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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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职问题~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
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当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
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
“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
“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司马,掌弼戎政.居则习搜狩,有役则申战守之法,器械,粮�备,军籍,赐予皆专焉。
县丞设专署办公,称县丞衙。分掌一县之粮马、税收、户籍、巡捕诸务,共佐知县,并设攒典一人协助其事。
唐代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士郎凡二十九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戌副尉凡四十五阶。故散官亦称阶官。宋代称为寄禄官。明清则职居几品,即授几品阶官,故无散官之名,但亦可特授较高级的阶官。
太师,官名。太,亦作大。西周置,为辅弼国君之臣,历代相因,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多为大官的加衔,无实际的职权。后又指太子太师,即辅导太子之官。
太傅,中国古代职官。起始于春秋时期的晋国,为国王的辅佐大臣(辅弼官,国王年幼或缺位时他们可以代为管理国家),掌管礼法的制定和颁行,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在战国时期的齐国和楚国也设有太傅。秦朝时期被废止。西汉曾两度短暂复置该职位;东汉则长期设立。以后各朝代都有设置,但多为虚衔。

大约在世祖末成宗初,随着江浙、湖广、江西、陕西、四川、甘肃、辽阳、河南等行省的改置或增设,行省逐渐演化为常设的、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通常以平章政事二名为长官、少数行省特许增置左丞相一员,但品秩仍比都省低一级 ;

都是正一品,但太师为虚衔,可以领受,属于干拿俸禄,没有实权的官衔。有时丞相也可兼太师,反之亦然!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中国古代爵位制度

[size=3]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之一。先秦爵制,与世袭的宗法、分封等制度互为表里,爵位往往就是政治权力的标志。秦以后的爵制(分赐爵与封爵),与先秦爵制的性质有所不同。爵不具备行政职能,主要用来确定皇亲、功臣世袭的政治名位和经济权利。

先秦文献中有关爵制的记载,主要见于《孟子·万章下》。所举周代爵称,有天子、公、侯、伯、子男五等。年代稍晚的《礼记·王制》,则将天子除外,子男分列,即所谓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文献反映的先秦爵制是否准确,学者尚存异议。但参照甲骨、金文资料,可以肯定的是:夏爵制不详,商制细节难明,只有西周至战国时期的爵制尚可大致判明其爵称与爵序。

商制,文献所记有侯、甸、男、卫、邦伯,均属地处王畿之外的“外服诸侯”。殷墟甲骨资料表明:殷邦境外的“多方”或“多邦方”,常常是商王国征伐的敌国。它们的君长被称为“方伯”或“邦伯”,如人方伯、羌方伯、盂方伯、周方伯等。殷邦边境和邦境内的君长,被分别称为侯、伯,如杞侯、犬侯和井伯、宋伯等。它们是商王国的屏藩,常受商王之命征伐多方,商王亦往往派兵助征。方伯和侯、伯称号的不同,反映了这些君长与商王关系的亲疏差别。

有的学者认为,商代甲骨文(或金文)中的“田”和“子”、“男”也是爵称,目前尚无定论。

西周春秋爵称,可大致分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级:

王。在周王朝辖区内,王是指周天子而言。另有个别并非天子的王者,如■王、吕王、丰王等,都属戎狄首领。春秋金文中的称王诸侯,仍限于同周室关系较疏的蛮夷君长,即徐、楚、吴、越四国。

公。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称公,所见有周公、召公、毕公、明公、井公、毛公、芮公等。可以肯定的称公诸侯,有宋公戌(宋平公)、宋公差(宋元公)、宋公■(宋景公)、宋公得(宋昭公)。

侯。西周春秋时代行用最普遍的爵称是侯。金文所见主要是周初始封的周姓诸侯,如■(燕)侯、鲁侯、康侯、邢侯、蔡侯、滕侯、虞侯、荀侯、曾侯等。称侯的异姓国君,除与周室关系非同寻常的姜齐以及取而代之的田齐外,大都是周初褒封的前代帝王之后,或者早已存在的“先封”之国,有铸、陈、纪等。

伯。西周时代称伯的诸侯,多为文献记载较少的小国之君,有的是畿内封君,如荣伯、井伯、杜伯、单伯、散伯、徵伯、过伯、夷伯等。春秋时代明确称伯的国君,主要有郑伯和曹伯。

子。金文中的子明确属于爵称的,主要有北子和沈子。文献中其他诸子,尚无金文印证。

男。《春秋》所见男爵仅有许国。1967年陕西长安县马王村出土一件西周晚期的■(许)男所作铜鼎,证实许国国君的爵称确为男爵。

战国时期除楚国和越国早已称王外,魏、齐、赵、韩、燕、中山等国也在战国中期相继称王,突破了西周以来的诸侯爵称。各国又先后进行变法,废除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并推行与之适应的爵制。三晋和燕、齐的爵秩等级,大体仍为卿和大夫。楚的最高爵位叫执■,情况较为特殊。秦则从商鞅变法以后,实行奖励军功的二十等爵:公士、上造、簪■、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秦二十等军功爵,累积爵级至关内侯(十九级)、彻侯(二十级),即可食租税或食邑;自大庶长以下至公士十八等爵,“则如吏职”。

两汉汉初,在二十等爵外,又先后分封异姓、同姓为王。诸王封爵,带有浓厚的分封制色彩,与中央集权制相■格。文帝、景帝,特别是武帝奉行削藩政策,限制并削弱诸王权力,诸王遂不得领民亲政,惟衣食租税。同时,列侯(原名彻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也与二十等爵相分离,与王爵共同构成封爵制度。自关内侯以下,为赐爵制度。封爵优于赐爵的主要权益是:享有封国或食邑;置官属;爵位世袭;衣食租税;具备崇高的政治地位。

两汉封爵的爵级主要是王、列侯两等,此外还有公主汤沐食邑。王、列侯官属数量因爵之高低而多少不等,但任用权却在中央。汉初定制,“非刘勿王”(后演变为非皇子不王)、“非功不侯”。王的封授对象是皇子,列侯主要封授异姓功臣,诸王庶子所受推恩爵亦是列侯。诸皇子王初以区域立国,跨州连城,形成尾大之势。汉武帝推行推恩析国政策,诸王遂以郡立国。东汉初,汉光武帝刘秀曾废王爵,封九皇子为国公,旋即复旧。两汉除王莽、曹操以权臣称王外,异姓功臣只能封为列侯。列侯,西汉时多以县立国,也有食乡亭者,但并无乡侯、亭侯之称。至东汉,列侯正式分为县、乡、亭侯。功大者食县,功小者食乡亭。东汉中期以后,政治腐败,遂出现大量的外戚侯、宦者侯、恩泽侯,虽有悖于“非功不侯”的原则,但县、乡、亭侯的爵称爵序并未因此发生变化。

封爵传袭,采取嫡长子继承制。庶子、庶孙一般不具备袭爵权。无嫡子袭爵,则削除封国,这就是所谓的“无子国除”。皇亲和重要功臣“国绝”时,为示优宠殊遇,也可由庶子庶孙袭爵,这就是所谓的“绍封继绝”。绍封者权益低于正常袭爵,仅食国之半租。此外,公主汤沐食邑也可由公主之子承袭,但并不普遍。

汉代封爵制度,对后世影响颇大。诸如诸侯不与政事、惟得衣食租税,非皇子不王,非功不侯,无子国除,绍封继绝等重要原则,均在不同程度上为以后的王朝所沿用。

两汉十九等赐爵,爵称与秦同。凡赐爵皆可“有罪以减”,无爵者则为士伍。十九级爵中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亦称吏爵,具有免役特权。获得吏爵的主要途径是凭借军功吏■。第八级(公乘)以下至第一级(公士)为低爵,又称民爵,获得民爵的主要途径是因特典、灾异而诏赐天下民爵。法制规定,民爵高于第八级时须转让亲属,故除非有特殊原因,民爵一般不能升至吏爵。获得吏爵、民爵的另一途径是买爵。汉文帝刘恒实行入粟拜爵,开卖爵先例。汉武帝特设武功爵十一级,标价出售,以缓解财政困难。以后屡有卖爵诏令,赐爵趋于猥滥。东汉末年,赐爵已成“空设文书”,不再为时人所重。魏晋南北朝时期,赐爵制遂废弃。

魏晋南北朝魏晋之际,设置五等封爵,东汉以来的王、列侯二等封爵,变为王、五等封爵、列侯三大层次封爵。北朝取消列侯,王、五等封爵成为主要的封爵爵称。

诸王封爵。西晋设国王、郡王(分大、次、小)、县王,各有多少不等的食邑户数。东晋南朝,仅禅代前期的异姓篡代者封国王,如刘裕封宋王,萧道成封齐王。一般情况下,皇子才能封郡王(亦分大、次、小三级)。北魏前期,异姓多封王,但袭爵者即降为公。孝文改制,唯宗室封王,并按亲疏远近分为一藩王、二藩王、三藩王,亦为郡王。北周末年,在郡王之上,又设国王,封授对象是皇子。诸王政治权益,因王朝而异。西晋王国按大、次、小可分别置三军、二军、一军,自选官属。其他王朝,则无置军和自选官属权。但诸王可参政入仕、领兵出镇,却是这一时期各王朝的普遍现象。骨肉相残因此时有发生,构成诸王干政、乱政的政治格局。

五等封爵。曹魏有乡公、亭伯等爵称。咸熙元年(264),即将代魏的司马氏设立五等封爵。五等封爵,采《周礼》中公、侯、伯、子、男之名,每等又分大、次二级,共五等十级。每级封爵都有封疆里数和户邑数,以方五里和邑二百户为差,井然有序。五等封爵官品在第二以上,名位低于诸王,却有高于列侯的“禄奉礼秩”,其中公、侯可置一军。东晋南北朝,五等封爵不再划定封疆里数,大、次两级合二而一,皆以郡或县立国,并在爵称前冠以“开国”字样。伯、子、男三级封爵,品秩也由第二分别降至第三、四、五。北周后期,滥封无度,遂在郡公之上常设国公,以封柱国大将军等重要功臣。时五等封爵的爵序是: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

列侯。魏晋有县、乡、亭侯,品秩在五等封爵之下。东晋南朝,县侯与五等封爵中的“侯”合一,仅存乡、亭侯。北朝无列侯爵。

列侯之下,尚有属于赐爵的关内侯、关中侯、关外侯等爵。

就创新而言,这一时期有“分食制”和“虚封制”。“分食制”指诸侯按一定食租率提取食邑户的租税。如西晋诸侯三分食一;东晋南朝九分食一;北魏王二分食一,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虚封制”,是指无封国食邑、不食租税的封爵。它与赐爵制的区别就在于可以世袭。典型的虚封制是北朝的散爵,如散公、散侯、散伯等等。北周初年,因租税有限,开国封爵“虽锡以茅土,而未给租赋”。保定二年(562),周武帝诏令诸国公(邑万户),可寄食他县,收其租赋。寄食户数仅是原食邑户数的十分之一。这种封户为虚、寄食户为实之例,为以后的虚实相结合的食租税方式提供了借鉴。

隋唐之后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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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周天子享有很大的权威,各诸侯国每年要定时向周王朝缴纳贡赋和特殊物资,《左传·昭公十三年》云:“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还要定期朝觐和率兵从征,保护周王朝。此外,诸侯也要对周王的死丧、婚嫁、巡游尽一定义务。诸侯如不履行义务或冒犯了“周礼”的规定,轻者受到谴责,如《古本竹书纪年》记载:“晋侯作宫而美,康王使让之”;重者则要被处死,如《史记·齐太公世家》载,周夷王时,齐哀公因纪侯在周王面前说了他几句坏话,结果夷王不分皂白就“烹哀公而立其弟,是为胡公”。为了防患诸侯的叛乱,周天子还派人到一些诸侯国去监视,这就是监官,例如周初武王把管、蔡、霍三叔分封在邶、鄘、卫,“是为三监”,这就是为监视商王之子武庚和殷民的扰乱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谁知武王一死,因成王年小,暂由周公摄政,这引起了管叔的嫉妒,他便大造谣言,中伤周公,说周公有野心,摄政“将对成王不利”。为平息谣言,周公一面向重臣太公望、召公奭剖明他忠于王室的心迹,以消除他们的疑虑,一面礼贤下士,准备应变。不久,管叔、蔡叔与武庚纠合在一起造反。周公奉成王之命“兴师东伐”,“诛管叔,杀武庚,放蔡叔”,消灭“三监”,同时灭掉了随武庚作乱的徐、奄等国。至此,周人的势力才真正达到东方。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周公东征。
西周的中央官和地方(诸侯国)各级官吏,都是由与周天子有一定关系的奴隶主贵族担任。《左传·桓公二年》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就是说周天子以嫡长子的身分为王,众子弟为诸侯。诸侯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大夫。大夫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士。这些奴隶主贵族,由于和周天子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而形成严格的等级。所谓“卿”,“大夫”,“士”,实际上是一族之长,他们父子相传,世代相袭,这种等级制和宗法制的相互结合,是西周奴隶制国家体制的重要特征,保证了奴隶主贵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垄断地位。
西周中央和地方政权机构要比商代复杂和完善些。《周礼》提出“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的置官目的而记载了周代王朝的“六官”制度:
(一)“天官冢宰”,职掌是:“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这些官称为“治官”。“治官之属”包括有“大宰卿”1人,“小宰”中大夫2人,“宰夫”下大夫4人,上士8人,中士16人,“旅下士” 32人。“太宰”的职司是“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其六典是: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抚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诰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可见“天官冢宰”不仅是六官之首,而且总揽六典之政。
(二)“地官司徒”,职掌是:“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抚邦国。”这些官称为“教官”,“教官之属”有“大司徒”卿1人,“小司徒”中大夫2人,“乡师”下大夫4人,上士8人,中士16人,旅下士32人。“大司徒”之职是执掌建邦土地的版图与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抚邦国。“小司徒”之职是执掌建邦的教法,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
(三)“春官宗伯”,职掌是:“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这些官称为“礼官”。“礼官”之属有“大宗伯”卿1人,“小宗伯”中大夫2人,“肆师”下大夫4人,上士8人,中士16人,旅下士32人。“大宗伯”之职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只)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小宗伯”之职是“掌建国之神位。”
(四)“夏官司马”,职掌是:“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这些官称为“政官”。政官之属有“大司马”卿1人,“小司马”中大夫2人,“军司马”下大夫4人,“舆司马”上士8人,“行司马”中士16人,旅下士32人。“大司马”之职是“掌建邦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
(五)“秋官司寇”,职掌是“帅其属而掌邦禁”,这些官称为“刑官”。“刑官之属”有“大司寇”卿1人,“小司寇”中大夫2人,“士师”下大夫4人,“乡士”上士8人、中士16人,旅下士32人。“大司寇”之职是“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诰四方。”
(六)“冬官司空”,现在看到的《周礼》已散失“司空”篇。
《周礼》六官,排列整齐,制度严密,超过以后汉魏之制,所以不少人怀疑其中或有后人托古改制的成分,因此不能作为西周官制的可靠依据。郭沫若的《周官质疑》、《金文丛考》对这个问题均有精到的论述。但是,我们觉得如果没有一些实际施政的基本经验,也难以完全凭空想出一套周密的组织系统。

西周春秋爵称,可大致分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级:

王。在周王朝辖区内,王是指周天子而言。另有个别并非天子的王者,如■王、吕王、丰王等,都属戎狄首领。春秋金文中的称王诸侯,仍限于同周室关系较疏的蛮夷君长,即徐、楚、吴、越四国。

公。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称公,所见有周公、召公、毕公、明公、井公、毛公、芮公等。可以肯定的称公诸侯,有宋公戌(宋平公)、宋公差(宋元公)、宋公■(宋景公)、宋公得(宋昭公)。

侯。西周春秋时代行用最普遍的爵称是侯。金文所见主要是周初始封的周姓诸侯,如■(燕)侯、鲁侯、康侯、邢侯、蔡侯、滕侯、虞侯、荀侯、曾侯等。称侯的异姓国君,除与周室关系非同寻常的姜齐以及取而代之的田齐外,大都是周初褒封的前代帝王之后,或者早已存在的“先封”之国,有铸、陈、纪等。

伯。西周时代称伯的诸侯,多为文献记载较少的小国之君,有的是畿内封君,如荣伯、井伯、杜伯、单伯、散伯、徵伯、过伯、夷伯等。春秋时代明确称伯的国君,主要有郑伯和曹伯。

子。金文中的子明确属于爵称的,主要有北子和沈子。文献中其他诸子,尚无金文印证。

男。《春秋》所见男爵仅有许国。1967年陕西长安县马王村出土一件西周晚期的■(许)男所作铜鼎,证实许国国君的爵称确为男爵。

公、侯、伯、子、男是爵位,类似于现在学位

就是贵族的等级。


古代暂代官职与代理官职的区别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1、“暂代官职”是临时性的任命,不是长期有效的,而“代理官职”是长期性的兼职。2、暂代官职暂代人与被暂代人之间没有直接的从属关系。3、“暂代官职”的人比这个官职的级别低而“代理官职”的人比这个官职的级别高或者平级。

中国古代加官、兼职、代理官职,都有什么不同?
在古代的官职变化中,引申为:代理官职,指低于本职工作的兼职。如《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太祖备武将军。高级官员、左右参军、官员、散骑常侍,都是加官进爵。加官包括皇子、将军、大臣、各类大夫、郎将、京官、尚书、太医、太官,甚至最低的郎官,职位不限,多至数十人。加士,常侍...

各朝代官职是怎样分的?
文官官职从一品到九品的具体划分如下:1. 从一品:开府仪同三司、特进。2. 正二品: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3. 从二品: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4. 正三品: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5. 从三品:银青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6. 正四品上:正议大夫、通议大夫。7. 正四品下:太...

宋代官职问题:什么是经略使、宣抚使,安抚使、置制使等?
经略使是宋代军事长官,宣抚使是历史官名,安抚使为诸路灾伤及用兵的特遣使臣,制置使是北宋边疆地区临时性的军事统帅。宣抚使、制置使都是方面大员,是战区一级的最高统帅,安抚使一般是一个路的地方军政长官,经略史主要是保卫边疆的地方军事长官。1、经略使 一种临时性的边疆地区军事长官,唐贞观年...

文言文中表示“代理官职”的字有哪些
文言文中表示“代理官职”的字有:1、领:以本官兼较低职、2、摄:暂时兼任比本官高的职务、3、权:临时代职、4、行:代行某职而尚无此官衔、5、署:代替无本官的职务、6、护:原官短期离职,临时守护印信。

古代各个朝代的官职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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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乌纱帽成为官员的特有标志,逐渐演变成官职的代称。(明代戴乌纱帽的官员,图片来自网络)明代乌纱帽的形制前后有所变化,明初时是矮冠,后来变得高耸。史书记载,万历年间,有人看到南京留守、中卫指挥解元的先祖画像,画像中的先祖是明初之人,“年二十许,乌纱矮冠”。这则信息说明明朝初年的...

日本战国时代官职问题
[编辑本段]地方官职 一、地方 太宰府:治理九州地方的部门,担当国防、外交等九州一切政务。亲王叙任名誉性的帅,大贰是实质性的长官。从右大臣菅原道真以来,太宰府权帅一直作为大臣的流罪、左迁之职。筑前守护武藤氏自镰仓以来,代代与少贰氏共同出仕太宰少贰之职。与少贰氏相争的周防大内义隆为求正当性支配北...

文言文表代理官职
1. 文言文表官职升迁任命的词有哪些 一、表“授官、做官”的词语1.辟: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任以官职。 如①《晋书·谢安传》: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②《宋史·辛弃疾传》:辟江东安抚司参议官,留守叶衡雅重之。 2.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①李密《陈情表》:寻蒙国恩,除臣...

历史上各朝各代的官职划分,你认为有什么影响?
历史上各朝各代的官职划分,你认为有什么影响?封建政权统治时期里的官吏制度之所以能持续了数千年之久,其年代之悠久,兴盛之周备,可以说是封建历史时期上非常少有的一项创举。纵观封建时期的官吏体制简史,熟读历史的人知道,封建时期的官吏体制先是历经了先秦时期的萌芽,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确立,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5730012836: 古代官职问题 -
凭尤参芪: 唐代分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由这三个机构共同来行使中央司法权.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各有分工.(1)大理寺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朝廷文武百官犯罪以及京城徒刑以上案件.大理寺对于徒、流案件的判决,须经刑部核准之后方能生效;对死刑案件的判决,须奏请皇帝批准.(2)刑部是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复核大理寺对徒流案件所作的判决,并参加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3)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职掌纠弹百官,大理寺、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也在其监察范围之内;同时御史台还参与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4)遇有重大疑难案件,则由三机构的长官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5730012836: 关于古代官职等级的几个问题. -
凭尤参芪: 1.考取状元后,三元(状元,榜眼,探花)都直接分入翰林院当编修,从六品的官. 2,将军身边的幕宾〔军师那类的〕不是官.相当于雇佣工,工资由将军给.不过这也是一种进入官场的途径. 3,从四品以上的京官可以上早朝.不过,朝会的规模有大有小,规矩也不一样. 4,翰林院做修撰三年到期,叫做“散馆”.当过编修的人也被称为“庶吉士”一般都是从六品.或者正六品.分到地方上遇缺就补.非常清贵.在中央也是名望非凡.明朝是非翰林不入内阁.也就是只有从翰林院出来的人才能当大学士,入内阁辅政.也就是位极人臣. 5,外交官,一般就叫“使臣”.另外也有的皇帝会给予特殊的名号.以壮行色.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5730012836: 想问几个关于古代官位的问题 .答简单点,白话些,怕不懂. -
凭尤参芪: 这个问题要是详细说起来很复杂:但是我简单类比说一下吧. 太守相当与现在的市长,有时候古代太守又叫郡守都是郡的长官. 民事、刑事、监察相当于现在民政局、刑警刑事案件、检察院纪检委一类的机关. 关于将军:权利最大的数大将军了,特别是魏晋时,代表是三国时期:大将军,比如汉灵帝时大将军何进;后来三国后期蜀汉姜维也是大将军;魏国司马师也做过大将军;吴国诸葛恪做过大将军;这些大将军总领军机大事! 教头:相当于现在的训练教练,比如部队教官,权利不大.《水浒传》中教头很多.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5730012836: 古代的官阶都有哪些?
凭尤参芪: 我国古代官吏的等级通过官阶来体现,先后用“石''和“品'' 来表示.以“石”为单位表示官阶,可以追溯到战国时代.战国 时代,官吏由原来的接受封地改为领取...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5730012836: 关于文言文中古代官职升迁以及贬谪的问题文言文中常用的表官职变动的词(请分类、举例)如能附上古代常见官职名称更好……越详细越好…… -
凭尤参芪:[答案] 【官职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职的任免升降常用以下词语: (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如《(指南录(后序)中的“于是辞相印不拜”,就是没有接受丞相的印信,不去就职. (2)除....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5730012836: 精通中国文化的高手请进!一个关于古代官职的问题! -
凭尤参芪: 魏晋以后,大司马、太尉、大将军等成为了虚衔,没有实权. 宋朝为了进一步加强皇权,三省六部已无多少实权.宋代的官职有“官”、“职”、“差遣”的区别.“官”用于寄禄,相当于现在的行政级别,仅用于确定待遇,有了实差的干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5730012836: 我国古代皇宫之中有哪些官职?
凭尤参芪: 皇家官位等级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5730012836: 中国古代有哪些官职,例如丞相、太傅等等
凭尤参芪: 这个,每一个朝代都不一样的,隋唐之前主要官制是三公九卿制,但是每一个时代都不一样,秦朝的三公九卿,分别为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九卿为奉常、郎中令、卫尉 、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而先秦时期和汉初武帝之前实行的三公九卿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 也有人说是以司马、司空、司徒为三公,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5730012836: 大贵和贵显在古代那个官职更高
凭尤参芪: 大贵比显贵在古代的官职更高.其中,大贵在古代官至一品,而显贵相当于三品以下.一品是古代朝廷官职,可分为正一品和从一品.正一品官职又分文官和武官,文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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