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没有刑讯女子的酷刑

作者&投稿:歧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古代有对小女孩的酷刑吗~

缠足的目的在限制脚的成长,并把已成长的脚拗折弯曲,所以缠足的年龄自然是愈小愈好,愈小脚愈软愈容易裹小,但是太早裹足,又怕它脚裹好了不会走路,也怕她年纪太小,无法忍痛,所以一般都在妇女会走路以后才开始裹脚,在中国生下来就算是一岁,平均会走的时候是三岁,让脚发育一年,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就有人开始裹脚,四五岁其实依西方的算法不过是三四岁。各地风俗不同裹脚的年龄也有不同,佐仓孙三《台风杂记》:“少女至五六岁,双足以布分缚之渐长渐紧,缠使足趾屈回小于蜷,倚杖或人肩才能步。”林琴南《小脚妇诗》:“五岁、六岁才胜衣,阿娘做履命缠足……”郑观应《盛也危言女教篇》:“妇女缠足……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凌逼面端,必使骨断筋摧……”《阔斧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大凡女子生不已到七岁便将双足裹起……”宋车若水《脚气集》:“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痛苦……”
《脚气集》著于咸淳甲戍年(公元1274年),综观所述,从宋代,女子在四五岁的时候就有人开始缠足了,如等年纪长大脚骨长硬,关节韧带活动性消失之后再裹,不但很难裹小,裹的时候受苦也愈大,所以到了七八岁还能裹得好,十岁以后裹起来就很困难了。一年当中什么时候最适合开始裹呢?因为脚裹上去又烧又热,所以一般都建议到秋季天气凉爽的时候开始裹比较好。清人顾铁卿《清嘉录》说:“八月廿四日,煮糯米和赤豆作团祀灶谓之餐团,人家小女子皆择是日裹足,谓食餐团缠脚能令胫软。”因为裹脚要拜小脚娘,而八月廿四日是小脚娘的生日,所以大部分的女子都会选择那天开始裹足,也有人翻黄历或玉匣记择“缠足吉日”开始缠足的。
二、缠足前的准备及缠裹过程
缠足前需要准备的物品:
1、蓝色的裹布六条。大约要八尺到十尺以上,裹布要比一般的长且要浆好,缠到脚上才不会挤出皱折。
2、平底鞋五双。鞋形稍带尖,鞋子大小宽窄要能随着缠脚的过程慢慢缝小、缝瘦。
3、睡鞋两三双。睡觉时穿着,可防裹布松开来。
4、针线。裹布缠妥后,把裹布的缝及裹布的头密密缝好。
5、棉花。缠足时脚骨凸出的部位,穿鞋时用棉花垫着,免得把脚磨破生鸡眼。
6、脚盆及热水。缠足前用温水洗脚。
7、小剪刀,修脚趾甲及鸡眼之用。
试缠:
缠脚的时候让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热水在脚盆里,将双脚洗干净,乘脚尚温热,将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尽量朝脚心拗扭,在脚趾缝间撒上明矾粉,让皮肤收敛,还可以防霉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两脚裹起来以后,往往会觉得脚掌发热,有经验的人不会一开始就下狠劲裹,最好是开始裹的时候轻轻拢着,让两只脚渐渐习惯这种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紧,这一个时期可以从几天到两个月左右。
试紧:
缠的时候慢慢收紧,让足部肌肤受到的压力一次比一次紧些,这时还不能太紧,以两脚能忍受的小痛为度,在这期间把脚趾勒弯缠使脚向下略卷。缠的时候预先缠第二、第五两个足趾,缠得向脚下蜷屈,连带的第三、第四两个趾头也就跟着向脚下蜷屈。试紧的时间也须要数天到两个月左右,在这期间,裹脚布浆得较硬,捶去皱折,略紧地缠在脚上,使脚受惯硬裹脚布及紧缠的压力,接着才能真正用劲裹紧。
裹尖(裹脚趾):
缠的时候,要用劲把裹布缠到最紧的程度,每次解开来重缠的时候要将四个蜷屈的脚趾头由脚心底下向内侧用劲勒过,每缠一次要让脚趾弯下去多压在脚底下一些。同时还要把四个蜷屈的脚趾,由脚心底下向脚后跟一一向后挪,让趾头间空出一些空间来,免得脚缠好以后,脚趾头挤在一起,脚尖太粗。一直要缠到小趾压在脚腰底下,第二趾压在大趾趾关节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时候往往得把脚趾向足底扭到屈无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紧紧地勒住,缠的时候第二趾的趾关节和第三、四、五趾的趾关节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缠一次就得把几个扭伤的关节再伤害一次,缠的时候痛苦难当,缠好要用针线紧紧地把裹布缝起来,硬挤进尖头鞋里,然后要求少女到处走动。走动时重量压在内弯跪折的八个脚趾上,把关节扭伤得更厉害,脚趾头因为才弯进去还没紧贴在脚掌上,走时脚趾关节容易长鸡眼,要时常用针把鸡眼挑掉。
白天一双脚痛得寸步难行,到了晚上一双脚放在被子里不但痛,而且蒸热燠闷,有时简直像炭火烧着一样痛苦,睡觉时只能把脚放在被子外,半夜起来捱着脚哭痛是常有的事,有的痛得去解开裹脚布,但被发现了就是挨一顿毒打,然后再狠狠的地回去,经常一夜未眠整夜把脚贴在墙壁上取一点凉,第二天一早醒来,又得再解开裹布缠得更紧,缠到最后第三、四、五的脚趾关节会严重地扭伤甚至脱臼,扭伤脱臼的时候脚会肿得很厉害,皮肤也变成瘀紫色,痛苦至极,但是裹得仍是日紧一日,直到肿消了脚趾都缠到脚底下去,这才算完成了裹尖的工作,接着便可进行裹瘦的工作。
裹瘦(裹脚头):
脚裹尖的时候,四个脚趾都已经蜷回到脚掌底下,可是却未必能熨贴靠在脚底下,裹瘦的工作是把小趾骨(也就是外把骨)向下向内推蜷入脚心裹,把小趾跟的部位向脚心内侧往下用劲拗下去,然后用裹布勒着带紧,裹尖时二、三、四、五脚趾不过压在脚底下一半,裹瘦时要把外把骨缠倒,足趾当然压入脚心内侧更多,缠到最后,第三、四、五个脚趾尖要能碰到脚掌内缘,才算完成裹瘦的工作。
裹瘦的时候,裹脚布缠到最紧,整个力量又特别着力在小趾跟的部位,往往因为血液循环不良,造成小趾跟部也就是外把骨的位置压疮溃烂。缠的时候要把小趾骨用劲向下推,四个脚趾也顺着向脚掌内缘再推进去,使劲把裹脚布缠紧,缠好以后两只脚可能痛得半天不能走路,要勉强挣扎着,才能用脚后跟垫着走,走一步痛一下。坐下时是一阵阵抽痛,睡觉时也会又涨又痛,如果脚上溃烂化脓了,那涨得更难受,得把脚用枕头被子垫高,有时得把脚跟搁在床栏上压着神经发麻才好受一点,天气热时足内发烧痛得更厉害。痛得轻时睡了觉,两脚还痛得抽痉,或一夜频频痛醒,饮食无味。解开裹布,往往溃烂的部位和裹布紧紧粘着,勉强撕下来,便是一片血肉模糊,差不多得用六个月的时间,强忍痛苦挨到脚趾头都抄到脚内侧边,由脚内缘能摸到脚趾头,这样才算是瘦到家。溃烂的伤口,处理不当往往愈来愈严重,到最后甚至会导致小趾腐烂脱落形成慢性骨髓炎,多年不愈。由此可知,要缠得一双小脚,真是得历尽千辛万苦,无怪乎缠足妇女对其小脚的呵护,胜于一切。
裹弯(裹脚面):
脚掌裹瘦了以后,接着进行裹弯的工作,裹弯是要在脚底掌心裹出一道深深的陷凹,陷凹越深,脚掌弓弯的程度愈厉害,裹到脚掌折成两段,前段的脚掌与脚跟紧靠着,中间一道深缝有时深达四五公分,小趾夹在深缝里,脚背因为脚掌弯折的关系,向上膨起成高坡状,有些缠不好的脚背膨起如球。裹弯了以后脚的长度就明显的缩短,标准的小脚要求的是三寸长,也就是10厘米左右,裹弯的过程靠的是在缠的时候把脚跟往前推,把脚背往下压,前后施力束紧,大拇趾经此一束,立刻向下低垂,脚心慢慢现出凹形,再用劲去缠,弓弯愈甚,大约半年左右脚就可以缠成弓形。一般而言,缠足裹弯的时候痛苦情况稍为缓和,但是在南方有些地方脚掌裹瘦并不十分下工夫,到了十几岁才开始裹弯,裹的时候又要求特别短小,这时候痛苦就非常厉害,甚至痛得在床上翻滚。如脚裹瘦不够工夫,就直接把脚裹弯,往往裹好以后脚会变成向内钩援内弯,像香蕉一样的脚形十分难看。脚由平直拗成拱桥状,再成马蹄状,直到脚尖脚跟紧靠在一起,脚弓缩得无可再缩的时候,才算是裹成一双标准的小脚。
缠脚缠裹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裹尖的时候将外侧四个脚趾蜷握,并将脚掌上的外侧纵弓部分拗屈。裹瘦的时候脚横弓向下拗屈,并进一步对外侧纵弓拗屈。裹弯的时候才将脚的内侧纵弓拗屈,并进一步将外侧纵弓拗得更彻底。脚裹好以后,脚掌上用于缓冲冲撞力量的脚弓消失了,走路时得用膝关节和踝关节做缓冲。因为脚掌裹瘦到仅剩大拇趾,走路时脚掌向前推的力量很小,多以脚跟着地,运用大腿的力量运步,小腿肌肉萎缩不发达,所以缠脚了以后小腿也跟着变细,大腿则反而增粗,也有人走路时用大拇趾球和脚跟一起着力的,这样走路就变成外八字走路,也是小脚常见的走路形态。
三、特殊裹法
缠足的过程,主要是把关节扭屈,并把脚上的横弓和纵弓扭到最大的限度,所以标准的裹脚方法都是用布条缠裹扭曲,把关节屈到极限,扭伤、脱臼几乎是必然发生的,等关节扭过去脚自然蜷曲弓小,这是正常的裹脚方法,但是在有些情况幼女裹脚起步较晚,或是不了解缠脚的正确方法,或是有些要求裹出特别纤小的情况,这时候除了用裹布缠裹以外,也有很多是借助其他方法的。
夹竹片:
这是北方比较常用的方法,北方缠足较重纤瘦,因此,在裹瘦以后,脚趾全部蜷折到脚底,脚掌内外缘虽纤瘦却有几处关节旁凸的位置,如要裹得更瘦,就用两片竹片,夹在脚掌左右用裹布紧缠,缠得时候生硬的竹片紧贴靠在脚骨关节上,痛苦可知,往往在关节凸起的部位,由于磨擦的关系会导致溃烂化脓。虽然如此,北方尤其山西省仍有很多人用竹片夹入行缠,目的除了把脚裹得特别纤瘦以外,还可以把大拇趾裹得尖细,脚跟也能一并裹得瘦窄,整只脚裹出来又窄又直,纤如柳叶,细瘦可怜。所以虽然裹的时候少女往往痛澈心脾,昼夜哭泣,但是为了一双瘦削正直、傲视众人的小脚,还是吞下泪水忍痛力缠。与夹竹片相似的裹法,有人用大约三公分宽的竹片,用布包着垫在脚跟两侧和后面,帮忙把脚跟束小,也有人用铜板或一片凹形木片压在脚的内外踝缠裹,还有人怕脚裹弯的时候,脚面凸出太厉害形成鹅头,就用一个铜钱压在脚面上缠裹,这些方法都是硬生生地把脚用坚硬的东西束上去,来改造不够满意的小脚脚形,姑不论效果如何,仅少女在缠束过程所经历的那种刻骨铭心之痛,对现代人来说,可真是极不文明和不人道的做法。
石板压迫:
旧时代家中有很多器具是用石头制的,石磨或洗衣服的砧板,是妇女最容易拿到的重物,于是脚缠得不称心如意时,就有人拿石板去压脚,石板压脚最常用于脚向内歪、内拐的情况,正常裹脚裹弯的时候是直接往下弯曲,但外纵弓还没裹弯,也就是还没裹瘦的情况下就进行裹弯,大拇趾会向内侧拗曲,这时候整只脚就像镰刀形内弯,改正的方法就是脱下弓鞋盘坐着让脚心相对,双脚置于硬木板上,用重石板放上去压,刚压上去,歪屈的脚掌受压迫,当然十分痛苦,压过一个小时以后两脚从膝盖以下就麻痹了,有时怕石板的重量不够还要用手按在石板上增加重量,让内拐的脚掌矫正回来,通常连续每天这样压上一两个月,才能显出效果,脚经过这样压迫以后,除了内弯的情况改善,脚掌变得较纤瘦,脚趾蜷弯的程度也较理想,同时脚变得两侧平直周正。
石板压迫以后双腿麻木,有人以为麻木是因血液循环不良,怕因脚的血液循环不良导致双脚坏死,所以压麻木了以后多会要求少女起来行走或是做洒扫的工作,可是双脚麻木如何行走,有时还得用两个人扶着到处走动活动血液循环。压石板一般是坐着施压,也有人睡觉时躺着施压,脚上穿睡鞋,放在木板上,再压石板,压石板的目的是为了改善歪拐的脚形,也有人只是为了把脚裹瘦而用石板来压迫。
裹入碎瓷:
这是用破旧的杯瓶碗盘等瓷器,敲碎成尖锐颗粒,缠脚的时候垫在脚掌上,通常是垫在反折的趾背底下和脚掌心底下,用裹脚布缠上去,再逼着女孩走路,让尖锐的瓷片刺进脚趾和脚掌里把脚割破,脚割破了以后血渗出来和裹布紧紧粘着,重裹时,裹脚布往往解不下来,需浸着洗脚水用力撕,常常血块连着皮撕开,虽小心地把碎瓷片取出来,难免会再渗血,双脚的伤口浸在热水里,几次以后马上发炎肿烂,裹脚布粘得更紧,撕开裹布时连着皮肉一起撕下来,脓血淋漓。这样裹法确实血腥残忍,不可思议,锋利的瓷片刺在脚上,还要逼着四处走动,碎瓷刺得更深。脚趾是神经最敏感的部位,趾背上又没什么软组织,皮肤下摸着就是骨头,硬生生垫着尖锐的瓷片走路,真的像是在接受什么酷刑,裹脚的风俗已经是够残忍够残酷了,但是竟然有人还衍生出这样的缠足手法出来,这种缠法不是一地一人一时的特例,就笔者所知,在缠足风气较盛的山西、台湾、河南、甘肃、河北等地都曾有这种裹法,目的是让脚趾脚掌上的筋肉发炎,肿烂以后再进一步缠裹用碎瓷割刺,原来红肿的组织溃烂化成脓血流掉,脚不但特别纤瘦而且关节韧带也变得很容易扭折、裹弯,所以有“脚一发味,如果成熟,必易速小”的说法,脚溃烂化脓的时候臭味很重,很难闻的腐烂坏死的味道令人不敢接近,这就是所谓的发味。
除了把瓷片垫在脚掌底下缠裹,也有人拿大片的破瓷片往脚上割的,把脚上的皮肤肌肉割破,促其早点化脓溃烂脱落。也有人把碎瓷敲得更碎成瓷渣,先将裹脚布浸湿了,然后再敷上一层瓷渣在上面,用这样一条满布瓷层的裹脚布来缠裹。裹脚时脚上经常会长鸡眼,根据经验,一长鸡眼,趁着鸡眼还小就要赶快用大针挑掉,有的母亲帮女儿把脚上的鸡眼挑掉后,还故意用针在脚上到处乱刺,刺到千目万孔,这个做法与用碎瓷片裹的目的相同,都是故意要让脚受伤化脓溃烂掉,一双脚才容易裹小。碎瓷夹入缠裹确实让人难以置信,缠裹的残忍痛苦可想而知,一般为人母者很难狠的下心这样下手,所以我搜集到的几个例子都是养女、继母或婆婆、童养媳的关系下发生的,当然也有年纪较长的少女怨恨一双脚裹不小,矢志发愤,用这种方法把自己的脚裹小的。
棒锤:
在缠足时,少女怕痛常会偷解缠脚布,或是哭叫闪躲不肯缠裹,为人母者屡劝不听,往往拿起鞭子藤条气得到处乱抽,有的时候气极了,故意抽打其双脚,这是为了逼使少女裹脚的处罚,而所用的多只是细长的木条。但是旧日缠足的时候竟然有人用寸许粗的木棍朝着脚趾用力捶打,打到让脚趾骨折脱臼,容易拗折裹瘦,用的木棍有洗衣服、浆衣服时捶布的棒锤,也有用擀面杖。把脚先裹紧了,再用棒锤狠敲,敲到脚趾脱臼骨折,这样脚不但容易裹瘦裹小,一双脚也特别软绵,柔若无骨,这样的例子是妓院鸨母饰雏用的手段,也有继母这样对待女儿的,可以说比酷刑还要惨毒,少女裹脚时脚趾拗折已经够痛苦了,还要再用棒锤朝着脚趾猛捶、猛打,像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接受酷刑一般。
竹片、石板、碎瓷、棒锤的裹法,并不是一般裹脚时所使用的方法,可以说是一种特例,但是确实也太特殊了,这是在缠足的风俗下衍生出来的,有些做法令人难以置信,但每种方法都能找出好几个背景不同的记载,也都能讲出几分道理,令人不得不信。除了这些特殊裹法外还有更荒诞不经的残酷做法,纵观这些缠足手法,令人不免怀疑裹脚与虐待间的分别在哪里。
四、金莲的保养
南方地热潮湿,北方天冷干燥,所以南方人要经常洗脚,北方人可以好几天才洗一次,通常南方妇女大约一至三天就得洗一次脚,而北方妇女则七到十天才洗一次,一般人洗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是对缠足妇女来说洗脚却是生活中一件颇重要而费时的事,缠足妇女一双脚裹好以后,最怕让人看到脚,所以洗脚的时候,一定是躲在房间里,紧闭房门生恐别人意外闯入。烧一盆热水,准备好洗脚用的轻石、干布、小剪刀、矾粉、裹布、香粉,然后坐在小椅子上把脚上的腿带、饰裤、弓鞋、布袜,一层一层的解掉,解开裹脚布的时候,因为血液随着裹布解开会冲进脚掌,麻痛异常,所以须要慢慢解开,尤其到了最后一层往往因为汗水和着,裹脚布紧粘在脚掌的皮肤上,撕开来异常难受,所以最后一层要解得更慢,如果在积极裹小的阶段,为了怕解开裹布浸洗会把脚放松变大了,也有人和着裹布浸洗的。洗脚水要愈热愈好,可以促进血液循环增加足部柔软,有的在水里加上香花、香料,脚先浸热了,才用手擦揉,久裹的脚,脚上都带着一种特殊的黏性,用手慢慢地把那层黏黏的洗掉,扳开畸形的足趾一折一缝清洗,陷折的脚心和藏在脚心里的小趾是最难洗的部位,再以轻石磨去脚趾上的硬皮,关节磨擦的位置容易长鸡眼,要用长针挑去或用小剪刀修掉,脚趾蜷在脚心里,趾端往往陷在脚掌皱折里,趾甲一长出来就会刺到肉里,所以得把拗折畸形的脚趾一只只扳出来,把脚趾修得极短再放同陷窝里,大拇趾为了裹得尖生动人,两侧承受极大压力,很容易被趾甲刺破造成甲沟炎,所以大拇趾趾甲尤其得好好剪短,尤其两个角边得修得圆短,这才用干布擦拭,有的人在裹之前还以双手用力按着金莲,朝理想小脚的方向忍痛按几次,在脚上洒上白矾粉,尤其在趾缝里洒多一点,可以除去湿气,脚不容易烂,也有人在脚上扑上香粉增加小脚香味,这才换一条洗净的裹布缠起来,缠的时候每一层都得截了再截,截到极紧,这样裹起来脚才不会愈洗愈大,有的时候刚洗好不容易缠紧,得把脚抬高几个小时,再把裹脚布解开几层来重新束紧,脚裹好了才着袜穿鞋,因为小脚的妆饰都是合着尺寸自己做出来的,穿在脚上极为紧密贴身,所以着袜着鞋也都极为费时,往往一次洗脚下来得花上一两个小时的时间。
五、各地足形概况
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缠足方法、年龄、要求、顺序都不尽相同,因此也造成了各地各具特色的莲形,一般而言北方人身材较高,脚形先天就比南方人长,所以裹起来还是会比南方人的脚长些,但是因为北地天气寒冷,双脚久裹不容易溃烂生癣,也不须要经常洗涤,所以比起南方妇女容易缠得更加使力,加上北方鞋子较厚,裹布也能多裹厚些,这样的条件下有利于把脚掌裹瘦。
而南方天气炎热,裹布或鞋子太厚,脚会觉得发烫受不了,裹的时候反折的趾背下,没有垫上厚厚的一层保护,不方便步行,所以南方妇女裹脚重点在裹弯上面,利用南方人原就较短小的脚形,再加上拱弯就能达到短小的目标,在台湾或广东顺德东莞,常有缠小到两寸左右的小脚,短小的程度实为北方所不及,但是有些人为了求其小往往脚背上会结一个球,像驼背一样向上拱曲,这就是一般所称的鹅头形。
北方小脚的特色在尖瘦上,因为包缠较为紧密,一般而言也较南方人的小脚软绵。这是大体上的分布情形,实际情况也依各地而有不同的变化,中国在清代时有几个以小脚闻名的地区,各地区小脚各具特色:
江苏扬州脚--细长纤直
浙江宁波脚--短小背隆,圆如马蹄
湖南益阳脚--纤瘦短小,脚背平直
广东顺德脚--短小尖生
山西大同脚--能合“瘦、小、尖、弯、香、软、正”七字律的很多,是全国最知名的小脚。
闽台小脚--短小、跟粗背凸
苏州脚--尖端微翘,脚身肥软

  “凌迟”酷刑,亦作“陵迟”,是指山陵斜坡逐渐低下,含有慢慢之意,又俗称为“剐”。因其规例在千刀之上,“凌迟”还可通称为“千刀万剐”。唐律尚无“凌迟”,五代才特置。马端临《文献通考》说宋代中后期始用“凌迟”,但不常用。《宣和遗事》记章敦在越州时,专事惨刑,有“刀掊”、“钉手足”、“剥皮”、“斩颈”、“拔舌”,但不见“凌迟”。元代“凌迟”载于法典刑律,具体行刑较少。

  只是到了明代,“凌迟”用语频繁起来,较为典型的是明代《瑞严公年谱》、《渔樵话郑本末》,其中对“凌迟”的详述,使人见其具体步骤——

  “凌迟”时搭起一座棚子,棚前竖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杆,刽子手手持磨得锋快的铁钩、利刃,三声炮响后便开始,规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剐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条一缕,密麻丛集,犹如刺猬。初动刀时,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血都从这里流出去了。“凌迟”后将受刑者五脏、躯体、头都吊在杆上示众,监刑官舞红旗,策快马,飞驰宫中,向皇帝报告刀数……

  对犯人采取这样厉害的“凌迟”,是因明初朱元璋就执刑甚严,当时官员们竟用鸠血染衣带,一有捕拿,即吮带死,以免受酷刑折磨。据《明史》、《明实录》,当时刑法无所不用其极:

  朱有熺以掠食人肝脑为能事,朱宪逼奸妇女或生置棺中烧死,或手刃剔其臂肉,剜目耳。还有的活埋露首,使其慢死,或让受刑人吃自己儿子被割下的鼻、舌。朱国桢《涌幢小品》说两广都督韩观杀人成性,竟用人皮当坐褥,吃人眼。夏允彝《幸存录》说一徐姓术士,因骂魏忠贤被捕,手足被钉在门板上,遍体浇上沥青,用椎敲,一会儿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


  人皮

  祝允明《野记》中的有关记载更让人惨不忍睹:

  高皇恶顽民窜逃缁流,聚犯者数十人,掘泥埋其头,十五并列,特露其顶,用大斧削去,一削去数颗头,谓之“铲头会”。国初重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裸置铁床,沃以沸汤,以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以钩钩背悬之。有“称竿”,缚置竿彼末,悬石称之。有“抽肠”,亦挂架上,以钩入谷道,钩肠出,却放彼端石,尸起肠出。

  即使一般的刑法,执行起来也十分残酷。如《诏狱惨言》,记叙明代镇抚最为普通的五种刑具:一种是“械”。坚木制成,长一尺五寸,阔四寸多,中凿两孔,着臂上,就是受刑时也不脱,杀人最便利。一种是“镣”。铁制,又称“锒铛”。长五六尺,盘左脚上,因右脚受刑不方便。

  一种是“棍”。杨、榆木制成,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似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用绳束其腰,二人踏绳的两端,使受刑人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脚,一人负之背,使不得伸缩。

  一种是“拶”。杨木制成,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刑者起,跪在索上,力束木的两端,随即用棍左右敲,使受刑者更加痛苦。

  一种是“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

  这几种刑具,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看来简单,但用起来极苦,如明人所说:“棍则痛入心脾,每一下着骨,便神魂飞越矣!”燕客《天人合征纪实》叙杨涟、魏大中等“六君子”在狱中受“棍刑”,毒打30棍,股肉就已经腐烂了,只得用帛急忙缠上。尤其是“受全刑”,即械、镣、棍、拶、夹棍等刑具同时上,被《明史·刑法志三》称为:“五毒备具,呼暴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

  以至在明代,许多来到中国的外国人,给他们感触最深的就是这几种刑具和酷刑:阿里·阿克巴尔《中国纪行》说中国犯人在监狱中:

  带着镣铐和链子,固定在铁桩上,头发也被拴在铁钉上。即使这样还不让他们自在,他们的脚被板夹住,背上和胸上缠着100码长的链子和刑具,恐怕要压断了肋骨。带着镣铐和链子的犯人,被强力推进高度只有一臂长,三角形的又小又窄的笼子里时,“为了关上笼子把他的头压低到和四肢挤在一起,好像没有骨头的一堆肉塞在笼子里,打开笼子后,这个人带着链子和镣铐被拉上来时,使我们吓掉了魂”。

  克路士《中国志》这样说道:犯人“把指头放在棍里,然后使劲拉绳子使骨头嘎扎作响”,“足刑很厉害和痛苦,刑具是两块方木条,约四拃长,一边用一根绞链连接。他们拿绳系在另一侧,足踝夹在中间。他们用槌子打木条头”。

  拉达《记大明的中国事情》记载:

  官员一声吆喝,五六名刽子手就扑向可怜的犯人,马上把他按到地上,扒掉他的裤子。他这样面朝下爬着,一名刽子手紧紧按住他的脚,另一个按头,再一个高举上述的竹板或棍子,使劲打他大腿后的肉,直打到叫住手为止。他们每打五下,便转过身子好打另一边。这时候,另一名刽子手跪着大声报打的次数,那简直太野蛮,挨过六十下的人难逃一死。

  这三位外国人看到的只不过是明代最最普通的刑法,但已使人真切感到其刑的残酷了!这些酷刑一般来讲,主要是对下层官吏和平民施行的,特别是对那些“犯上作乱”者。清嘉庆八年(1803),因刺嘉庆而被当场捉住的内务府厨役陈德,在审讯时就已经是彻夜熬问,拧耳跪炼,掌嘴板责,刑夹押棍……经嘉庆亲审,陈德被处以“凌迟”。据燕北老人《清代十三朝宫闱秘史》载:

  执行时,从陈德的耳、鼻、乳割起,左右臂上碎割,成鱼鳞形状。然后再右臂,再胸和背。一开始还见血,过一会儿血流尽了,只流黄水。当割完上身时,陈德忽然张开眼睛叫道:“快些。”监刑者却说:“上有旨,令尔多受些罪。”仍慢慢碎剐陈德!

  以仁义自我标榜的嘉庆,对“大逆不道”者是从不心慈手软的,对陈德的“凌迟”,充分暴露了统治者对反抗者所能够采取的极端的报复手段。可是把所有的酷刑,都用“阶级斗争与压迫”来概括,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像晋灵公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巢;王元吉当街而射,观人避箭;妲己置虿盆,观其楚毒以为乐;齐后主置蝎浴斛,令人裸浴,观其叫号则大喜……这些并没有直接刑事缘由的酷虐之刑,并不是阶级的、政治的影响,而是一种野蛮的文化观念的表示。《通典》记录北齐时对滥劣秀才饮一斗墨水的惩罚,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明代小说《封神演义》描绘了所谓的“炮烙”:“约高二丈,圆八尺,上、中、下用三火门,将铜造成,如铜柱一般,里边用炭火烧红”,人被剥去衣服,“将铁索缠身,裹围铜柱之上,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须臾,烟尽骨消,尽成灰烬”。但此酷刑并非用于反抗的平民,而是对付臣僚。徐学聚《国朝典汇》说嘉靖年间朱观淫戏无度,常使男女裸体群浴,无复人礼,“左右有阴议及色忤者”,他就加用“炮烙”。这表现了一种残忍的文化心态。而东林党人左光斗,也受“炮烙”,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说他“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这却是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所造成的。

  所以,对酷刑要具体分析。而且,酷刑也不是单纯为摧残皮肉而设,酷刑施行的主要目的是警告,是示法。

  《草木子余录》记述朱元璋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这一惨无人道的酷刑,从本质上讲是统治者企图以残忍手段奴役下属的意识的投影,但它冠冕堂皇地归入了法制的轨道之中,这在客观上对贪污受贿的官员还是有很大的震慑作用的,就像历史学家分析的那样:明初吏治之所以较好,这与朱元璋常用、大用酷刑,也有一定的关系。为了使更多的人服服帖帖,古代统治者将酷刑的主要目标定在平民百姓身上,这一现象在清代尤为突出。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真实地记述了道光年间四川的酷刑:监狱里的犯人,有的装入笼内,一日而毙,有的则用锅煮,“惨酷不可言状”。如捉到造反的“匪”,不问真伪,先打400小板,还有重打二三千小板再讯供,罪名莫定,就在大堂上打死,脑裂骨折……由于酷刑滥施,甚至错捉入狱的人,也往往被屈打成招。清代刘省三所写的公案小说集《跻春台》,其中有一篇《双冤报》,就描述了王氏和魏有仁这对男女表亲,在酷刑下被迫屈招的情形:

  钉竹签十指鲜血喷,痛得奴死去又还魂。不招供太爷刑法狠,招得来又辱了先灵。……不得已把供来招认……这一阵夹得魂飞尽,痛得我屎尿一齐倾。想不招表嫂已招认,要辩脱除非问阎君。因奸淫谋毒表弟,大老爷施恩快松刑。

  清代的官吏还挖空心思,不断在刑具上“推陈出新”。李伯元所写的《活地狱》,就较典型地反映出了由于刑具的厉害而造成的残酷景象:如,“一双铁鞋,放在火里烧红,着在脚上,这叫‘红绣鞋’”。其实这是明代天启年间魏忠贤的义子许显纯发明的“红绣鞋”的延续。还有“过山龙”,“是叫锡匠打一个弯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够二丈多长,把犯人赤剥了,用管子浑身上下盘了起来,除掉心口及下部两处。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下边开一个小口,用百沸的滚水,从这头浇进去,周流满身,从那头淌出去。这个开水,却不可间断”。

  这与谢肇淛《文海披沙》所说的万历时福建某官府中盘在犯人腰间的“锡蛇”是一样的。审讯犯人时往“锡蛇”的空心里灌开水,犯人受不住烫,只好屈招……相形之下,清代“过山龙”要比明代的“锡蛇”更残酷,这是一个总的趋势。

  再如行刑时最常用的板子。《活地狱》中已出现了铁板子,用它打人,“打上十几板子,大腿上的肉都会一片片的飞起来,连肉带血飞的满处都是。等到打至十几下,肉已飞完,便露出骨头。他此时便吩咐掌刑的,不要拿板子平打,却用板子横在大腿上乱敲,砍的骨头壳壳的响。有的还将骨头打开,骨髓标出来好几尺远……”

  通过打板子这一在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人们看到的是残酷!这也正是李伯元创作《活地狱》的用意,旨在揭露清代官府衙门像地狱一样……

1、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2、破身

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3、幽闭

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女人终生监禁在深宫之中,俗称“打入冷宫”;一是用特制的锤子捶击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

4、霹雳车

一种据说是专门对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连续发射利器,针对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缓地置她们于死地。此刑传说由隋唐之间的周宣帝发明。

5、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6、封阴

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

7、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烫伤,痛苦无比。


我国现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为什么没有酷刑?
但如前所述,因其性质上仍属广义的酷刑,因而有必要在本章一并规定,并为其设置相应的、性质上属于保安处分的非刑罚处分。 第四,刑事诉讼法宜继续修改以符合反酷刑的要求。首先,刑诉法典应当明确规定由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或证据无效。如上所述,虽然现行刑诉法典第43条已规定禁止通过酷刑手法获取口供或证据,却没有...

有绑架女孩电视剧吗有没有
一美女将另一美女绑在椅子上黑布蒙嘴,可惜没有过程。《八小时意外》04集 男女杀手绑架一女警,其中有女杀手用黄胶带封嘴的短暂过程。《笨小孩》21集 一女用氯仿将另一女捂晕,捆绑并布条蒙嘴。《猜心妙手压魂剑》48集 一公主将一美女绑在床上,白布塞嘴。可惜没有过程。《陈真后传》25集 一女...

我国古代自愿入官为奴代父赎罪的女子
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缇萦是淳于意五个女儿当中最小的一个。淳于意从前当过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尊敬。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治愈了很多病人。据《汉书·刑法志》载: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处刑。其小女提萦上书皇帝:“妾...

中国哪个朝代女子参军 ,在不得以时要割乳房
太平天国允许女子参军,但不需割乳。

古代惩罚犯错的婢女的酷刑都有哪些?
抱歉,我无法提供此类信息。酷刑是一种残忍的惩罚方法,古代的酷刑有很多种,不同的朝代可能会有不同的酷刑方式。建议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并寻找其他有益和健康的娱乐方式。

古代司法制度由刑到法的转变过程
如唐律规定,负债违契不偿的,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悔婚的,都要处刑。因此,古代的户婚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是刑事案件。中国古代诉讼法没有专门的法典,但在唐律、明清律中都有诉讼方面的规定,如唐律中的斗讼,明清律中的诉讼、捕亡等等。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是为了维护特权统治阶级利益的,以刑代民也...

在古代皇宫里面,究竟是由谁来检验女子的处女身?
一、管事嬷嬷管事嬷嬷通常是到了年纪没有被放出宫或者是自己不愿意出宫的年长宫女担任,这类的人在宫里沉浮多年,有着自己生存的手段和躲避祸患的方法。虽是这样,但若是身后无人的话,也是没有什么话语权的。但若是分配到检验进宫女子的工作,也是比较受到众人的管事嬷嬷了。二、稳婆、医婆稳婆在...

电影里的那些被严刑拷打,能宁死不屈的硬汉,在现实中真的有吗?
为什么现代的人有文化,确不一定有坚强的信仰。这个问题问得好。我是这么理解的。因为过去中国人受到不能忍受的欺辱,看不到希望。而斗争则是希望所在,这是一个改变自身命运和后代命运的机会,所以必须紧紧抓住。此所以坚强,所以不惜代价。现在人,没有了那些压迫,于是…。 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富不过三代。等等...

古时听说有一个人是冤死的,叫窦娥.她是怎么冤屈死的?
但关汉卿并没有局限在这个传统故事里,去歌颂为东海孝妇平反冤狱的于公的阴德;而是紧紧扣住当时的社会...窦娥自幼丧母,结婚后不久,丈夫病故,两代孀居,婆媳两人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贫苦。一天,蔡婆去找赛芦医...又被无辜推上断头台的弱女子,不仅敢于指斥天地鬼神,还大声控诉“这都是官吏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口...

为何说先秦汉唐时期女子并没有从一而终的要求?
而汉唐之后,开始对女性有了从一而终的要求,特别是明朝还要求给寡妇立贞节牌坊。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风气不再开放,社会更加的文明,但是这种文明不是现代的男女平等的文明,而是基于男权社会的文明。前秦汉唐之气之所以没有这样从一而终的要求,主要是因为母系社会过度到父系社会之后,早期女性的地位其实并...

曲江县19196027356: 古代对女人的酷刑有哪些? -
柳党艾汀: 1 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2 杖刑: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 必须“去衣受杖”. 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必须“...

曲江县19196027356: 古代女人酷刑 -
柳党艾汀: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

曲江县19196027356: 古代女子犯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
柳党艾汀: 女犯与男犯犯罪差不多的,也有特殊的.比如女犯一般可以不戴木枷,戴手枷叫杻.还有就是杀夫案,会判重刑,临死前,会骑木驴的附加刑.还有,女性特殊刑罚,就是夹手的刑具,一般女性会招.

曲江县19196027356: 古代都有哪些针对女性的酷刑,都是如何执行的? -
柳党艾汀: 刑舂(脱下衣服打)、拶刑(用竹条夹手指头)、杖刑(服劳役)、赐死(比较有身份的人赐毒酒之类的)、幽闭(有锤子打肚子让子宫脱落)

曲江县19196027356: 古代处置女性的酷刑? -
柳党艾汀: 缝阴

曲江县19196027356: 历史上有对女子的十大酷刑吗? -
柳党艾汀: 1..剥 皮2.腰 斩3.车 裂4.俱五刑5.凌 迟6.缢 首 7.宫 刑 8.刖 刑 9.插 针或插竹签10.鸩 毒

曲江县19196027356: 古代女子被体罚的刑罚都有哪些?
柳党艾汀: 此条只有上殿,皇后,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掌嘴、掌脸:用戒尺或者吩咐宫女打脸,掌嘴,此条只有上殿,皇后、侧后与太妃,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

曲江县19196027356: 古代是怎样处决女犯的
柳党艾汀: 各种妇刑悬吊刑吊乳头:这是专门用于女犯的刑罚,即用细绳拴住两个乳头,将女犯... 骑木驴游街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初期的...

曲江县19196027356: 哪些是专门针对女性的刑罚如木驴,幽闭
柳党艾汀: 1. 缝阴术 简介 缝阴术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丈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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