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诗经 国风>8首,及其翻译和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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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诗经.国风》的任意八首,及每首的翻译和赏析~

哈哈~你是8中的哈?!
诗经·国风·桃夭

【原文】

桃之夭夭①,灼灼其华②。
之子于归③,宜其室家④。

桃之夭夭,有⑤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⑥。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译文】

桃树含苞满枝头,
花开灿烂如红霞。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桃树含苞满枝头,
果实累累坠树丫。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桃树含苞满枝头,
桃叶茂密色葱绿。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读解】

一首简单朴实的歌,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歌中没有浓墨重彩,没有夸张铺垫,平平淡淡,就像我们现在熟悉的、谁都能唱的《一封家书》、《同桌的你》、《小芳》一类的歌。 魅力恰恰就在这里。
它符合天地间一个基本的道理:简单的就是好的。
正如女子化妆,粉黛轻施的淡妆总有无穷的神韵,没有的地方总觉得有,有的地方总觉得没有。浓妆艳抹,厚粉浓膏,不仅艳俗,而且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疑心厚重的脂粉底下有多少真实的货色,或许卸下妆来是半老徐娘一个或满脸雀斑。
简单是质朴,是真实,是实在,是亲切,是萦绕心间不能忘却的情思。刻意修饰是媚俗,是虚伪,是浮泛,是浅薄,是令人生厌,是古人常说的恶俗。
简单质朴既是人生的一种境界,也是艺术的一种境界,并且是至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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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诗经·国风·唐风·蟋蟀》

蟋蟀在堂,
岁聿其莫。①
今我不乐,
日月其除。②
无已大康,③
职思其居。④
好乐无荒,⑤
良士瞿瞿。⑥

蟋蟀在堂,
岁聿其逝。⑦
今我不乐,
日月其迈。⑦
无已大康,
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
良士蹶蹶。⑧

蟋蟀在堂,
役车其休。⑨
今我不乐,
日月其慆。⑩
无已大康,
职思其忧。
好乐无荒,
良士休休。⑾

【译文】

蟋蟀在堂屋,
一年快要完。
今我不寻乐,
时光去不返。
不可太享福,
本职得承担。
好乐事不误,
贤士当防范。

蟋蟀在堂屋,
一年将到头。
今我不寻乐,
时光去不留。
不可太享福,
其他得兼求。
好乐事不误,
贤士该奋斗。

蟋蟀在堂屋,
役车将收藏。
今我不寻乐,
时光追不上。
不可太享福,
多将忧患想。
好乐事不误,
贤士应善良。



【赏析一】
就诗论诗,本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可是《毛诗序》偏说是“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悯)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娱)乐也”。清方玉润驳得好:“今观诗意,无所谓‘刺’,亦无所谓‘俭不中礼’,安见其必为僖公发哉?《序》好附会,而又无理,往往如是,断不可从。”(《诗经原始》)对《诗序》说纠正较早的当是宋王质,其《诗总闻》指出“此大夫之相警戒者也”,而“警戒”的内容则是“为乐无害,而不已则过甚。勿至太康,常思其职所主;勿至于荒,常有良士之态,然后为善也”。释语达理通情,符合原诗。较他说为胜。拙著《诗经选注》定本篇为“劝人勤勉的诗”,即是受王质说启发。

本篇三章意思相同,头两句感物伤时。诗人从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今年已到了岁暮。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本诗“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七月》用夏历,本诗则是用周历,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本篇诗人正有感于十一月蟋蟀入室而叹惋“岁聿其莫”。首句丰坊《诗说》以为“兴”,朱熹《诗集传》定为“赋”,理解角度不同,实际各有道理。作为“兴”看,与《诗经》中一些含有“比”的“兴”不同,它与下文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但在深层情感上却是密不可分的,即起情作用。所以从“直陈其事”说则是“赋”。从触发情感说则是“兴”。这一感物惜时引出述怀的写法,对汉魏六朝诗影响很大,《古诗十九首》中用得特多,阮籍《咏怀八十二首》亦常见,如其第十四首(依《阮籍集校注》次第):

开秋肇凉气,蟋蟀鸣床帷。感物怀殷忧,悄悄令心悲。多言焉所告,繁辞将诉准……

开头与下文若即若离,与《蟋蟀》起句写法一脉相承,只是这里点明了“感物”的意思,而《蟋蟀》三、四句则是直接导入述怀:诗人由“岁莫”引起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他宣称要抓紧时机好好行乐,不然便是浪费了光阴。其实这不过是欲进故退,着一虚笔罢了,后四句即针对三、四句而发。三章诗五、六句合起来意思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享乐,应当好好想想自己承当的工作,对分外事务也不能漠不关心,尤其是不可只顾眼前,还要想到今后可能出现的忧患。可见“思”字是全诗的主眼,“三戒”意味深长。这反覆的叮嘱,包含着诗人宝贵的人生经验,是自儆也是儆人。最后两句三章联系起来是说:喜欢玩乐,可不要荒废事业,要像贤士那样,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奋向上。后四句虽是说教,却很有分寸,诗人肯定“好乐”,但要求节制在限度内,即“好乐无荒”。这一告诫,至今仍有意义。

本诗作者,有人根据“役车其休”一句遂断为农民,其实是误解,诗人并非说自己“役车其休”,只是借所见物起情而已,因“役车休息,是农工毕无事也”(孔颖达《毛诗正义》),故借以表示时序移易,同“岁聿其莫”意思一样。本诗作者身份难具体确定,姚际恒说:“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诗经通论》)可备一说。

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语言自然中节,不加修饰。押韵与《诗经》多数篇目不同,采用一章中两韵交错,各章一、五、七句同韵;二、四、六、八句同韵,后者是规则的间句韵。译诗保留原押韵格式。 (蒋立甫)

【赏析二】
人生苦短,转眼就是百年。“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瓦位如雪。”岁月的无情,人生的短促,早被诗人们领悟透了,写绝了。怎么个活法,在古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享乐和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两端。要么是及时行乐,荒淫无度,醉生梦死,要么是立功立名立德。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另一种活法:既要及时行乐,又要有所节制;既要充分享受人生,又要保持忠于职守的精神和忧患意识。在荒淫和苦行之间选择一条中间道路,似乎是一种符合现代意识的活法。日本人信奉拼命地工作,拼命地享受(实际上是工作多于享受),如今被我们拿来当作一种活法的标本。其实,这样的标本早已有我们自己的祖先作了示范,何须从东洋人那里去学。
充满世俗精神和气息的既享乐又干活的“中间”活法是非常现实,也非常有吸引力的,大概可以算得上一种比较理想的活法。它不要求我们像浮士德那么不断地去进取、开拓、发现,用不着去冒险寻求刺激。不要求我们像西西弗斯那样不断徒劳地推巨石上山,也不要求我们像教徒那样去修道院禁欲苦修,不食人间烟火。
不过,要真的实行起来,中间活法怕是有相当难度的。人是一种不大经得起诱惑的软弱的动物,具有自制力和理性精神的人毕竟很少,不知不觉或有意识放纵自己的人却很多。我们实行起来多半不会偏于苦行和工作狂的一面,而会偏向纵情于声色犬马凤花雪月而不能自拔的一方,时常乐而忘返,乐不思蜀。
尼采曾用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来代表人类的狂欢和理性两种精神。或许这是上帝的有意安排,把这两个对立面放进我们体内,让我们自己去作选择:或者纵情享受,或者拼命干活,只有不同寻常的人才会把二者结合得很好。选择就是考验,答卷要由我们自己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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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葛

【诗经·国风·王风】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题解:情人相思之词。一说朋友相念。

译文:
那个采葛的姑娘啊。
一日不见她,
好像三个整月长啊。

那个采蒿的姑娘啊。
一日不见她,
好像三个秋季长啊。

那个采艾的姑娘啊。
一日不见她,
好像三个周年长啊。

【赏析】
本篇由于只是表现一种急切的相思情绪而没有具体内容,所以旧说随意性很大,如《毛诗序》以为是“惧谗”,所谓“一日不见于君,忧惧于谗矣”;朱熹《诗集传》则斥为“淫奔”之诗,说“采葛所以为絺綌,盖淫奔者托以行也。故因以指其人,而言思念之深,未久而似久也”;吴懋清《毛诗复古录》则以为采葛(萧、艾)比喻平时蓄养人才,“临时方获其用,若求之太急……一日则如三月之久”;牟庭《诗切》又说是“刺人娶妻……而徒溺其色,一日不见,则思之如三月之久”;姚际恒、方玉润、吴闿生却一致认为是怀友忆远之诗,方氏申述云:“夫良友情亲如夫妇,一朝远别,不胜相思,此正交情深厚处,故有三月、三秋、三岁之感也!”(《诗经原始》)近人则多主恋歌说。就诗论诗,视为怀念情人之作为妥。闻一多指出“采集皆女子事,此所怀者女,则怀之者男”(《风诗类钞》)。译文取闻说作男词。

热恋中情人无不希望朝夕厮守,耳鬓相磨,分离对他们是极大的痛苦,所谓“乐哉新相知,忧哉生别离”,即使是短暂的分别,在他或她的感觉中也似乎时光很漫长,以至于难以忍耐。本诗三章正是抓住这一人人都能理解的最普通而又最折磨人的情感,反覆吟诵,重叠中只换了几个字,就把怀念情人愈来愈强烈的情感生动地展现出来了,仿佛能触摸到诗人激烈跳动的脉搏,听到他那发自心底的呼唤。全诗既没有卿卿我我一类爱的呓语,更无具体的爱的内容叙述,只是直露地表白自己思念的情绪,然而却能拨动千古之下读者的心弦,并将这一情感浓缩为“一日三秋”的成语,审美价值永不消退,至今仍活在人们口头。其艺术感染力的奥妙在哪里?拙作《风诗含蓄美论析》曾剖析本诗“妙在语言悖理”,意思说:从科学时间概念衡量,三个月、三个季节、三个年头怎能与“一日”等同呢?当是悖理的,然而从诗抒情看却是合理的艺术夸张,合理在热恋中情人对时间的心理体验,一日之别,逐渐在他或她的心理上延长为三月、三秋、三岁,这种对自然时间的心理错觉,真实地映照出他们如胶似漆、难分难舍的恋情。这一悖理的“心理时间”由于融进了他们无以复加的恋情,所以看似痴语、疯话,却能妙达离人心曲,唤起不同时代读者的情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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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广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译文
南山乔木大又高,
树下不可歇阴凉。
汉江之上有游女,
想去追求不可能。
汉江滔滔宽又广,
想要渡过不可能。
江水悠悠长又长,
乘筏渡过不可能。
柴草丛丛错杂生,
用刀割取那荆条。
姑娘就要出嫁了,
赶快喂饱她的马。
汉江滔滔宽又广,
想要渡过不可能。
江水悠悠长又长,
乘筏渡过不可能。
柴草丛丛错杂生,
用刀割取那蒌蒿。
姑娘就要出嫁了,
赶快喂饱小马驹。
汉江滔滔宽又广,
想要渡过不可能。
江水悠悠长又长,
乘筏渡过不可能。
【赏析】
这是一首恋情诗。抒情主人公是位青年樵夫。他钟情一位美丽的姑娘,却始终难遂心愿。情思缠绕,无以解脱,面对浩渺的江水,他唱出了这首动人的诗歌,倾吐了满怀惆帐的愁绪。
关于本篇的主旨,《毛诗序》所说赞文王“德广所及也”,并不足据,《文选》注引《韩诗序》云: “《汉广》,说(悦)人也。”清陈启源《毛诗稽古编》进而发挥曰:“夫说(悦)之必求之,然唯可见面不可求,月慕说益至。”对诗旨的阐释和诗境的把握,简明而精当。“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是体现诗旨的中心诗句;“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重叠三唱,反覆表现了抒情主人公对在水一方的 “游女”,瞻望勿及,企慕难求的感伤之情。鲁齐韩三家诗解“游女”为汉水女神,后颇有从者,这给本诗抹上了一层人神恋爱的色彩。不过一部《诗经》,总体落实在现实人生,“十五国风”,皆为歌唱世俗情感的民间歌谣,因此似乎没有必要将此诗与神话传说联系起来。
从外部结构看,《汉广》全篇三章,前一章独立,后二章叠咏,同《诗经》中其他重章叠句的民歌,似无差异。但从艺术意境看,三章层层相联,自有其诗意的内在逻辑。可析而为二。
首先,全诗三章的起兴之句,传神地暗示了作为抒情主人公的青年樵夫,伐木刈薪的劳动过程。方玉润曾写道:“首章先言乔木起兴,为采樵地;次即言刈楚,为题正面;三兼言刈蒌,乃采薪余事”(《诗经原始》)。方氏由此把《汉广》诗旨概括为“江干樵唱”,否定其恋情诗的实质,仍不免迂阔;但见出起兴之句暗示了采樵过程,既有文本依据,也是符合劳动经验的。
其次,从结构形式看,首章似独立于二、三两章;而从情感表现看,前后部分紧密相联,细腻地传达了抒情主人公由希望到失望、由幻想到幻灭,这一曲折复杂的情感历程。有希望有追求,才有失望有失落;但诗篇于此未作明言,对这位青年当年追求思恋的一往深情,让读者得之言外。诗篇从失望和无望写起,首章八句,四曰“不可”,把追求的无望表达得淋漓尽致,不可逆转。一般把首句视为起兴;如果换一种读法,把 “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置于首位,那么,“南有乔木,不可休思”便可视为比喻,连同“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构成一组气势如潮的博喻;瞻望难及的无限怅惘之情,也表现得更为强烈。当年苦恋追求,今日瞻望难及。但心不甘、情难拔,于是由现实境界转入幻想境界。三、三两章一再地描绘了痴情的幻境:有朝“游女”来嫁我,先把马儿喂喂饱;“游女”有朝来嫁我,喂饱驹儿把车拉。但幻境毕竟是幻境,一旦睁开现实的眼睛,便更深地跌落幻灭的深渊。他依然痴情而执着,但二、三两章对“汉广”、“江永”的复唱,已是幻境破灭后的长歌当哭,比之首唱,真有男儿伤心不忍听之感。总之,诗章前后相对独立,情感线索却历历可辨。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把《汉广》的诗境概括为“可见而不可求”。这也就是西方浪漫主义所谓的 “企慕情境”,即表现所渴望所追求的对象在远方、在对岸,可以眼望心至却不可以手触身接,是永远可以向往但永远不能到达的境界。《秦风·蒹葭》也是刻划 “企慕情境”的佳作,与《汉广》比较,则显得一空灵象征,一具体写实。《蒹葭》全篇没有具体的事件、场景,连主人是男是女都难以确指,诗人着意渲染一种追求向往而渺茫难即的意绪。《汉广》则相对要具体写实得多,有具体的人物形象:樵夫与游女;有细徽的情感历程:希望、失望到幻想、幻灭;就连“之子于归”的主观幻境和“汉广江永”的自然景物的描写都是具体的。王士禛认为,《汉广》是中国山水文学的发轫。《诗经》中仅有的几篇“刻画山水”的诗章之一(《带经堂诗话》),不为无见。当然,空灵象征能提供广阔的想像空间,而具体写实却不易作审美的超越。钱钟书《管锥编》论“企慕情境”这一原型意境,在《诗经》中以《秦风·蒹葭》为主,而以《周南·汉广》为辅,其原因或许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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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豳风·破斧》

【题解】赞颂周公。或曰东征战士,经破斧缺斨的苦战,庆幸自己能得生还。


【原文】


既破我斧,
又缺我斨1。
周公东征,
四国是皇2。
哀我人斯3,
亦孔之将4。
既破我斧,
又缺我锜5。
周公东征,
四国是吪6。
哀我人斯,
亦孔之嘉7。
既破我斧,
又缺我銶8。
周公东征,
四国是遒9。
哀我人斯,
亦孔之休10。
【译文】

那些老爷既使我斧破折,
又使我斨缺残。
周公率军东征,
四国君主无不心惊胆战。
周公哀怜我们这些平民,
这是多么的仁贤。
那些老爷既使我斧破折,
又使我錡缺残。
周公率军东征,
四国百姓深受教化感染。
周公哀怜我们这些平民,
这是多么的良善。
那些老爷既使我斧破折,
又使我銶缺残。
周公率军东征,
四国家人重聚生活平安。
周公哀怜我们这些平民,
这是莫大的恩典。



抄吧~大家都同道中人!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夭篇诗译如下:

桃树长得多麼壮盛,花儿朵朵正鲜美。
这位女子出嫁后,定能使家庭和顺。
桃树长得多麼壮盛,果实累累结满枝。
这位女子出嫁后,定能使家庭美满。
桃树长得多麼壮盛,绿叶茂盛展生机。
这位女子出嫁后,定能使家人幸福。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天天,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天,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为夫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嘉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天天,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象小桃树那样年轻,象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诗经·卫风·木瓜》

【原文】
投我以木瓜,
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
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
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翻译】
你将木瓜投赠我,
我拿琼琚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
我拿琼瑶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
我拿琼玖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赏析】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本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显然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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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桃夭

【原文】

桃之夭夭①,灼灼其华②。
之子于归③,宜其室家④。

桃之夭夭,有⑤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⑥。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译文】

桃树含苞满枝头,
花开灿烂如红霞。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桃树含苞满枝头,
果实累累坠树丫。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桃树含苞满枝头,
桃叶茂密色葱绿。
姑娘就要出嫁了,
夫妻和睦是一家。

【读解】

一首简单朴实的歌,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歌中没有浓墨重彩,没有夸张铺垫,平平淡淡,就像我们现在熟悉的、谁都能唱的《一封家书》、《同桌的你》、《小芳》一类的歌。 魅力恰恰就在这里。
它符合天地间一个基本的道理:简单的就是好的。
正如女子化妆,粉黛轻施的淡妆总有无穷的神韵,没有的地方总觉得有,有的地方总觉得没有。浓妆艳抹,厚粉浓膏,不仅艳俗,而且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疑心厚重的脂粉底下有多少真实的货色,或许卸下妆来是半老徐娘一个或满脸雀斑。
简单是质朴,是真实,是实在,是亲切,是萦绕心间不能忘却的情思。刻意修饰是媚俗,是虚伪,是浮泛,是浅薄,是令人生厌,是古人常说的恶俗。
简单质朴既是人生的一种境界,也是艺术的一种境界,并且是至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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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诗经·国风·唐风·蟋蟀》

蟋蟀在堂,
岁聿其莫。①
今我不乐,
日月其除。②
无已大康,③
职思其居。④
好乐无荒,⑤
良士瞿瞿。⑥

蟋蟀在堂,
岁聿其逝。⑦
今我不乐,
日月其迈。⑦
无已大康,
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
良士蹶蹶。⑧

蟋蟀在堂,
役车其休。⑨
今我不乐,
日月其慆。⑩
无已大康,
职思其忧。
好乐无荒,
良士休休。⑾

【译文】

蟋蟀在堂屋,
一年快要完。
今我不寻乐,
时光去不返。
不可太享福,
本职得承担。
好乐事不误,
贤士当防范。

蟋蟀在堂屋,
一年将到头。
今我不寻乐,
时光去不留。
不可太享福,
其他得兼求。
好乐事不误,
贤士该奋斗。

蟋蟀在堂屋,
役车将收藏。
今我不寻乐,
时光追不上。
不可太享福,
多将忧患想。
好乐事不误,
贤士应善良。

【赏析一】
就诗论诗,本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可是《毛诗序》偏说是“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悯)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娱)乐也”。清方玉润驳得好:“今观诗意,无所谓‘刺’,亦无所谓‘俭不中礼’,安见其必为僖公发哉?《序》好附会,而又无理,往往如是,断不可从。”(《诗经原始》)对《诗序》说纠正较早的当是宋王质,其《诗总闻》指出“此大夫之相警戒者也”,而“警戒”的内容则是“为乐无害,而不已则过甚。勿至太康,常思其职所主;勿至于荒,常有良士之态,然后为善也”。释语达理通情,符合原诗。较他说为胜。拙著《诗经选注》定本篇为“劝人勤勉的诗”,即是受王质说启发。

本篇三章意思相同,头两句感物伤时。诗人从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今年已到了岁暮。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本诗“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七月》用夏历,本诗则是用周历,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本篇诗人正有感于十一月蟋蟀入室而叹惋“岁聿其莫”。首句丰坊《诗说》以为“兴”,朱熹《诗集传》定为“赋”,理解角度不同,实际各有道理。作为“兴”看,与《诗经》中一些含有“比”的“兴”不同,它与下文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但在深层情感上却是密不可分的,即起情作用。所以从“直陈其事”说则是“赋”。从触发情感说则是“兴”。这一感物惜时引出述怀的写法,对汉魏六朝诗影响很大,《古诗十九首》中用得特多,阮籍《咏怀八十二首》亦常见,如其第十四首(依《阮籍集校注》次第):

开秋肇凉气,蟋蟀鸣床帷。感物怀殷忧,悄悄令心悲。多言焉所告,繁辞将诉准……

开头与下文若即若离,与《蟋蟀》起句写法一脉相承,只是这里点明了“感物”的意思,而《蟋蟀》三、四句则是直接导入述怀:诗人由“岁莫”引起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他宣称要抓紧时机好好行乐,不然便是浪费了光阴。其实这不过是欲进故退,着一虚笔罢了,后四句即针对三、四句而发。三章诗五、六句合起来意思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享乐,应当好好想想自己承当的工作,对分外事务也不能漠不关心,尤其是不可只顾眼前,还要想到今后可能出现的忧患。可见“思”字是全诗的主眼,“三戒”意味深长。这反覆的叮嘱,包含着诗人宝贵的人生经验,是自儆也是儆人。最后两句三章联系起来是说:喜欢玩乐,可不要荒废事业,要像贤士那样,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奋向上。后四句虽是说教,却很有分寸,诗人肯定“好乐”,但要求节制在限度内,即“好乐无荒”。这一告诫,至今仍有意义。

本诗作者,有人根据“役车其休”一句遂断为农民,其实是误解,诗人并非说自己“役车其休”,只是借所见物起情而已,因“役车休息,是农工毕无事也”(孔颖达《毛诗正义》),故借以表示时序移易,同“岁聿其莫”意思一样。本诗作者身份难具体确定,姚际恒说:“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诗经通论》)可备一说。

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语言自然中节,不加修饰。押韵与《诗经》多数篇目不同,采用一章中两韵交错,各章一、五、七句同韵;二、四、六、八句同韵,后者是规则的间句韵。译诗保留原押韵格式。 (蒋立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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