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包工头手上干活时在工地上受伤了(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如何证明受伤

作者&投稿:肥盼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怎么办?~

先要搜集证据以证明你的亲人在该单位上班且是在上班时间受伤的,这是最为重要的,没有证据证明,公司是拒绝承担责任的;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在此基础上要与公司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先让公司支付全部的医疗费用,若是不给予支付,就告知:要到安全监督局举报公司隐瞒事故的责任,还要去劳动局投诉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的违法行为。
关于具体赔偿项目及数额,按照公司鉴定结果法律规定处置,最好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去寻求法律援助,让律师帮助你的亲人向公司主张合法权益。
关于工伤的概念和工伤认定(一)工伤的概念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关于“工伤”的概念,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工伤认定
1、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关于工伤事故分类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
工伤事故按伤害类别分为20钟,名称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刺割;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和受压窗口爆炸;其它爆炸;中毒窒息;其它伤害,如跌伤、冻伤等。
(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
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
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

1.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认定(既有事实劳动关系,为事实合同,工地所属单位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本就违法,劳动局可因此事予以处罚)。你目前面临的问题是证据收集困难,建议你找专业律师,不要怕花钱,劳动争议的官司律师费并不是很高,而且你起诉对方可将律师费列入诉求里面。(要相信专业人士,专业人员收集证据会比你有效得多)

没有合同但是跟老板干活了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想要在证明可以找证明人,有同班组的人证明,还可以查阅上一级的总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应该都要签字,还有入场安全培训教育资料等。找到相关签字资料和证人就可以证明,也可以找建设方和总包方帮忙处理,一般情况下找到建设方和总包方,他们都会积极处理的,不给你处理的话你就告诉他们到安监部门、劳动部门投诉。

报警记录,工友证言,医院120出诊记录,领取工资证明,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证明,这种可以按工伤起诉,也可以按侵权起诉

两个以上工友的证人证言,就诊记录和病历本都可以做为证据。

  农民工在包工头手上干活时在工地上受伤了(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证明受伤可以有证人和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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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农民工,几年前我帮一位小包工头干活,因为他各种原因干亏了,欠...
如果有欠工资的行为,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监察介入介入调查。必要时可以求助市长热线或者法院起诉解决。

兴宁市19884816761: 农民工在包工头手上干活时在工地上受伤了(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如何证明受伤 -
柴侧通脉: 农民工在包工头手上干活时在工地上受伤了(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证明受伤可以有证人和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

兴宁市19884816761: 在工地上给私人包工头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
柴侧通脉: 工人跟着包工头在建筑工地干活,因为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之规定,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为用人单位,工人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工人在工地上工作期间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兴宁市19884816761: 跟着包工头干活,工地受伤,包工头怎么赔偿 -
柴侧通脉: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兴宁市19884816761: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跟着包工头打零工受伤了怎样索赔? -
柴侧通脉: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提供证据证明(工作服,工资表,受伤住院有没有包工头签字等)与包工头有雇佣关系,呵呵,然后以包工头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偿金等

兴宁市19884816761: 跟包工头干活的工人在工地受伤,按劳动关系走工伤划算还是按劳务关系走人损赔偿划算?
柴侧通脉: 这个,也只能走工伤保险啊,你这也不属于人身损害啊.

兴宁市19884816761: 我是一个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了、怎么处理、该找谁 -
柴侧通脉: 将包工头,和发包方一并告上法庭.先前可以先找他们协商处理,协商过程中要搜集证据,证明确实在工地受伤,必要时可以录音取证.

兴宁市19884816761: 急!在包工头的工地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柴侧通脉: 你好! 应该找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理由推诿. 现在有很多途径给你支持,但要找到人证明你父亲在那个包工头手下干活.祝好!

兴宁市19884816761: 包工头手下工人干活时受伤应该收什么责任( 越具体越好0 -
柴侧通脉: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兴宁市19884816761: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已报农保还能认定工伤吗 -
柴侧通脉: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已报农保只要是工伤的,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兴宁市19884816761: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伤谁负责 -
柴侧通脉: 这要看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一般来说,只要能确定用工单位(一般是批建筑公司),就应按劳动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工伤,应当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明确的用工单位,只能确定具体的包工头,那么就应按雇佣关系,由包工头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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