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作者&投稿:繁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和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实质上就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经济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方面发挥重要功能。
经济法和民法作为各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区别主要表现在:①具体的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以国家在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具有显著的服从性,属于公法范畴;民法则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平等性为基本特征,属于私法的范畴。②法律属性不同。经济法强调社会本位,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基本原则,着眼于维护全局的、长远的利益;而民法则突出个体权利的本位性,强调社会个体的权利、平等和自由,能够调动和保护个体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运用和体现市场竞争机制。③调整方法不同。经济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对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财产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制裁形式,具有惩罚性;民法则更多地采用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依法自由处分权利,对违法行为采取民事制裁形式,具有补偿性。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
1.民法和经济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交叉性。民法和经济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中相辅相成,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条款等,是民法与经济法的分界和联结点:一边是经济法以维护宏观平衡和自由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己任,另一边是民法对在此良好环境下自由从事活动的主体行为加以规范;被认定违反了这些弹性条款的行为,即超出民法调整的范畴而需由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合同法和各种管理性的法律作具体调整。
它们在调整对象方面的交叉,源于以下两个重要因素:一是由于二法都处在市场关系之中,而某种市场关系的形成又往往呈现错综复杂的情况,这就必然导致二者在调整对象上的部分重叠与交叉,调整对象的交叉又需要民法和经济法从不同角度,在不同层面上共同去维系社会关系的存在;二是由于某个具体的法律关系,单靠一个法律部门的作用是难以形成的。因此,民法和经济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交叉性,决定了二者存在的互补性。
2.经济法和民法在调整宗旨、作用和方法上的互补性。民法是从市民社会中自然形成的,它以人本主义为出发点,其理念是自由主义,民法的价值理念之一是对抗国家力量的侵犯,而经济法以追求社会整体利益为其立法宗旨,即站在社会整体的角度,通过法律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消除极端个体权利本位对整体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以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意思自治为核心,注重机会均等,即以抽象的人格平等为基础建立的公平理性,是以平等求公平,以个体为本位,给经济个体以完全的意志自由,保证个体权利的充分实现,仅依靠市场经济的自发作用,来实现社会经济的理想状态。而经济法以国家管理和调节经济为其调整对象,它给主体以相对特权追求结果的大体公平,从社会利益出发处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以社会权利为本位,保证社会整体利益,通过国家采取种种措施,弥补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缺陷,实现经济的理想状态。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1.利益本位的不同。法的利益本位亦即法在利益保护上的出发点与立场。民法的本质是市民社会的法,是典型的私法,以个人利益为本位,以确认和保护私人利益为其价值追求的目标,对平等主体的商品关系加以保护,从而维护民事主体的权利。但其对个人利益的无尽追求,往往又导致社会经济运行的无序化,给社会利益造成损害。经济法的本质则是社会法,它以社会为本位,把社会经济总体效益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在兼顾各方经济利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经济总体利益。它是公权及于私人经济领域的法律,其产生最终突破了公、私法划分的二元结构模式。从产生之初,经济法就是国家站在全社会高度,从国民经济的整体出发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与调控的产物。由于经济法所体现出的“社会公益性”如此明显,以至于在个人与国家各自的领域之间,已经形成了以社会为过渡体的一个独立存在于其他法域的独特法域,这恰恰是属于经济法的领域。可以说,经济法的产生,改变了社会利益的配置模式,从极为宏观的角度维护着社会经济利益。
2.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按照法理学的理论,任何部门都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管理经济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经济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虽都具有经济性内容,但前者是一种关于国家经济管理和协调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则是在民间经济活动中,主体进行经济交往中各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两者都涉及经济领域,但前者是国家管理涉及民间社会经济领域,是“公”及于“私”,后者则完全处于民间社会经济领域之中,是“私”的领域内部关系。前者主要调整公共性经济关系,着眼于宏观的秩序和效益。一般不涉及个人的人格、财产和交易关系;后者则主要调整平等、等价的产权关系和流转关系,着眼于微观的交易安全。
3.二者的调整方式和手段的差异。民法是纯粹以个人为本位的私法,以自由平等为核心,其调整方式相应的采取意思自治原则,即由当事人按自己的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国家并不予以过多干预,但民法其完备的微观经济行为规则又很难解决经济垄断、资源配置不当,弱者特别保护等现代经济中的新问题,这就需要经济法采取一系列弹性的综合调整经济的手段,通过引导,控制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使经济法能够适应经济形势的不同需要,成为社会经济关系的良好“调节器”。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二者都是以特定的市场经济关系作为规范对象,二者适用许多相同的法律制度。例如:民法中的法人制度对于确认经济法中的市场主体的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民法中的物权制度对于认识经济法中的市场主体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民法责任制度直接为经济法所适用。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调整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而协调经济运行和调控经济关系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调整手段不同。民法采取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和手段调整经济关系,而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则具有综合性。

3.民法是最典型的私法,经济法则是以公为主、公法与私法的相互渗透和兼容的法。

4.主体不同。一是主体范围不同,民法主体只限于法人和公民,国家仅在特殊情况下为其主体,经济法主体除法人和公民外,还包括国家、法人内部机构等;二是主体法律地位不同,民法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经济法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则不一定都是平等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经济法

百度百科-民法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1、具体的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以国家在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具有显著的服从性,属于公法范畴;民法则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平等性为基本特征,属于私法的范畴。

2、法律属性不同。经济法强调社会本位,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基本原则,着眼于维护全局的、长远的利益;而民法则突出个体权利的本位性,强调社会个体的权利、平等和自由,能够调动和保护个体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运用和体现市场竞争机制。

3、调整方法不同。经济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对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财产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制裁形式,具有惩罚性;民法则更多地采用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依法自由处分权利,对违法行为采取民事制裁形式,具有补偿性。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实质上就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经济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方面发挥重要功能。

扩展资料

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它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法律部门,与传统的相邻法律部门相比,其主要特点有:

1、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2、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3、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

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4、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

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



民事领域有自由处分原则,而行政案件不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商法和民法共同调整商品经济关系,通属私法,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商法大量使用民法的某些原则、制度、规范,同时,属于商法的一些原则、制度和规范也不断的被民法所吸收。众所周知,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它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财产归属和流转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个人非财产关系。而这些都符合庞德所指的个人利益的特征。无疑,民法所保护的利益是个人利益。而商法的主要则是由商事交易习惯形成的商品交换规则,完全可以视为民法的特别法,因此,它所保护的利益也是个人利益。


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的联系和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1.民法和经济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交叉性。民法和经济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中相辅相成,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条款等,是民法与经济法的分界和联结点:一边是经济法以维护宏观平衡和自由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己任,另一边是民法对在此良好环境下自由从事活动的...

经济法与民法关系
(1)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实质上就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经济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方面发挥重要功能。(2)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试述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和区别
法律分析: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实质上就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经济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方面发挥重要功能。我国经济法没有专门的统一法典,是由公司法...

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两者联系在于:经济法调整社会性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个体性经济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则产关系。其次表现为两者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渊源。两者区别在于: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法调整社会性经济关系。民法是真正的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强调个人意思表示。经济法带有部分...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调整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而协调经济运行和调控经济关系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调整手段不同。民法采取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和手段调整经济关系,而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则具有综合性。3....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目标导向:经济法和民法都是法律领域的重要分支,它们在不同层面上追求相似的目标,即保护和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经济法通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而民法更加广泛地规范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关系,包括财产、合同、婚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调整对象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经济法主要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市场经济活动、经济组织的设立与管理、经济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等。民法广泛适用于个人和法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其中也涉及到经济方面的权益和义务。2、法律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经济权益,维护...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络和区别?
(1)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络。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络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调整物件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物件的财产关系,实质上就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经济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方面发挥重要功能。 (2)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①具体的调整物件...

经济法和民法的区别
经济法和民法的区别,具体如下: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纵向的与一定范围的横向的经济关系,还调整经济组织内部一些重要经济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以交换为中心发生的财产关系;2、主体构成不同。经济法主体体系广泛,包括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具有...

试述经济法与民法、商法和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和行政法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管方面。经济法规定了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则和范围,而行政法则负责监督和管理经济活动,保障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综上所述,经济法、民法、商法和行政法之间并不存在对立关系,而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实际应用...

台安县15032054061: 请问经济法和民法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 -
拔侍羚翘: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实质上就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经济权益,维护良好的经...

台安县15032054061: 请问经济法和民法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请赐教! -
拔侍羚翘:[答案]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实质上就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经济权益,维护...

台安县15032054061: 民事法律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的关系 -
拔侍羚翘: 网上的回答: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既有相互联系的一面,也有相互区别的一面:? (1)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

台安县15032054061: 经济法与民法,商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
拔侍羚翘: 民法和商法是从横向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他们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而经济法则既从横向、也从纵向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它们虽然是各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并非纯然无涉,而是应相互配合,相互辅助,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来保障社会经济发...

台安县15032054061: 经济法和民法的区别
拔侍羚翘: 规范的对象领域不同,民法规范私人、平等的个体领域,比较灵活,注重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而经济法偏向于公法,是一种制度上的规范和限制,是国家自上而下对经济领域各项制度的规范.

台安县15032054061: 民事法律与经济法律的关系与区别并举例说明 -
拔侍羚翘: 民法与经济法有相关重叠的地方,有的学说至今不承认 经济法是独立的部门,认为是民法的一部分. 主要区别是民法主要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以保护意思自治为主.而经济法是行政权力对意思自治的干预,以保障公平. 例:民法——自由竞争,公司法 经济法——政府干预,消保法.

台安县15032054061: 经济法和民法和关系、异同.越详细越好. -
拔侍羚翘: 经济法是公法 民法是私法 以民法为基础 经济法辅助

台安县15032054061: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这种人身关系“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经济利益”,就这是民法与经济法的区别吗? -
拔侍羚翘:[答案] 民法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引起的纠纷.而我国的经济法是行政经济法,是国家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干预调控经济,而对这些措施的一些规范上升到法律角度,就是经济法. .1经济法和民法利益本位的不同.法的利益本位亦即法...

台安县15032054061: 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 -
拔侍羚翘: 公司是法人,甲乙两个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就如同两个自然人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纠纷.请看一下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和区别:(1)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