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2修正)

作者&投稿:公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消防法规的通常分类 ?~

  按照国家法律体系及消防法规服务对象、法律义务、作用,我国消防法规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是消防基本法:一是消防行政法规;二是消防技术法规。
  1.我国的消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于1998年1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农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1日施行。该法分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四条。
  2.我国的消防行政法规
  消防行政法规规定了消防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如《关于城市消防管理的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分、《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这些行政法规,对于建立消防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和协调消防管理机关与社会上各方面的关系,推动消防事业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
  3.我国的消防技术法
  消防技术法规是用于调整人与自然、科学、技术的关系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城市煤气设计规范等。
  除了上述三类法规外,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以的实际情况,还制定颁发了一些地方性的规定、规则、办法。这些规章和管理措施,都为防火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公民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四条 消防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军事设施、核设施、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负责监督管理。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教育、劳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公民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每年十一月九日为全省消防安全宣传日。第二章 消防设施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建、公安消防、计划等部门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
  消防站的规划用地,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公共消防设施由城建、公用事业、电信等部门分别负责建设和维护,公安消防机构负责验收、使用。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七条 城市消防站应当按照四至七平方公里保护范围、接警后消防车能在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沿的规定,布局建设。
  高层建筑、古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和有大型海、空港的城市,应当建立具有处置特殊火灾、毒气泄漏等灭火抢险功能的特种消防站。第八条 城市建设供水工程应当按照规定建设消防供水管道、消火栓、水池、水井;消防供水管道的管径和公共消火栓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消火栓的数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当限期安装;移动或者拆除公共消火栓,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第九条 城市街区道路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保证大型消防车通行;有地下管道和暗沟的,必须保证承受大型消防车的重压。第十条 城市应当建设先进的火灾报警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大中城市的消防指挥中心应当配备由计算机控制的火灾受理、消防通信、自动消防设施监测遥控等自动化系统,保证灭火抢险的统一指挥。
  城市电信部门应当保证市话分局与消防指挥中心之间设置两对以上的火警通信专线。
  消防指挥中心与各消防站和供水、供电、急救、交通管理等部门之间应当设置火警调度通信专线。第十一条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和维护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属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保障预防火灾和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
  成片开发和单位投资建设给水管网,同时建设公共消火栓的,公共消火栓建设资金由开发和投资单位承担,其维护费用由管理单位承担。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落实值班操作人员,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楼梯、消防通道。
  城建和公用事业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火灾预防工作责任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对职工、师生、村民、居民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高危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下列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一)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会堂、展览馆以及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客房、会议、展览等3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经营地下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歌舞娱乐放映游艺项目的公共建筑使用单位,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
(三)床位数超过200个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超过1000个的寄宿制学校,座位数超过3万个的体育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四)单个厂房或者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从事纺织、鞋帽、玩具、食品、药品、电子、家具等产品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五)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等的使用单位;
(六)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收藏全国或者省重点保护文物的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七)设计规模中型以上甲、乙类易燃气体或者液体的生产企业,总容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或者总容量超过1000立方米的液化烃储存企业,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3级以上重大危险源企业;
(八)省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规定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备案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单列。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统筹研究、协调解决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做好主管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及时发布消防安全公共信息,方便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报告,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效能。第四条 任何人进入火灾高危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任何人发现火灾高危单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都有权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第二章 消防安全条件第五条 火灾高危单位在建筑物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后10日内,应当到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办理火灾高危单位登记。在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时,能够确定申请人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直接予以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消防救援机构办理火灾高危单位登记,不得收取费用,不得附加条件。第六条 火灾高危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当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未经依法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火灾高危单位施工期间,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消防安全。第七条 火灾高危单位建筑消防设计范围内的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应当设置明显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火灾高危单位进行外墙外保温施工,应当使用不燃保温材料。第八条 火灾高危单位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选用消防产品符合市场准入规定和消防安全质量要求;
(二)设置种类、数量、位置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施工质量合格,并通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第九条 火灾高危单位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以下标识:
(一)位置指示标识;
(二)禁止占用、遮挡的标识;
(三)使用说明;
(四)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标识。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在消防供水管道设置显示阀门正确启闭的状态标识。


江苏省消防火灾高危单位什么时候配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防火灾高危单位是需要配备消防工程师的,但是没有强制要求时间。各省市针对自身消防安全形势的不同,其场所界定有所区别。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消防工程师,共分为三级,依次是助理消防工程师、消防工程师、高级消防工程师,做为消防...

武汉市消防管理规定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当由符合从业条件的机构开展,评估每年进行一次,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所在地区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针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情况,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西安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劳动密集型企业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简易喷淋;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的寝室、宿舍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除非已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鼓励居民住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自救逃生的消防设施设备。8. 第八条 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油烟管道要多久清洗一次
根据国家规范,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搜索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油烟管道清洗标准:烟罩烟道清洗后90%以上可以见到烟道原本的内壁铁皮色,不留有块状顽固的油渍,灶台的表面无油污且光亮整洁,风机叶轮的表面90%...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有哪些
火灾高危单位还应额外履行六条责任:(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2)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3)专职...

加油站是消防高危单位吗?
加油站是属于火灾高危险的单位。加油站一般都储存两种油品即:汽油和柴油。柴油闪点大于55度危险性小。

什么单位需要消防工程师?
消防安全管理人宜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一些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发布了当地的消防规定。例如广东省今年9月份发布的《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已经从鼓励转变为依法强制配备阶段。

火灾高危单位评估多少钱一平方
大概是6~7元

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十七、火灾高危单位要坚持每年进行电气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置消防安全隐患。 十八、发生火灾后迅速报警,引导、疏散人员,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本单位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字人: 承诺单位 签字人: 年月日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
(四)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需遵守《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规,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制度。应自行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定期进行巡查,并组织员工培训和演练。易燃易爆企业等大型单位应委托资质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重点单位需执行“六加一”措施,并建立微型消防站。高危单位要...

钟祥市17713755271: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文体编制的特点 -
闽鹏抗病: 第一条 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

钟祥市17713755271: 消防安全重点一级,二级,三级列管单位,是按照什么标准划分 -
闽鹏抗病: 消防安全重点一级,二级,三级列管单位,是按照什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 能产生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 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

钟祥市17713755271: 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
闽鹏抗病: 我国消防法规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

钟祥市17713755271: 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是什么? -
闽鹏抗病: 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是指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提供的一种服务活动,具体为对社会单位、场所、工矿企业等机构的消防综合情况进行评估.针对评估结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提出解决措施的一服务活动.对照规范评定:依据现行的消防...

钟祥市17713755271: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
闽鹏抗病: 1、这个的依据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8条 2、具体要制订的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