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当街11刀捅死妻子,他为何这么极端?

作者&投稿:丙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男子不愿离婚当街刺死妻子,为何如此偏激?~

其实丈夫也不过因为见挽留妻子无果,于是因爱生恨,抱着我得不到就要毁了的心态,杀死了妻子。

一、挽留妻子无果他怒而杀了妻子。8月21日,四川德阳中江县发生了一起命案,蔡某某的妻子刘某某提出要跟丈夫蔡某某离婚,甚至还让蔡某某跟自己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但是蔡某某呢,却不想离婚。
于是蔡某某就在路上一直尝试劝说自己的妻子,让对方不要跟自己离婚,然后两个人还继续好好过日子,但是刘某某却并同意,坚持要离婚。

眼瞅着妻子要跟自己离婚,于是蔡某某就掏出刀子捅死了自己的妻子刘某某,在杀死刘某某后,丈夫蔡某某主动去派出所自首了。
二、爱到极致是放手。爱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肯定会想占有对方,但是真正爱极致的人反而会选择放手,爱一个人最终不过是希望对方快乐,倘若对方跟自己在一起就是不快乐,那么放手也是早晚的事情。
蔡某某劝说妻子不离婚,那是有爱的成分,但是眼瞅着妻子还是坚持要离婚,于是爱就成了恨,其实爱恨就在一瞬间,结果却天差地别。

倘若不是跟蔡某某的感情走到了尽头,相信刘某某不会坚持要跟蔡某某离婚,而蔡某某显然没意识到这一点,而且也没能变成刘某某爱的样子,而是一味坚持不放手,才酿成了惨剧。
感情的事情其实勉强不来,因为当对方已经不爱你的时候,你除了改变自己让对方留下来,其实还可以选择放手,因为离婚了不代表你失去了一切,而是代表着你可以重新寻找新的幸福,而且每个人身边的位置就那么多,没人离开的话,其他人也进不来,你也就很难重新寻找新的幸福,于人于己都是非常不好的。

主要原因:精神病人,杀人无罪,锁人无人管。梁某是精神病人,轻度精神发育迟缓、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有精神残疾的人,哪怕他杀死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刑事责任,更不要说他把妻子锁在在床上了。
在2006年7月21日的时候,他在家里跟自己的母亲发生了争执,结果呢,活生生就被他给打死了。但是他有受到什么惩罚吗?没有,这个人被刑事拘留进派出所逛了一圈,然后法院宣布他经司法鉴定,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么“危险”的人物,也没有人能够管他,更没有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于是,在杀人之后,他回到家里,继续锁着自己的妻子……从2004年到2020年,一锁就是十几年……
而从网上曝光的采访视频来看,其实他的言语能力、行为能力是正常的,虽然在精神方面通过司法鉴定,确认是精神病,但是,这样的人难道就不应该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治疗吗?

重要原因:女子也是精神病,身份成谜,没人管她。这个被锁在床上的女子是在2004年流浪到当地的精神病人,她自身的认知能力有问题,行为也不正常,所以才被梁某的母亲“收留”在家,成为自己的“儿媳妇”。至于究竟是被拐卖来的,还是真的是自己流浪到了此地并被收留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由于身份的特殊性,所以哪怕她被人锁着,也没有“娘家人”来管她的死活,所以梁某才能如此肆无忌惮。更何况,当地的人其实知道有这么个情况,但是并没有人去管,反而认可这种事情的存在。说不定,这个女子也曾经试图逃跑过,但是又被抓了起来,从此以后就被一直锁在床上,困在屋子里了。

可疑原因:该男子有暴力倾向,多次实施暴力并越发凶残。通过媒体的报道,我们知道了这家人有不少精神残疾问题。几乎都是神智有问题的。但是梁某跟被锁的“妻子”结合之后剩下的孩子,却都是精神正常的人,要知道,精神病是会遗传的,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否其中一方,原先是不存在精神问题的呢?如果是后天所导致的,比如就强力击打头部,被施虐后受到刺激等,才产生的精神的问题,那就不会遗传到子女身上。
而从梁某的行为来看,他确实有这样的可能。他与人发生争执,采用的是极端的手段来应对:连自己的母亲也杀。而在一开始采访的视频中,他提到过,不看着她就会跑了。是否曾经就发生过女子跑了的事情呢,我想,大概率是有的,所以梁某肯定在事后狠狠地教训了她,给她留下来心理阴影。
而这个人一贯凶残,以至于全家谁也不会再去反抗他……就让他变得越发自私残暴……

到底是什么样的仇怨,能够让丈夫直接对着妻子下死手?这样的人行为真的太极端了,更何况还是他的前妻。既然已经离婚了,又何故纠缠不休呢!说到底,这个人的暴力倾向还是比较严重的,所以才做出这么极端的行为。

事故梳理

今年2月19日,在广西玉林北流市的街头发生了一起悲惨事件。刘某持刀连捅前妻张某11到,致使前期当场身亡。近日、刘某也将迎来审判。

在之前的生活里面,刘某就经常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因为实在是忍受不了心理和身体上的双重磨难,张某在2019年11月4日选择与刘某离婚。但是刘某的恶行并没有就此罢休,相反,对于张某的暴力倾向更加严重。要知道他们还有两个刚刚上学的儿子,现在出现这样的家庭悲剧,让两个孩子今后该怎么办?
事发当天,刘某像往常一样离开租住的房子到医院上班,她本是医院洗衣房的一名员工,每个月只有2500元的收入,并且还会每个月给帮忙照顾孩子的婆婆1000元,剩下的用于孩子以及家庭的日常支出。

在刘某上班期间,张某就一直打她的电话,真的是打了一上午。刘某说打到100个电话也要打到接为止,如果再不接就直接来医院找她,这天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就在张某下班的路上,经过一个闹市区时,正在等待着刘某,突然直接拿刀向张某捅去,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事件本质

刘某和张某是经过媒人介绍,在2007年认识的,在2008年,两个人就结婚了,婚后不久,两个相差一岁的孩子相继出生。在外人看来,这原本应该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十年之后,这种宁静的“假象”生活就被打破,在2016年的时候,张某的弟媳因为怀孕无人照顾,所以就暂时借助到了刘某的家中。刘某的弟媳在她家听到了姐姐姐夫争吵和打架的声音。一再追问下,才知道张某经常被刘某打。刘某对外人表现出来的是那种比较温和,与人和善的假象,看着是非常正常的。弟媳在发现张某的暴力倾向更加严重之后,妻子张某还拜托弟媳不要将自己被打的事情告知父母,免得让他们担心。然后一次严重的家暴之后,弟媳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就将事情告知了张某的父母。

张某的父母还专门过来说了刘某一顿,然而让谁都没有想到的是,刘某并没有以此收手,相反更加的肆无忌惮,应该是怀抱者“破罐子破摔”的心态,既然已经被别人知道了,那么就无可顾虑。

有时候真的是直接把张某的衣服扒掉,在她的全身抽打,打的身上全部都是黑沙。并且妻子张某当时还是考虑到两个孩子没有离婚,并且也考虑到父母不想让他们伤心,所以一直在默默的受着。

在这中间发生的事情,真的让人对于张某的遭遇感到无比痛心和同情,刘某还一直找张某要钱。就这样离婚的事情就这样拖了很久、很久……

事件总结

张某你真傻啊!或许说婚姻当中孩子就是母亲的顾虑,所以让他们不管经受什么磨难,都不想走到最终的那一步。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张某遭受着非人的折磨,而一直都不愿意选择离婚。最后提出离婚也真的是忍无可忍,是能够理解的!所以说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应该得到深刻的反思:结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关乎到一个人,两个家庭之间的今后幸福生活。所以说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找到对的那一半,不要在冲动的驱使下“闪婚”,这样十之八九不靠谱。

因为只有跟一个人长期相处,你才能知道他的品行,也只有在平淡的生活当中,才能够将一个人的德行体现得一览无余。如果带着性格缺陷的人,结婚那么必定会遭受悲惨的婚姻生活。

夫妻双方出现矛盾,应该是正常的,但是家暴明令禁止!夫妻双方在遭受伤害的同时,应该寻求相关帮助,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往往家暴带来的更多是心理上的伤害,谁都没有想到?曾经那个至亲至爱的人,现在竟然对自己施加拳脚,这种心理上的落差应该是最为落寞,同时也是最打击人心的。



男子当街11刀捅死妻子,原本恩爱的夫妻二人又能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会到这种要人性命的地步,曾经的海誓山盟白头到老,最后却闹到阴阳两隔。

一、归根结底还是钱

女子下班途中被前夫捅11刀当场身亡,这样这骇人听闻的桥段想必只有电视剧里才有吧,但就是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让这名叫刘东男子变成的现实。刚结婚头两年,二人的生活也像其他小夫妻一样甜蜜幸福,而且很快就就有了两个孩子,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原本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但是就在刘某父亲去世的变故后,生活便变的不再平静,原本靠父亲接济的家庭再无经济来源,二人过上了要为柴米油盐发愁的日子,刘某游手好闲只有张玉芳在外面打工赚钱养家,要钱不给刘某就会大打出手,家庭暴力已经成为生活常态,日积月累变本加厉,最后酿成惨剧。

二、爱有时候也是一种伤害

是什么造成这样的结果,刘某家庭条件优越,让他成天无所事事坐吃啃老,在父亲的羽翼下保护太好,当父亲意外身亡,过分溺爱让他便没有能力撑起这个家。两个人一开始甜蜜生活是在经济富足的前提下,男人没有生活压力,女人全心全意照顾孩子,这是一种生活的病态,两个人起码要有自己的事业才能给孩子更好生活,父亲经济支持根本不是长久之计,只会为以后生活埋下祸根。刘东父亲的溺爱,已经让他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基本能力,慢慢他开始不考虑自己做事的后果,不考虑家人和孩子,他要的只有衣食无忧的生活,为了这样生活他甚至可以去偷、去抢、去威胁、甚至去要人性命。教育是每位家长的必修课,正确引导才会避免误入歧途,过分的溺爱不是爱,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三、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两个人在生活中本是平等的,在女子一开始被家暴的时候,就应该勇敢站出来为自己发声,畏首畏尾一味包容也是刘某变本加厉的本钱。家人也没有有及时站出来为玉芳撑腰,面对刘东的恐吓和钱财的所要,他们更是忍气吞声,这种恐惧是懦弱的也是害了自己的女儿,张玉芳刚开始被打后虽然也报过警,也要求过离婚,但是都是一拖再拖,如果当时态度在坚决一点为自己讨个说法,也不至于最后把自己也搭了进去,面对这种情况时,也一定要学会收集有效信息或照片证据,最后才能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我觉得这种人就是反社会人格,正常思维的人,即使妻子再做出什么惹恼自己的事情,就算情绪再激动,也绝对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广西男子在捅死妻子之前,就曾多次对妻子进行家暴。妻子忍受不了,和他离婚,他还老是缠着妻子。

对前妻离婚的不满,不停地骚扰她,一有不顺心就暴打前妻,才导致捅死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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