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主要立法有哪些?

作者&投稿:闫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汉朝有哪些法律思想?~

与民休息,宽省刑法
汉朝统治初期,统治者深刻反思法家思想,严厉批判“专任刑罚”、“重刑轻罪”的主张,确立了黄老学派的无为而治,“与民休息”、“宽省刑法”的指导思想。

礼法并用,德主刑辅
汉初经过七十余年的“休养生息”,到汉武帝时期,封建统治已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汉武帝决心改“无为而治”为“有为而治”,采纳了儒家思想家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将“礼法并用”、“德主刑辅”作为法制指导思想。汉代的刑罚适用原则也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确定了“上请”、“恤刑”、“亲亲得相首匿”等刑罚适用原则。

1、刘邦:《约法三章》 2、萧何:《九章律》 3、叔孙通:《傍章律》 《九章律》是萧何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 这就是汉律60篇,大致奠定汉律的规模。

1.约法三章

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进入咸阳,在统治基础尚未稳定的情况下,为了扩大政治影响,笼络人心,以利于夺取政权,他宣布废除秦朝苛法严刑,与民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窃罪,余俱去秦法”,这可以看做是西汉王朝立法的开端。在天下“苦秦苛政久矣”的情况下,刘邦的约法三章,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要求。约法三章只是政治策略性的口号,并没有真正实行。但是刘邦的除秦苛法,并非长久之计,而是在楚汉相争、胜负未定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争取民众的权宜之策。

2.《九章律》

汉朝建立以后,随着国内政治形势的发展。依循秦朝旧律已不能适应需要,因此汉高祖五年,命丞相萧何制定《九章律》。《九章律》是汉朝最早的也是最重要的一部法典,它远取李悝《法经》,近取秦律,于盗、贼、囚、捕、杂、具六律之外,增加户、厩、兴三篇,合为九篇,故称《九章律》。其中,户律主要规定户籍、婚姻、赋税的内容,厩律是规定畜牧马牛、驿传之事,兴律主要规定征发摇役、城防守备等事。所增加的内容,大都是民事法规。由于汉初法律制度大多沿袭秦制,因此九章律的基本精神仍在于“御奸”,在结构上也是以刑为主,兼蓄诸法。

3.《傍章律》

这是汉高祖时制定的有关宫廷礼仪方面的法规。汉高祖刘邦当上皇帝以后,深感文臣武将缺乏应对礼仪,懦生叔孙通奉命制定《傍章律》十八篇,主要是参照儒家的礼仪制度,集中规定了君臣朝请及各种官延礼制。《傍章律》是对《汉九章》的补充,与《九章律》并行。

汉高祖时期,除了萧何的《九章律》、叔孙通的《傍章律》,还命“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由此可见,汉高祖时期立法活动是比较频繁的,这就为汉朝的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

4.《越宫律》与《朝律》

《越宫律》与《朝律》是汉武帝时期制定的重要法规。《越宫律》是汉武帝即位后,命延尉张汤制定有关宫廷警卫方面的专门法规,共二十七篇《朝律》也称《朝会律》,是御史赵禹奉命制定的关于朝贺制度的专门法规,共六篇。

《九章律》、《傍章律》、《越宫律》《朝律》总计六十篇,统统称做汉律。这些基本法规构成了汉代成文法的主要内容。据史籍记载,至汉武帝时期,以这些基本法规为主体的汉律令已达三百五十九章,加上各种决事比,构成了汉朝法律极为庞杂的内容。

西汉初年及汉武帝时期的主要立法,形成汉代法律规范的主体框架,被之后汉代各朝所遵循。随着社会情况的变迁,各朝在不改变这些基本法律的前提下,不断颁布各种单行法规和法令,使汉律的内容越来越多,体系也越来越庞大。加上两汉时期不断积累增加各种判案成例,即“决事比”,使法令繁多,体系庞杂成为汉朝法律的显著特点。总括两汉四百年的立法活动,经历了由繁苛到简缓,再由简缓趋向繁苛的多次反复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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