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未婚军转干部已在南京购房的可以在南京安置吗?

作者&投稿:言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全国军人退伍安置政策,你能不能在本省安置~

近年来,部分省(区、市)在贯彻落实中央军转安置政策中出台了一些具体的细化规定,对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增加了诸多限制性条件,我们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收集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具体规定以各省公布的政策为准,需要深入准确了解的需与空军驻相关省移交联络员联系。

1.关于结婚时间
福建省规定:(除福州、厦门)对婚前取得常住户口时间、结婚时间必须满一年,否则不予接收。
福建省厦门市规定:配偶自幼在厦门成长,且在厦门有常住户口的,结婚需满2年军转干部;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调动落户厦门的,且人事关系已在厦门并取得厦门常住户口满5年的,结婚需满3年。
江西省南昌市规定:转业干部非南昌市入伍,配偶为南昌市常住户口的,结婚需满2年。
上海市规定: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结婚时间需满1年。
北京市规定: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结婚时间需满1年。
重庆市规定:配偶婚前在持有非挂靠常住户口满5周年以上的。在编制员额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与企业签订中期或长期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和市里规定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的,初次结婚时间满1周年以上;再次结婚时间满2周年以上的予以安置。

2.关于户口取得方式
浙江省规定:“双非”干部配偶通过购房等途径取得浙江常住户口的,原则上不予接收。(“双非”指既非浙江户籍、又非在驻浙部队服役)。
福建省规定:配偶属于婚后购房落户、投靠亲属取得常住户口的,不予接收。
福建省厦门市规定: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属于购房、集资建房、投资、投靠亲属等方式取得厦门常住户口的,均不作为进厦计划安置条件。
江苏省规定:军队转业计划分配干部配偶婚后落户南京的(随军除外)一般不予接收;家属随军后,转业干部因工作需要调往外地区任职,其家属工作和户口均随迁往外地区,军转干部和家属不可回原地区安置。
江西省南昌市规定:军转干部配偶因购房(购房时军转干部本人需在驻昌部队现役)、投资经商、一般人才落户的,落户时间需满5年,且常住或生活基础在南昌市;军转干部配偶因务工落户的,落户时间需满7年,且常住或生活基础在南昌市。下列情况不予接收:转业干部父母身边无子女,但父母户口迁入时间不满3年或父母一方户口单独迁入的;军转干部配偶或父母投靠亲朋好友落户南昌的;军转干部父母仅有一方(离异或去世的除外)落户南昌的。
江西赣州、九江规定:对配偶或父母通过购房、投亲等方式取得户口的,均不予接收。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规定:对配偶购房落户、投亲靠友落户、学校集体户口、非组织人事部门工作调动落户、非组织人事部门人才引进落户、非组织人事部门招工落户和机械落户等形式的自办户口,不论多长时间均作为不符合中央文件规定的安置地依据掌握。
山东省规定:婚后购房和投亲落户的不予接收。
辽宁省规定:除沈阳市外其他地市对计划分配转业干部配偶婚后购房落户不予接收,但对自主择业干部不作限制。
广东省规定:配偶系人才引进在广东省地方工作且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是配偶已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二是配偶系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
三是配偶系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的。其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性质为2004年2月1日以后购房入户的不予接收安置。
广西省规定:对购房入户的没有限制,但学校学生户口和临时找工的集体户不作为安置条件。
湖南省长沙市规定:2012年1月1日以后购房入户的,不得作为进长沙市安置的依据。
云南省昆明市规定:计划分配转业干部依托成年子女常住户口到昆明市城区安置的,其子女必须在昆明市城区有正式工作(符合组织、人社部门调动、录用等规定,手续齐全)且有合法产权住房。未成年子女取得昆明市城区常住户口,不作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条件。凡投靠人2012年10月31日以后购房落户昆明市城区的,不作为接收安置条件。
四川省成都市规定:配偶婚后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再办理成都市驻军随军或者工作调动的需满2周年。其中,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郊区,后由郊区调(迁)入城区,干部转业在城区安置,配偶取得城区常住户口须满1周年。父母或者配偶父母通过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离(退)休安置方式调(迁)入成都市的,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需满1周年,且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
西藏自治区规定: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在藏安置的,突击进藏人员(临时调入西藏部队工作或与西藏常住人口结婚的),在藏工作时间或与西藏常住人口结婚的时间必须在两年以上,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甘肃省兰州市规定:符合进兰州永登、皋兰、榆中三县的干部,可到兰州市安置;居住在酒泉东风场区境内,已随军的现役军人家属子女户口按兰州市四区(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城市常驻人口对待;凡以购房、购买户口、投亲靠友的方式取得户口的,均不得进兰安置。
宁夏自治区规定:转业干部符合进宁夏安置条件,且在银川市购房落户满2年以上的,可以到银川市安置。
河北省石家庄市规定:对爱人落户方式为非随军随迁落户石家庄市的(如购房落户、工作调动落户等),一律不接收安置。
陕西省规定:对于服役部队驻地与配偶随军地不相符的,不予接收;配偶取得陕西省所属地市常住户口,但家庭生活基础在该地市以外,且有固定工作的,不予接收。
陕西省西安市规定:在西安地区为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子女购买住房2年以上,且具有独立合法产权、取得西安市常住户口满2年,可以接收。
重庆市规定:
1.父母或配偶父母持有非挂靠的常住户口满5周年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按三峡库区移民政策安置到市区县(自治县)落户,可到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其父母已按三峡库区移民政策安置到本市区县(自治县)落户,可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远郊区县(自治县)入伍的军转干部,其配偶或父母工作单位及其工资,或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供给关系不在主城区,但在主城区购买独立合法产权住房5周年以上,并取得主城区常住户口2周年以上的,可到主城区安置。
4.市外入伍的军转干部,其配偶或父母工作单位及其工资,或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供给关系不在我市,但在主城区购买独立合法产权住房满6周年以上,或在远郊区县(自治县)购买独立合法产权住房满4周年以上,并取得我市常住户口3周年以上的,可到住房所在地安置。
5.军转干部虽不符合重庆市安置条件,但其配偶或父母在我市创办企业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且证明其上年度向所在地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可到其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安置。

3.关于双军人转业
江西南昌规定:夫妇同为外省(市)籍或从外省(市)入伍的军队干部,双方或者一方转业,转业一方部队驻地南昌并在昌任职满2年。
上海市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一方系驻沪部队干部并在沪工作满1年的。如非同时转业,留队一方再转业时间需间隔1年。
四川省成都市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双方或者一方转业的,一方需在成都市驻军部队服役时间满2周年;夫妇曾同为军队干部,其中一方已转业进入成都市安置取得常住户口的可接收安置。
重庆市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一方转业,可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但应在驻渝部队服役满l周年以上;在驻渝部队服役满2周年以上,并符合随军条件的未婚军转干部,可到部队驻地安置。

4.关于安置未报到人员
吉林省规定:转业到地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3年内不予接收。
山东省规定:连续3年转业按政策安置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地方报到的,不予接收。
辽宁省大连市规定:对上年度安置未报到的军转干部,次年减10分,第三年减20分,第四年不予接收安置。
贵州省规定:当年进贵州安置拒不报到的,原则上两年内贵州不予接收。
河北省规定:对受过处分和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人员将做出扣分处理,即,滞留一年扣10分,滞留两年扣20分,滞留三年就不予接收。
湖北省规定:已安置并发出报到通知,因转业干部个人原因不服从组织分配未报到上班、滞留部队累计3年的,不予接收。
陕西省规定:非组织原因连续两年不到接收安置单位报到的军转干部,下一年度不再按计划分配方式接收安置,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可按自主择业安置方式予以接收;安置在陕西省各级公务员(包括党政机关、政法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岗位的军转干部,非组织原因不报到的,下一年度不再安置到公务员岗位。
重庆市规定:对不服从地方分配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3个月未报到的军转干部,2年内不再接收。
5.其他相关规定
江西省规定:对符合在江西安置的获一等功的军转干部,本人可在江西全省范围内选择安置地。
上海市规定:在上海市无生活基础(重点是无住房),要求进沪自主择业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吉林省规定:为了到吉林省安置,确定本人转业前两年将配偶、子女或者父母、岳父母户口迁移到吉林省的;为了到吉林省安置,结婚前将配偶户口迁入吉林省未满2年的,均不予接收。
辽宁省沈阳市规定:对购房落户满2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予以接收,原则上安置到事业单位。
广东省规定:转业报到半年内,发现有问题或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退回部队。
贵州省规定:具有博士学位以上的军队转业干部可自愿在贵州全省范围内选择安置地(含贵阳市)。
陕西省规定:违反干部档案管理规定,提供进陕有关证明材料或档案有关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军转干部,档案退回部队,陕西省将不予接收安置。
重庆市规定:转业时配偶常住户口及家庭生活基础均在市外,且配偶未列入随调随迁安置计划的,原则上不予接收;转业时以子女是重庆市常住户口为安置条件,但本人不具有子女监护权的,不予接收安置;对因不符合重庆市接收条件,以弄虚作假,提供失真证明材料等手段达到进入重庆市安置目的的,经查证核实,档案退回部队,3年内不再接收。

拿证跟你户口什么时候迁的没关系啊,并不是说必须在结婚前取得南京户口才行,就算你先结婚再取得南京户口,只要满两年就可以,这两者没什么联系。另外,如果你老公驻地在南京,可直接在南京安置。

  南京市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条件

  1、到南京市市区安置的:
  (1)军龄满20年或副团职(副处级、技术9级)以上,配偶在本地工作满5年;或配偶婚前在本市有常住户口。
  (2)营职以下的外省籍干部,配偶在本地地方工作满8年;或与本地人结婚满5年;或在边防、海岛、同原、沙漠等艰苦地区(边远地区类别按【83】人劳科字第064号文件执行)和从事飞行或潜艇工作满10年,配偶在本地地方工作满5年;或因公因战致残(二等乙级以上),配偶在本地地方工作满5年。
  (3)营职以下的本省籍干部,配偶在本地工作满5年;或与本地人结婚满4年。
  2、外省籍转业干部的配偶随军、随调、转业在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徐州等5个市市区工作满5年的,可在配偶所在地安置。
  3、本省籍转业干部的配偶已在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徐州等5个市市区工作的;或转业干部的配偶已在南通、 扬州、 淮阴、 盐城、连云港、泰州、宿迁及全省县(市)工作的,可在配偶所在地安置。
  4、双军人同时转业,可到一方原籍或入伍地安置。双军人单转,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转业一方可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5、转业干部的配偶在江苏工作,系国家统配的大学生,具有真才实学,当地工作需要的,可到配偶所在地安置。
  6、转业干部入伍后全家迁到江苏、现本人未婚;或已婚,但父母或配偶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可到父母或配偶的父母所在地安置。
  7、转业干部父母或配偶的父母是老红军,现在江苏居住的,可到父母或配偶父母所在地安置。
  8、下述转业干部,可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也可到父母居住地、配偶工作地或配偶随军前所在地安置:
  (1)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2)因战因公致残(二等乙级以上),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从事飞行工作或在舰艇上服现役满15年的;
  (4)在边远、高原、沙漠、海岛等特别艰苦的地区工作满15年的(边远地区类别
  按【83】人劳科字第064号文件执行)工作满10年的,从事飞行或在舰艇工作满10年的,可以回本人原籍或入伍所在地,也可到配偶所在地安置

  南京出台户籍改革详细规定

  酝酿已久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终于出台。近日,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该办法自7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办法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统称为“居民户口”。

  “农转非”成历史名词

  新办法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这一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变革表明,曾为几代人梦寐以求的“农转非”从此成为历史名词。在郊县居住的人口不再称为农民,统一称呼为居民。这标志着南京在称呼上不再有城乡差别。

  有房有工作是硬件

  外地户口迁入南京的门槛较低。新办法规定,本市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市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生活来源),此外,还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具体准入条件。江宁区、原江浦县、原六合县城镇及其以下地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溧水县、高淳县城镇及其以下地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6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

  户籍改革后,迁入南京主要看两大硬件:有房、有工作。新办法规定,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购买所得房、接受馈赠所得房、接受遗产所得房、自建住房或单位租赁给本单位员工使用的公有住房等。有稳定职业(生活来源)是指被本市机关、团体、事业、企业等单位依法录、聘用,以及投资兴办二、三产业,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人均收入不低于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本市居民在城镇与农村之间的户口迁移和农民子女出生、录取学生办理的城镇居民登记,只作户籍变更登记。

  四类人员允许配偶随迁

  两地分居曾是计划经济年代让许多人苦恼的事情。新办法规定,4类人员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他们是:引进的各类优秀和紧缺人才;出国留学回国录用人员;干部异地调动;转业干部安置。这些人员的户口准入,由人事部门受理。此外,录用的公务员;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的户口准入,也由人事部门受理。

  劳动部门受理四类准入

  打破过去户籍制度由公安统一受理审批的惯例,人事、劳动部门也受理部分人员户口准入。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审批的有:企业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异地调动;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技校、职校毕业生;需劳动部门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前两类人员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新闻链接

  公安机关受理市区10类人员户口准入

  (一)取消原城市居民“三投靠”入户条件限制,属投靠配偶的,投靠人不受年龄、婚龄条件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二)个人在南京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外商、港、澳、台胞在南京市投资20万美元以上,其国内亲属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允许1人来宁落户,每增加10万美元可增办1人;

  (三)在南京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南京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四)私营企业业主连续两年每年纳税2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连续2年每年纳税1万元以上、且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

  (五)在南京市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连续两年达20万元以上市外驻宁企业,其法人代表和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在宁任职二年以上,在南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在宁落户;

  (六)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南京市可先落户后就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两年,中专校和技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三年,依法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障,实际缴费满两年以上,允许其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处落户;

  (七)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

  (八)外地地市级以上政府驻宁办事机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南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经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允许其在编工作人员户口迁入南京市;

  (九)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外地企业,经批准在宁设立驻宁办事机构,其连续在宁任职两年以上的正式在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在南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户口迁入南京市;

  (十)在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建成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实际居住在小城镇的人员,允许在宁落户


配偶已随军的军转干部,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转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参考资料:http:\/\/jzg.offcn.com\/html\/2013\/kaoshi_0106\/6515.html

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10.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置地点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

福建军转安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②配偶已随军厦门满2年,且取得厦门常住户口满2年的军转干部;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从起算时间视同未婚)的驻厦部队军队干部,符合配偶随军厦门条件满2年的军队转业干部。③配偶自幼在厦门成长,且在厦门有常住户口,结婚满2年的军转干部。④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调动落户厦门的,且人事关系已在...

湖北转业干部转业安置条件是什么?
一、军队转业干部到湖北省安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到湖北省安置的条件主要有四类:(一)以原籍和入伍地为依据的,符合以下条件:原籍或入伍地是湖北省(不含院校分配入伍和过路入伍)的。(二)以配偶户口为依据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湖北省的;2、军队干部在驻...

我是一名未婚军官。请问父母户口迁到沈阳不满两年。我可以转业到沈阳安...
(5)军队转业干部系外省入伍或其配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或岳父母在沈阳市定居且有常住户口,年事已高,身边确无其它子女照顾的(含未婚的军转干部);(6)符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范围内的及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况的军转干部,经省、市军转安置主管部门同意批准的。转业干部符合上述接收...

河南省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配偶档案的调整和转递是怎样的?
(一)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配偶档案的调整,须依据省军转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去向调整通知单》,及时办理。(二)对同时符合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接收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需要调整安置去向时,经本人申请和安置地军转办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军转办审定后予以调整,并将调整去向及时通报部队...

全国军人退伍安置政策,你能不能在本省安置
福建省规定:(除福州、厦门)对婚前取得常住户口时间、结婚时间必须满一年,否则不予接收。福建省厦门市规定:配偶自幼在厦门成长,且在厦门有常住户口的,结婚需满2年军转干部;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调动落户厦门的,且人事关系已在厦门并取得厦门常住户口满5年的,结婚需满3年。江西省南昌...

安徽转业干部转业安置条件是什么?
10.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或者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如安徽省有单位接收的,经报省军转办审批同意的,可以接收安置。11.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12.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以及撤销、合并、降格、改编...

军队转业干部政策
3、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4、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

陕西转业干部如何进行安置,怎么选岗?
④因战因公致残。符合太原市接收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省直单位(含中央、省驻并单位,下同)接收安置:①配偶系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或省属企业正式职工、聘用制干部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②配偶系中央驻并单位正式职工、聘用制干部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③军转干部未婚或者夫妇都是现役军人,父母一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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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瞿减味:南京市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条件 1、到南京市市区安置的: (1)军龄满20年或副团职(副处级、技术9级)以上,配偶在本地工作满5年;或配偶婚前在本市有常住...

抚远县13811795945: 军官家属在南京买房落户爱人可以转业到南京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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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县13811795945: 未婚军人可以在外地买房么? -
冶瞿减味: 可以,没有规定未婚不可以外地购房.

抚远县13811795945: 家属是外地,在苏州买房迁进了苏州户口,那部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能否安置到家属户口所在地? -
冶瞿减味: 可以的,根据部队军转干部转业安置条例规定,军人转业可随配偶安置,你是理所当然的可以安置到苏州的.不过要看苏州对落户政策的规定了,有的地方是需要时间的,如一至两年等.

抚远县13811795945: 外地户口在南京买房能迁户口吗?
冶瞿减味: 办理购房入户条件:外地居民在南京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且实际居住.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整户迁入,最多3人.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1人.一套住房五年内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原房主的户口必须迁出). 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结婚证及复印件; (五)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六)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 (七)购房合同; (八)子女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九)成年未婚子女的附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人具备上述申请证明材料后,经分、县局批准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抚远县13811795945: 天津落户问题国企正式员工,名下有房(但是有贷款),未婚,户口在外地(非农户口),能否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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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县13811795945: 外地户口单身在其他地方买房可以迁移户口吗
冶瞿减味: 1、一般都是可以的2、但是有些发达城市对房子的面积等有规定3、建议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处

抚远县13811795945: 在南京买房子的话,要多少平方才可以把外地户口迁到南京?? -
冶瞿减味: 《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2009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新办法规定,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即可落户南京.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购买所得房、接受馈赠所得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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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瞿减味: 可以的,这种情况只要已经办理了结婚登领取了结婚证,就可以把外地户籍的一方户籍迁入婚前购买的房产,同时向当地房管局申请房产证增加户主.

抚远县13811795945: 在外地工作,但是工作地没有房子,可以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吗? -
冶瞿减味: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在当事人的工作地已经实行了积分入户,而当事人在当地申请领取了居住证、工作达到一定的年限、并参保了当地的社保,居住证积分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的,可以将户口迁入居住地挂靠.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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