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

作者&投稿:贡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的劳动保护规定~

(1990年1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号发布施行 ,根据2004年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修正)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境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本办法所称女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和计划外用工。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的职业特点,通过技术改造、工艺改革、设备更新等途径,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第四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和岗位,必须按照计划确定的女职工名额招收、接收女职工。实行承包制或者租赁制的单位,必须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作为合同的内容纳入条款。第五条 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延长女职工的劳动时间。第六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按照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有习惯性流产史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经乡、镇级以上的医务部门证明,所在单位应将其暂时调离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等可能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第八条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休息一小时。第九条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休息和哺乳女职工的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应相应减少其生产定额,其他待遇按上班处理。女职工怀孕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条 婴儿满周岁后,女职工一般不再享受哺乳时间,但是婴儿身体特别弱的,经乡、镇级以上的医务部门证明,所在单位应适当延长其不超过三个月的哺乳时间。第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乡、镇级以上的医务部门证明,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早产的按生育假处理。前款所称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第十二条 施行节育手术的女职工,其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二天,手术后一周内不作重体力劳动;(二)摘取宫内节育器的,当日休息一天;(三)施行绝育手术的,休息二十一天;(四)人工流产同时施行绝育手术的,除享受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产假外,另加假十天;(五)正常分娩后施行绝育手术的,除享受产假外,另加假十四天。第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设置女职工卫生保护设施。第十四条 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工作时,其所在单位根据乡、镇级以上的医务部门证明,应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适宜的工作。第十五条 各单位每一至二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女病检查,并做好防治工作。第十六条 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的女职工,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本办法,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本办法的执行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有权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第十九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劳动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六六年四月十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工保护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是1990年1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条令。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境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本办法所称女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和计划外用工。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的职业特点,通过技术改造、工艺改革、设备更新等途径,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第四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和岗位,必须按照计划确定的女职工名额招收、接收女职工。
  实行承包制或者租赁制的单位,必须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作为合同的内容纳入条款。第五条 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延长女职工的劳动时间。第六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按照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有习惯性流产史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经乡、镇级以上的医务部门证明,所在单位应将其暂时调离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等可能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第八条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休息一小时。第九条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休息和哺乳女职工的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应相应减少其生产定额,其他待遇按上班处理。
  女职工怀孕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条 婴儿满周岁后,女职工一般不再享受哺乳时间,但是婴儿身体特别弱的,经乡、镇级以上的医务部门证明,所在单位应适当延长其不超过三个月的哺乳时间。第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乡、镇级以上的医务部门证明,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早产的按生育假处理。
  前款所称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第十二条 施行节育手术的女职工,其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二天,手术后一周内不作重体力劳动;
  (二)摘取宫内节育器的,当日休息一天;
  (三)施行绝育手术的,休息二十一天;
  (四)人工流产同时施行绝育手术的,除享受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产假外,另加假十天;
  (五)正常分娩后施行绝育手术的,除享受产假外,另加假十四天。第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设置女职工卫生保护设施。第十四条 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工作时,其所在单位根据乡、镇级以上的医务部门证明,应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适宜的工作。第十五条 各单位每一至二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女病检查,并做好防治工作。第十六条 女职工集中的单位,按规定需配备预备工的,首先从单位富余职工中调剂解决,调剂不够需从社会上招收的,由单位提出,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并逐级上报自治区劳动部门批准。
  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单位,在核定工资挂钩基数时,挂钩前一年已支付的预备工的工资,可以核入挂钩基数。第十七条 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的女职工,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 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本办法,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本办法的执行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有权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第二十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劳动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六六年四月十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工保护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几个市?
这些市级行政单位下辖9个县级市、61个县(包括12个民族自治县)、41个市辖区以及806个镇、312个乡(包括59个民族乡)和133个街道。南宁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广西的地貌类型丰富,包括山地、丘陵、台地和平原等。山地主要分布在桂西、桂东、桂北和桂中,以1000米以下低海拔山地为主。丘陵主要集中在...

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区有几个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地处中国北部,地理上位于北纬37°24′-53°23′,东经97°12′-126°04′之间,东北部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交界,南部与山西、陕西、宁夏相邻,西南部与甘肃毗连,北部与俄罗斯、蒙古接壤,属于四大地理区划的西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

学籍怎么转?
迁(转)学籍需要符合迁入地的对口学校的要求,具体的条件、手续及资料,各地略有区别,为便于说明,以广西为例(具体咨询转入地学校负责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转学一般应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如转入学校学额已满,可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有关学校接收。第...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变化怎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中国南部,北回归线横贯其中部,南临热带海洋,北接南岭山地,西连云贵高原。该地区属于云贵高原向东南沿海丘陵过渡的地带,地形特征为周高中低,形似盆地,山地占主导,平原较少。受太阳辐射、大气环流和地理环境共同影响,广西气候特点为温暖湿润、雨热同期,降水充沛、干湿分明,日照适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已经通航和规划通航的沿海和内河航道、航道设施以及与通航有关的设施。第三条 航道是水上交通的基础,是重要的社会公益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在制订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应统筹安排航道的建设发展,并认真组织实施。第四条 自治区交通厅主管全自治区航道事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怎么解?
广西是中国壮族最集中的省份 全国95%以上壮族人都生活在那里 1949年12月10日,广西全省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设广西省,省会设在南宁。1952年12月10日,在壮族聚居的邕宁、宜山、百色3个专区成立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3月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1956年10月,中共中央提出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倡...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停建了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桂政发〔2021〕25号)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否也被认为是西南地区的一部分?
区号:089×)。在某些情况下,广西壮族自治区也会被纳入西南地区的讨论范围,这样就构成了西南六省(区、直辖市)。例如,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广西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因此被归类为西部地区。行政区划代码对于个人而言,是身份证前六位数字,它标识了你的户籍所在地。比如,500106表示的是重庆市沙坪坝...

“两湖两广两河山,五江云贵福吉安,四西二宁青甘陕,内重台海北上天...
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23个省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中南——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西南——重庆市、...

西什么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安宁区13668529018: 女性绝育手术法律如何如规定假期?
茌乳感冒: 女性绝育手术法律如何如规定假期?关于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所享受的国家规定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施行节育手术的女职工,其假期按下列规定执...

安宁区13668529018: 生双胞胎的职工产假能延长吗
茌乳感冒: 生双胞胎的职工产假能延长.可以延长15天.1、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安宁区13668529018: 广西二孩的产假是多少 -
茌乳感冒: 广西夫妻生育二胎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女方的产假在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上再增加50天,有148天的产假,男方的陪产假是25天.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

安宁区13668529018: 广西产假天数是怎样的 -
茌乳感冒: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48天. 法律规定: 《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安宁区13668529018: 阳朔县产假规定,广西阳朔?
茌乳感冒: 一、广西阳朔县产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48天.法律规定...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安宁区13668529018: 东兴市员工产假休息多久?
茌乳感冒: 一、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48天.法律规定《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

安宁区13668529018: 在广西,产假怎么算? -
茌乳感冒: 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安宁区13668529018: 揭阳市榕城区如何享受产假?
茌乳感冒: 一、揭阳市榕城区的产假陪产假分别是多少天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 引用法规[1]《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安宁区13668529018: 崇左市凭祥市规定了产假休息时间,具体有哪些?
茌乳感冒: 一、崇左市凭祥市产假的休息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48天.... 引用法规[1]《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