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法律与造价规范?

作者&投稿:宰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建筑工程造价有哪些相关规范?~

GB50500-2008 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353-2005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各省的定额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建立与实行,各工程建设单位都充分认识到了合同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意义。从工程造价的含义入手,分析了工程建设前期的招投标阶段,中期的施工阶段及最后的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指出在建设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

《建筑法》第18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2、《招标投标法》第33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GB50500-2008 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353-2005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法》第18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018年3月1日,国标(GB/T51262-2017)《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实施,该国标中有很多强制性标准,必将对我国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带来重大及深远的影响。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为出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施工承包纠纷司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该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工程造价及鉴定的条款占百分之四十的比重,是之前的法律或司法解释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
为帮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设工程律师、建筑施工企业掌握国标(GB/T51262-2017)《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中的要点、难点,尤其重点学习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款。以及《施工承包纠纷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工程造价及鉴定条款,结合其他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以具体案例的形式对其进行整体剖析。定于11月28-30日和12月28-30日 分别在北京市和杭州市召开。本次培训由参与国标(GB/T51262-2017)《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起草工作的资深造价工程师、专业律师担任主讲师。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解读《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要点
1.总则相关问题的解读;
2.术语相关问题的解读;
3.基本规定相关问题的解读;
4.鉴定依据相关问题的解读;
5.鉴定相关问题的解读;
6.鉴定意见书相关问题的解读;
7.档案管理相关问题的解读;
8.附录相关问题的解读。
(二)典型造价鉴定案例解析
1.案例一:承发包人均提出解除施工合同的纠纷;
2.案例二:固定总价的在建工程如何结算的纠纷;
3.案例三:劳务合同中费用是否包含辅材的纠纷;
4.案例四:工程变更如何鉴定价款而纠起的纠纷;
5.案例五:数份承包合同而如何确定计价的纠纷。
(三)《司法解释(二)》有关造价鉴定条款亮点及案例
1.鉴定单位应使用质证过的材料进行鉴定及案例解析;
2.鉴定人严格按鉴定范围和事项进行鉴定及案例解析;
3.鉴定单位不得对法律问题有倾向性意见及案例解析;
4.完善鉴定意见的方法应更加明确而周延及案例解析;
5.明确未竣工工程仍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及案例解析;
6.只要经过招投标行为就应遵守招标合意及案例解析;
7.备案合同与招标文件应以招标文件为准及案例解析;
8.诉前已对价款鉴定或合意不得申请鉴定及案例解析;
9.行使优先受偿权必须经过前置催告程序及案例解析;
10.明确不得以质量问题抗辩合同价款之诉及案例解析。
(四)工程造价鉴定非诉法律服务的要点介绍
1.收集证据并测算结果后分析诉讼风险;
2.审核鉴定范围使之与诉讼请求相一致;
3.确定提交鉴定资料使符合证据的要件;
4.提交法律意见书并测定工程造价结果;
5.全面跟踪造价鉴定全过程并提出意见;
6.从法律专业角度对初稿提出相应异议;
7.就实体和程序在法庭上提出质证意见;
8.以质证情况就报告问题提交代理意见。

二、参会对象
各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地方造价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员;各房地产、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从事概预算、工程造价、基建、法律、市场经营、合同、审计的相关工作人员;各中、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28日-30日(28日为报到日)地点:北京市
2017年12月28日-30日(28日为报到日)地点:杭州市

四、培训费用
会员费用:200元/人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非会员费用:236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费,上课两天的中餐,其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造价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 计价依据
第四章 决策、设计阶段造价
第五章 发承包阶段造价
第六章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
第七章 工程造价信息管理
第八章 检查与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发挥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限上、限下项目”的划分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项目投资决策、项目设计、发承包、实施及竣工等阶段。所属各单位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招标、招标控制合同、合同控制结算”的原则,搞好项目建设各阶段的造价管理,将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范围内。
第五条公司对建设工程造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控制。即统一建设工程造价归口管理,公司相关部门、所属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分级控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管理各阶段,对党政联席会确定的投资项目,公司相关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主要职责如下:
(一)**部为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归口管理和技术支持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拟定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公司造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3.负责公司造价计价依据管理。
4.核查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及造价成果。
5.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跟踪检查公司批复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6.负责公司造价专业人员资质管理、培训。
(二)**部是项目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须经公司审批项目投资批复及调整工作。也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执行监督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费用控制的监督。
(三)招标办负责审批中大投资项目的招标方案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审计部是工程项目结(决)算的审核部门,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
(五)财务部负责投资决策阶段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参与项目前期论证。
(六)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所属各单位应明确建设工程造价归口管理部门。造价专业人员需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进行计价活动,不得跨专业编制、审核计价文件。所属各单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及规定。
(二)负责本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三)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估算、概算、结算审查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编审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条款的审核。
(五)参与建设项目招标及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六)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活动。
第三章 计价依据
第九条计价依据包括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配套价目表、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设计资料、现场签证单、竣工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组织设计;国家、地方规定的其他有关计价依据。
第十条建筑工程估算、概算计价依据:使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计价,如有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预算、结算计价依据规定如下:
(一)建设项目预算、结算等的计价,必须按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体系执行,不足部分可借用其他计价依据的相关消耗量。
(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另行选择其他计价依据体系时,应在编制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前报公司审批。
(三)计日工、零星用机械台班价格,可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市场询价确定。
第四章 决策、设计阶段造价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和概算由设计单位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公司造价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编制。
第十三条“限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基础设计审查由公司**部组织,“限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基础设计由所属各单位组织审查。
第十四条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项目建设单位在基础设计阶段,应要求设计单位按批准的投资估算优化设计和控制投资,在详细设计阶段应按批准的概算实行限额设计,限定值应在各类设计合同中加以约定。
第十五条对因设计单位设计错误、漏项或自行扩大规模、提高标准而引起工程超投资的,按一定比例扣减设计费。具体奖惩办法在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六条工程概算是投资计划的依据,原则上不得突破。若概算超出批复投资估算,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编制经济技术评价,确定项目是否可行,报公司。
第五章 发承包阶段造价
第十七条工程招标控制价应当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应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各单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将最终确定的招标控制价的详细资料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造价条款进行审核。公司**部对所属各单位招标控制价进行抽查。
第十九条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所批复的工程概算。高于概算的,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协调,优化设计方案,重新编制招标控制价。由于工艺路线、设备标准变化引起投资增加的,按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审批后方可开展招标工作。
第二十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对下列工程造价事项作出约定:
(一)工程合同价;
(二)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四)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支付时限要求以及金额支付方式;
(五)甲供设备、材料的范围;
(六)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方式;
(七)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方法;
(八)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九)工程结算的编制时间节点及奖惩措施;
(十)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方式;
(十二)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三)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十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工程造价计价事项。
第二十一条依法可以不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计算依据(或工程预算书)、承发包双方供应材料、设备价格等明细表。
第二十二条对于适用现行计价依据计价的建设工程,在确定合同价时不得高于现行计价依据标准。对于不适用现行计价依据计价的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结合市场实际确定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实行EPC总承包项目,基础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为同一承包商的,应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如下内容:
由于工程总承包商原因,造成确定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时的主要工程量大于实际工程量6%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应扣减超量部分的工程款。
第六章 工程造价实施阶段造价
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管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发生时应及时预测费用,具体管理按照公司工程签证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款的5%或500万元时,对超出部分应签订补充合同;累计总投资超过批复概算的,应按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审批。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各级审核部门不得接收结算资料。
第二十六条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材料认价制度,须包含组织机构,认价程序,承包方报送、项目建设单位审批时间节点,考核措施等内容,确保认价工作的及时性。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完工后由承包方根据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合同价款及其调整原则编制工程结算书,并报内控审计部履行审核程序。
第二十八条具备工程结算条件的单项(位)工程,完成一项,结算一项。
第二十九条工程结算应分单元、分专业编制,变更签证应单独编制。上报工程结算书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审核人工程造价职业印章,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条 工程结算审核工作要及时进行,要充分考虑竣工决算其他各环节工作所需时间,确保竣工决算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完成。
第三十一条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依照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竣工决算的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按照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相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单位将审计后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报**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资料的归档按照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工程造价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条 所属各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归口管理部门应参与本单位各类工程招标采购活动,并收集、整理设备、材料价格采购信息。
第三十四条 所属各单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全程参与项目的各个环节,收集、整理各类投资参考指标。
第八章 检查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所属各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造价成果文件,**部不定期对各类造价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进行检查。造价成果文件包括:批复的估算、概算、审定的结算及招标控制价。
第三十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建议调离造价岗位、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有意少算或高估、冒算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拒绝、妨碍上级部门对工程造价检查、审查;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部负责解释、修订。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目录
上卷 操作实务 第一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 第二章 承发包合同管理 第三章 建设工程质量 第四章 建设工程造价和资金监管 第五章 工程保险和履约担保 第六章 《建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基础设施和BOT运作模式 第八章 在实务中适用《建筑法》的建议 中卷 典型案例 一、8000万元建设工程中标纠纷...

建筑工程造价规范介绍?
国家对于建筑工程造价制定相应的规定:GB50500-2008 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353-2005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其中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

工程规费包括哪些内容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工程规费的内容如下: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2、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规...

造价工程师必须知道哪些
他们还需要参与合同的起草、谈判和执行过程,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工程的实际需求和预算限制。4.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造价工程师应熟知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并熟悉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规范及规程。这些知识有助于他们在工作中遵守法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5. 工程技术知识虽然...

造价工程师都考什么专业
2.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是造价工程师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之一,它涉及到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方法等内容。通过学习建筑工程技术,造价工程师可以更好地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细节,为项目预算和成本控制提供技术支持。3. 建设工程法规与标准建设工程法规与标准是造价工程师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之一...

注册造价工程师都讲什么
注册造价工程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造价工程基础知识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的基本概念、计价依据、计价方法以及造价文件的编制等。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定额的应用、工程量的计算、工程费用的组成与计算等。2.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需要熟悉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

造价工程师一般考哪些
造价工程师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这部分内容包括工程造价的基本概念、计价依据、计价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考生需要掌握工程造价的构成、计价原理和方法,了解工程建设各阶段造价管理的任务和要求,熟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2. 建设...

工程造价鉴定的法律规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是在工程纠纷中才会启动的一项程序,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就是专门的鉴定机构对于建筑工程以及相关材料提出专业意见的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

建筑工程分包有什么法律规定么
6、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7、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律师和造价工程师潜力哪个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在一些新兴领域,如知识产权、公司并购、金融证券等,对专业律师的需求尤为旺盛。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律师的职业发展潜力巨大。造价工程师的潜力造价工程师主要负责工程项目...

梅列区15617037809: 工程款支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蔽卢必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梅列区15617037809: 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有什么 -
蔽卢必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合同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试行办法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暂行规定 `````

梅列区15617037809: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 -
蔽卢必可: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可以了解到.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

梅列区15617037809: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有哪些 -
蔽卢必可: 学会识图--编制预算的先决条件 施工图纸是建筑工程的“语言”,在计算之前,要认真熟悉图纸,认真阅读设计说明,了解设计者的意图.一般先粗看后精读,使该工程在头脑中形成立体图形,知道它的结构形式,内外装饰的要求,采用了哪些...

梅列区15617037809: 工程承包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
蔽卢必可: 一、“两个总包”的法律制度 1、《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

梅列区15617037809: 对建筑工程造价确定方式的规定有哪些 -
蔽卢必可: 对建筑工程造价确定方式的规定如下: 1、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应理解为是指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价款.对工程实行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等全过程总承包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价款大体相当于该...

梅列区15617037809: 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法律法规 -
蔽卢必可:向你推荐一本书《工程造价新手应该掌握的知识与技巧》,工程造价人员需要掌握的知识应该是多方面的,涉及面很广,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或某些知识点上,而应该专中求广.在实际工作中各方...

梅列区15617037809: 建筑预算有哪些规范 -
蔽卢必可: 1:每种定额有总说明!有每章的分说明!并有每章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另外有固定的清单编码,有固定的定额编号, 2:有每个省市计算费率固定的计算方法! 3:有各种材料的固定换算公式! 4:另外每市、省定期下的主要材料价格,在计算工程造价必须按此价格计算! 5:各省、市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均按国家发行的统一建筑工程劳动定额计算的! 以上就是工程预算中的规范及规定!

梅列区15617037809: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是什么? -
蔽卢必可: 工程造价工作就是对一项工程施工进行计算定价的过程.工程造价专业涉及的基础知识有建筑工程制图与识图,工程造价、基建程序、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等,本期我们为您汇总了造价员必须知道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工作有...

梅列区15617037809: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蔽卢必可: 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还有一些是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法规.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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