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效金的受贿事件

作者&投稿:孛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王怀忠的相关事件~

200万元贿款揭开了盖子2000年,原安徽省阜阳市市长肖作新及其妻子被立案调查后,关于王怀忠腐败问题的举报信就开始纷纷“飞进”北京,送到了有关领导的案头。中央纪委领导研究决定,借调查肖作新的问题,慎重地对王的问题进行初查。调查中,与王怀忠关系很密切的所谓“铁哥们”———7个民营企业主很快便进入了中央纪委专案组的视线。因为,安徽省纪委在调查肖作新案时即发现了这几人有向肖作新行贿的问题,而且有的涉嫌偷税。从这些人身上入手,可直接切入王怀忠受贿这一实质问题,尽快打开工作局面。但是这7个“重点人物”在阜阳社会关系复杂,和地方官员、机关干部甚至黑恶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旦走漏风声,会给调查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兵贵神速,经过精心策划和严密部署,2000年11月,乘王怀忠出访之机,专案组协调安徽省有关政法机关采取突然行动,以继续查办肖作新案件为名,将这7人在36小时内全部控制住,在48小时内将7家公司的账目依法全部封存。同这7个“重点人物”的谈话工作,进行得异常艰苦。主要原因在于这些人对王怀忠抱有幻想,不相信他真的能“倒”。同时他们都得过王怀忠这样那样的“好处”,也曾给王怀忠送过钱,因此都抱着“死扛”的念头。而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方式与规律有较多了解的王怀忠,在得知中央纪委在调查他的问题的时候,表现出了极强的反调查能力,他四处打探消息,转移赃款赃物,并给涉案人员洗脑,———什么“现在反腐败抓源头就是抓你们这些行贿的人”“中央纪委可能找你们,你们啥都不要讲,讲得越多对你们越不利。我就是搁在里面10年,一个字都不会讲……”“行贿、受贿都一样,你的嘴一定要严。行贿拉拢领导比受贿还要严重。”王怀忠还给涉案人员通风报信,教他们如何对付调查,甚至煽动被审查对象的家属到专案组闹事,并安排人搜集专案组的材料等。针对以上情况,办案人员及时调整了方案:各个击破,打掉幻想,动之以情,晓以利害……这一有针对性的措施果然见效,案件自此打开缺口,形势逐渐明朗。经过异常艰苦的工作,这7个“重点人物”中间的不少人,分别交待了给王怀忠行贿的犯罪事实,数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然而,与王怀忠关系最为密切的某集团总经理李洲就是不交待,调查一时陷入僵局。专案组发挥政策攻心的威力,经过反复较量,2001年1月4日,李的嘴终于被“撬”开了。一场妄图以200万元人民币“摆平”中央有关部门的丑剧由此浮出水面……原来,王怀忠得知专案组已经进驻安徽,对自己进行调查的消息后,就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急不可待地筹划着如何对付调查,妄想逃脱法纪的制裁。深知王怀忠处境的阜阳某科技开发公司经理张爱云放出风来:自己能找到“大人物”帮王怀忠“摆平此事”。张爱云何许人?原来是个以科技开发为名,却文化水准低下的惯骗。2003年8月,合肥市中院认定她以支付高息为诱饵,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等金融凭证,实施诈骗4起,诈得5280万元,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于张爱云的底细,王怀忠不是不知情。1997年,省里某机关服务公司曾被张诈骗30万元,后来通过王怀忠追回了这笔款项。用王怀忠的话说,“钱是从张的裙子里翻出来的。”但是,此时“病急乱投医”的王怀忠还是相信了张爱云的话。张爱云介绍的“大人物”叫“陈思宇”,真名实姓为侯万清,他哪里是向王怀忠自吹的“有特殊背景的名门之后”,更不认识办案人员,而是一个专靠在社会上行骗为生的东北农民。在此之前,他曾骗得江苏省徐州市原市委副书记陈耀南人民币132万元和4万美元,但骗子的弥天大谎很快赢得了王怀忠的信任,马上提出要“陈思宇”帮助解决四件事:一是从中央纪委索回举报信;二是把被抓的个体户都放了;三是调离安徽,到外省任职;四是将他的死对头肖作新从严判决。“陈思宇”见发财的机会到了,压抑住心头的狂喜,当即将王怀忠所有的要求都答应了下来,并“明码标价”:每办成一件事收一百万元人民币,王怀忠也顾不得许多,一律无条件答应,并拿出1万美元和10万元人民币作为见面礼交给了他们。这一系列骗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骗子就是骗子,自有骗人的“高招”。三个骗子中的一个骗子的老婆是安徽人,道听途说了不少有关王怀忠的腐败行为。于是乎,骗子们便据此伪造了一封“举报信”,打印后,在“举报信”上用红笔划了几道杠,模仿领导批示过的样子,并将报上肖作新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消息剪下来,也交给了王怀忠,谎称这两件事情已通过上层有关领导办好了。王怀忠对此居然信以为真,答应了“陈思宇”等人200万元的开价,并立即通知曾在自己手中得到大量不法利益的阜阳个体老板李洲尽快准备200万元现金送过来。一心要向王怀忠“报恩”的李洲很快就筹集了200万元,并派自己的手下杨某送到合肥,先交给张爱云等人120万元,约好其余80万元以后再支付。而这三个骗子拿到钱,还未来得及挥霍就“落网”了。专案组紧紧抓住这一问题不放,由司法机关立即抓捕知情人杨某到案。不得已,杨某只好交待自己根据王怀忠的安排取钱送钱的经过。经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协调,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派人分赴东北三省及西南地区展开千里追踪,陆续将三个骗子抓获。“陈思宇”被捕后,称自己是“台胞”,但在办案人员面前,他写不出一个繁体字,闽南话更是一窍不通,不得不尴尬地招认自己从事诈骗活动的事实。王怀忠枉费心机,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对王怀忠立案。随即,专案组从安徽、江苏、山东、江西、浙江、上海等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司法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407专案组”,并从北京、合肥、阜阳三条战线上全面展开了对王怀忠的“围剿”。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王怀忠终于坐在专案组面前,但他装得很镇定。自以为已经无懈可击的他,居然在专案组替自己“表功”:“我非常感谢组织上曾经把1300万人民交给我,这是对我最大的信任。这些年来,阜阳总的来说是经济有进步,风气有倒退,工作上搞得过高、过急、过快,超越了群众的承受能力。有些事情喜欢一个人说了算,没按程序办,影响了其他同志的积极性,但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严,对钱看得很轻,没有拿过任何人一分钱。”如此轻描淡写,王怀忠倒成了一个颇有自知之明的“清官廉吏”了!专案组针对这种情况,及时调整办案思路,转移主攻方向。一方面将工作重点转到外围证据的调查上,另一方面抓紧调查王怀忠妻子韩桂荣收受贿赂的问题。铁证面前,韩桂荣承认了与王怀忠共同收受他人巨额贿赂的问题,还交待了将家庭财产转移到其四个妹妹家中的情况。战机难得,稍纵即逝。为防止王怀忠的家庭财产再次被转移,专案组立即组织办案人员连夜驱车400公里赶到亳州,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于凌晨5点钟,同时对韩桂荣的四个妹妹家依法进行搜查,一举查获了所转移的1000余万元财产。专案组针对王怀忠在阜阳劣迹昭彰,群众对其恨之入骨的情况,又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办案地点,发动群众,扩大案件线索。这一措施果然奏效,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收到群众来信500余件、举报电话200余次、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次,掌握了大量有价值的案件线索。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怀忠不得不开口交待问题,第一轮就交待了收受1089人共计1000余万元贿赂的问题。专案组在冷静分析了王怀忠的交待与阜阳的实际情况后,结合案件的总体目标,及时报中央纪委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特殊政策;凡涉案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能主动彻底讲清向王怀忠等人送钱送物的问题,可依法减免处罚。这一政策的公布,使很多涉案人打消了顾虑。在规定期限内,共有50人主动交待了问题,仅阜阳市副市长王某一人就交出自己的违法所得170余万元,阜阳市某房地产公司经理王某在政策感召下,主动从外省的躲藏地赶到阜阳办案点投案自首。在取得了扎实的战果之后,办案人员与王怀忠又展开了新一轮的较量。且战且败的王怀忠,虽然交待了一些问题,但还是死守着关键防线。他口口声声说“相信组织,实事求是,有啥说啥”,表示“要积极配合组织彻底交待问题,要竹筒倒豆子”。但他从没有真正、彻底地交待自己的问题,始终以无赖的方式进行纠缠或兜圈子,经常出尔反尔:上午承认的问题下午就不认账,刚交待的事情马上就否认,用他的话说是“有竹筒没豆子”。他甚至声称自己是“没有受贿,没有情人,在国内外没有存款和有价证券”的“三无产品”,并扬言要将这“三无产品”卖到底。更为恶毒的是王怀忠狗急跳墙,不断反诬专案组的工作,多次向有关部门领导写信诬告专案组,企图混淆视听,转移调查视线。任何诡计也动摇不了党组织的决心。在查办案件期间,中央纪委领导多次亲临办案前线指挥,与专案组的同志一起分析案情,并及时调整办案方略,给办案人员鼓劲,反复强调“王案时间长、难度大,案情复杂,越是在关键时刻越是要咬牙顶住,疲、厌、急的情绪都不能要,一定要坚持到底,将此案办成铁案,让中央满意,让人民满意”。针对王怀忠对抗调查,拒不认罪的恶劣态度,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明确指出,不能指望王怀忠有悔罪表现,要做好王怀忠“零口供”定案的准备。证据扎实充分,是保证案件处理到位、办成铁案的重要条件。根据领导的批示,专案组的同志在固定证据方面下苦功夫,将证据牢牢“钉死”,事实证明这一招最为有效,即使是在后期王怀忠全面翻供的情况下,依然做到了铁证如山。经过2年多的艰苦卓绝的努力,专案组在安徽省委、省纪委及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基本查清了王怀忠的问题。2002年10月14日,王怀忠被依法逮捕。“拔出萝卜带出泥”,王怀忠案的彻查,带出了47起腐败案件,涉案3亿多元,查处了包括阜阳市原市长李某、阜阳市原副市长王某等在内的地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12人。让我们来看看王怀忠腐败的真面目吧。假面具终于被剥去王怀忠在担任阜阳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市委书记期间,有一项权力是他始终不能“放弃”的,就是土地出让的决定权。他打着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旗号,滥用职权,违反规定拒绝实行招标拍卖,采用批条子、打招呼、签字批示、以吃饭或主持会议协调等形式,直接干预土地出让79宗。他“协调决定”的内容主要是,一味迎合开发商的意愿,随意决定出让土地的用途;不经评估随意决定地价;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等。阜阳的很多私营开发商都是因为王怀忠的不法支持而在短时间内迅速暴富的。这样的权钱交易使王怀忠和一些“老板”的关系密切到不分你我。难怪在王怀忠被调查期间,有人曾扬言“不惜倾家荡产也要为王怀忠解难”。王怀忠案中一个重要角色———杨晓明即在此列。1994年9月,时任阜阳飞龙皮革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杨晓明,因涉嫌偷税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王怀忠以其阜阳地委副书记、地区行政公署专员的身份“从中协调”,使杨晓明取保候审。为感谢王怀忠的帮助和希望今后得到更多的支持,杨晓明择机给王怀忠送去6万元。之后,王怀忠对杨晓明更加另眼相待,当杨提出收购飞龙公司时,王怀忠亲自出马给予“协调”,使杨晓明低价收购了阜阳制革厂和飞龙公司。1997年,在杨晓明的企业行将破产之际,王怀忠仍力排众议,将阜阳市肉联厂交由杨托管。据阜阳市一位副市长介绍,当时的肉联厂尚有净资产3800万元,然而10个月后,当杨晓明将此厂归还给阜阳市时,不仅原有资产流失殆尽,还新增债务2500万元。这一进一出,阜阳市损失资金数千万元,而杨晓明在上海、深圳的企业却日见红火。王怀忠和原阜阳国贸大厦老板李洲的关系也是如此。1994年3月,以银行职员身份下海的李洲提出开发阜阳最繁华的黄金地段,建设国贸大厦,王怀忠为其大开绿灯,不仅土地款分文不收,造成政府土地纯收益流失400多万元,还为其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等713万元。国贸大厦建成后,王怀忠更把它当作自己的“宝贝”。国贸大厦因有不法色情活动被查处,王亲自打电话给公安局,要求为其“保驾护航”;李提出大门面临城市干道,难以聚财,王便要求市城建部门在门前建一个喷泉,使道路不能通畅。正因为如此,当王怀忠“出事后”,李表现出了“哥们义气”,要钱出钱,要力出力,在其被调查时,还企图自杀以谢王怀忠。原阜阳自来水公司经理倪超与王怀忠关系非同一般,倪为自己公司的利益不惜大额给王怀忠送钱,王也给倪超谋取了许多非法利益。1995年,倪超想在西湖风景规划区征地经营公墓。而按政策规定,只有政府民政部门才可以管理经营公墓。倪超为了达到目的便去找王怀忠,王明知有政策规定,但还是违反规定,多次和有关部门打招呼,要求给予支持。有关单位先后假借民政部门名义为倪办理了立项、规划选址和征地手续,共征用农民集体土地144.49亩,其中占用耕地80亩。公墓建好后,名为民政部门管理经营,实为倪超等个人经营。国家明令个人不准经营公墓,而倪超却通过经营公墓,迅速牟取暴利。好大喜功造孽深重王怀忠经常说的一句话“数字报大点无关紧要,又不交税,数字能鼓舞干劲”。阜阳市计委在制定“九五”计划时,曾提出GDP要增长13%的目标。但时任市委书记的王怀忠觉得这个数字“太低”,“不符合政治需要”,计委无奈调到15%,但仍达不到王的期望,计委只好第三次调整,即从15%提到18%,然而,再次遭到王的否决。最后,在和计委“讨价还价”之后,王怀忠作了一些让步,在会议上把阜阳“九五”期间经济平均增长目标定为22%,而不是他理想中的28%。为了达到“目标”,王怀忠对上述指标逐级分解,层层加码。各级政府为达到这个目标,采取财税“空转”的办法,虚构纳税人,于是在蒙城县(2000年划归亳州市管辖)出现了以“秦始皇、叶利钦、克林顿”等死人和外国人名字交税的闹剧。王怀忠为了出“政绩”,大肆搞工程上项目,经常是“只见奠基,不见竣工;只见剪彩,不见效益,只见投入,不见产出;只见投资,不见收效”,被民间称为“三拍(拍脑袋创意、拍胸脯决策、拍屁股走人)干部”。王怀忠的政绩工程———“大机场”,共耗资3.2亿元,工程开工时,阜阳的工人、教师、农民每人被摊派了数百元的机场建设费。为了兴建这个机场,王怀忠不知透支了阜阳多少财力。王怀忠在阜阳搞的“形象工程”中,大电厂在其任内花掉的6000万元资金,成了谁也理不清的“烂账”;所谓“200万头黄牛产业化工程”,实际存栏量也就几十万头,而一批“老板”则财运亨通。王怀忠还严重违反规定,擅自签批并支持、纵容有关部门变相吸收录用干部达12602人,造成阜阳市干部人口严重失控、人员超编、后果严重,截至1999年,阜阳市市直机关超编46.5%,事业单位超编27.8%,王怀忠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阜阳市委市政府正副秘书长最多时配23人。他违背党的干部路线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滥用职权,独断专行,任人唯亲,卖官鬻爵。甚至把主管人事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部长找来,当场口述干部任命名单,并安排作为组织部意见提交书记办公会。1998年12月,王怀忠一次提出了75名干部任命意见,让组织部长作为组织部的意见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对有不同意见或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仍强行安排。阜阳市原来两个干部因和王怀忠个人关系密切,王一手安排他们任副市长,后来两人均因受贿被立案查处。“泽中蛟龙”栽了跟亳州历史上的曹操一样,王怀忠是一个善耍权谋的人。在王怀忠的眼里,他习惯把自己比喻成现代版“曹操”。他还自诩为“泽中蛟龙”,迟早要“终入大海作波涛”。这句看来似乎有些寓言的话语,最终一语成谶。还未来得及“终入大海”,他已经被“正法”。2004年2月12日,王怀忠被执行死刑。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案件审理过程:
2007年9月10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07年11月7日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被合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08年7月24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08年10月16号,安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效金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效金上诉。
2009年初,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效金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1年8月,安徽省高院依法首次裁定,将其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
2014年7月3日安徽网讯,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已获得法院减刑20个月的裁定。这是王效金入狱服刑以后,第二次获得减刑。 王效金历任安徽省亳县机械厂、县工业公司工作人员,县经贸委秘书、科长,亳县古井酒厂副厂长、厂长,亳州市副市长,古井酒厂厂长,阜阳行署专员助理、古井酒厂厂长,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古今集团董事长,亳州市委副书记、亳州市委常委,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在进入古井酒厂之前,王效金曾在亳州双沟区老王庄插队,并先后在亳州机械厂、亳州工业公司工作,是一个个性极为鲜明的人物。1987年8月任原亳县古井酒厂厂长之后,在他的带领下,古井酒厂一路高歌猛进:1989-1996年,企业资产增长了18倍,利润增长了24倍。古井集团也由此成为中国知名大型企业,1999年,总资产已近百亿元。伴随着企业的壮大,王效金这位酒界“巨子”大发“酒财”。王效金和四川省某酒厂厂长李某长达16年的“合作友谊”,并让自身收获了66万元人民币以及引发争议的55万美元。1991年下半年。当时,四川省某酒厂开始向古井酒厂供应浓香型散酒。为进一步打开古井市场并巩固与古井酒厂的业务关系,当年10月,李某奉上5万元人民币,被其欣然笑纳。从此,王效金一发不可收,从李某处收取越来越多的金钱。王效金不仅在购买散酒业务、货款支付等方面为李某大开“绿灯”,而且主动关照李某。
1999年3月,中国春季糖酒交易会在成都召开,王效金率团参加。交易会期间,王效金向李某透露古井集团即将转型生产酱香型白酒,并且只选定一家酱香型散酒供应商。李某当即表示希望成为古井集团酱香型散酒供应商。不久,李某的酒厂被定为古井集团酱香型散酒的惟一供应商。为了感谢王效金的关照,2000年春节前的一天,李某来到亳州,再次送给王效金20万元人民币。王效金在一次次收受贿赂的同时,也对李某较为提防。1997年上半年,因为担心私生活不检点的李某“口风不严”,王效金曾经“难得”地拒绝了李某送来的好处,由此引发了一次极富戏剧性的“变通”行动。1998年5月份的一天,李某和王效金达成口头协议:根据李某酒厂向古井集团供应的散酒数量,按吨计提好处费给王效金。李某还同王效金约定:计提的好处费先放在李某处,王效金什么时候需
要什么时候拿走。考虑到王效金的儿子将来出国需要美金,李某提议将计提的好处费折算成美金,王效金表示同意。其后每年,李某都要将提成的具体数字告诉王效金,并数次提出要把钱给王效金。从1998年到2006年12月,李某应该提给王效金的好处费共计55.19万美金。该笔款项一直控制在李某手中,王效金从来没有“经手”一分一毫。除李某以外,王效金还与多名古井经销商、代理商往来密切,对他们在古井酒供应、结账、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并因此屡屡获得“好处”。2008年10月16日,原安徽古井集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总裁王效金受贿案,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效金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6942万元、港币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自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被告人王效金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李宗义、潘学清、陈伟东等20人在原材料采购、广告承揽、合股经营、企业收购、企业经营、资金拆借等方面谋取或承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李某某等20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6942万元和港币5万元。 受贿途径一
为原材料采购“开灯”
四川省君乐酒厂厂长李某某是第一个向王效金行贿的经销商。1991年下半年,君乐酒厂送给王效金人民币5万元。在王效金的帮助下,君乐酒厂一直向古井集团供应散酒,其中1991年至1999年供应的是浓香型散酒,1999年至2006年供应的是酱香型散酒,总计供应古井集团散酒1.1万吨,价值约1.7亿元。在1991年至2001年间,王效金7次共计收受李某某人民币66万元、美元1万元。
受贿途径二
为他人安排工程
另一个主要向王效金行贿的是北京市龙俊广告有限公司老总潘某某。王效金12次共计收受潘某某所送人民币213万元、美元4万元。在检方对王效金的20项指控中,有一项跟王昭耀有关。1996年下半年,古井集团在建的古井大酒店装修工程拟对外招标。深圳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某,通过个体户沈某某找到时任安徽省副省长的王昭耀给王效金写了一封信,要求承揽该工程。在王效金的安排下,1997年4月,古井大酒店筹建处与洪涛公司签订了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造价2200多万元人民币。为了及时结算工程款,刘某某和沈某某到古井集团王效金办公室送10万元人民币。
受贿途径三
合谋侵吞古井资产
王效金涉嫌受贿的另一种途径是,与经销商合谋侵吞古井资产。其利益链条是:把高价酒低价卖给经销商,经销商再以稍高的价格卖出,差价部分由王效金和经销商瓜分。1998年5月,李某某和王效金在亳州市古井大酒店达成一个口头协议。这份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君乐酒厂向古井集团供应的散酒数量,按每吨提人民币500元好处费给王效金。2005年6月份,散酒供应价格上调后调整为每吨提人民币2000元。每年年终,李某某都安排君乐酒厂会计张某某将当年君乐酒厂与古井集团的业务量提供给自己,并按约定的标准算出给王效金的好处费,再按当年年终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率折算成美元。从1998年到2006年12月间,李某某累计计提给王效金的好处费共计美元55万多元。 在很多古井员工眼中,王效金就是古井的精神支柱。“没有王效金,就没有古井的今天。”在20世纪八十年代担任古井酒厂厂长后,王效金便开始展现惊人才能。最具说服力的是,“降度降价”的经典营销案例。1988年,国家实行白酒计税基础价调价政策。“古井贡酒”从14.5元一下子调到了48元一瓶。王效金意识到,如此高的价格已经超出了当时消费者的购买力,将会变得空前难卖。事实证明了王效金的判断。1989年初,白酒业一片萧条,各种名酒都开始滞销。此时,王效金推出“降度降价” 策略予以应对:将古井贡酒的度数降下来,同时也将销售价格降下来,让普通人也能喝得起名酒。由此,在当年的名白酒企业中,古井成为惟一一家效益没有滑坡并一跃成为中国工业企业500强的企业。 此后,古井酒厂进入高速发展期。1995年,古井实现利税5.95亿元,在中年国白酒业中从上年的第三位一跃坐上了第二把交椅。次年,古井先后在B股和A股市场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白酒类上市公司。1997年,古井集团的发展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白酒的利润当年达3.14亿元。集团也由此成为中国知名大型企业,1999年,其总资产已近百亿元。在最辉煌的时候,古井集团上缴利税曾超过亳州市整个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王效金让人无法不仰视,其也成为古井集团乃至亳州市超重量级人物。此后,在《古井报》上,可以看到以各种形式宣传王效金的文章,像“给王厂长画像”、“王效金故事”、“王效金的经营之道”、“董事长信箱”等。王效金也在公开场合说,王效金就是古井,古井就是王效金,效忠古井就是效忠王效金这个人,效忠王效金的目的就是为了古井的发展,是为了每一个职工的发展。
在公开场合,王效金还是挺民主的,能够听听党委和工会的意见,但落实具体问题时还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甚至,古井集团一旦有持不同“政见”者,其命运无一例外的是被“清洗”。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国企“掌门人” 的身份加速了王效金的堕落进程。目睹不少国企老总因为改制摇身一变成为民企老总、“打工仔”变成“皇帝”之后,王效金再也难以保持平衡心态。也因此,从2001年开始,他一直忙碌着古井“既艰难又曲折”的改制问题。一个“贪”字,让王效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王效金被带走之后,古井集团还有其他数十位高管和部门经理被调查,其中包括王效金外甥女婿朱仁旺。他是古井贡的常务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检查人员搜查了朱和其他一名高管的办公室。同时被调查的还有古井集团的一些前任高管。王效金接受审查一事可能是王昭耀一案的延续。王昭耀在1989年曾任阜阳地区地委书记,此时亳州还是县级市,隶属于阜阳地区。而王效金早于1985年调至古井酒厂,并于1987年被任命为厂长。调查王效金的纪检人员,与调查双轮集团原董事长刘俊卿的属于同一拨人马。双轮集团位于安徽涡阳县,属于亳州市管辖。而刘俊卿与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一案有关。王昭耀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
但王效金的一位老朋友并不以为然。如果论关系远近,王效金与同是亳州人的王怀忠的关系更近一些。王怀忠原为安徽省副省长,2004年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王效金就是在王怀忠的手上被调到古井酒厂去的,当时王怀忠任亳州市委书记。在古井酒厂的发展过程中,王怀忠曾给予很多帮助。但他们之间也曾有过冲突。1990年,王怀忠曾让古井酒厂兼并其周围的170多家小酒厂成立酒业集团,但王效金认为这些小酒厂可能会拖垮古井,于是拒绝了王怀忠的要求。不过,对于王效金与王昭耀、王怀忠之间的瓜葛,并没有人能提供任何证据。古井集团员工中的看法是,王效金更有可能是受刘俊德一案所累。
刘俊德是古井集团少有的会计专业研究生,深受王效金器重。刘于1999年5月担任古井贡总会计师,2002年4月出任常务副总经理,2003担任古井贡董事长,后来担任古井集团副总裁。但在2008年4月,刘俊德被纪检部门“双规”。刘俊德被“双规”的原因源于古井集团的委托理财业务。在刘俊德任职期间,利用古井集团的公款进行炒股,虽然前期有所斩获,但是最后亏损约有上亿元。另外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也造成巨额损失,损失也有上亿元。刘曾在委托理财中收取好处费。这一系列巨大损失,作为集团董事长的王效金自然难逃干系。而在古井集团前高管中,曾任古井集团证券部经理的何飞也被列入调查之列。何曾任古井贡董事会秘书。 2007年4月,王效金被安徽省纪委调查,后被检察机关逮捕。王效金的落马在古井集团管理层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古井集团先后有10多名高管被调查,引发古井集团贪污腐败窝案。已有9名高管接受了法庭审判,其中有多人已被判刑,古井集团原副总裁李运杰和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一审被判15年,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一审被判死缓,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一审被判10年,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一审被判11年,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部经理李万林终审被判7年等。




给现金办事怎么取证
2、克服“口供情节”,拓宽思路,跳出证据“一对一”的误区。长期以来,在实践中口供一直担任着“证据之王”的角色,不少人认为,受贿案件中受贿事实的证据,主要靠嫌疑人的口供,再以供取证,获得行贿人或知情人的证言,除此之外,别无它证,如果没有知情人而只有嫌疑人的交代和行贿人的证言,就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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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主体也以受贿论处的情形:“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构成受贿罪的一个限定条件,但第388条有关斡旋受贿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限制条件应当与一般受贿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规定相一致,以便有利于强化惩处规避法律的受贿现象;受贿罪中的贿赂不应当仅局限于金钱财物还应当包括其他非物质利益;遏止受贿犯罪应当分...

老师收礼算不算受贿?该不该得到惩罚?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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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福主要事迹
下半年,他领导的反贪局接连破获了严某受贿案及邮政局贪污贿赂串案,涉及9人,包括邮政局局长等关键岗位人员,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当年,反贪局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增长30%,达到12件13人。2008年,金新福的贡献显著,反贪局共立案查处20件20人,较上年增长53%,其中林某受贿案在本地引起广泛关注。200...

有谁知道关于“商业贿赂”的国外文献综述啊?急求。。。“贿赂”相关的...
商业贿赂是日本各种贿赂中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它不仅对经济问题本身产生影响,而且还时常涉及到政治领域,比如20世纪70年代日本曾出现的洛克希德公司向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行贿案 。当前,日本已经在法律上筑起反商业贿赂的重要防线,构筑起一整套比较有效的制约机制,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

受贿则判死刑
已经非常不厚道。再者,按法律十五匹才判死刑,仅仅一匹绢,价值30块钱就杀头,恐怕很暴力。在裴矩的力争下,唐太宗收回了自己的小任性。但这一事件还是有很大的威慑作用。30块钱也好,450元也罢,不敢说是史上最严的贪污受贿死刑标准,但那个贞观盛世强大又廉洁,你能说没有关系吗?

犯了受贿罪坐牢出狱后还有退休金吗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务员犯罪后开除公职,刑满释放后当然没有养老金。企业参保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监察部2001年9月13日下发的《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监发[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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