过程中无法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在变法的反对阵营中,有一大批的知名人物,而其中的精英部分,在经过足够的宣传说服后应该是可以被吸收进变法阵营中的. (二) 政策执行不力.如青苗法、免役法...

碑林区18247211114: 王安石变法的作用和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
仪初吲哚: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最终被罢废.

碑林区18247211114: 王安石变法的利弊 -
仪初吲哚: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wmm078王安石变法评价历史152吴枚1.部分同意.理由如下:推行王安石变法的主要目的是富国、强兵.虽然变法推行的时间不长,但得到很好的效果.在熙宁间的六、七年内,京畿及各...

碑林区18247211114: 王安石变法损害的是谁的利益 -
仪初吲哚: 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的利益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史称“新旧党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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