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雾都孤儿里蒙克斯这个人物 50到100字 谢谢!!!

作者&投稿:韦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帮我分析《雾都孤儿》里的人物50—100字,谢谢~

狄更斯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的窃贼群像

《雾都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小说所塑造的人物,弃儿奥利弗·退斯特、教区干事班布尔、窃贼头目“老犹太”费根,都成为了英美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形象。

在小说中形象最为恶劣的就是老犹太费根。这个老贼控制着一些十几岁的孩子,教唆、指挥他们去街上行窃,自己坐地分赃,不承担风险。他在盗贼行当里也是耍弄阴谋,不惜出卖、谋害同伙,直到最后被判处死刑。这个恶贯满盈的罪犯形象后来成为英文中教唆犯的同义词。

除了费根外,小说里还描写了一系列的窃贼形象。比如,凶残的惯于入室盗窃的赛克斯,良心未泯的女贼南茜,受费根控制又自甘堕落的小偷“逮不着”(杰克·道金斯),最后反戈一击的恰利·贝茨,等等。这些人物在作者笔下基本都是被否定的反面角色,作者也给他们安排了可耻的下场。老犹太最后是上了绞架的。赛克斯在逃跑过程中被挂在了绳索上,依然是个绞死的下场。机灵的“逮不着”,最后为了偷窃一个鼻烟壶而“失风”,被法院判刑,终身流放。即使是后来为了救出奥利弗而与盗贼同伙闹翻的南茜,作者也没有给她安排一个好一点的结局,而是让她被自己的情人赛克斯活活打死。

作者对于自己钟爱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则百般进行保护,竭力不让他堕入到窃贼中去,小心翼翼地不让他沾染到一点盗窃行为。奥利弗第一次被“逮不着”拉出去“上工”,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懵懵懂懂地被路人追打。第二次被赛克斯拿枪逼着去入室盗窃,反倒被主人发现,中了一枪,差点送命。而且仅有的这两次与罪犯同行的结果,居然都是让奥利弗获得了命运转折的好机会。作者虽然特意安排了一个奥利弗不得沾染犯罪行为的故事情节要求(父亲遗嘱所规定的奥利弗继承财产的限制性条件),可是从今天的读者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实在是太离奇、太勉强了。

作为社会渣滓的窃贼

在狄更斯写作的时代,杂志上的连载小说往往是家长在壁炉前向全家朗读的读物。显然,小说必须要符合正在壮大的中产阶级的道德准则与审美口味,才可能有销路。因此,狄更斯在《雾都孤儿》里对于窃贼群像的描绘以及为窃贼们安排的下场,都是当时社会主流意识的反映。实际上,狄更斯在本书开头的作者序言里,已经再三说明了这一点。他信誓旦旦地向读者保证,自己所描绘的“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是出于社会教化的道德目的。因此,他先要旗帜鲜明地批判当时有一些有意无意带着浪漫色彩描绘盗贼的作品。

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立场相仿,在他那个时代以及以前的时代里,在欧洲流传最广、最著名的文学作品中,窃贼的形象几乎都是反面的、罪大恶极的。

比如,文艺复兴时代最具有反叛精神的文学作品,意大利作家卜伽丘的《十日谈》,总共讲了100个故事,以道学家的眼光来看,其中倒有一大半是在“诲淫”,“诲盗”的则一个也没有。书中出现的角色即使有做窃贼的经历,也都是偶犯误犯,并以痛改前非、终获善报而告终。同时代的英国作家乔叟的名著《坎特伯雷故事》里,也没有正面的盗窃行为描述。

窃贼以正面形象出现,并且强调窃贼行为的社会环境因素的西方文学作品,是在19世纪后半叶才开始涌现的。最著名的是法国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雨果在1862年出版的这部小说里,塑造了冉阿让这个人物形象,因为偷窃一块面包而被判处5年苦役,又因为在服苦役的采石场4度企图越狱而加判14年,服刑19年后才得以释放。雨果在作品的序言里说:文明时代这个悲惨世界,是由于社会压迫、“法律和习俗硬把人间变成地狱”,才使得“男人因穷困而道德败坏,女人因饥饿而生活堕落,儿童因黑暗而身体孱弱”。不过即便如此,雨果还是让他的主人公在经过主教感召幡然悔悟、改邪归正后,依旧因为这项窃贼经历而受尽磨难。雨果以此来批判的对象,正是欧洲社会根深蒂固的对于窃贼的痛恨与歧视。

身怀绝技的“狗盗”与“神偷”

和欧洲这些文学名著的倾向性描写相反,在中国传统的文学作品中,窃贼并非是那么可鄙的形象,甚至很多文学作品的正面形象的主人公本身就是窃贼。

早在公元前3世纪的《战国策》一书里,就已经提到了孟尝君养客三千,其中就有了窃贼出身、惯于“狗盗”的门客。后来孟尝君被秦王扣留,全靠这“狗盗”门客潜入秦王宫偷出狐白裘,献给了秦王爱姬,得以给秦王说好话,放孟尝君回国。这个故事在以后广为流传,为窃贼标上了身怀绝技者的标签,为以后文学戏曲作品中窃贼形象定下了基调。

比如,明末作家凌初的短篇小说集《二刻拍案惊奇》里,就着力描写了几个窃贼的正面形象。一个是南宋临安城里的“剧盗”,因为每次潜入人家行窃后,还要在人家墙上写上“我来也”三个大字,由此这三个字成为这位窃贼的招牌,即使入了牢房,居然还有本事将自己撇个清白,昂然出狱。另一个是明朝嘉靖年间苏州的“神偷”,绰号“懒龙”,入人家行窃后,也爱在墙上画上一支梅花,所以又号“一枝梅”。被知县追捕急了,居然夜入知县内宅,剪了知县的发髻放在印盒里,照样画上梅花而遁。知县早晨起来,吓得目瞪口呆,“剪去头发,分明说可以割得头去;放在印箱里,分明说可以盗得印去。这贼直如此厉害!”赶紧下令停止追捕。作者竭力描写了“懒龙”的仗义,“似这等人,也算做穿窬小人中大侠了,反比得那面是背非、临财苟义、见利忘义一班峨冠博带的不同”。

更著名的为窃贼张目的是《水浒传》,“鼓上蚤”时迁就是窃贼出身、以偷技见长。更不要说那一百零八个好汉里,有不少是杀人越货的强盗,却全都是作为作者歌颂的英雄面目出现的。作者强调的都是窃贼“怀才不遇”的一面,最后终于都得以为朝廷效力尽忠。

唯有一死的窃贼

窃贼的文学形象,反映的是社会意识对于窃贼行为的普遍看法。而在西方世界的文化传统里,窃贼一直是一项绝对不能被容许和原谅的重大罪过。

世界上现存的最早最完整的古代法典,是古代巴比伦汉谟拉比国王发布的《汉谟拉比法典》。在这部法典里明确规定,窃取神庙或宫廷之财产者应处死;拥有他人财产而不能证明为买卖所得的,也应作为窃贼处死;窃取他人财物未得手的要处以该财物30倍的罚金,如果不能交付的也要处死。显然在将近4000年前,两河流域地区已经树立起以死刑处罚一切盗窃行为的法律原则。

而地中海北岸的古希腊城邦的法律里,也以死刑处罚窃盗,据说雅典在公元前6世纪的“德拉古立法”,行窃都要处死。后来雅典的法律允许主人可以当场杀死窃贼,事后则可以索取物品价值两倍的赔偿。地中海地区强国罗马,在它的第一部成文法《十二表法》里,也允许杀死夜盗的窃贼,白天抓获的窃贼处以笞刑后任由主人处理,甚至规定在他人耕种的庄稼上放牧或趁夜偷割的成年人必须要处死。

欧洲中世纪早期的日耳曼习惯法里,盗窃行为和杀伤行为都是可以使用赔偿解决的。可是在中世纪各个信奉基督教的王国逐步建立起来后,“十诫”的戒条就开始发生影响,在国王发布的法律里对于盗窃行为就大都采用最严厉的死刑——绞刑。事实上,直到19世纪初,也就是《雾都孤儿》出版20多年前的时候,在英国窃取的财物价值只要超过了一个先令(合1/20英镑),就要被判处绞刑。

奥利弗·特威斯特: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金的家里,虽然费金费劲心思想让奥利弗走向黑暗,但奥利弗始终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灵。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奥利弗之后经历了一系列的挫折和苦难,被当做小偷送到法庭,被布朗洛先生收留,后又被费金叫人抓回去,重入贼穴,被强迫去参加偷盗,受伤后被收养。可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却想方设法害他。不过邪不胜正,最后所有的坏人都被绳之以法。在费金上绞刑架之前,奥利弗去探视,此时,奥利弗又一次表现出了他的善良,他诚心的向上帝祈祷,让上帝原谅这个作恶多端的人。
  善良的小奥利弗历经重重困难后,终于雨后见彩虹,和梅利姨妈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费金:
  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成功塑造了费金这个形象。人物一出场,作者就通过惟妙惟肖的形象描写让一个枯瘦如柴、手拿烤叉、长着一大团乱蓬蓬红头发的犹太老头形象跃然纸上。“油光可鉴的长衫”、“龇牙咧嘴的怪笑”这显然不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者,而是典型的恶人形象,一脸凶像,肮脏龌龊。接下来费金就开始给小奥利弗传授偷盗技巧,想要把他培养成出色的小偷。费金还教唆手下的一些孩子,让他们去行窃,犯罪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老犹太还用幽闭让孤独忧郁去熏陶一个天真纯洁的心灵,“将毒汁一滴一滴注入奥利弗的灵魂,要把它染黑,让它永远不再回复原色”。 显然费金的行径是邪恶的、无人道的。 即使在盗贼团伙中费金也是十足的恶人,当孩子在街上出事奥利弗被抓时,费金大发雷霆、气势汹汹、甚至拳脚相加。直到最后被抓,他还幻想着让前去探视的奥利弗救他出去,丝毫没有回过的意思。作为小说中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可以说是最龌龊、最令人厌恶和仇恨的,作者对他的描写从外貌到内心,从居住环境到营生方式无一不充满了罪恶与肮脏。 身为贼首的他是小窃贼的教唆犯,是贪婪的守财奴,是阴险狡诈的无耻小人。
  反观之,费金也是贼窝里的温情老翁。虽然他的笑容下隐藏着阴谋,但也不能否认他照顾这些流浪儿的生活起居,贼窝里甚至充满了欢声笑语。一点点温情的善意让费金这个人物形象变得立体而丰富,成为小说中最值得玩味的角色。[2]
  南希:
  南希是《雾都孤儿》中最悲惨可怜,让人敬畏的人物角色。在南希小的时候,南希也是个失去双亲的可怜孩子,被扒手团伙收留后从此走上了无奈的扒手之路。时间的流逝,在南希长大成人后,一个野蛮粗俗的强盗赛克斯把南希买下做了情妇。南希的一生,都被赛克斯牢牢地攥在自己手中。南希在这部作品中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人物,但她却是关键的人物。南希有着迷一样的身世、悲惨的命运,但却有着清水般的品质。南希在善恶之间徘徊,却因其人性一直都未泯灭。和南希有着同样遭遇的主人公小英雄——奥利佛的命运息息相关。最终获救的奥利佛都要归功于南希的行动:送信给主人公罗斯并且与主人公罗斯和主人公布朗洛会面。另一方面,南希也是扒手团伙当中的一员,并忠于扒手团伙的组织。
  南希是一个心地善良、勇敢机智、敢爱敢恨的女子。当奥利弗在盗贼团伙受到百般折磨的时候,南希勇敢的站出来,用自己的行动保护了奥利弗,并大声地扬言:这里的人谁敢再欺负折磨奥利弗 , 我就和谁拼命;当费金和蒙克斯密谋怎样对付受尽折磨的奥利弗的时候,南希刻意假装喝醉了酒,倒在一旁认真地偷听他们的秘密。找到机会,悄悄地从护壁板上过去,以最快的速度将这消息送出去;南希还是个神圣的爱情看得比未来、名誉、甚至生命都还重要的人,虽然他的情人赛克斯对他很残暴无情,根本不把她当回事。然而南希无论需要忍受多大的痛苦与虐待,即使是生命的凋零,她都希望自己可以回到赛克斯的身边。后来,为了救奥利弗,她选择了背叛,也许在她内心深处还是有那么一丝侥幸,希望赛克斯能够看在他们往日的感情上给她一条生路。可是塞克斯却因为她的背叛,而将深爱着他的南希无情地杀害了。
  南希作为作品中的关键人物,她渴望回到光明的生活,但却被现实所困。南希的矛盾心理是小说的一大重要亮点,这样的矛盾交织的心理也是成就她性格的另一原因,也是她逃脱不了悲惨命运的重要原因。

  简介: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 Twist),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本书曾多次改编为电影、电视及舞台剧。世界知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于2005年也曾将此书拍成电影。

  作者简介:

  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也是一位以反映现实生活见长的作家,他在自己的作品中,以高超的艺术手法,描绘了包罗万象的社会图景,作品一贯表现出揭露和批判的锋芒,贯彻惩恶扬善的人道主义精神,塑造出众多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主要作品有《匹克威克外传》、《雾都孤儿》 、《老古玩店》、《艰难时世》、《我们共同的朋友》等。一百多年来他的代表作《双城记》在全世界盛行不衰,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1870年6月9日狄更斯因脑溢血与世长辞。

望采纳,谢谢~

费金和塞克斯是邪恶、残暴与欺诈的化身。读者可曾注意到,费金(Fagin)这个人名的英文意思是指(教唆儿童犯罪的)教唆犯,由此便可见作者的用意。在《雾度孤儿》的序言里,狄更斯明确指出:“在我看来,照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来描写这样一群犯罪的人们,是十分有必要的;在他们的一切缺点和一切不幸之中描写他们;在他们的生活的贫困之中描写他们;如实地表现出他们在最污秽的生活之路上惴惴不安地潜行,最后,仍逃避不了被黑色的、怕人的绞刑架结束生命的命运。”所以,在作者笔下,不仅写出了伦敦阴冷、潮湿、污秽、紊乱的街道——藏污纳垢的场所,而且还以小奥利弗作为媒介,通过对于费金与赛克斯对其一次次的威逼利诱、棍棒相加的描述,刻画出了他们凶恶的嘴脸、邪恶的心灵和堕落的人生。成千上万像他们一样的罪恶灵魂就潜伏在伦敦的各个角落,以他们的手段让黑暗在整个社会里不断地滋生与蔓延——这是一个恐怖而严肃的现实。
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当时有更多的不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如班布尔夫妇,散发着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像小奥利弗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当人看待。不仅不给孤儿们吃饱穿暖,还常常打骂他们,致使这些小孩子们的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这种摧残,并不亚于费金这些恶人;也正是这些自己生活还比较安逸的人们,很自然、很生动地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拜金主义者的画像:如班布尔因为不想错过五英镑的奖赏而急匆匆来到布朗洛先生家,告知其有关小奥利弗的一些 “情况”(在与他本人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尽说些小奥利弗的坏话,等等)。
而谈及蒙克斯这个人物时,给人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他那令人惊悚的妒嫉心理和仇恨心理。蒙克斯为了能独吞全部的遗产收入,从而燃起了对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强烈的怨愤与妒嫉之火——如果小奥利弗活得好好的,他的贪欲就永远无法得到满足。于是,他就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让小奥利弗“体会”了现实的残忍可怕。直到最后向众人坦白真相的时候,还在对小奥利弗“不出声地暗暗诅咒着”。这种畸形心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
虽然很多评论认为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特别是在小说结构与人物塑造方面,作者还未完全把握得住。”“狄更斯只写出社会丑恶的一些表现,而看不到产生这些罪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反而认为这只是社会的反常现象,用善有善报的光明尾巴来解决矛盾。”而我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就像这部小说最末那句话所说的那样。
“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得一样。”

不久前看了《雾都孤儿》的电影,接着又看了小说。说来惭愧,这本是儿时就应该一读的作品,不过现在读来,或许体味的东西要深远一点。

电影对小说的改动还是相当大的,好几个我认为很重要的人物都没有出现,而且基本的人物关系也都作了变动。毕竟要把一本著作完完全全照搬进银幕不大现实,对于导演来说,更坏的是对他创造力的漠视。

就小说来言,读后我最大的惊讶是我远没有自己想象的悲伤,原因却不仅仅在于故事的喜剧结尾以及作者幽默的语言风格。而在于作者所揭露的所谓资产阶级的伪善面目(至于作者是否有这个想法则很难说)远没我想象的可恨。而我们真善而又语重心长的教育者之所以称之为伪善,至少说明了有一点是确实无疑的,那就是表面上的善。

《雾都孤儿》1838年出版,背景是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小说里出现的济贫院、习艺所便是《济贫法》(《poor law》)的直接产物。马克思将这种《济贫法》下设置的“习艺所”称为“无产者的巴士底狱” (《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这和我们一向认为资产阶级伪善真是一脉相传啊,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活学活用。小说里生动的描写了济贫院的苛刻和对贫民的压榨,但却没有激起我太多的共鸣。一者像小说里的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样贪婪冷酷的小官吏中国遍地都是;二者如果没有这些济贫机构,只怕奥利弗根本就来不到这个世上。小说里面那些令人讨厌的人物无疑是作者想要讽刺的,但是即便如此,我常能从这些人物的言行中感觉的已成习惯的人道主义,或者干脆叫善。如果我们非要指责这是资产阶级的伪善,不如说因为当时资产阶级的文明让他们变善了,至少需要伪善,而赤裸裸的恶即便在那些下作人物身上都是难以存在或者让他们自觉羞愧。

如果非要说这本小说能引起我的一点共鸣,那不是感慨奥利弗的不幸而是我们国人的不幸。在我接触到的国内反映人性丑恶的作品中,“恶”多数都是以赤裸裸的形式出现,令人不寒而栗。因此奥利弗的遭遇在我看来,相对于当时《雾都孤儿》的作者是出生在一八一二年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而《雾都孤儿》是继《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二部长篇小说。

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可怜的他在济贫院里面长大。却又被坏人拐骗,不信误入贼窟,成为了小偷。有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一位绅士布朗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接到一座大宅院实行偷窃,后来被小偷抛弃。但是,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而奥利弗则度过了一段短暂的幸福时光。不久以后,他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来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弟弟奥利弗变成一个犯罪,从而霸占父亲的遗产。女贼南希看不下去了,于是她找到了罗斯,揭发了这一切,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罗斯小姐。费金知道后,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处以绞刑,绅士布朗洛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从此大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觉就是,虽然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坏人,他们隐藏在一切黑暗的地方,随时随地都回向你出手,但是,这世界上还有爱,还有善良,它可以改变一个人!本文主人公之所以最后可以摆脱悲惨的命运,那是因为有好心的布朗洛、善良的罗斯和虽然是女贼但是骨子里仍然正义的南希帮助他,他才有之后的幸福生活的。

所以,整个故事告诉人们: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 ——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蒙克斯是个贪婪成性、贪得无厌、心狠手辣、不顾亲情、狡诈阴险、老谋深算的人物,是典型的恶人的代表。最终将家产挥霍殆尽,并且锒铛入狱死在狱中。

狄更斯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的窃贼群像

《雾都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小说所塑造的人物,弃儿奥利弗·退斯特、教区干事班布尔、窃贼头目“老犹太”费根,都成为了英美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形象。

在小说中形象最为恶劣的就是老犹太费根。这个老贼控制着一些十几岁的孩子,教唆、指挥他们去街上行窃,自己坐地分赃,不承担风险。他在盗贼行当里也是耍弄阴谋,不惜出卖、谋害同伙,直到最后被判处死刑。这个恶贯满盈的罪犯形象后来成为英文中教唆犯的同义词。

除了费根外,小说里还描写了一系列的窃贼形象。比如,凶残的惯于入室盗窃的赛克斯,良心未泯的女贼南茜,受费根控制又自甘堕落的小偷“逮不着”(杰克·道金斯),最后反戈一击的恰利·贝茨,等等。这些人物在作者笔下基本都是被否定的反面角色,作者也给他们安排了可耻的下场。老犹太最后是上了绞架的。赛克斯在逃跑过程中被挂在了绳索上,依然是个绞死的下场。机灵的“逮不着”,最后为了偷窃一个鼻烟壶而“失风”,被法院判刑,终身流放。即使是后来为了救出奥利弗而与盗贼同伙闹翻的南茜,作者也没有给她安排一个好一点的结局,而是让她被自己的情人赛克斯活活打死。

作者对于自己钟爱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则百般进行保护,竭力不让他堕入到窃贼中去,小心翼翼地不让他沾染到一点盗窃行为。奥利弗第一次被“逮不着”拉出去“上工”,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懵懵懂懂地被路人追打。第二次被赛克斯拿枪逼着去入室盗窃,反倒被主人发现,中了一枪,差点送命。而且仅有的这两次与罪犯同行的结果,居然都是让奥利弗获得了命运转折的好机会。作者虽然特意安排了一个奥利弗不得沾染犯罪行为的故事情节要求(父亲遗嘱所规定的奥利弗继承财产的限制性条件),可是从今天的读者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实在是太离奇、太勉强了。

作为社会渣滓的窃贼

在狄更斯写作的时代,杂志上的连载小说往往是家长在壁炉前向全家朗读的读物。显然,小说必须要符合正在壮大的中产阶级的道德准则与审美口味,才可能有销路。因此,狄更斯在《雾都孤儿》里对于窃贼群像的描绘以及为窃贼们安排的下场,都是当时社会主流意识的反映。实际上,狄更斯在本书开头的作者序言里,已经再三说明了这一点。他信誓旦旦地向读者保证,自己所描绘的“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是出于社会教化的道德目的。因此,他先要旗帜鲜明地批判当时有一些有意无意带着浪漫色彩描绘盗贼的作品。

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立场相仿,在他那个时代以及以前的时代里,在欧洲流传最广、最著名的文学作品中,窃贼的形象几乎都是反面的、罪大恶极的。

比如,文艺复兴时代最具有反叛精神的文学作品,意大利作家卜伽丘的《十日谈》,总共讲了100个故事,以道学家的眼光来看,其中倒有一大半是在“诲淫”,“诲盗”的则一个也没有。书中出现的角色即使有做窃贼的经历,也都是偶犯误犯,并以痛改前非、终获善报而告终。同时代的英国作家乔叟的名著《坎特伯雷故事》里,也没有正面的盗窃行为描述。

窃贼以正面形象出现,并且强调窃贼行为的社会环境因素的西方文学作品,是在19世纪后半叶才开始涌现的。最著名的是法国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雨果在1862年出版的这部小说里,塑造了冉阿让这个人物形象,因为偷窃一块面包而被判处5年苦役,又因为在服苦役的采石场4度企图越狱而加判14年,服刑19年后才得以释放。雨果在作品的序言里说:文明时代这个悲惨世界,是由于社会压迫、“法律和习俗硬把人间变成地狱”,才使得“男人因穷困而道德败坏,女人因饥饿而生活堕落,儿童因黑暗而身体孱弱”。不过即便如此,雨果还是让他的主人公在经过主教感召幡然悔悟、改邪归正后,依旧因为这项窃贼经历而受尽磨难。雨果以此来批判的对象,正是欧洲社会根深蒂固的对于窃贼的痛恨与歧视。

身怀绝技的“狗盗”与“神偷”

和欧洲这些文学名著的倾向性描写相反,在中国传统的文学作品中,窃贼并非是那么可鄙的形象,甚至很多文学作品的正面形象的主人公本身就是窃贼。

早在公元前3世纪的《战国策》一书里,就已经提到了孟尝君养客三千,其中就有了窃贼出身、惯于“狗盗”的门客。后来孟尝君被秦王扣留,全靠这“狗盗”门客潜入秦王宫偷出狐白裘,献给了秦王爱姬,得以给秦王说好话,放孟尝君回国。这个故事在以后广为流传,为窃贼标上了身怀绝技者的标签,为以后文学戏曲作品中窃贼形象定下了基调。

比如,明末作家凌初的短篇小说集《二刻拍案惊奇》里,就着力描写了几个窃贼的正面形象。一个是南宋临安城里的“剧盗”,因为每次潜入人家行窃后,还要在人家墙上写上“我来也”三个大字,由此这三个字成为这位窃贼的招牌,即使入了牢房,居然还有本事将自己撇个清白,昂然出狱。另一个是明朝嘉靖年间苏州的“神偷”,绰号“懒龙”,入人家行窃后,也爱在墙上画上一支梅花,所以又号“一枝梅”。被知县追捕急了,居然夜入知县内宅,剪了知县的发髻放在印盒里,照样画上梅花而遁。知县早晨起来,吓得目瞪口呆,“剪去头发,分明说可以割得头去;放在印箱里,分明说可以盗得印去。这贼直如此厉害!”赶紧下令停止追捕。作者竭力描写了“懒龙”的仗义,“似这等人,也算做穿窬小人中大侠了,反比得那面是背非、临财苟义、见利忘义一班峨冠博带的不同”。

更著名的为窃贼张目的是《水浒传》,“鼓上蚤”时迁就是窃贼出身、以偷技见长。更不要说那一百零八个好汉里,有不少是杀人越货的强盗,却全都是作为作者歌颂的英雄面目出现的。作者强调的都是窃贼“怀才不遇”的一面,最后终于都得以为朝廷效力尽忠。

唯有一死的窃贼

窃贼的文学形象,反映的是社会意识对于窃贼行为的普遍看法。而在西方世界的文化传统里,窃贼一直是一项绝对不能被容许和原谅的重大罪过。

世界上现存的最早最完整的古代法典,是古代巴比伦汉谟拉比国王发布的《汉谟拉比法典》。在这部法典里明确规定,窃取神庙或宫廷之财产者应处死;拥有他人财产而不能证明为买卖所得的,也应作为窃贼处死;窃取他人财物未得手的要处以该财物30倍的罚金,如果不能交付的也要处死。显然在将近4000年前,两河流域地区已经树立起以死刑处罚一切盗窃行为的法律原则。

而地中海北岸的古希腊城邦的法律里,也以死刑处罚窃盗,据说雅典在公元前6世纪的“德拉古立法”,行窃都要处死。后来雅典的法律允许主人可以当场杀死窃贼,事后则可以索取物品价值两倍的赔偿。地中海地区强国罗马,在它的第一部成文法《十二表法》里,也允许杀死夜盗的窃贼,白天抓获的窃贼处以笞刑后任由主人处理,甚至规定在他人耕种的庄稼上放牧或趁夜偷割的成年人必须要处死。

欧洲中世纪早期的日耳曼习惯法里,盗窃行为和杀伤行为都是可以使用赔偿解决的。可是在中世纪各个信奉基督教的王国逐步建立起来后,“十诫”的戒条就开始发生影响,在国王发布的法律里对于盗窃行为就大都采用最严厉的死刑——绞刑。事实上,直到19世纪初,也就是《雾都孤儿》出版20多年前的时候,在英国窃取的财物价值只要超过了一个先令(合1/20英镑),就要被判处绞刑。


读《雾都孤儿》四十六
南希安全就代表赛克斯与费金还不知道南希已经对外透露他们关于奥利弗的阴谋,这是布朗洛先生与罗斯小姐实行拯救与复仇计划的前提,而南希小姐不顾危险地将此事告知大家,也获得了大家的信任。布朗洛先生对南希吐露出全部计划:大家一致决定,计划一是要抓住蒙克斯,然后利用蒙克斯的恐惧心理逼他说出秘密,需要南希...

《雾都孤儿》主人公是一个怎样的人?
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

《雾都孤儿》中谁和谁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奥利弗和坏蛋蒙克斯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我肯定

《雾都孤儿》赏析
《雾都孤儿》是著名英国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的长篇小说。它描写了19世纪英国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批判了社会中的丑陋现象。19世纪40年代,小奥立弗出生在了一个济贫院。在他出生时,母亲就不幸死去,从此奥立弗成为了一个孤儿,开始了在济贫院的生活。济贫院是什么?简单地来说,就...

《雾都孤儿》讲了什么?
然而,蒙克斯的出现带来新的危机。他为了夺取遗产,不惜出卖奥利弗。南希的牺牲揭露了阴谋,而布朗洛的介入让真相大白。奥利弗的苦难终于结束,他在布朗洛的关爱下,开始新的生活。《雾都孤儿》不仅是对社会问题的犀利揭露,更是对人性的深度剖析。狄更斯以温暖的笔触描绘出一个充满爱与希望的结局,他的作品...

雾都孤儿的人物形象
良心发现后由坏变好)查雷·贝茨Charly Bates神偷比尔·赛克斯Bill Sikes费金的朋友 (十足的坏蛋)布朗罗Mr.Brownlow绅士罗斯·梅丽Mrs.Maylie奥利弗的亲小姨蒙克斯Monks 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兄长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

《雾都孤儿》人物介绍
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

概述雾都孤儿的一个片段.
这篇有关于雾都孤儿精彩段落 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的文章,希望它能帮助到您 1、终于,一阵痛苦而微弱的哭声打破了四周的沉寂,孩子发出一阵呻吟,醒过来了。他的左臂给用一张披巾草草包扎了一下,沉甸甸地垂在身边,动弹不得,披巾上浸透了鲜血。他浑身瘫软,几乎无法坐起来。等到果真坐起来的时候,他...

《雾都孤儿》中奥利弗行窃失败时是谁收留了他呢?
奥利弗在雨雪中负伤爬行,回到屋里,在门口昏迷不醒。好心的主人梅里夫人和她的养女罗斯小姐收留了他,并为他提供了庇护。顺便说一句,这位罗丝小姐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里夫人的家里,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生活的温暖和美好。但是费金一伙不能让奥利弗走。蒙克斯付给费金高价,让他把...

雾都孤儿人物形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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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15812921522: 《雾都孤儿》主要人物性格及特征 -
马妮哌库: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但他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 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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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妮哌库: 阅读《雾都孤儿》时,有两个异常明显的感受:一是每当出现邪恶势力的典型场景时,犹太人往往是其中的主谋或活动在其中的主角.如那个隐藏在阴暗、潮湿、肮脏街道的“匪窝”的窝主费金是犹太人;小说中反复出现的另一个盗贼窝点,“三瘸子酒店”中正面出现...0147

沭阳县15812921522: 雾都孤儿主要人物性格分析,中文的哦 -
马妮哌库: 奥利弗·特威斯特: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

沭阳县15812921522: 雾都孤儿简介50字 -
马妮哌库: 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满意我的回答请采纳+小红花,如果有个赞会更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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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妮哌库: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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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妮哌库: 《雾都孤儿》读后感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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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妮哌库: 抱歉啊,稍微有些长,你大概看一下就好了,主要的还是在后面吧.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

沭阳县15812921522: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
马妮哌库: 《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小说描写了...

沭阳县15812921522: 《雾都孤儿》主要内容 最好少于300字 -
马妮哌库: 奥利佛生来就是个孤儿,长久以来对亲情一直存有无限的向往,为了追寻梦想,逃离痛苦、饥饿的魔掌,独自远赴伦敦.流落异乡的他,很快地便和一票街头小子混熟,可是这群孩子的老大却是一个教唆手下偷窃以满足私欲的贪婪家伙(理察德...

沭阳县15812921522: 评价<雾都孤儿>中的人物 -
马妮哌库: 纯属个人读后感. Fagin 老头子,小偷,有很多徒弟,包括机灵鬼溜得快,等,我觉得他还有一些善良,他帮过小 Oliver,Oliver刚到那时他对 Oliver很和蔼. Oliver,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他不愿意去偷手绢,结果遇到了好心的布朗洛先生,她不愿意入户抢劫,而遇到了梅里小姐一家,因为他的善良,他得到了回报,最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布朗洛先生,善良的老先生,他在法院外收留了奄奄一息的Oliver,照顾他,查Oliver的身世,后来确定它是自己朋友的儿子,最后收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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