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刺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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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制度的刺史~

刺史归御史管,御史是秦官秦御史大夫的职责:一是承转皇帝诏令制书,“受公卿奏事”,并兼掌图籍文书及记事之任;二是监察百官,“举劾按章”,主治重大案件。汉武帝时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设十三刺史,刺史官级低于郡守,但其代表中央。巡行郡国,监察地方的诸侯王和郡守县令,以后,成为定制,形成一套监察制度。有必要点明:刺史制度是在原有的地方层层监察的基础上(并非原来地方没有监察),增加了中央直接监察的内容,使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察权力得以延伸。东汉时,刺史成为常驻官员,后又掌军政大权,刺史成为州的最高长官(监察官员演变为行政官员,监察区变为地方行政区),监察制度是必要的,但刺史逐渐演变为地方长官,失去监察官的作用。《汉书.百官表》御史大夫,秦官……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通典·职官》“汉刺史来传周行郡国,无造所治。中兴所治有定处。旧常以八月巡行所部,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师奏事。中兴但因计支,不复诣京师。”

汉高祖时期,监御史制度曾经一度被取消。究其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一、在经济方面,经过秦朝的残暴统治,再加上长期的战争,汉初经济凋敝。当时的经济状况,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是“汉兴,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谨。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恢复经济是政府的当务之急,应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加强地方的自主权,因此没有设置监御史。二、在政治方面,汉政府和异姓诸侯王之间矛盾尖锐,和匈奴冲突严重,平城白登山之围几乎使数十万汉军全军覆没,汉政府致力于解决地方割据势力和匈奴问题,无暇顾及地方监察问题。三、在情感方面,刘邦曾经和功臣同甘共苦创业,在感情上是很深的。不派人监察地方,既是对地方官员的信任,也是为了显示“(吾)与天下豪士贤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辑之……吾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负矣。”的诚意。但汉高帝不设置监御史,使得地方监察制度成为空白,对郡国的过分放纵,不事监察,终使诸侯坐大,给他的继承者们留下了一个顽症。惠帝时期,重新设置了监御史。当时经济有了很大程度的恢复,异姓王已被消灭,匈奴威胁稍微减轻,而且惠帝与地方官员的关系远不如刘邦时期密切,所以政府加强了对地方的监察。中央并且以明确的法律条文对恢复的监御史的职权做了规定,使监御史成为单纯的地方监察官,而不是像秦朝监御史那样在监察之外还有很多职权。《唐六典御史台侍御史》原注记曰:“惠帝三年,相国奏监御史监三辅、郡,察以九条,察有司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恣为奸诈论狱不直者,擅兴徭役不平者,吏不廉者,吏以苛政故劾无罪者敢为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者,非所当服者,凡九条。”对于监御史设置的范围,有的学者认为是仅仅限于三辅地区。其实原文中的“三辅郡”不应该连读,而应该读作“三辅、郡。”惠帝时期监御史设置的范围应该是全国各郡。由于诸侯王权力大、地位特殊,所以没有在王国内设置监御史。监御史每年要定期到中央汇报工作,“常以十月奏事,十二月还监。”为了防止他们与郡守勾结,还要每两年轮换一次,“监者二岁更之”。但是很多监御史玩忽职守,有的还跟郡守等相互勾结,对郡守等包庇纵容,工作很不力。汉中央发现了这一现象,于是在监御史制度之外设置了一套新的地方监察制度——丞相史出刺制度,和监御史制度并行。“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文帝派出丞相史出刺,使之监察太守和监御史。关于丞相史的地位, 《汉旧仪》上是这样介绍的,“丞相初置吏员十五人,皆六百石,分为东西曹。东曹九人出督州为刺史”,看来是九位丞相史每人监察九州中的一州,这就奠定了武帝时期刺史制度的基础,形成了刺史制度的雏形。丞相史是丞相的属官,对丞相负责,而不象刺史那样对御史大夫负责,看来丞相史学出刺制度也让丞相增加了一定的监察职权,扩大了丞相的权力。但“丞相遣使分刺州,不常置”,属于临时派遣的官员,不是经常设置的,而且,两套监察制度并行,职事重叠交叉,容易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显然,这种制度很难有效地监察地方,不能为后世所效法,地方监察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孝成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秦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察院御史(监察御史)。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武帝元封初,废诸郡监察御史。继之,分中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


刺史和长史
1、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刺史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监察制度。刺史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刺史制度在形成和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地方官化。刺史制度的每次变化有其特定的、具体...

刺史制度的简介
随着时间推移,刺史权力增强,最终演变为州牧,成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州也成为了核心行政区划。这一制度是秦始皇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延续和创新,汉武帝时期通过王国问题的解决和董仲舒的理论指导,进一步巩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采用内外朝制度和尚书台,刺史制度与上计制相结合,使制度更为完备。东汉初,这...

刺史制度刺史
秦代的监察体系中,御史大夫是重要的官职,负责执行皇帝的诏令、接收公卿的奏事,同时管理图籍文书和记事。此外,御史大夫还负责监察百官,审理重大案件,确保官僚系统的廉洁和高效运行。汉武帝时期,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他创立了刺史制度。刺史虽然级别低于郡守,但作为中央的代表,他们负责巡行郡国,监察诸侯...

什么是汉代的刺吏制度
【摘要】汉代刺史制度是一种较为完备的地方监察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刺史制度在形成和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地方官化。刺史制度的每次变化有其特定的、具体的原因,而且有根本原因。刺史权力逐步扩大的根本原因是刺史是“奉诏出制”的,刺史背后站立的是皇帝,刺史...

刺史是哪个朝代设置的 刺史是几品官员
刺史是几品官员刺史是古代的官职,是三品官员。刺史在古代是个不小的官,手上是有一定权力的,在唐朝的时候,刺史在不同的州有着不同的品级,越是重要的地方,品级就越高。下文是关于“刺史是几品官员”的具体内容介绍。刺史 1、刺史制度:刺史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监察制度,对于国家...

汉代刺史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1、刺史制度是汉武帝在秦御史监郡和汉初丞相史出刺基础上的独创,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产物。汉代刺史制度的形成、发展与演变都有着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刺史制度的形成、演变与两汉政治休戚相关。刺史、州牧的地方官化是东汉政权瓦解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2、汉代刺史制度是一种较为完备的地方监察制度...

刺史制度是哪个朝代
汉代。刺史制度是汉武帝在秦御史监郡和汉初丞相史出刺基础上的独创,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产物。汉代刺史制度的形成、发展与演变都有着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刺史、州牧的地方官化是东汉政权瓦解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汉朝(公元前202年-220年)是继秦朝之后的大一统王朝,分为西汉、东汉时期,共历29...

刺史制度内容及作用
刺史制度内容及作用如下:汉代刺史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古代官僚监察制度的一大创制。它对于封建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监督,维护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体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汉代封建国家组织结构中有特殊的地位。汉代刺史制度的形成、演变及其特点,做一粗浅的论述。一从监御史到刺史刺史制度,...

刺史是什么意思
刺史意思是古代官名,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史为御史之意,名词介绍如下:1、刺史,又称刺使,古代官名。“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汉初复置。文帝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

郡县制和刺史制的区别
概念不一样。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刺史制度是汉武帝在秦御史监郡和汉初丞相史出刺基础上的独创,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产物。不论是郡县制还是刺史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集权打击诸侯王国的势力,强化王权。

宜城市17866989532: 刺史制度 - 搜狗百科
利健畅美: 1、西汉初年,刘邦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在地方上沿袭秦朝的郡县制的同时,又先后分封功臣和同姓子弟,建立诸侯王国,郡国两制并行.2、刺史制:汉武帝时,为监察地方,把全国划分为13个州,每州设一名刺史,行使监察权,后来刺史的职权逐渐扩大,成为居郡县之上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

宜城市17866989532: 御史为驾四封乘传什么意思 -
利健畅美: 西汉中后期刺史制度是对以前监察制度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目的 :维护皇权,澄清吏治,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法:汉武帝创建了刺史制度.武帝把中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

宜城市17866989532: 刺史“秩卑”有什么积极作用 -
利健畅美: 刺史的“秩卑”薪水低,六百石,而在反腐倡廉方面起到了弹劾百官的作用.如汉代刺史制度是一种较为完备的地方监察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刺史制度在形成和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地方官化.刺史制度的每次变化有其特定的、具体的原因,而且有根本原因.刺史权力逐步扩大的根本原因是刺史是“奉诏出制”的,刺史背后站立的是皇帝,刺史是作为皇帝的代言人出现的.

宜城市17866989532: 三国时期有刺史一职吗?州牧=刺史?太守比州牧小吗? -
利健畅美: 刺史,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王莽称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宜城市17866989532: 名词解释:十三部刺史
利健畅美: 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106年),全国分为14个行政监察区,该机构除京畿范围的称做司隶校尉部,其余13个称为十三刺史部,每部设一名刺史.由于十三刺史部有十一部是以《禹贡》和《周礼》中的九州予以调整后命名,所以又通称十三州, 汉武帝将全国除首都附近的七个郡级单位以外政区分属于十三部,即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交趾、朔方;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巡察境内的地方官和豪强地主;称为十三刺史部, 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但那时的州还是一种监察区,而且这十一个以州命名的单位中没有《禹贡》九州中的梁州和雍州,增加了凉州、益州、并州和幽州

宜城市17866989532: 十三州刺史 名词解释 -
利健畅美: 百科有http://baike.baidu.com/link?url=N5MDV9n_JMkhuq2viAxAhNVmZsFxPxd3hVMOjCQcP_HN_NYZtTGLTdhByBpQ9Qoa8YedLX_LWKv3laklULE1Ha

宜城市17866989532: 名词解释春秋战国时期的"郡县制" -
利健畅美:[答案] 中国古代继宗法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盛行于秦汉. 沿革 春秋时期已有县、郡的设置.春秋的县可分为两种类型:楚和秦的县都直属于君主;晋、吴的县多是卿大夫的封邑.两者都是直属于国君的别都,具有边防重镇的作用....

宜城市17866989532: 郡国并行制与州郡县三级制什么意思 -
利健畅美: 郡国并行制: 汉代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有分封制的存在,这是同秦朝最大的不同之处. 释义: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国,郡国两制并行. 州郡县制指 东汉末形成的州、郡、县三级地方政治制度.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刘焉谓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权轻.遂改部分资深刺史为牧.刺使实际已为一州军政的长吏、太守的上级,州郡县三级制随之形成.

宜城市17866989532: 求历史考研名词解释 -
利健畅美: 答:名词解释的出题形式比较灵活,比如把简答或是论述题修改都有可能成为名词解释,其实准备名词解释,不需要死记硬背,在准备名词解释的时候,你一定解释清“名词”的时间,范围,性质,用一句话阐明,就相当于盖个帽子,然后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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