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3条是怎样的

作者&投稿:颛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3条是怎样的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第五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第二节 复核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五十五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有关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条例规定的第53条的具体内容中,主要还是讨论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否可以从现场的证据以及收集到的一些证据,能够将交通肇事者进行处罚。并且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的划分,一直以来都是后续处罚的主要认定条件,那么对于责任的划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报警通知交警部门是交通事故处理的第一步,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请求交警部门介入处理。同时,确保自身安全,切记保持现场,防止事态扩大。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至关重要,他们将根据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勘查,了解事故经过,明确事故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置措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警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一...

交警处理事故的流程
三、处罚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四、调解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去交警大队做事故认定流程
交警大队的处理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受案报案,并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处理事故;2、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同时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以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3、道路交通事故可以走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

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规定
一、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核心内容 根据《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该规定主要涉及事故认定与责任划分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综合判断事故责任。同时,对于涉及多方当事人的事故,还需根据各方当事...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 处理流程
4、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有当事人报案处理、交警现场处理和调查、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以下内容:一、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裤烂族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二、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对案件进行深入审理,最终给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或者直接将争议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若调解无效或调解书未能执行,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寻求司法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需具备的简单的应急措施,是驾驶车辆的朋友们都需要了解并注意的,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怎么走
四、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八、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调解 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法律客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西城区1524528477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
俎贞锋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

西城区1524528477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53条
俎贞锋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53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西城区15245284778: 交通事故申请复核后会怎样
俎贞锋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西城区15245284778: 交通事故赔偿,应该如何办
俎贞锋达: 一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有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进行协商,以促成争议的解决.二是直接向人民...

西城区15245284778: 交通法规责任划分原则是怎样的
俎贞锋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西城区15245284778: 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
俎贞锋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

西城区1524528477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俎贞锋达: 1、立即停车; 2、及时报案; 3、抢救伤者; 4、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

西城区15245284778: 交通事故申请复核后又会怎么样?多久? -
俎贞锋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

西城区15245284778: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
俎贞锋达: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其具体内容是: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公安机关...

西城区15245284778: 骑自行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了谁的责任 -
俎贞锋达: 骑自行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机动车正常行驶撞到了闯红灯的自行车,则由自行车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具体以交警划分为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