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陋习令人苦不堪言,古代的陋习都有哪些?

作者&投稿:倪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国古代陋习有哪些?~

1、冥婚:
中国古代婚姻的异种:阴婚由“鬼”说亲 阴婚也叫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天折后,家中父母或长辈老人们出于疼爱,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
另外,旧时人们普遍相信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就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阴婚大多出现在贵族或有钱人家。 历史发展 阴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
2、三妻四妾:
三妻四妾指“妻妾众多”,根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记载,汉人除了“嫡妻”外还有“偏妻”、“下妻”、“御婢”等,可见“三妻四妾”的习俗由来已久。

三妻四妾中的“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等,并不仅仅局限于正妻。在人类学的概念上,一夫一妻制并不包含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两者其实是分属不同范畴的语言,前者的"一妻"仅指女性配偶的惟一性,而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属于人类学概念上的"一夫多妻制"。
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出现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
3、缠足:
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
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扩展资料:
1、缠足起源简述:
根据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起源于北宋,缠足风俗兴起于南宋。
说到缠足起因,大概说来有四个方面:审美的要求、两性隔离制度、宋明理学的推动、处女嗜好的促进等。
汉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来已久,古来就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说法,历朝历代歌颂美女们身材娇好,步履轻盈的诗句不胜枚举。宋朝统治者的推崇也发挥了巨大作用。
宋朝皇室与宋朝上层社会是最早开始缠足的。这也足见缠足起自宋朝官僚贵族阶层等宋朝上层社会。
缠足也很受宋朝文人的推崇,连苏轼、辛弃疾这样杰出的文豪都有歌咏和欣赏缠足的篇章。
林语堂先生曾描述过女子缠足后的步态:中国女子的缠足,完全地改变了女子的风采和步态,“其作用等于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产生了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以产生楚楚可怜的感觉。”
而正是这种“可怜的感觉”,膨胀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优越感。从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诡密”。
2、缠足影响:
缠足严重侵害了妇女的权利。
缠足时代女子多以“没脚蟹”自比。脚小难行,动必扶墙摸壁,拄杖持杆,有条件则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仅能到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负的也时有所闻,倘若孤立无助,那么由此室移至相邻的彼室也难以做到。至于出门行路, 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远便已气喘吁吁。
时不时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莲钩解痛除乏。施君美《幽闺记》所谓“步迟迟,全没些气和力”;关汉卿《闺怨》所谓“行一步叹息,两行愁泪脸边垂,一点雨问一行凄惶泪,一阵风对一声长吁气”,正是缠足者举步维艰的真实写照。
缠足妨碍了女子的一举一动,富家的贵妇名媛,凡有所需自有婢仆供其驱使,但是一般平民女子却要依靠自己,只好膝行洒扫,跪坐陇亩。甚者尚需推磨踏碓、插秧割稻,其中的辛酸苦辣非过来人无法述说。
缠足之苦,层层切骨,刻刻痛心,初缠阶段尤甚。每至缠束,剧痛难忍,呜咽悲泣,在所不免。缠束又多在早晚二时,因此早晚女孩哭泣哀号之声在缠足时代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惨景。
缠足使女子无端遭受折磨和痛苦。步履维艰,妨碍了女子正常参加社会工作,阻扰了女子的社交活动。女子困守闺阁,孤陋寡闻,又失去了谋生本领,从而滋长了女子的依赖心、骄惰性和自卑感,也就使得女子的社会地位愈加低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缠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冥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妻四妾

就我个人而言,最让我难以接受的古代陋习是裹脚。在封建社会,女人的地位一直都是不如男人的,社会地位极低。当时,社会也对她们施加了很多限制,比如不允许女人读书识字、遵循三从四德、禁止改嫁等等。事实上,这些不好的陋习不仅存在于我国古代,全世界很多地方的女性都有过这样的遭遇。

在我国古代,女性是以小脚为美。宋朝初期,女性就开始以小脚为美了,常被称为“三寸金莲”,这真的是一项非常残忍的事情。裹脚是必须从小就开始的,那种疼是钻心的疼。只要是正常人,生下来就不会是小脚。但在成长过程中,他们用布强行将脚缠住,使骨头变形,导致脚的生长,以便形成三寸金莲。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反人类的举动。大部分裹过脚的女人都因此而落下了后遗症,导致她们不能长时间行走,更不用说干重活了。
第二种陋习是太监制度 。我们都知道男性的生殖器对一个男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生理器官。将它割掉,这对男性来说是非常耻辱的一件事。而且,古代因为受宫刑而死去的人也不在少数。

第三种陋习是廷杖制度。廷杖制度,说白了就是打板子、打屁股。不论你官职高低、男女老少。只要在朝中犯了错,都有可能会遭受廷杖的惩罚。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德高望重的官员被扒掉裤子,当着众人的面打他的屁股,这简直就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第四种陋习是后宫制度。在我国古代,每一个帝王都有着三宫六院、后宫佳丽三千。如果你研究过其它国家的历史,你就会发现,只有我国的帝王才有过这样的待遇,后宫队伍十分庞大。

1、裹小脚

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

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近千年。

2、妻妾成群

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三妻四妾的意思应该多妻的意思,古代的皇帝还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古时所谓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封建时期的一种婚姻制度。是一种对女子的迫害。

同是丧偶,男子再娶为续弦,女子再嫁是坏节。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出现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

3、指腹为婚

旧时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广大地区。即双方家长,于孩子尚未出身之时,即约定为婚姻。又有怕男女长成后,互不相认,或一方不守信诺,将衣襟裁为两幅,各执一幅为凭证者,称“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统治者时或禁止,但无实际效用。

南北朝时候,指腹为婚现象传向民间,从而使这一现象达到非常流行的地步。

到了元代,法律开始对这种陋习加以制止。《元史·刑法志》记载:“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

明清法律也都禁止指腹婚。解放后,指腹为婚这种陋习才真正有了根本扭转。

4、迷信

人面对巨大的未知的空间的时候,往往会提出自己的解释。古人慑服于雷霆之威,于是提出自己的解释“雷神、天庭”并对此顶礼膜拜。后人称之为迷信。

迷信是指人们对于事物盲目地信仰或崇拜。狭义的迷信,按照我国解放以后约定俗成的习惯,是专指人们信星占、卜巫、风水、命相和神鬼等的思想和行为。

5、女子无才便是德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名言之缘起,按香港学者刘咏聪教授之研究,应是明人著作中已有此语。

主要皆认为是明人陈继儒(眉公)之语:“女子通文识字,而能明大义者,固为贤德,然不可多得;其它便喜看曲本小说,挑动邪心,甚至舞文弄法,做出无丑事,反不如不识字,守拙安分之为愈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陋习



1、缠足

缠足兴起于北宋年间,即将女子的双脚从小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特别是到了清朝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全社会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脚缠得越小越漂亮,这将直接影响一个女子的终身。

2、男尊女卑

男尊女卑是古代典型的一种陋习,甚至直接影响到个别现代家庭上,比如:男子不得下厨房、女子吃饭不能上桌、必须需生男孩传宗接代;直到现在我国部分家庭还存在这些观念,尤其是在农村尤为严重。

3、活人殉葬

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是阶级对抗的产物,也是一种残忍而野蛮的宗教行为。它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代。被殉葬者多是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以及战争中的俘虏等,多是通过被吊死、毒死、活埋后才被殉葬入墓穴。

考古学家对河南安阳候家庄西北一座殷代大墓的发掘发现,在墓卜有殉人垫底,在梓顶上有被杀殉的仪仗队,墓室四周上卜、墓道内白骨累累。

扩展资料

世界上其他国家的陋习

1、束腰

这一陋习源于中世纪的法国,一位皇后下令贵族妇女们应当努力把”蜂腰“达到一个惊人的标准,10至13英寸。早期欧洲的夫人们束腰会借助一种铁制紧身衣,作用是使妇女背部和腹部的肌肉萎缩,这样她们不穿紧身衣的时候就不能使身体坐直,甚至躺在床上睡觉时也必须穿着紧身衣。

女人们认为纤细的腰肢对男人们有致命的吸引,同时也能够更加突出女性的性特征,胸部会显著隆起,看上去会使女人的神态更加高雅端庄。可是用紧身衣束腰的过程,却给妇女的身心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2、割礼

这种习俗据说起源于犹太教,是履行与上帝之立约、确定犹太人身份、进入婚姻许可范围的一种标志。现在,割礼早已不局限于犹太人,也不限于男子,而是盛行于世界很多民族的少男少女之中。在非洲不少国家,判定少男少女是否成年,不是根据其年龄,而是看其是否举行过成年礼。

非洲割礼的习俗已有4000多年历史。长期以来,不断有人号召妇女反对、抵制这种习俗,但是,可悲的是由于妇女们思想落后,愚昧和宗教的毒害,为数很多的非洲妇女却仍然狂热地维护它。甚至许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妇女坚信这是伊斯兰教义所规定的,不能改变。

3、迦太基烧童男童女祭神

迦太基是北非一个庞大的古国,国家的统治阶层是腓尼基人,罗马人称他们为布匿人。这个北非古国曾经极度富有,实力强大,控制的范围甚至涵盖了今天的利比亚和西班牙。

这里存在着一种极为野蛮的习俗——火烧童男童女。迦太基人的神名叫巴哈莫,国内巨细全都要听凭其号令。每一次祭神的时候,祭司都最少要献上一个儿童,以此告慰神明。而据史料记载,孩子的生父母都必须全程观看。

有记载迦太基人为了告慰这个神明,竟然一次献上500个童男童女,并且事先割喉,用聚在一起用火烧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陋习



古代有以下陋习:
1、一夫多妻;
2、近亲繁殖 ;
3、要寡妇守寡 ;
4、三纲五常;
5、缠足(裹小脚);
6、男尊女卑;
7、封建;
8、财主财大气粗,穷人就被财主当佣人去了;
9、腐朽的后宫制度;
10、酷刑。

1一夫多妻2近亲繁殖3要寡妇守寡4三纲五常5缠足(裹小脚)6男尊女卑7封建8财主财大气粗,穷人就被财主当佣人去了9腐朽的后宫制度10酷刑搂主。

古代陋习有很多,比如:

裹脚

一夫多妻制

中国




古代世界上的三大陋习
古 代 世界上的三大陋习,最后一个危及生命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出自 中国古代的著名文学家 司马迁 《 报任安书 》描写女性行为和男性行为的一个典型的句子 。前半句讲的是男人,后半句讲的女人,女人会为了欣赏自己的人打扮自己。这是个亘古不变的道理,从古到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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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废除的时间是在晚清时期,由慈禧太后下令正式废除裹脚制度。古代女子不但社会地位低微,还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那便是裹脚。南宋时期君王有位妃子,擅长舞蹈,她生的小巧玲珑,一双玉足更是巴掌大小,君王十分怜爱她,将她居住宫殿的地面凿成一朵朵莲花的模样,走起来仿若步步生莲,君王见了十分...

你怎么看待古代缠足文化这种陋习,你能接受吗?
对于古代的国足文化,我觉得完全就是一种文化陋习,我是没有办法接受的。我们都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古代却强求女子缠足,实在是自相矛盾。缠足对女性的伤害是伴随一生的,这种陋习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在古代以缠足为美,这只是满足某些男性内心的一些幻想。不知道是谁想出了这个馊主意,说什么...

中国古代的陋习
我们常熟算是比较厉害的)\\敬烟(清朝时还抽鸦片)\/送大礼(苦了我们穷人啊)\\排座次\\相互灌酒\\放鞭炮等;社会关系方面---最典型的应该重男轻女,女子不得上学堂 妇女缠足 三妻四妾 封建迷信 男尊女卑 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何来三妻?有缠足,木乃伊化,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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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裹脚是旧社会的一种陋习呢?我感觉裹脚太受罪,走路不稳当,精神...
阻止脚长大。在随着被裹脚者年龄的增加,裹脚布越裹越紧。经过长达多年的裹脚,脚掌自然而然的变成了三角形,同时,裹脚的女性失去了正常人的走路的能力。民间流传这样一句话:“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这句话充分表达了当时裹脚的女性为这双脚付出的痛苦。在我看来缠足是一种很不人道的社会风俗!

中国古代的裹脚陋习是怎样起源的呢?
而且缠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人们长时间都不能让自己的脚摆脱布条的束缚,每时每刻都用布条缠住自己的脚。这其实对人们的日常行走方面也是有一定的危害,有的人甚至因为这样的陋习都难以去正常行走。这样有害于人们身体健康的行为是必须要被废除掉的,如果单单是为了自己身体的美丽去做这样的事情,是不...

如何看待古代女人裹脚的陋习?
封建社会的裹脚,也是古代封建礼教对女人的迫害。古代封建礼教讲究三从四德,大门不迈二门不出,就是把女人当做男人的附庸,只能待在家中,而小脚就是对古代女人的禁足,从而满足古代男人们的私欲,限制了女人们的自由,同时也反应了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

除了裹小脚之外,还有哪些陋习是被摒弃的?
导致了家庭没有生产力,女性没有男人的关怀。男尊女卑也就是说当时古代的女性社会地位非常的低下,根本没有什么权利,只能无条件的服从男人的条件。人权不平等,也就是说人分三六九等,地位不一样,享受的权利不一样。清朝的男子都留着辫子,这个陋习在民国期间也被摒弃了。

古代女子均承载着裹脚的陋习,“三寸金莲”在古代的意义是什么?_百度...
在古代中国,女性裹脚是一种普遍的习俗,这种习俗被称为“缠足”。所谓的“三寸金莲”是指经过缠足处理后,女性的脚长不超过三寸,即大约十厘米。这一尺寸被认为是最理想的美足标准,而更小的脚则被称为“银莲”,而大于三寸的则被戏称为“铁莲”。这一陋习起源于南唐后主李煜对一位缠足女子的迷恋...

华池县18360764157: 中国古代有哪些陋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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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邵倍能: 迷信.三妻四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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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邵倍能: 缠脚,跪叩,称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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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邵倍能: iouoiuweoi \对风口浪尖岁;阿胶;io;湿热恶俗人粉红色老狐狸收入管理idhlghlrhdlgsej weo就;破;阿;哦隔日饿死uiawllgui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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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邵倍能:[答案]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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