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和清朝的中央官制,地方行政制度,选官制和监察制度分别是什么?

作者&投稿:聂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明朝和清朝的中央官制,地方行政制度,选官制和监察制度分别是什么?~

明朝中央官制是内阁制,清朝几经变化,主要是军机处。地方行政制度是把省政府在具体运作中改成“三司分设”的管理局面。选官制度在明清是一样的,就是科举制。监察,明朝靠御史、督察院,清朝有密折制度,此外督抚也有监察权。
明朝的内阁制就是皇帝利用太监制衡内阁,清朝的军机处,承旨办理机务,取代议政王大臣会议,剥夺了诸王预政的权力,其实就是皇帝的独断专行。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
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员共同参与朝廷大议。
三司是指掌控行政事务的承宣布政使司;掌控司法监察事务的提刑按察使司;掌控军事事务的都指挥使司。明朝地方行省的“三司”——布政司、按察司、都司,作为地方一级政府平行执掌行政、监察、军事三权,分别只听命于中央号令,互不统辖。

中央制度:秦三公九卿制,汉初郡国并行制,汉武帝时设中外朝制,唐三省六部制,宋二府三司制,元一省制,明清废丞相,加强中央集权。

地方制度:秦郡县制,汉初郡国并行制,汉武帝时推恩令,强干弱枝,元行省制,唐宋明清无明确地方制度

选官制度:秦和汉初实行军功爵制,汉武帝是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唐以后实行科举制,科举制在宋有了新发展,王安石变法时出现糊名制,但在明清时期走向僵化

监察制度:秦朝御史大夫掌管监察,汉代中央设御史府地方设刺史,唐氏门下省负责谏议和封驳,宋代出现了独立的谏官机构-谏院,明清时期中央设立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地方设有负责司法监察的按察使司,没有专门的谏议机构。

1、中央官制:明朝是内阁制,皇帝利用太监制衡内阁,清朝是军机处,皇帝独断专行。

2、地方官制:地方明朝是三司,按察使布政使、都司,清朝主要是总督巡抚。

3、选官:明清都是八股取士,但清朝还有满族内部的选人制度,

4、监察:明朝靠御史,督察院,清朝有密折制度,除此以外,清朝督抚也有监察权。

体制上清朝基本继承了明朝的体制,并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改良,改掉了明朝一些明显的缺点,比如皇帝怠政,藩王奉养,宦官专权,厂卫横行等问题,以及取消了廷杖以及御史的无限制权利,对党争问题也有了一定的控制。

扩展资料:

明成祖时期设立内阁协助皇帝处理机务,中央出现了一个新的权力中心。而对内阁的监管而涉及到了内廷的宦官,以司礼监为首的内廷宦官衙门代表皇帝对内阁干涉。

在地方上,皇帝开始外派长官,向各地派遣巡抚都御史,使之成为凌驾于三司之上的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巡抚监察御史成为中央施加于地方的新的控制力量。这是明朝政治体制的总观。

清朝时,设置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南书房,相互牵制,最后集权到皇帝手中为了加强皇权,雍正时期设立了军机处,由皇帝挑选亲信的满汉大臣充任军机大臣。

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然后负责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去执行。这样,地方军政首脑实际上直接听从皇帝指挥。

在地方上,清朝继承发展了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地方上设置18行省、5个将军辖区;清朝雍正帝时期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地大规模改土归流,加强了中央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管辖,改变了当地落后闭塞和割据纷争的状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明朝官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清朝官制



先说选官制度

明清是一样的,清延明制。就是科举制。

监察制度
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科道官虽然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活动范围极广。

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早在入关之前,皇太极即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倘知情蒙弊,以误国论”(《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员共同参与朝廷大议。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清末增至22道),专司纠察之事。雍正年间,专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共同负责对京内外官吏的监察和弹劾。唐代的台、谏并列,明代的科、道分设,清代的科、道则在组织上完全统一。监察权的集中,是清代监察制度的一大特点。
  清代,一方面允许监察官风闻言事,直言不讳;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察官权力过大,规定御史对百官弹劾要经皇帝裁决。到宣统年间,新内阁成立,都察院被撤销。

地方行政制度
明朝明代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取消“行中书省”制度,把省政府在具体运作中改成“三司分设”的管理局面。
三司是指掌控行政事务的承宣布政使司;掌控司法监察事务的提刑按察使司;掌控军事事务的都指挥使司。
明朝地方行省的“三司”——布政司、按察司、都司,作为地方一级政府平行执掌行政、监察、军事三权,分别只听命于中央号令,互不统辖。这么设计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故意不让你省级地方政府权力过于集中。
布政使司主管全省行政事务,与中央政府联系最多的是吏部和户部。按察使司则多听命于都察院和刑部。都指挥使司则与兵部及五军都督府联系军务。
如果出现重大事件,才由三司首长会同议决。如果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便要向中央政府报告,由皇上主持召开专门会议来裁判了。“三司”制度的设立,地方权力大为削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对强化中央集权,稳定地方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作用。从行政学的角度看,地方政府按其职能划分三司,边界清楚,各负其责,按行政专业实行部门化管理,确实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

清朝地方行政制度是承袭于明两京十三布政使司。由此转化为清朝十八省行政系统。
清朝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

中央管制
明朝中央撤除了中书省和丞相,权分六部。明太祖设殿阁大学士,明成祖设内阁大学士,到明神宗时期内阁权压六部。但是明统治者设立了司礼监来制衡内阁。

清朝
一、清代中央政权及官员设置
清代中央政权机构多仿明制(清承明制),但又有自己的特点。
1、三院——清改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宏文院)为内阁,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清代内阁设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学士满六人、汉四人。清代内阁名义上是最高行政机关,但它并不是真正的权力中心。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后来的军机处,才是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内阁的实际权力比明代小。
2、议政王大臣会议——清初,凡军国大政,皆交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议政王大臣会议亦称“国议”,权力很大。其成员概由满族贵族组成,汉人不得参预。这种满族贵族专制的形式,不仅和皇帝独揽大权相抵触,而且也不利于清朝进一步争取各族特别是汉族上层的支持。所以康熙皇帝时又在宫内设南书房,简择词臣才品兼优者充任。南书房设立后,皇帝谕旨多命南书房翰林撰拟,从而削弱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
3、军机处——雍正在位期间,又于1729年(雍正七年)设立军机房,并于1732年(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军机处,承旨办理机务,取代议政王大臣会议,剥夺了诸王预政的权力。参加军机处的军机大臣,由皇帝在满、汉大学士及各部尚书、侍郎中选定。其名称有“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等。为首者称为“领班”,亦称“首枢”。凡被选入军机处者,都是皇帝的亲信,完全听命于皇帝。皇帝通过军机处将机密谕旨直接寄给地方督抚,称为“廷寄”;各地督抚也将重大问题径寄军机处交皇帝审批,称为“奏折”。中间既不再经过内阁这道手续(“明发上谕”仍通过内阁下达),对邦国大政的处理更无需议政王大臣会议的议决。
军机大臣以下设章京等官,从六部员司和内阁中书里选用。章京的任务是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作军机大臣的辅助人员。章京也是满、汉人员各两班,每班八人,各设一领班。章京参与机要,草拟圣旨,俗称“小军机”。
清代的军机处机构精简,行政效率高。人少精干,遇事不推诿,能迅速处理军国大事。军机处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制度。皇帝通过军机处,集大权于一身,军机大臣“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标志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发展。
4、六部——清中央的执行机关是六部。各部职责和明朝基本相同。
吏部: 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 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 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 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 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 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5、理藩院——这是清代创设的一个专门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初设时仅管理蒙古,以后扩大到新疆、青海、西藏、四川等少数民族地区。还兼管对俄交涉等外交事务。其编制与六部基本相同,但官员全由满族、蒙古族人担任,汉人不得参与。理藩院的设置,说明清廷十分注意对蒙、藏、维等少数民族的政策,在加强和巩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上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6、内务府——清朝特设专管宫廷事务的机构。长官称总管大臣,由满族王公大臣担任。清朝设内务府的目的,在于防范太监窃权乱政。
7、其他——除上述各中央机构外,还有许多府、院、寺、监机构。
大理寺: 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 主管祭祀
光禄寺: 主管宴享
太仆寺: 管马
鸿胪寺: 管招待外宾

明朝是内阁制,皇帝利用太监制衡内阁,清朝是军机处,皇帝独断专行。地方明朝是三司,按察使布政使还有一个想不起来了,清朝主要是总督巡抚。选官,明清都是八股取士,但清朝还有满族那一套班子,监察,明朝靠御史,督察院,清朝有密折制度,此外,督抚也有监察权

明中央是内阁制,清几经变化,但主要也是内阁制


汉唐宋元明 清各朝是怎样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包括具体措施_百度...
3、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职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财政、行政和司法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元朝: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 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物;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

清朝的中央官制是什么
清朝为了打通西南腹地少数民族区域的交通线,削弱格土司的割据势力,沿袭明制,在西南大部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司制度,又清廷委派流官直接进行统治,把府、州、县的官制改为与内地相同,从而加强了中央对西南各族人民的统治。三、晚清中央官制流变鸦片战争后,清朝又增设了一些新的机构。如为了管理通商事务,设立五...

清朝朝廷官制设置
清朝朝廷官制设置: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以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

清朝的官制是怎样的
清朝是中国 历史 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顶峰。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清朝官制,希望能帮到你。 清朝官制介绍:九品十八级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清朝官制有九品十九个级别,分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清...

清朝官制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清朝官制有九品十八个级别,分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例如内阁、军机处、六部等。清朝地方官职分文官、武官等几类,例如总督、巡抚...

清朝的官制?
清朝的官制?  我来答 1个回答 #热议# 二次感染新冠后会发生什么?筱鸭娱乐 高能答主 2023-01-15 · 电影、电视剧、小说、综艺等等,都在这里! 筱鸭娱乐 采纳数:509 获赞数:815492 向TA提问 私信TA 关注 展开全部 1、正一品 中央:太师、太傅、太保、三殿三阁(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体仁阁...

皇宫中有哪些部门?都负责什么?
皇朝的设置都非常复杂,而且每朝不同,以下我将以最近资料最全的清朝做列:清朝中央官制 旧官制中的机构:中枢部:内阁 | 军机处 | 六部(吏部 ·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佐理部:都察院 | 大理寺 | 理藩院 | 翰林院 | 通政司 | 国子监 | 钦天监 帝室部:宗人府 | 内务府 ...

在清朝所有的大小官员从大排到小是怎么排的?
1. 清朝官员等级分为“九品十八级”,每一等级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称为未入流,级别上附于从九品。2. 清朝官制包括九品十八个级别,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3. 清朝中央官职分为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例如内阁、军机处、六部等。4. 清朝地方官职分为文官、武官等几类,例如...

我国历史上从秦朝到清朝时期中央专制集权是怎样一步步的发展的
皇权在明清时得到极度膨胀,朱元璋取消了实行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由皇帝亲自领导各部管理全国政务;在清朝雍正时期确立的“秘密建储”制度,解决了皇位继承中长期存在的血腥争夺问题;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方面,除明清两朝的前期有过短暂亲王拥兵自重外,其后较长时间未再出现地方割据问题;周边少数民族与汉族...

清朝官制的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以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

大悟县17714559080: 明朝和清朝的中央官制,地方行政制度,选官制和监察制度分别是什么? -
桑宏孚新:[答案] 明朝是内阁制,皇帝利用太监制衡内阁,清朝是军机处,皇帝独断专行.地方明朝是三司,按察使布政使还有一个想不起来了,清朝主要是总督巡抚.选官,明清都是八股取士,但清朝还有满族那一套班子,监察,明朝靠御史,督察院,清朝有密折制...

大悟县17714559080: 清朝的官制(清朝的官职名称和品级)
桑宏孚新: 清朝官制有九品十九个级别,分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 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例如内阁、军机处、六部等.清朝地方官职分文官、武官等几类,例如总督、巡抚、将军、提督等.清朝在明朝官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因此清朝的官制比明朝的官制更完善.

大悟县17714559080: 谁能告诉我明朝和清朝的官制有什么异同? -
桑宏孚新:[答案] 1 明朝内阁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决策机构,而是仅仅作为皇帝的顾问机构,它的出现从本质上来说是为了维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所以不可能从根本上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内阁的前身是殿阁大学士,是由太祖朱元璋为了应付在废除丞相制度后目...

大悟县17714559080: 归纳秦至清的中央官制,地方官制,选官用官制度 (秦汉隋唐宋元明清)一定要简练,我要写表格, -
桑宏孚新:[答案] 中枢官制:秦朝是三公九卿制,汉朝是中外朝制度,隋唐是三省六部制,宋朝是“二府”制,元朝是中书省,明朝是内阁制度,清朝是军机处制度.选官制:秦朝是军功爵制,汉朝是察举制,隋唐宋元明清是科举制.地方官制:秦朝是郡县...

大悟县17714559080: 中国古代官制和地方官制有哪些其概况如何?(名称,职能,演变,作用?) -
桑宏孚新:[答案]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的铨选和管理制度.铨选主要解决官吏的来源,职官的管理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 察举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 官制度.它也是荐举...

大悟县17714559080: 明朝废除行中书省后,实行什么地方制度,清朝呢? -
桑宏孚新:[答案] 明废除行中书省,设“三司”,设立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1人,是本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提刑按察使1人,负责司法之事;都指挥使掌军事防务.三司权责分明,互相牵制,互不统属,各自对皇帝负责. 明中期以后,将地方上的权力一分为三...

大悟县17714559080: 中国古代从汉至明清的政治制度的演变中央与地方两个方面;要详细(内容+朝代) -
桑宏孚新:[答案] 1、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包括周朝的分封制、秦朝的郡县制、金朝的猛安谋克制、辽朝的蕃汉分治制度、元朝的行省制度、明朝的僧官制度、后金和清政权的八旗制度、明清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2、君主专制主义...

大悟县17714559080: 从汉至清中央官制的演变是什么?我要简述. -
桑宏孚新:[答案] 官制-中央官制 我国古代中央官制的变革、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1.先秦是中央官制的产生和初步发展阶段 2.秦汉史中央官制的变革阶段——三公九卿 3.东汉即魏晋南北朝,三公失权,尚书台、中书、门下省相继登台掌权. 4.隋唐至明清是中央官制...

大悟县17714559080: 明朝中央官制有什么变化?此举措有什么影响? -
桑宏孚新:[答案] 行政方面,在中央,明太祖借口胡惟庸案,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还设殿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在地方,明太祖为加强对地方控制,废行省,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地方行政、司法、和军政.三...

大悟县17714559080: 明朝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是什么中央的行政机构是什么 -
桑宏孚新: 明初曾沿袭元朝的行省制,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下设府和直隶州,府以下有县和属州,各州以下有县,形成了一个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并存的大体格局.明初设置的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