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二十四斗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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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6 诸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虽得实,徒二年;其告事重者,减所告罪一等;所犯虽不合论,告之者犹坐。〔一〕即诬告重者,加所诬罪三等。告大功尊长,各减一等;小功、缌麻,减二等;诬告重者,各加所诬罪一等。

  【疏】议曰:「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依名例律:「并相容隐,被告之者,与自首同;告者,各徒二年。」告事重於徒二年者,「减所告罪一等」,假有告期亲尊长盗上绢二十五疋,合徒三年,尊长同首法免罪,卑幼减所告罪一等,合徒二年半之类。注云「所犯虽不合论」,谓期亲以下,或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若笃疾,犯罪虽不合论,而卑幼告之,依法犹坐。即诬告期亲尊长,得罪重於二年徒者,「加所诬罪三等」,假有诬告期亲尊长一年半徒罪,加所诬罪三等,合徒三年,此亦是「计加得重於本罪,即须加。」「告大功尊长,各减一等」,谓告得实,徒一年半;重於徒一年半者,即减期亲罪一等。假有告大功尊长三年徒,减期亲一等,处徒二年。〔二〕告小功、缌麻尊长,虽得实,同减期亲二等,合徒一年;告事重者,亦减期亲尊长二等。假有告三年徒,虽实,徒一年半之类。「诬告重者」,谓诬告大功、小功、缌麻重者。「各加所诬罪一等」,假有诬告大功尊长一年半徒,加所诬罪一等,合徒二年;诬告小功、缌麻尊长徒一年罪,亦加所诬罪一等,徒一年半之类。

  即非相容隐,被告者论如律。若告谋反、逆、叛者,各不坐。其相侵犯,自理诉者,听。下条准此。

  【疏】议曰:小功、缌麻,非相容隐,被告之者,不得同於首原,各依律科断,故云「被告者论如律。」「若告谋反、逆、叛者」,谓期亲尊长以下,犯谋反、逆、叛三事,以其不臣,故虽论告,不科其罪。「其相侵犯」,谓期亲以下、缌麻以上,或侵夺财物,或殴打其身之类,得自理诉。非缘侵犯,不得别告馀事。注云「下条准此」,谓下条「告缌麻以上卑幼」,虽有罪名,相侵犯,亦得自理。

  问曰:告期亲尊长窃盗三十疋,依捡二十五疋实,五疋虚,合得何罪?

  答曰:律云:「一事分为二罪,罪法若等,则累论。罪法不等,即以重法并满轻法。」按寻此状,正当「累并」之条,将重并轻,总为三十疋,减所告罪一等,便合处徒三年。

  347 诸告缌麻、小功卑幼,虽得实,杖八十;大功以上,递减一等。诬告重者,期亲,减所诬罪二等;大功,减一等;小功以下,以凡人论。

  【疏】议曰:称「缌麻、小功」,即外姻有服者亦是。其相隐既得减罪,有过不合告言,故虽得实,合杖八十。告大功卑幼,减小功一等;期亲卑幼,又减一等。「诬告重者」,谓诬告期亲重於杖六十者。「减所诬罪二等」,犹如诬告弟侄九十杖罪,合减所诬二等,合杖七十。若告大功,〔三〕减一等,合杖八十。若告小功以下,以凡人论,仍得杖九十。

  问曰:女君於妾,依礼无服。其有诬告,得减罪以否?

  答曰:律云:「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若妻殴伤杀妾,与夫殴伤杀妻同。」又条:「诬告期亲卑幼,减所诬罪二等。」其妻虽非卑幼,义与期亲卑幼同。夫若诬告妻,须减所诬罪二等;妻诬告妾,亦与夫诬告妻同。

  即诬告子孙、外孙、子孙之妇妾及已之妾者,各勿论。

  【疏】议曰:诬告子孙、外孙、子孙之妇妾者,曾、玄妇妾亦同;及已之妾者:各勿论。其有告得实者,亦不坐。被告得相容隐者,俱同自首之法。

  348 诸子孙违犯教令及供养有阙者,徒二年。谓可从而违,堪供而阙者。须祖父母、父母告,乃坐。

  【疏】议曰:祖父母、父母有所教令,於事合宜,即须奉以周旋,子孙不得违犯;「及供养有阙者」,礼云「七十,二膳;八十,常珍」之类,家道堪供,而故有阙者:各徒二年。故注云「谓可从而违,堪供而阙者」。〔四〕若教令违法,行即有愆;家实贫窭,无由取给:如此之类,不合有罪。皆须祖父母、父母告,乃坐。〔五〕

  349 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被告者同首法。告主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流;大功以下亲,徒一年。诬告重者,缌麻,加凡人一等;小功、大功,递加一等。即奴婢诉良,妄称主压者,徒三年;部曲,减一等。

       




《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五名例 (5)
【疏】议曰:案贼盗律:「谋杀期亲尊长、外祖父母,皆斩。」如此之类,本条言「皆」者,罪无首从。不言「皆」者,依首从法科之。又,贼盗律云:「谋杀人者,徒三年。假有二人共谋杀人,未行事发,造意者为首,徒三年;从者徒二年半。」如此之类,不言「皆」者,依首从法。即强盗及奸,...

《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一名例 (4)
【疏】议曰:此谓情有觖望,发言谤毁,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者。若使无心怨天,唯欲诬搆人罪,自依反坐之法,不入十恶之条。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恩慎罚故也。注:及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疏】议曰:奉制出使,宣布四方,有人对捍,不敬制...

《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十六擅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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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一名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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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十一职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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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三名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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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六名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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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十一职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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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二名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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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议卷第四名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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