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女孩从6楼坠下!46岁大叔徒手接人被砸伤!女孩家属是否该赔偿?

作者&投稿:长沙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合肥女孩从6楼坠下!46岁大叔徒手接人被砸伤!

2021年1月16日,在安徽合肥一女孩从6楼跳下轻生,散步路过的辅警孙文武想接住女孩却被砸伤,在医生的救治下所幸脱离了生命危险,女孩的父母也为此做出了感谢。这一事件在网上迅速发酵,很多网友纷纷评论,女孩自杀被救下反倒被砸伤,做了好事却没有好报,针对这样的事情,其家属到底应不应该对其作出赔偿呢?让我们一起来分析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两个人并没有存在根本的利益关系,也没有相对应的强制人身关系,因此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家属对此是可以不做赔偿处理的。但中国毕竟是讲究人情的国家,在中国自古的传统文化观念里就存在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这一传统美德,并且这种美德是一直以来不论是政府,还是社会或者团体个人都提倡的一种价值观念,因此从道德角度来看,有人做出了善举,那被帮助的人就应该予以一定的回应,这才能够让这种优良风气继续传递下去。

但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一种声音,那做好事的人他会不会因为这份“好人好报的馈赠”而违背其原本做好事的初心呢;与之相对应的便是如果没有这份馈赠,那做好事的人会不会感到心寒,同时这种风气会不会蔓延下去,就像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老人到底是扶还是不扶的问题”。这种两难的抉择在社会上也是有着极大的影响,是对当下道德风尚的一种挑战。

其实这种问题应该从两个立场去回答:其一便是站在施救者的角度,作为施救者这种做法是很值得提倡的,但坚守那份助人为乐的初心才是更值得予以表彰和自省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他们施以援手,不计价得失只为心中的公义,这是应该倡导和继续发扬的优秀品质。其二则是站在被救者家属的角度,生命诚可贵,挽救一条生命的背后给人的教诲应当是更要尊重生命,守护生命,这离不开挽救者的施救。因此于情于理也应该给予施救者一点回报,不提能力,不论多少,起码心意要做到,这才能宽慰施救者的心。

人间自有真情在,人间处处有真情的背后离不开双方的宽容和大度,行你所行,爱你所爱。



我觉得应该被赔偿。因为大叔是在救他们家女儿的时候受伤的,不管是出于感恩还是日常情况,女孩的家属都应该进行赔偿,不能让好人寒了心。

女孩家属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大叔的行为是善举,不应该让善良的做好事的人寒心,应该呼吁社会向大叔学习。

我认为肯定是需要赔偿的,毕竟是他们大人看护不当才会造成这样的一个局面,也给大叔身体造成了一个很大的伤害吧。

应该赔偿,因为大叔是为了救孩子才受伤的,作为孩子的家长应该感谢大叔的救命之恩,不然孩子的后果不堪设想。


中卫市18968144628: 我这个配置能装WIN7吗?
啜委近视: 你给出的是你的系统而不是你的电脑配置,如果你的电脑是很早买的,最好就不要装WIN7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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