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作者&投稿:尾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1、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1)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
2、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3)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复杂或者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可以直接受理。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条件具体如下:1、案件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检察院抗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不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此外,当事人依法不能申请再审的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6条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也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诉。2、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民事诉讼中,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对于尚未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对于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书,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诉。3、具备法定的事由。为了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性,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有一定范围的限制。因此,《民事诉讼法》第208条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事由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者诉讼行为具有该条规定的事由之一的,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4、由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才有权提出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人民检察院无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一章 总则一、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和建议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正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抗诉书或者检察建议书;
  (二)原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证据材料;
  (四)其他应当列入正卷的材料。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和建议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副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申诉书;
  (二)受理案件登记审查表;
  (三)立案审批表;
  (四)立案决定书;
  (五)立案通知书;
  (六)听取当事人陈述笔录;
  (七)终止审查通知书;
  (八)转办函、交办函、催办函或者移送案卷函;
  (九)调(借)阅案卷函;
  (十)补充调查通知书;
  (十一)传票;
  (十二)阅卷笔录;
  (十三)审查终结报告;
  (十四)讨论案件记录;
  (十五)抗诉书、检察建议书的原本和正本,提请抗诉报告书、不抗诉决定书或者不提请抗诉决定书;
  (十六)撤销抗诉决定书、撤回抗诉决定书;
  (十七)指派出庭通知书;
  (十八)出庭通知书;
  (十九)出庭意见;
  (二十)出庭笔录;
  (二十一)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二十二)抗诉再审判决(裁定)登记表;
  (二十三)送达回证;
  (二十四)其他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终止审查和不抗诉案件的案卷,参照前款规定的顺序排列。三、人民检察院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的案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提请抗诉报告书;
  (二)申诉书;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
  (四)证据材料;
  (五)受理案件登记审查表;
  (六)立案审批表;
  (七)立案决定书;
  (八)立案通知书;
  (九)听取当事人陈述笔录;
  (十)转办函、交办函、催办函或者移送案卷函;
  (十一)调(借)阅案卷函;
  (十二)补充调查通知书;
  (十三)传票;
  (十四)阅卷笔录;
  (十五)审查终结报告;
  (十六)讨论案件记录;
  (十七)送达回证。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参考条文(略)第二章 受理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主要有以下来源:
  (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的;
  (二)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的;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
  (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第五条 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一)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
  (三)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四)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所作的终止审查或者不抗诉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的;
  (五)不属于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第八条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第九条 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二)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三)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第十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复杂或者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可以直接受理。第三章 立案第十一条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


检察院抗诉成功翻案几率大吗
民事抗诉不成功怎么办可以提出申诉。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诉讼行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

检察院民事纠纷案件受理后如何处理
对需要交办、转办的案件,应当分别制作交办函、转办函,并将有关材料移送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立案审查,并报告审查结果或者审查意见。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转办的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十一条...

检察院抗诉最新规定
4、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5、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6、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二)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

判决书损害民事权益,程序走完了,检察院又不支持,发现新证据,被告可以提 ...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四)应当终止...

民事检察监督的受理与立案
法律分析:2001年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曾专章规定了“立案”程序,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

您好,当地检察院不接受我抗诉怎么办?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等等。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一条 上级...

法院审理完的案件给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会受理吗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怎么办
我们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一审判决下来以后,被害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那么,如果检察院不支持抗诉怎么办呢?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怎么办 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抗 诉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行政判决、裁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抗诉。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

检察院的二审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上述四种途径也就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来源。 对于以上来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

湘东区18290977652: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 搜狗百科
原王妇炎: 如果立案了,检察院办案人员不可以借故拖延不去调(借)阅审判案卷,而必须按照办案规则的规定办理,逾期未办结的,必须在办案材料中作出解释,申诉人要求说明理由的,应当予以答复. 2010年12月30日,为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印发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简称《执法规范》),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过程中涉及的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作出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规定. 可以这么说,办案人员借故拖延不办、作风生冷硬推的现象将逐渐消亡.你要做的是在规定期满时去催问,没得到满意答复,则逐级向上反映即可.

湘东区18290977652: 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求解 -
原王妇炎: 一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概念 人民检察院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诉讼行为,也称民事抗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

湘东区18290977652: 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院进行申诉 -
原王妇炎: 检察院受理民事申诉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 (一)检察院受理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

湘东区18290977652: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是否可申请检查院参加 -
原王妇炎: 一般来讲,检察院民事抗诉案件,检察院派员参加.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44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在审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出席再审法庭. 以上

湘东区18290977652: 终审判决书侵权怎样办我家三口和继母共有土地房产,继母在我不知道的
原王妇炎: 对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应当走审判监督程序.一种... 《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检察院应当提...

湘东区18290977652: 检察院抗诉后法院多长时间会审理完毕 -
原王妇炎: 三至六个月

湘东区18290977652: 再审检察建议的司法依据是什么?
原王妇炎: 再审检察建议的司法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1年9月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人民检察...

湘东区18290977652: 审查民事申诉案当事人和解如何处理 -
原王妇炎: 检察机关在审查民事申诉案件时,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即双方当事人向检察机关提出自愿和解或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对此,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作如下处理:首先,检察机关不应介入当事人和解.这是当事人自愿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

湘东区18290977652: 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仲裁请求与诉讼请求能否混为一谈
原王妇炎: 上诉请求: 3、撤消判决书第四项; 事实和理由: 3、上诉人并无判决书第四项诉讼请求,此项判决应当予以撤消.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询问双方当事人时,主审法官对此也认为此项判决存在问题,表示将与一审法官联系后再说. 过了...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