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的“八议”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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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古代八议制度的形成~

摘自百度百科,供参考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上引礼入律,形成许多新的法律原则或制度,使由汉朝开始的礼法结合得到进一步发展,“八议”制度既是其中之一。
“八议”制度,是八类权贵人物犯罪以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做处理的制度。“八议”为: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八议”制度的直接渊源是《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自曹魏《新律》始正式载于律文。《唐六典》卷六称“是八议入律,始于魏也”。“八议”制度的出现时封建礼法结合的产物,是“刑不上大夫”礼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具体解释
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故”指皇帝的某些故旧;“贤”指朝廷认为“有大德行”的贤人君子;“能”指“有大才业”,能整军旅、莅政事,为帝王之辅佐、人伦之师范者;“功”指“有大功勋”者;“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勤”指“有大勤劳”者;“宾”指“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唐律疏议·名例》)。
制度内容
这8种人犯了死罪,官府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将他的犯罪情况和特殊身份报到朝廷,由负责官员集体审议,提出意见,报请皇帝裁决。这8种人犯流以下的罪,都要减一等论罪。唯一例外是,如果他们犯十恶罪,则不适用上述规定。

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这八种人是:议亲,指皇亲国戚;议故,指皇帝的故旧;议贤,指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议能,指统治才能出众的人;议功,指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议贵,指上层贵族官僚;议勤,指为国家服务勤劳有大贡献的人;议宾,指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 “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辟”,是“刑不上大夫”的礼制原则再刑罚适用上的具体体现。魏明帝制定“新律”时,首次正式把“八议”写入法典之中,使封建贵族官僚的司法特权得到公开的、明确的、严格的保护。从此时起至明清,“八议”成为后世历代法典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历经一千六百余年而相沿不改。

这是中国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源于周代的“八辟”。三国魏新律始将八议载于律文,后历代沿袭。明清时,八议制度有变化,取消“流罪以下减一等”,仅保留权贵犯罪一律由皇帝裁决的规定。
八议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故”指皇帝的某些故旧;“贤”指朝廷认为“有大德行”的贤人君子;“能”指“有大才业”,能整军旅、莅政事,为帝王之辅佐、人伦之师范者;“功”指“有大功勋”者;“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勤”指“有大勤劳”者;“宾”指“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这八种人犯了死罪,官府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将他的犯罪情况和特殊身分报到朝廷,由负责官员集体审议,提出意见,报请皇帝裁决。犯流以下的罪,要减一等论罪。但若犯十恶罪,则不适用上述规定。


八议 历史背景
八议制度使贵族官吏的犯罪处罚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以致使犯罪者完全逍遥法外。而这一切均是在合法的旗号下进行的,是封建特权法的典型反映。中国古代的法律是特权法,意味着其内容贯穿着不平等的精神和原则,按照人的不同身份、不同社会等级来确定相应的法律地位,是宗法等级社会的必然产物。而传统...

中国法制史中‘八议制度’,‘五服制度’,‘官当制度’,分别在什么时候...
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这八种人是:议亲,指皇亲国戚;议故,指皇帝的故旧;议贤,指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议能,指统治才能出众的人;议功,指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议贵,指上层...

八议的八议
,“八议”之法便成为皇亲国戚、功贤故旧、贵族官僚等八议之人逃避和减轻封建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八议之人犯罪可以堂而皇之、有法可依地享有“议、请、减、当、免”的特权。但是,随着专制统治的加强,到明清,特别是到了清代,“八议”之法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缩小,乃至载而不用,徒有虚名了。

八议制度名词解释
“十恶”罪介绍及八议制度的意义 一、“十恶”罪介绍 “十恶”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大不敬、不道、不孝、不睦、不义、内乱,都是“不赦”的重罪。二、八议制度的意义 1、一定程度上团结了统治阶层,利于封建统治的安定。2、鼓励了平民上进,那是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有才能,品格高尚的人...

中国法制史中‘八议制度’,‘五服制度’,‘官当制度’,分别在什么时候...
“八议”制度的内容:这8种人犯了死罪,官府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将他的犯罪情况和特殊身份报到朝廷,由负责官员集体审议,提出意见,报请皇帝裁决。这8种人犯流以下的罪,都要减一等论罪。唯一例外是,如果他们犯十恶罪,则不适用上述规定。官当”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折抵罪刑的一种特权制度...

唐律是如何规定等级制度?
七曰议勤。注云:“谓有大勤劳。”《疏义》曰:“谓大将吏恪居官次,夙夜在公若远使绝域,经涉险难者。”即为封建国家服务勤劳的人。八曰议宾。注云:“谓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即指前朝已退位的国君或贵族。八议制度集中地反映了封建社会用等级划分所固定下来的阶级差别,和封建统治阶级在国家...

何为八议具体内容是什么
3. 议贤,是指那些按照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4. 议能,指的是那些在统治方面具有杰出才能的人。5. 议功,是指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6. 议贵,涉及的是上层贵族和官僚。7. 议勤,指的是那些为国家服务勤劳并且有显著贡献的人。8. 议宾,是指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这一制度体现了封建社会对特定...

何为八议具体内容是什么
“八议”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亲,指皇亲国戚。议故,指皇帝的故旧。议...

论述中国封建法律是如何维护贵族特权的
中国封建法律维护贵族特权的制度主要表现在唐律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制度:(一)八议制度 起源于奴隶社会的“刑不上大夫“的法律原则,及至秦汉时期又有所发展,至曹魏始上升为法律制度。八议主要对象主要为以下八种人:一曰议亲、二曰议故,三曰议贤、四曰议能、五曰议功、六曰议贵、七曰议勤、八...

隋朝首创的封建特权法律制度
隋朝首创的封建特权法律制度是八议。“八议”是中国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八议”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特殊人物犯罪,不能适用普通诉讼审判程序,司法官员...

未央区17584908807: 中国封建社会的“八议”制度是什么?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庾顷养血: 这是中国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源于周代的“八辟”.三国魏新律始将八议载于律文,后历代沿袭.明清时,八议制...

未央区17584908807: 什么是八议制度 -
庾顷养血: “八议”制度,是八类权贵人物犯罪以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做处理的制度.“八议”为: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八议”制度的直接渊源是《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自曹魏《新律》始正式载于律文.《唐六典》卷六称“是八议入律,始于魏也”.“八议”制度的出现时封建立法结合的产物,是“刑不上大夫”礼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未央区17584908807: “八议”指的是? -
庾顷养血: “八议"中国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 “八议”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未央区17584908807: 试述八议制度 -
庾顷养血: 这是中国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源于周代的“八辟”.三国魏新律始将八议载于律文,后历代沿袭.明清时,八议制度有变化,取消“流罪以下减一等”,仅保...

未央区17584908807: 八议者指什么官衔?
庾顷养血: 八议是封建社会官员贵族享受的一种特权法,是“刑不上大夫”的具体体现. 其具体内容是:议亲,即皇帝的亲戚;议故,即皇帝的故旧;议贤,即德行出众的人;议能,即有大才干的人;议功,即对国家有大功劳的人;议贵,即三品以上的官员和有一品爵位的人;议勤,即特别勤于政务的人;议宾,即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 唐朝法律规定,上述八种人犯了死罪时,司法机关不能直接审判,要先禀报皇帝,说明他们犯的罪行,以及应议的种类,然后请求大臣商议处罚方案,然后交皇帝决定批准.如果犯的是“流”罪以下,就不必再议,照惯例减一等处理.但如果犯了十恶重罪,享受八议的人也不能完全免罪,有的只是改变处死方式,有的则仍然流放.

未央区17584908807: 中国法制史上的有哪几个重要法制事件?
庾顷养血: 1.铸刑书.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 “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议亲(皇帝亲...

未央区17584908807: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 -
庾顷养血: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概况曹魏“新律”: 1、魏明帝诏令尚书陈群等人参酌汉律,制定了《魏律》,共十八篇. 2、体例:改“具律”为“刑名”,并置于全律之首――立法科学化的表现. 3、内容. (1)在《九章律》基础上增加诈伪、断狱...

未央区17584908807: 中国封建法律对贵族特权的规定
庾顷养血: 概括起来就是:议、请、减、免、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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