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者&投稿:塔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之投保制度~

投保制度评价报告》共计约1.8万字,包括四个部分,其中,引言部分概括介绍了《投保制度评价报告》编制的意义、背景以及报告的整体框架;正文部分主要从2017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发布情况、2017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落实情况、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主要评价结论、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的工作建议等四个方面,系统总结评价了2017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投保制度评价报告》的主要结论有:一是确立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的合法地位,形成对投资者权益的多方面立体保护。201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首次将投资性权利列入民事主体权利保护的对象,确立了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在民事基本法中的合法地位,从而形成了对投资者权益的多方面立体保护,进一步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投资者权利不可侵犯。二是投保制度建设的重点与资本市场发展实际相结合,定位准、针对性强。本年度证监会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等精神,陆续制定、修订并发布一系列监管规定,旨在促进行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强化一线监管职责,从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两方面发力,共同维护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落实取得初步成效,近六成投资者表示满意。2017年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各交易所及行业协会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或实施指引,组织新规宣传解读与培训,开展专项检查,全方位助力适当性制度的落实。调查显示,57%的投资者对适当性管理的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四是投资者教育水平大幅提升,投教工作获得投资者的极大肯定。2017年,全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蓬勃开展,投资者教育内容包罗万象、形式灵活多样、传播载体丰富、受众面广泛,特别是投资者教育基地的建设为系统性的普及证券期货知识提供了有力支撑。调查显示,58%的投资者对投资者教育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五是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力度加大,投资者对各项基本权益得到保护的满意度均有所提升。2017年,上市公司对投资者保护的力度继续加大,调查显示,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决策参与权、知情权和收益权保护成效表示满意的投资者占比分别为47.43%、48.57%和48.83%,较上年增长6.63、6.47和5.93个百分点。六是多项投资者保护制度有序推进,事后保护机制逐步完善。2017年8家试点调解组织积极展开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投资者先行赔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司法救济渠道也日趋顺畅。通过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加大事后监管和打击力度等措施,投资者权益的事后保护机制逐步完善。七是投资者认为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仍有改进空间。主要表现在部分新规的落实力度有待加强,规则的修订需配合监管机构的从严、全面监管;针对证券公司的投诉总量日渐增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体系需持续完善优化等。八是政策建议。建议加大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评估力度,保证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先行赔付等赔偿制度,加大监管机构对投资者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支持力度;强调全市场的统筹规划,提升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的针对性;持续推进司法救济保护工作,研究增加民事赔偿的有效渠道和便利度等。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意见明确将保护中小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其中多项创新举措将给资本市场带来新变革。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将发展资本市场提升到国家战略任务的高度,提出了九个方面的纲领性意见,被称为股市国九条。

变“用脚投票”为“用手投票”

现状:虽然身为股东,但由于持股比例低,中小投资者的意见难以得到充分表达,很难行使股东权利。调查显示,85%的中小投资者不知道有哪些权利、如何行权和维权,只有2%的中小投资者能够读懂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近3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平均参与率不到0.25%。

措施:意见要求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等机制。引导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上市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第三方见证制度。研究完善中小投资者提出罢免公司董事提案的制度。自律组织应当健全独立董事备案和履职评价制度。

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健全利益冲突回避、杜绝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平处理制度。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行使合法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健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和受托管理制度。

点评:一系列制度设计加大了中小投资者的砝码,让中小投资者可以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改变之前“用脚投票”的状况,实现“用手投票”。配套以网络投票、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等具体举措,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将在公司治理中得到充分体现。

中小投资者将有公益性专门维权机构

现状:很多内幕交易、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案件中,中小投资者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但是,由于先天的弱势地位和制度缺失,中小投资者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往往很难维权。

措施:意见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完善监管政策。对纳入行政许可、注册或者备案管理的证券期货行为,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起相应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安排。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严肃查处上市公司不当更正盈利预测报告、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动事项、先于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以新闻发布替代应履行公告义务、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以及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行为。坚决打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转移、侵占上市公司资产。

强化执法协作。建立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有关部门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完善证券期货犯罪行为的追诉标准及相关司法解释。意见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加快形成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综合保护体系,实现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完善组织体系。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自律组织和公益性维权组织,向中小投资者提供救济援助,丰富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维权内容和方式。充分发挥证券期货专业律师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

优化政策环境。上市公司国有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支持市场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财政、税收、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完善交易和分红等相关税费制度,优化投资环境。

点评:随着相关机制的确立,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将更多。这些举措将把中小投资者从孤立无援的状态下解放出来,让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真正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明确建立跨市场交易产品信息披露机制

现状:今年8月,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把我国资本市场跨市场信息披露的问题暴露无遗,这一制度性欠缺给光大证券从事跨市场内幕交易带来可乘之机。

措施:意见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关主体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内容做到简明易懂,充分揭示风险,方便中小投资者查阅。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强化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职责。制定自愿性和简明化的信息披露规则。

提高市场透明度。对显著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信息,交易场所和有关主体要及时履行报告、信息披露和提示风险的义务。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健全跨市场交易产品及突发事件信息披露机制。健全信息披露异常情形问责机制,加大对上市公司发生敏感事件时信息披露的动态监管力度。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上市公司依法公开披露信息前,不得非法对他人提供相关信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承诺须具体可操作,特别是应当就赔偿或者补偿责任作出明确承诺并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应当明确接受投资者问询的时间和方式,健全舆论反应机制。

建立限售股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制度,在披露之前有关股东不得转让股票。鼓励限售股股东主动延长锁定期。建立覆盖全市场的诚信记录数据库,并实现部门之间共享。健全中小投资者查询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状况的机制。

点评:随着我国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横跨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交易越来越多,对跨市场监管提出了迫切要求,充分而及时的信息披露是杜绝部分机构利用跨市场交易谋取非法收益的必要手段,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新要求。

公司不分红 未达整改不得再融资

现状:A股上市公司向来以“铁公鸡”著称,被投资者指责只知圈钱不知回报。据统计,2001至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为25.3%,而境外成熟市场通常在40%左右。2006年以来,上市公司平均年化股息率只有1%左右。由于缺乏长期稳定回报,投资者往往选择投机来博取收益,这已经成为A股市场一大弊病。

措施:意见要求,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盈利能力,主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安排和承诺。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表明确意见。

建立多元化投资回报体系。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引导上市公司承诺在出现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情形时回购股份。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对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的上市公司,在监管政策上给予扶持。制定差异化的分红引导政策。完善除权除息制度安排。

发展服务中小投资者的专业化中介机构。鼓励开发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基金管理人应当切实履行分红承诺,并努力创造良好投资回报。鼓励基金管理费率结构及水平多样化,形成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一致的费用模式。

点评:在分红文化欠缺的背景下,以政策引导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实为必需之举。把分红与监管挂钩,唯有如此,上市公司才有动力和约束力去让投资者分享业绩增长,进而逐渐形成整个市场的分红文化,投资者才能获得可预期的稳定收益。

引入退市保险和保荐质保金制度

现状:发行上市和退市是股市“一进一出”最为重要的两个关口。目前,很多企业IPO过度包装甚至造假,上市后业绩变脸,投资者受损严重。在退出环节,上市公司退市意味着其股票价值归零,蕴涵较大的社会风险,退市制度迟迟未能落到实处。

措施:意见要求,建立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应对机制。因违法违规而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应当对退市风险作专项评估,并提出应对预案。研究建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基金制度。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机制,在有关责任保险中增加退市保险附加条款。健全证券中介机构职业保险制度。

点评:退市保险将使退市再无后顾之忧,而保荐质保金制度将让保荐机构谨慎推荐企业上市,降低造假冲动,对投资者更加负责。

/声音/

网友>>

保护中小投资者国九条

是A股的进步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面对着这样的消息,财苑社区的网友们也发表了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国九条的看法。

网友“南坑村长”认为,这9条假设真的实施起来,绝对的牛市,尤其是赔偿机制。整个中国资本市场将越来越健康。

也有网友指出,此举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提出了国家层面的纲领性的要求,希望能切实落实。不求偏袒,只求公平。

认证信息为“银泰证券资深投资顾问,多家媒体评论员”的郑虹则认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更好地引导中小投资者参与市场,是中国股市必经的一个环节。中国股市目前仍以机构为核心,中小投资者难有发言权,更不要说部分中小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强,投资行为容易受到各种虚假信息的影响。新国九条可以说从各方面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更多中小投资者的公平参与,将推动市场快速前进。只有中国股民的投资素质提高,中国股市或者说中国金融市场才能真正壮大起来。

首创证券分析师王建辉>>

建立平等透明的

“资本友好型”投资文化

首创证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王建辉表示,以往国务院曾多次就金融市场发展出台具体意见,但此次专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台“国九条”,彰显政府对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真切关注,也为证监会大力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可以说,这是民生与民主法制建设在资本市场上的体现。“国九条”在技术层面提出的原则要求涉及长期困扰资本市场的痼疾,解决起来非一朝一夕之功;如果能一步一个脚印地逐步落实,将会极大地改善市场环境,规范上市公司的发展,真正建立平等透明的“资本友好型”投资文化,提升资本市场的投融资效率。个人认为当务之急是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和改善知情权和表决权,从根本上提升中小投资者的信心。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

保护中小投资者

要有集体诉讼制度

著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表示,保护投资者要有集体诉讼制度。

皮海洲指出,新国九条虽然利好股市,但保护投资者不是一个制度就可以的,要落实在每一个环节中。否则,股市依然不改圈钱套路。

北京商报>>

制度公平才是

对投资者最大的保护

证监会表示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其中三点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收益权、决策权。但假如在制度设计上中小投资者处于明显不公平的位置,谈其他保护都是惘然。

在新股发行环节上,缴款时间对散户明显歧视。中小散户在交易跑道上也处于劣势,这里并不是说机构投资者可以使用机构专用席位,而是在同样的交易环境下,机构投资者也要比中小投资者占据优势。


此外,在股票买入卖出限制上,散户也存在被歧视的现象。投资者买入卖出股票,必须要有钱或者有股票,已经挂单的股票必须先撤单后卖出。但是机构则可以随意下单委托,不用先撤单,没钱也没事,只要清算时有钱就行。这种便利可以让机构从容操纵,一路下单,等到闲下来再处理没成交的委托单,而中小散户就不能如此。

这里提到的歧视散户不是因为机构投资者购买了付费的软件,也不是因为其拥有机构专用席位,仅仅因为他们不是散户便可以绕过很多限制措施,这种制度上的不公平早该解决。

(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中财网)

建设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下面让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吧。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的和谐健康发展。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原则

依法公正原则

充分尊重投资者的程序选择权,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调解工作的开展不得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

灵活便民原则

着眼于纠纷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纠纷化解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尽可能方便投资者,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调解工作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不得久调不决。

注重预防原则

发挥调解的矛盾预防和源头治理功能,推动健康投资文化、投资理念、投资知识的传播。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及调解组织要加强信息共享,防止矛盾纠纷积累、激化。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内容

加强调解组织管理

加强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建设

规范调解组织内部管理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调解组织受理中小投资者的纠纷调解申请,不收取费用

建立证券期货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

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范围

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

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具有明确给付主体和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落实委派调解或者委托调解机制

经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调解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建立示范判决机制

建立小额速调机制

探索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

探索建立调解前置程序

充分运用在线纠纷解决方式开展工作

强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障落实

充分发挥督促程序功能

调解协议所涉纠纷的司法审理范围

加大对多元化解机制的监管支持力度

加强执法联动,严厉打击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要求

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机制

加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工作

加强监督、指导、协调和管理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_百 ...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联合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

广东证监局会和法院合作吗
近日,广东证监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珠海中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简称“法律服务中心”)、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简称“广东调解中心”)签订了《关于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处理合作备忘录》,全面深化诉调对接合作。根据合作备忘录,珠海中...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是国企还是央企
企知道数据显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30日,是由国务院出资设立,归中国证监会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投保基金公司主要职责为:筹集、管理和运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维护基金权益;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等证券...

大投保理念是啥
发挥投资者行权维权“机制群”效应,推动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充分发挥投保利器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进一步丰富“一篮子”的便利服务。加大科技手段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运用,用好投资者服务热线、办好投资者自己的网站,逐步建立全国...

什么是新国九条
五、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上市公司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并公开处理流程和办理情况。证券监管部门要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将投诉处理情况作为衡量相关主体合规管理水平的依据。支持投资者与市场经营主体协商解决争议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支持...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存在( )情形的应当依法...
【答案】:C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机构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过错并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进行的调解程序有哪些特点?
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首创专业调解+商事仲裁+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的“四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其调解程序有以下特点:(1)调解员均为有声望的行业资深人士,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有能力提供专业、公正的纠纷解决服务;(2)调解程序注重维护当事人之间的良好关系,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和纠纷的...

新国九条指什么
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

中证法务是什么
中证法律服务中心。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我国唯一跨区域跨市场的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公益调解机构,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全额出资,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注册设立。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合法权益
对显著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信息,交易场所和有关主体要及时履行报告、信息披露和提示风险的义务。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要健全信息披露异常情形问责机制,加大对上市公司发生敏感事件时信息披露的动态监管力度。其次,要平等保护证券发行定价机制的中小投资者定价交易参与权。将证券市场人为划分成一二级市场...

鄂托克前旗13933222902: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监管机构的适当性监管职责包含哪些 -
仁庞硫酸: 《职责规定》共7章、51条,分别为总则、日常监管、风险防范与处置、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其他职责、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关于日常监管.派出机构负责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授权...

鄂托克前旗13933222902: 期货市场如何保障投资者权益?
仁庞硫酸: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需要通过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监管机构从法律制度监管等层面开展各种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市场的信心;二是投资者自身一定要熟悉相关法律以及保护自己的途径,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鄂托克前旗13933222902: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的纠纷,哪些属于交易所受理的范围 -
仁庞硫酸: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证券公司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本所会员部予以受理,协调证券公司妥善解决.对于证券公司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进行投诉.本所业务规则详见本所网站服务与支持栏目下的“法律法规库”.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理财经理罗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企业平台乐意为您服务!

鄂托克前旗13933222902: 刑法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条件有哪些
仁庞硫酸: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虚假信息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且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

鄂托克前旗13933222902: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判罪标准有哪些
仁庞硫酸: 1、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是指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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