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作者&投稿:星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是谁~

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但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如果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承诺、保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责任主体特殊情形下不再局限于生产者和销售者。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产品质量法》第八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执行执法工作;管理有关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
2、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组织质量监督检查,依法管理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3、宏观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制订提高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名牌战略,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对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实行考核。
4、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执行;负责执行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综合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6、统一管理和监督全省认证认可工作。
7、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8、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9、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10、承办质检总局、当地政府、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质量监督

法律分析:1、地方政府和国家机关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产品质量法第9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包庇、放纵行为;(2)通风报信、帮助违法当事人逃避查处的行为;(3)阻挠、干预查处行为。

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监督抽查中超量索取样品或者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的,由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违反产品质量法第25条的规定,向社会推荐产品或者以某种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收入;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有此行为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收人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质量检验资格;

(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第十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下列选项中,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叙述,正确的是( )。
【答案】:A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一项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哪些部门
机构性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管理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并行使执监督职能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家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针、政策律、规、规章制度;提制订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管理性规、规章计划研究起草相关性规草案 (二)组织协调全省打击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质量违行制定实施打假保名优...

网购食品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
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伪劣商品出现的情况。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电话:12365; 4、网上消费诉求:可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诉说你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麻烦,获取维权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消费者】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

质检所属于什么单位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3)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4)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5)完成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2、其它职能 (1)参与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2)对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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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监管联动的机制,加强执法协作,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和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第二章 经营者的商品质量义务第六条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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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有...

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归哪个部门管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以下简称监测),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流通领域销售者销售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依法进行处置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质量监管另有规定的商品,从其规定。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

...质量监督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有:1、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2、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资格由哪里认定?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资格由省级或省级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申请资格认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1)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处理的活动。第四条 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市场...

乌恰县15844617395: 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 -
钱中伯尔: 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管理条例等

乌恰县15844617395: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钱中伯尔: (1)监督抽查中超量索取样品或者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的,由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违反产品质量法第25条的规定,向社会推荐产品或者以某种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收入;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有此行为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收入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质量检验资格; (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乌恰县15844617395: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是指 - 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做什么工作的?它属于政府部门吗?
钱中伯尔: 您好!质量技术监督局应该是政府部门.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国家质量技...

乌恰县1584461739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哪个 -
钱中伯尔: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乌恰县15844617395: 产品质量法 -
钱中伯尔: 《侵权责任法》第43 条“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第40 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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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中伯尔: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 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 门应当负...

乌恰县15844617395: 从事产品质量监督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钱中伯尔: 《产品质量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

乌恰县15844617395: 根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经营者承担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
钱中伯尔: 违反《产品质量法》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产品质量法》第五章法则教前面的规定了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的市场经济主体及行使管理监督职责的地方政府行政监督部门违反该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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