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没有规定哪些身体状况属于入职体检不合格

作者&投稿:殳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哪些体检项目不合格会被公司辞退~

体检不合格的标准,应该因岗位而定。如果单位要求体检,一般应在入职前安排,或者说要求拿着半年内的体检表来报到。至于是否该要求体检,反正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求体检,还要开健康证。

扩展资料:
入职体检:
入职体检是专项体检之一“放心体检代检”,旨在通过体检保证入职员工的身体状况适合从事该专业工作,在集体生活中不会造成 传染病流行,不会因其个人身体原因影响他人。入职体检有相对固定的 体检项目与体检标准,选择专业 体检中心能保证体检质量。但由于入职体检内容较为简单,所以不能完全代替 健康体检。
一般项目:
1、抽血
化验 (均使用一次性真空负压采血管)
2、血常规18项
检查有无贫血、炎症、血液病等。红细胞数目(RBC)、白细胞数目(WBC)、血小板数目(PLT)、血红蛋白(HGB)、中间细胞数目(Mid#)、淋巴细胞数目(Lymph#)、粒细胞数目(Gran#)、 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MCH)、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
平均血小板体积(MPV)、 红细胞分布宽度(RDW)、 红细胞压积(HCT)、 血小板分布宽度(PDW)、 血小板压积(PCT)、 淋巴细胞百分比(Lymph%)、粒细胞百分比(Gran%)、中间细胞百分比(Mid%)共18项检查结果 。
可以发现贫血、炎症、止血异常、血液病和肝、脾的病变及临时性感染。
3、肝功能
谷丙转氨酶(ALT)检查肝功能最直接的指标
4 、血型
血型检查
5、 胸部透视也就是常说的X光检查,主要是肺部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这里要提醒那些计划怀孕或已经怀孕的人群,不要做胸透,这对孩子对健康有副作用。
6、 内科检查主要是医生进行按压、听诊检查心、肝、肺、脾、肾、胆囊进行系统检查。
7、 外科检查医生通过看、触摸检查皮肤、脊椎等是否有病变。
8、 血尿常规血尿常规检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入职体检

入职前一般都需要体检,而体检的情况将要决定能不能入职,如果出现了血液疾病就是不合格的,而又癫痫疾病和精神病史以及癔症等等,这些疾病都是不能入职的,还有就是红斑狼疮和淋病以及梅毒等疾病,也是不能入职的,此外双耳听力有问题这些都是不合格的。
  现代的人们对于健康都比较重视了,而在生活中很多公司为了保证员工的健康,也需要在入职之前进行体检,如果身体的健康状况不好,有可能就过不了体检,也就没有办法入职了,那么到底体检什么情况不能入职呢?一起来看一看吧。



哪些病入职体检过不了
  1、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2、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3、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4、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5、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6、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体检前不能做哪些事
  1.体检前8个小时不要吃东西
  空腹是体检的基本要求,但空腹不仅仅是指体检前不要吃早餐,而是空腹时间至少要达到8小时。如果第二天早上8点进行体检,那么前一天晚上10点后就不要再进食了,并且第二天也不要吃早餐。
  为什么体检前要空腹呢?这是因为体检需要检查血糖、血脂等情况,非空腹状态下这些数值是会受到影响的,很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果,而空腹采血更能保证体检结果和正常值有较好的可比性。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公司会根据工作性质做出规定。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公司会根据工作性质做出规定。

入职体检的参考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以下身体状况属于入职体检不合格的范围:

1、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2、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3、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1]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7、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8、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9、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10、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11、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12、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13、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4、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15、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16、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17、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19、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20、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21、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22、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拓展资料:

入职体检是专项体检之一,旨在通过体检保证入职员工的身体状况适合从事该专业工作,在集体生活中不会造成传染病流行,不会因其个人身体原因影响他人。

国家法律禁止查乙肝五项更不能查DNA .2010年1月21日卫生部等三部委发布了《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同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也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此项规定一出在乙肝歧视这一话题上,是否能减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入职体检



第1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2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3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对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4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5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6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7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8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要求不一样!
但是不得以乙肝等类似的病而认定不合格,你最好还是说清楚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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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2、法医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3、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4、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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