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辩条款,超过2年都能理赔吗?

作者&投稿:乌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生效后真的都能赔吗?~




  保险中的不可抗辩条款的意思是说,在保险合同成立的两年之后,保险人不得取消合同。



  但是这个条款并不是固定的,不是一个判定的标准,下面我们为大家举两个例子,带大家认识一下。



  案例一,陈女士在2015年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在2018年的时候身体不适,住进了医院并且被诊断为肺癌,需要进行手术,这时候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保险公司却拒绝了她。保险公司拒绝的理由是陈女士在投保时并未告知自己的病史,并且在医院看病时告诉医生自己有糖尿病。然而方女士以不可抗辩条款为由,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定方女士胜诉,保险公司需要向陈女士支付保险赔偿。



  这是为什么?因为首先,陈女士在15年购买的重疾险已经经过了2年时间,达到了不可抗辩条款的标准。其次,保险公司拒赔主要是因为陈女士未曾告知自己曾有糖尿病,但糖尿病需要医生诊断并提供报告,而不是仅凭语言。最后,陈女士患病和糖尿病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法庭判定保险公司需要赔偿。



  但是不可抗辩条款不适用于所有的合同。



  案例二就是例外。赵先生在15年为母亲投保了保额80万的重疾险,在投保的时候并未告知保险公司母亲的病史,3年后,赵先生的母亲罹患淋巴癌住院,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赵先生未告知病史为由拒绝赔偿。后赵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判定保险公司胜诉。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保险公司发现在赵先生投保后,母亲曾经多次因为淋巴癌反复已经连续住院超过5次,并且都未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因此,保险公司拒绝了理赔申请并提出解约。



  赵先生此举有骗保的嫌疑,所以法院判定baox保险公司胜诉。



  以上这两个例子向我们说明了,这保险中的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在所有保险中都适用,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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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法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

2、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无论是因为故意还是过失隐瞒病情,在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公司都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 故意未告知,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不赔付、不退保费;

  • 非故意隐瞒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赔付、返还保费。

  • 3、合同成立2年后,如果不存在故意欺瞒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或者拒赔。

    显然,这个条款是非常有利投保人的条款,投保人没有如实进行健康告知,只要合同生效超过两年,保险公司都不能再予以追究。

    两年不可抗辩的加入,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的肆意解约并拒赔行为,对客户和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好事。

    但也并不是所有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也未必起作用,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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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击破两年不可抗辩的“美丽谎言”

披着美丽谎言外衣的两年不可抗辩,其实并不等于两年后,出险就一定理赔,而是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解读一下。
1、什么是两年不可抗辩?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该条款原文,来自《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条款很长,看起来也不好理解,这里为大家简单翻译过来:
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
显然,这条政策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保护。而且似乎明确了只要超过两年时间,保险公司不光不得解除合同,出险也要理赔,但实际上是这样吗?

2、有哪些误读?
不可抗辩条款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保护不假,但误读集中在,即使没有如实告知,出险了也赔这里。
如果如此“偏袒”被保险人,人人都去带病投保,保险公司未免也太惨了,不得赔个底朝天。
因此,两年不抗辩条款还有这3条补充说明:

也就是说,故意不如实告知、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一旦出险,保险公司都不必理赔。可见,诚信才是不可抗辩的前提。
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很多,许多人并没有定期体检的习惯,只有等身体不舒服时才会去看。
然而,有些病在初期是没有什么症状的,很有可能在投保时,被保人自己也毫不知情,等到发现身体异常时,才诊断出该病已潜伏多时,像这种由于重大过失而没有如实告知的,并不是故意骗保。
因此,该条款保护的是那些由于疏忽大意导致一些不紧要的事项未如实告知的投保人,并非为小部分人带病投保钻空子的人提供便利。
如果投保人没有履行诚信原则,跟两年不两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保险公司即使不能解除合同,也是可以拒赔的。

二、两年不可抗辩的实质作用是什么?
1、什么情况下两年不可抗辩不适用?
因未如实告知而造成的理赔纠纷,在法庭判定的时候,需要先由保险公司进行举证,证明投保人蓄意隐瞒。
如果无法举证,则判定理赔;如果举证有效,则再由消费者进行举证,证明自己不是蓄意骗保。
有两种情况,即使超过两年,也是绝对不会理赔的:
① 投保前已发病
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却故意隐瞒,在两年抗辩期结束后申请理赔,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依旧是有权力拒绝并解除合同的。
假如A先生已经患上肺癌,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他在投保时蓄意隐瞒,即使过了两年期限,保险公司依旧是不予理赔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② 两年内发病,两年后申请理赔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保险人隐瞒了身体状况,并在两年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但他没有及时报案,而是等到两年抗辩期结束后,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是在两年之内患病的,那么即使你过了两年抗辩期,也依旧得不到理赔。
假如A先生隐瞒了自己曾因肺炎住院的病史,并在合同生效一年后患上肺癌。但他有意欺瞒拖延,等过了两年之后,根据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只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蓄意隐瞒事实,甚至资料造假,保险公司都有权解除合同。
2、什么情况下带“病”病投保也能获赔?

但也有两种情况是可以获赔的:
① 投保时未发病
投保时只是隐瞒了身体有某种疾病隐患,但并未发生保险事故。
假如A先生有吸烟史,但在重疾险的健康告知时予以否认。5年后,A先生因长期吸烟患上肺癌,虽然当时他隐瞒了自己的吸烟史,但因已过两年抗辩期,且没有留下任何关于吸烟引发疾病的确诊患病记录,保险公司应给付保险金。
② 保险单没有列出所谓的“病”
假如A先生投保前已患病,在投保寿险时,也确实做到了如实告知,之后因保单上未问到的疾病而身故,保险公司也应给付保险金。

三、不同险种上是如何应用的?

1、寿险

两年后身故,且除了未如实告知之外没有其他责任免除的情况(没特别说明均默认为无其他免责情况),原则上应该要赔。
2、重疾险

两年后出现重大疾病,若不是既往症而且是首次罹患时,原则上应该赔。
若是,则可以按既往症或非首次罹患拒赔,但保险合同继续有效—除非保险公司根据其他法律法规解除合同,要是在将来发生非既往症且首次罹患的其他重疾时,可以赔付。
3、医疗险
由于大多都是一年期,原则上不适用两年不可抗辩,也就是说存在故意或重大不如实告知时,保险公司原则上是可以解除合同并拒赔的。
写在最后:

买保险就是为了心安,买的是对未来的预期。虽然法律上是以最大限度保护着被保人的利益。但无论如何,如实告知是我们投保时的底线。
为了今后的保障万无一失,千万要遵守如实告知义务,不要铤而走险。


买保险未如实告知,超过两年就一定能赔吗
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此条款被称为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规条款。简言之,修改后保险法对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作出进一步限制,即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

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期是什么意思
保险合同签订2年后,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赔,必须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需要提醒的是,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期赔付,还有个特殊情况需要排除,那就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罹患了或罹患过某种重大疾病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疾病的轻症,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保护,仍无法获得理赔。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生效后什么情况都赔吗?
第二种情况是等待期出险如果我们投保后,没度过等待期就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一般来说是不赔付的。但是,如果在等待期出险,比如罹患了某种重大疾病,不告知保险公司,而是等到两年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这种情况也是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护的。具体来说,这和上文的投保前已经有既往症不赔付...

关于保险法第十六条如实告知及超过2年不可抗辩的条款该如何正确理解_百 ...
不可抗辩条款的具体内容是: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不可抗辩条款的期限是多久
1. 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情况下,保险人不能拒绝赔偿。这意味着,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保险公司必须履行赔偿责任。2. 然而,如果保险事故在合同成立后的一年内发生,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中的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条款,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不退还保费。

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一般为2年),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因故意误告、漏报、隐瞒被保险人的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

保险中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对责任免除有效吗?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告知义务行为的抗辩权,在保险合同成立经过一段时间(又称可争议期间)后不得行使。从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以后,保险人无权再针对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事实行使合同解除权,从而使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在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这种情况下...

不可抗辩条款名词解释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二、无效合同不受不可抗辩条款的约束 1、新保险法第31条明文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无效合同是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2)自杀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

人寿保险中的不可抗辩条款问题
不可抗辩期是2年,超过2年,就算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一样要照保额赔付!

赞皇县15138151539: 带病投保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就一定能赔吗? -
茌咳恺司: 只要我熬过两年之后再理赔,保险公司就一定赔是吗?如果你这样想,那就真的大错特错了.说明你还没有完全理解两年不可抗辩是啥意思. 先解释下啥叫两年不可抗辩原则:《保险法》第16条有关于两年不可抗辩的相关表述: 第十六条 订立...

赞皇县15138151539: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生效后真的都能赔吗? -
茌咳恺司: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为了保障投保人利益而设计的,是一项比较特殊的保险法律条款.这项条款规定对于长期保险而言,合同成立超过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被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也就是说,保险合同签订超过2年后,发生了...

赞皇县15138151539: 保险不可抗辩条款超两年一定赔吗 -
茌咳恺司: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1.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

赞皇县15138151539: 2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不是真的熬过两年就可以? -
茌咳恺司: 说到健康告知,相信不少人都听过这种说法: 买保险时,健康告知可以随便填,就算带病投保,《保险法》规定两年后就一定要赔.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来看看《保险法》第 16 条: 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合同成立 2 年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如果出险,应当理赔. 假如仅按字面意思理解,确实会让部分人产生误解.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超过两年仍然被拒赔的案例比比皆是.

赞皇县15138151539: 根据保险法不可抗辩法,是不是保险公司承保两年以后不 -
茌咳恺司: 您好,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可以解除.《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体现在第16条第3款中,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行为的...

赞皇县15138151539: 保险法是否有只要投保超过2年,不论什么情况都可理陪? -
茌咳恺司: 免责范围内的不赔的,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

赞皇县15138151539: 有了不可抗辩条款,被保人如果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超过两年出险了,保险公司赔还是不赔? -
茌咳恺司: 参加保险,必须如实申报自己的情况.如果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发生问题保险公司会拒保.建议你咨询一下律师.供参考如认可请采纳.

赞皇县15138151539: 什么是保险中的不可争议条款
茌咳恺司: 不可争议”条款是,香港方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宣布生效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作废”.简单来说,保险公司以投保人隐瞒、漏报、误告等理由予以抗辩的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便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赔偿金.比如x先生在签下保单之后两年,突然发现自己患有某种受保疾病不幸过世,他的家人想要申请理赔,如果在内地,保险公司有可能以“受保人当时隐瞒疾病状况”而拒绝理赔,但在香港,一旦过了两年的可争议期,“不可争议条款”就能驳回了保险公司这种理由,从而保障投保人权益.

赞皇县15138151539: 保险中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对责任免除有效吗? -
茌咳恺司: 保险中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对责任免除一般有效.《保险契约法》第163条规定,“保险人因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所生之解除权,自订约起经过十年,不得行使”.但因故意违反时,不在此限.”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是指保险...

赞皇县15138151539: 保监会重大疾病两年是不是一定会赔付 -
茌咳恺司: 现在是有一个2年的不可抗辩条款,不过据说也有恶意骗保,超过两年诉诸法律还是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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