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诉老师翻桌收违禁品侵犯隐私,教育局劝诫赢大赞,你怎么看?

作者&投稿:宋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法律对教师的规定有哪些?~

《教师法》提出,我国将逐步实施教师聘任制。实施这项制度是一个长期缓进的过程,有赖于相应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如何从法律上保证这种制度的实施,实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之间新型关系的转换,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长期以来,我国教师管理制度实行任命制,学校作为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教师和学校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与此同时,教师按公务员对待,享有公务员享有的一般权利,并履行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一般义务。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与教师的关系是以共同的意愿为前提,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形成双向选择、各具相应权责的合同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机关与其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之间结成的一种以行政权力为其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有两大特点:(1)其成立上的法定性,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不同,它不是由当事人的意识表示为设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关系任何一方都无权决定其权利和义务。(2)其权利和义务关系上的不对等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一方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相对人一方只履行义务,不享受权利。而合同法律关系作为关系产生上的意思自治的特点。合同法律关系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是由法律主体的法律行为设定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取决于法律双方主体的约定。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约束较少。(3)此类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多数情况下是对等的。而实行教师聘任制,就是学校与教师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聘约合同,借助于教育法规来明确学校内部各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各教育主体的地位和作用等。  

二、教师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应当享有的各种权益;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法应当承担的各种职责。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权利可归结为福利待遇权;职业自由权,即享有管教学生、处置教学的自由、民主参与学校管理权;自身发展权。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而必须承担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

在教师任命制下,教师的义务多于权利,教师是学校的管理对象,并非管理的主体。而在聘任制下,教师的权利应当更加广泛:(1)建议权,即教师有权对于教学及行政事项提供革新意见。并通过校务会议、教务会议、辅导会议等来实现。(2)报酬权,即教师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抚恤、保险等权益及保障。(3)进修权,即教师有权参加在职进修、研究及学校交流活动。(4)结社权,即老师有权参加教师组织并参与其他依法令规定所举办的活动。(5)申诉权,即教师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有关其个人的措施,认为违法或不当、损害其权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诉。(6)专业自主权,即教师教学及对学生辅导,依法令及学校章则享有专业自主权。(7)拒绝权,即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教师可拒绝参与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所指派与教学无关的工作或活动。(8)其他依法应享有之权。[1]

实施教师聘任制,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相当程度的对等性。教师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一系列义务,诸如遵守聘约的义务、依法辅导学生的义务、维护学生隐私权的义务等。我国《教师法》虽然已颁布实行,但其对教师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尚无明确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实施教师聘任制,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有待于详细而规范的法律行为落实。学校管理机构与教师之间的权利


说句实在话,现在有很多学生投诉老师的事情,但是从这次教育局的处理结果来看,应该是最好的一次,可以视为典范。隆回教育局并没有直接采用“一棍子打死”的办法处理老师或者学校,而是通过短文用中肯的语气鼓励、劝诫学生。值得点赞!

事件详情

日前,湖南隆回九中一名学生在教育局官网发帖投诉称:学校老师翻学生抽屉、进宿舍搜查违禁物品等严重侵犯了学生的隐私。学校方面称老师是为了排查安全隐患,事先已与同学沟通并且做出解释,所以他们对此感到非常为难。

而教育局的回复却成了最大的亮点。通过以短文的形式回复了该名学生“会提醒老师注意这一点,你也要专心学习”

学生在发帖的信中明确的写道,是因为中考成绩不好才来到了九中。他在帖子当中提出质疑,学校方面“强行”征得学生同意之后进行搜查行为,这样是否合法?

并且说到“学校应该是学习的地方,结果就是这样,以身试法……

学校态度

随即隆回九中教务处主任湘贺斌回应:“对于此次排查违禁物品事件,学校已经做出过开会讨论,排查钱也已经组织学生代表和寝室长在旁边进行监督,的确是遵循了学生的意见才开展的工作”

同样希望学生能够理解对方的所作所为,配合老师的工作,营造一个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学习环境。手机、烟、酒等物品对于学生的危害还是比较大的,学校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园,但是学习期间必须交由班主任管理,放假时再取回,所以从这一层面上来看,学校的管理还是非常人性化的。

其实对于学生而言,他们目前并没有养成多大的自律性,和学校作为一个学习场所,老师必须要提前剔除一切有碍学生学习的绊脚石。所以有时候作为学生应该更多的理解并予以配合。

总结

当然,在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追逐自己的个性情况下其实对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展开还是具有挑战性的。但是作为学生,必须要清楚“为人生负责到底的最终还是你们自己!”为什么就想着动不动举报老师呢?同样自己要养成一个明辨是非的习惯,这也是做人的最基本要素之一。



校园携带手机问题现如今可谓是越来越频繁了,可是学校属于学知识的场所,有些学生总是会不自觉携带手机入校,导致影响学生上课状况。但是,学校方面搜查手机,要求学生自觉上交并没有多大成效。这就造成了某些老师会对学生进行翻箱倒柜的搜索。

近日,发生了一起,学生投诉老师,对学生的私人物品翻箱倒柜。这造成了隐私的侵犯。同时这次教育局劝诫获得网友们的点赞。

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投诉

5月21日,湖南隆回九中一名学生在教育局官网发帖投诉称,学校老师侵犯隐私,对自己的私人物品翻箱倒柜。进宿舍搜查等行为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这是学生回复的帖子。

可以看到教育局回复,已经将情况转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随后,根据投诉反馈,湖南隆回九中教务处主任湘贺斌对此贴进行回复。

这是教育局的回复。

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教务处主任湘贺斌的态度并没有对学生一味的批评,而是同时指出了老师的错误,并且表示希望老师能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修养,还有智慧。

另外,也同时要求,学生能够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配合老师的检查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学校表示也许携带手机入校,但是在校期间必须上交,以免干扰。

对此教育局的回复,收到网友们广泛认可,大加点赞。

关于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与隐私权的涉及,有着不同的两种声音。

 第一种看法认为,学生应该接受检查,表示认同老师的做法,认为这样的老师是个负责任的好老师,他对学生的表示关心,毕竟有不少的学生会在上课偷偷的玩手机,耽误了上课。

同时根据法律,它们认为学生都是未满18岁,需要监护人的监督,学校有义务对其进行监护,所以在校期间,老师对学生的搜查是起到监护的作用,这样的检查并没有错。

第二张看法认为,学生不应该接受检查,毕竟是私人物品。它们认为手机,背包里的物品属于私人财产,必须享有隐私权。老师这样随意搜查学生的抽屉,去宿舍翻箱倒柜的行为,严重侵犯学生的隐私权,这不符合老师的行使权力范围。

除了以上两种不同的观点,同时老师和学生都要予以自觉。

学生方面,做到上课不玩手机,那么老师怎么会搜查他们的背包呢?必要的时候,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的隐私。

老师方面,要懂得维护好学生的隐私权,用合理的教育的方法进行教导,而不是盲目的对学生的私人物品进行翻箱倒柜,这是侵犯他们的隐私权。

最后,对此次事件,你怎么看呢?你认为老师搜查学生的背包行为是支持的吗?



面对现在的孩子高智商和高情商的情况下,老师应该选择一种学生可以接受的方式来监督学习,而不是太过于直接的侵犯隐私的方式。不可否认的是,老师的初衷是好的,学生应该积极配合,而不是较劲与反驳。

教育局和各级教委能够站在公正的角度力挺一线老师的在全国来说可谓凤毛麟角,从教书育人的角度来说,老师还是严厉一些的好,从老师养家糊口的角度来说,还是奉劝不要多管闲事啊,教完课,看着孩子别出事就行了,特别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老师,不要人家一忽悠就脑子发热,一旦有事,下场凄惨

说实话,学生有这个意识是好的,但也不排除个别学生私藏刀具,和一些其他危险品!再说,这肯定是进行过全校通知而且多数人同意下完成的,毕竟这不是个人问题,是关乎全校师生安全问题!所以请正视它,也希望学生多多配合


学生上课纪律差,台湾老师情绪失控怒掀6张课桌,这种行为是否违法?_百度...
老师的行为并不违法在生活当中每一个人都有宣泄自己情绪的时候,而对于这个老师,她的行为显然是没有触犯法律。对学生们也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但是老师这样的做法还是不予支持的。主要还是考虑到因为学生们接受能力比较差,不能接受脾气暴躁的老师。如果因为老师掀翻课桌子对孩子们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显然...

作为学生为什么不可以随便闯进或离开老师办公室翻动老师桌上物品?
作为学生不可以随便闯进或者离开老师办公室翻动老师桌上的物品。因为第一老师是受人尊敬的。第二,老师的办公室属于私有物品。从这两点上就学生就不能去。闯进或者随便翻老师桌上的物品。学会有礼貌。这是思想品德的德。

老师因生气而推翻桌子是否正确?
这个老师做的有点不正确。因为手机属于个人财产,老师不应该抢夺。但通常的话,还是应该让这位学生跟老师道个歉。因为这位同学是在上课的时候玩的手机。然后老师也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把一些负面影响带了进来。老师也应该跟同学道歉。

老师在未通知学生翻同学的抽屉,而且取走贵重物品,不通知该学生,这样合 ...
不合理,这是明显的侵犯他人隐私。因为桌堂算是学生的个人空间。而且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拿走,在性质上就上升为偷盗行为了。

老师趁我们去上体育课的时候叫同学翻书桌算犯法吗?
教唆未成年人偷窃(未遂)。你觉得犯法吗?如果你们老师说这不算犯法。第一:也许他认为中国的法律都是他定的。第二:他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你也可以乘他不在办公室的时候翻弄他的办公桌

老师下课翻学生桌子是对是错
行为是错的。老师一般不会采取这种措施,除非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所以,请你理解老师的苦衷!而且,任何老师在翻学生课桌的时候不是想侵犯学生的隐私,甚至想从中获取什么利益。一般是为了了解什么情况,或者检查有没有学生带了不应该出现在教室的东西,如,小说,扑克,游戏机等。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

初中老师翻学生桌洞犯法吗,并拿走学生的梳子犯法吗
犯法倒没有。但是违法的。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

老师在无人的情况下进入教室检查学生桌洞违法么、我们应该怎么做_百 ...
不违法,虽然隐私权不可侵犯,但是如果老师查的只是桌肚,没有搜身,没有翻包,那个也没有办法。隐私权的法律法规:宪法对隐私权的保护。我国宪法没有隐私权或私生活权利这一概念,涉及隐私权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项:宪法规定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原则,而隐私权正是人格权的一种。国家保护公民合法收入、...

老师可以趁学生不在时翻学生的东西吗?
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绝对没有,就算是父母也不可以!这是侵犯个人隐私 还有这样的老师 没听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 他是没有权力侵犯你们的权利的 如果可以,你们到教育局投诉 老师太可恶了,他当然没有权利了,你们可以去校长那投诉他,换个老师 ...

老师翻学生书包算不算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提及隐私权字眼的明文条款。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

屯留县15376088354: 我请假没去上课,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班主任翻我桌子,把我象棋丢到垃圾桶里.我有起诉他侵犯隐私的权利吗 -
佼星得益: 老师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翻看你的私人物品,确实侵犯了你的隐私权,而且象棋是你的个人财产,你的老师没有权利丢掉它,也涉及到了财产权.

屯留县15376088354: 老师翻学生书桌检查违规物品算侵犯学生隐私权我们老师开班会说为了检
佼星得益: 书桌当然不算了,好象在中国学生在学校要是透明的,连你身上手机老师都要知道,但是在身上,老师不会去搜,他会让你自己拿出来. 我记得上学的时候,书桌经常会被同学翻的(无非是借课外书、作业本、一些笔记资料,懒得去操场找你说的).难道这些你都要去告他们侵犯你隐私么? 还一点,学校要求你们上学必须穿校服,你认为这算不算是干涉人身自由呢!

屯留县15376088354: 老师翻学生书桌侵犯隐私吗? -
佼星得益: 一般不会算,你就算去告也不会受理我们国家对这种做法没有强制禁止,只是不支持,老师对学生主要是教育,只要是有正当理由搜查你的书包,是不算侵犯隐私的.

屯留县15376088354: 老师随意翻动学生书桌是否违反法律? -
佼星得益: 翻同学的书桌违反法律 触犯了学生的隐私权,骂学生也是触犯学生人格尊严权,可以搜集证据或鼓励同学们都签名投诉等手法 降至反映到校长或报刊等媒体.(你可以偷偷拍照,当他骂同学时录音等手法收集证据,然后通过投信,发电子邮件等方法维护自己的尊严) 但一定要冷静,不要采取太过激手法,记住你是你们父母的世界,你们出了事他们要怎么办?)

屯留县15376088354: 老师没有经过学生的同意,擅自翻学生的柜子抽屉,还看学生的日记 -
佼星得益: 其实无论是谁擅自翻动学生私人物品,,,尤其是日记都是属于侵犯个人隐私...这当然是违法的...但是现实是哪个学生会去告老师或校长呢...你还想升学不了... 这是很让人无奈的...你就算是去教育局投诉了...可是是校长都是有关系的...你懂得....那根本无济于事....我建议....忍吧.....保护好自己的东西...先忍着....吃得苦中苦方为人杀人....人要学会受得了羞辱...尤其是在这个社会.......如果你实在忍不下....那就发帖阿什么的引起群众公愤发起谴责好了

屯留县15376088354: 学校组织老师在学生上课期间【学生丝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乱搜学生宿舍,翻箱倒柜没收所谓违禁品!请问校 -
佼星得益: 隐私权、所有权,这位同学,请你理直气壮一些吧!你学校的老师纯粹是法盲.学校可以批评教育你,但是不能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第一: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条之规定:吹风是属于你的私有财产,你对该动产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屯留县15376088354: 班主任怀疑学生有违禁物品,便未经该学生同意翻查她(他)抽屉,算是侵犯学生的个人隐私权吗? -
佼星得益: 没有侵犯隐私,也侵犯他人财物

屯留县15376088354: 老师没收东西可以自己使用吗? 可以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翻学生的课桌吗? -
佼星得益: 当然不可以 没收的东西统一交给教务处 或者统一存放 如果发现他在用 可以像校长投诉

屯留县15376088354: 老师翻学生东西是否违法? -
佼星得益: 绝对违法,但是这个学生也很无奈

屯留县15376088354: 学校没收学生东西不还 且翻学生物品 查找违禁品 这样违法吗 -
佼星得益: 这是违法的 侵犯了隐私权 学校也不可以随便翻学生东西的 更不能没收学生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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