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高空坠物责任划分如何?

作者&投稿:屈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责任由造成他人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赔偿,但是如果其能够证明,该建筑或者事件非本人原因导致,不是侵权人的除外。如果还有其他相关责任人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一、工地高空坠物责任划分如何?

工地高空坠物责任的划分方式为:

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我们在正文会进行展开说明。

二、高空坠物的赔偿标准

高空坠物伤人的赔偿参照《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高空坠物的责任要怎么划分
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高空坠物公平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根据规定高空坠物公平责任按需要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

高空坠物公式责任如何划分
高空坠物责任划分有以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的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1、高空坠物一般是指从高处丢弃或者抛掷杂物的行为。高空坠物是一种很危险的动作,往往会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受损,因而对于高空抛物之人,也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在实际找不到侵权人的情况下,除非是可以证明自己并不是侵权人,否则的话可能的侵权人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承担是谁承担
建筑工地发生高空坠物的时候如果是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如果是已经完工的项目,找不到侵权人的话,那么就是由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 一、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承担是谁承担 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死由谁来承担其责任?
二、高楼住户如何防范高空坠物?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

工地高空坠物死人追究刑事责任吗?
工地高空坠物死人不一定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可以按照民事赔偿来处理,但如果是故意高空坠物的,会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这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 一、工地高空坠物死人追究刑事责任吗?工地高空坠物死人不一定追究刑事责任,高空坠物责任一般包括侵权责任以及有关民事和...

工地高空坠物将我砸伤责任区分是应该如何样的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另外,从建筑...

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如何的
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由侵权人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未采取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故意高空坠物责任划分
对于故意高空坠物的行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责任的划分:发生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嘉荫县19827663561: 在我国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谁来赔
骑聪同铭: 工地发生高空坠物造成相关人员人身伤害,需要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明确的话,则应该由具体责任人来进行赔偿.如果无法划分具体责任,则应该由可能造成坠物情况的人员来负责.所以,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嘉荫县19827663561: 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 -
骑聪同铭: 问: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 答:抄来的同题答案.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有高空坠物伤人的事情发生,出现高空坠物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是负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责任.那到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呢?华律...

嘉荫县19827663561: 故意高空坠物责任划分
骑聪同铭: 业主高空坠物致人受伤,如果能够确定致害人,由致害人赔偿损失如果不能确定致害人,由全体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嘉荫县19827663561: 高空坠物砸伤该如何处理如何明确法律责任
骑聪同铭: 被高空坠物砸伤,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向有赔偿责任的人要求赔偿,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高空坠物砸伤的法律责任的的承担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嘉荫县19827663561: 建筑工人操作不当造高空坠物伤人由谁赔偿 -
骑聪同铭: 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嘉荫县19827663561: 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在高空作业掉落,属于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
骑聪同铭: 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在高空作业掉落,要看看后果:伤残属于民事责任,死亡会导致刑事责任,意外事故索赔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效期是一年.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马国华律师

嘉荫县19827663561: 工地高空坠物致伤各方责任赔偿问题 -
骑聪同铭: 对于高空坠物伤人的情形,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另外,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

嘉荫县19827663561: 高空坠落物的责任认定如何判断是哪一方 -
骑聪同铭: 1. 如果对地面人员财物造成损害的,可以追责. 2. 如果地面人员无不当行为(比如进入施工禁入区域),则由坠物方承担全责. 3. 无法确定高空坠物具体来自什么位置的,由该高空区域所有单位、个人承担损失的后果. 4. 各单位、个人具体承担额度可由法院裁定.

嘉荫县19827663561: 在工地被高空坠砸伤怎么划分责任? -
骑聪同铭: 理论上,不存在这样划分责任的依据,需要由法院来认定责任比例.

嘉荫县19827663561: 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
骑聪同铭: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