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写4篇作文 。。

作者&投稿:齐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4篇写人或事的作文~

我的父亲(初一年级学生写人作文)

他,并不魁梧,却可以保护我这棵弱小的幼苗;

他,并不温柔,却给予我最贴心的照料;

他,并不博识,却教懂了我最多做人的道理;

他,并不细心,却能在眉宇间透露出对儿女的丝丝爱意。

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然而,对我来说却又是最特别的——爸爸。

从小,我就不太尊重爸爸,总是忽略了爸爸的重要性。或许是因为爸爸的学历不高,所以很多事情都没有和爸爸商量,也从没向爸爸透露过自己心中的感受。只是在电灯泡坏了的时候,东西太重搬不动时候,才会想起爸爸。那时的我总是希望爸爸能随传随到,也不管爸爸的工作忙不忙,而爸爸却总是那样任劳任怨,可那时的我不懂得爸爸眼里那关怀的神情,只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现在的我长大了,终于知道爸爸的工作有多繁忙,不再叫爸爸接送。当我走在烈日下时,我怀念起爸爸车上软绵绵的沙发和凉爽的空调。我这才发现小时候有多幸福,我这才发现我不能再任性.

小时候,在我摔倒的时候,爸爸从来都不会伸出手扶我起来,而是站在远处,手里拿着我最喜欢的棒棒糖,大声地对我说:“宝贝,只要你自己站起来,走到爸爸这里,就可以吃到棒棒糖喽!”我不知道是因为棒棒糖的吸引力还是因为爸爸眼中企盼的目光,让我有勇气站起来,让我有动力向前走去。当我终于走到爸爸身边的那一刻,爸爸兴奋地将我抱起,我看到了爸爸脸上那欣慰的笑容。我终于知道,原来我想要的并不是棒棒糖,而是爸爸的笑容。

每当爸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的时候,在朦胧间,我感觉到爸爸摸了摸我的头发,帮我盖上了被子。一种温暖的感觉油然升起。原来爸爸一直在保护着我和妈妈。

爸爸是一个坚持自己爱好而且不屈服的人。他坚持每天都洗冷水澡,他坚持每天都去游泳。一年四季,不管天气有多冷,总是这样坚持着,从来没有改变过。我从来没有听到爸爸喊到一声“痛”或“累”,他总是挂着这张坚强的脸,一切不顺心、不如意都以微笑带过。他曾经告诉过我:“人,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理想,不管有多苦,有多累。”从此,我不再害怕风,不再害怕雨,学会了做任何事都要坚持到底。

我的老师

他个子不高,微微发胖的脸上有一双时常眯起来的慈祥的眼睛,一头花白的短发更衬出他的忠厚。他有一条强壮的右腿,而左腿,却从膝以下全部截去,靠一根被用得油亮的圆木棍支撑。这条腿何时、为什么截去,我们不知道。只记得有一次,他讲课讲到女娲氏补天造人的传说的时候,笑着对我们说:“女娲氏用手捏泥人捏得累了,便用树枝沾起泥巴向地上甩,甩到地上的泥巴也变成人。只是有的人,由于女娲甩得力量太大了,摔丢了腿和胳膊。我就是那时候被她甩掉了一条腿的。”教室里自然腾起一片笑声,但笑过之后,每个学生的心头都泛起一股酸涩的感情,同时更增加了对刘老师的尊敬。
他只靠着健壮的右腿和一根木棍,一天站上好几个小时,为我们讲课。逢到要写板书的时候,他用木棍撑地,右腿离地,身体急速地一转,便转向黑板。写完了粗壮的粉笔字,又以拐杖为圆心再转向讲台。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师,一天不知道要这样跳跃旋转多少次。而他每次的一转,都引起学生们一次激动的心跳。
他的课讲得极好。祖国的历史,使他自豪。讲到历代的民族英雄,他慷慨陈词,常常使我们激动得落泪。而讲到祖国近代史上受屈辱的岁月,他自己又常常哽咽,使我们沉重地低下头去。后来,我考入大学历史系,和刘老师的影响有极大的关系。
他不喜欢笔试,却喜欢课堂提问,让学生们述说自己学习的心得。我记得清楚极了,倘若有同学回答得正确、深刻,他便静静地伫立在教室一角,微仰着头,眯起眼睛,细细地听,仿佛在品味一首美妙的乐曲。然后,又好像从沉醉中醒来,长舒一口气,满意地在记分册上写下分数,亲切、大声地说:“好!五分!”倘若有的同学回答得不好,他就吃惊地瞪大眼睛,关切地瞧着同学,一边细声说:“别紧张,想想,想想,再好好想想。”一边不住地点头,好像那每一次点头都能给学生注入一次启发。这时候,他比被考试的学生还要紧张。这情景,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十年,然而,今天想起来,依旧那么清晰,那么亲切。

第一次当保姆
在我成长的路上,每天都发生许许多多的事,它们就像天上的星星,在我的心里闪闪发亮。今天,一颗闪亮的星星又在我的脑际里划过。求知时空
这天早上,我来到外婆家渡假,但姨妈却把她那两岁半的儿子小健送到外婆家,让外婆看管。正巧,外婆有事在身,便把小健交给我。外婆临走时吩咐我说:“当好小保姆,看好小孩。” 不就是逗逗小孩吗?容易,我便一口答应了。
谁知,出乎我的意料,当小保姆并不容易。外婆一走,麻烦事像海浪一样不断地向我涌来。你看这小家伙,把玩具弄得乱七八糟,东一堆,西一件,还没玩够五分钟,又要吃东西。真拿他没办法!我只好在屋子里忙得团团转。最糟糕的是他又撒尿了,满地都是表弟的杰作——“童子尿”,这下我又忙开了,换裤子,拖地……要不是看他是姨妈的宝贝儿子,我不狠狠地打他一顿才怪呢。
“要当好小保姆。”外婆的话在我的耳边不断回响。怎样才能当个好的小保姆?逗?吓?都不行。得想个新办法来完成外婆交给我的任务,我暗暗下定了决心。
我又尝试了几种方法来逗小宝贝,结果还是以失败告终,几乎弄得我筋疲力尽。我急得满头大汗,怎么办呢?我带着求救般的目光扫视一下周围,希望得到一点提示。忽然,我的目光落在大厅的VCD上,我灵机一动,立刻有了主意。对,就这么办!我插上电源,打开VCD的开关,放上歌碟,一优美动听的歌声从音箱传出来。咦,奇迹出现了,表弟像被音乐的魅力吸引住了,情不自禁地跟着音乐手舞足蹈起来。你看,他扭扭小屁股,拍着小手,奶声奶气地和着音乐哼着歌,乐得眉眼开了花。看着表弟那副自得其乐的模样,我不禁大笑起来。时间,像流水般很快过去了。不大一会儿,外婆外出回来了,看见小表弟安然无恙,啧啧称赞我这个小保姆有办法……求知时空
“经一事,长一智,” 通过这件事,使我懂得了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冷静沉思一下,认真想办法,就可以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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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走夜路
我们的生活中,有过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一个个第一次就像一个个脚印,印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其中,我第一次走夜路的情景最令我难忘,并且时时萦绕于心。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住在外婆家,一天晚上,表哥给了我一元钱,让我去买两根雪条,并关心地问我:“你能行吗?”我拍了拍胸膛,说:“凭我这贼大的胆儿,肯定能行!”说着,我便走出家门,刚才那股得意劲儿一下子跑到九宵云外去了,但是,为了“捍卫”我的面子,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因为道路两旁都是高大笔直的白杨树,所以风一吹来便“沙沙”做响,我害怕得东张西望,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唱丁丁的歌曲来壮壮胆:“东汉末年分三国,峰火连战不休……”一路上,我便一直这样引吭高歌,当我快来到小卖部时,一阵脚步声钻进了我的耳朵,我吓得脸色煞白,两腿发软,哆哆嗦嗦地回头一看,有个走路踉踉跄跄的酒鬼正往我这边走来,我心想:酒鬼也是鬼呀!想着想着,不由得大吃一惊,大喊一声:“溜!”我便以龙卷风般的速度飞奔到小卖部,真是虚惊一场!

买完了雪条后,我一路狂奔,路过坟地时,突然响起了一阵鬼哭狼嚎的声音,我来了个“急刹车”,只听见有人喊:“拿雪条来!”我早已吓得脸色铁青,现在更是雪上加霜,我心想:害怕也不是个办法,看来只有以毒攻毒啦!我学着包公审问犯人的样子,大喝一声:“来者何人,速速报上名来!”这时,一个黑影从坟地上窜了出来,我吓得往后倒退了几步,定神一看,原来是表哥,我马上分给表哥一根雪条,我们俩人便吃着雪条走回家去。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世界上并没有鬼,只不过是人吓人而已。

他,并不魁梧,却可以保护我这棵弱小的幼苗;

他,并不温柔,却给予我最贴心的照料;

他,并不博识,却教懂了我最多做人的道理;

他,并不细心,却能在眉宇间透露出对儿女的丝丝爱意。

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然而,对我来说却又是最特别的——爸爸。

从小,我就不太尊重爸爸,总是忽略了爸爸的重要性。或许是因为爸爸的学历不高,所以很多事情都没有和爸爸商量,也从没向爸爸透露过自己心中的感受。只是在电灯泡坏了的时候,东西太重搬不动时候,才会想起爸爸。那时的我总是希望爸爸能随传随到,也不管爸爸的工作忙不忙,而爸爸却总是那样任劳任怨,可那时的我不懂得爸爸眼里那关怀的神情,只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现在的我长大了,终于知道爸爸的工作有多繁忙,不再叫爸爸接送。当我走在烈日下时,我怀念起爸爸车上软绵绵的沙发和凉爽的空调。我这才发现小时候有多幸福,我这才发现我不能再任性.

小时候,在我摔倒的时候,爸爸从来都不会伸出手扶我起来,而是站在远处,手里拿着我最喜欢的棒棒糖,大声地对我说:“宝贝,只要你自己站起来,走到爸爸这里,就可以吃到棒棒糖喽!”我不知道是因为棒棒糖的吸引力还是因为爸爸眼中企盼的目光,让我有勇气站起来,让我有动力向前走去。当我终于走到爸爸身边的那一刻,爸爸兴奋地将我抱起,我看到了爸爸脸上那欣慰的笑容。我终于知道,原来我想要的并不是棒棒糖,而是爸爸的笑容。

每当爸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的时候,在朦胧间,我感觉到爸爸摸了摸我的头发,帮我盖上了被子。一种温暖的感觉油然升起。原来爸爸一直在保护着我和妈妈。

爸爸是一个坚持自己爱好而且不屈服的人。他坚持每天都洗冷水澡,他坚持每天都去游泳。一年四季,不管天气有多冷,总是这样坚持着,从来没有改变过。我从来没有听到爸爸喊到一声“痛”或“累”,他总是挂着这张坚强的脸,一切不顺心、不如意都以微笑带过。他曾经告诉过我:“人,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理想,不管有多苦,有多累。”从此,我不再害怕风,不再害怕雨,学会了做任何事都要坚持到底。
是一个爱笑的女孩,无论何时,我都会笑口 常开,什么爽朗的笑、开心的笑、莫名其妙的笑……都与我紧紧相随。
我对于一切可笑之事,都会开怀大笑,而这一笑,常常会将我身边的同学一起拉下水,惹来老师的批评之后,又招来大家怪我诱惑他们的责怪。
有一次上英语课,老师教了两个单词:bus和 must,然后让每个同学去读。我同桌发音不准,结果由于语气生硬,我一听就成了“爸死”和“妈死”,于是忍不住大笑起来。全班同学在我的“率领”之下也哄堂大笑。老师屡禁却不止,到了一发不可收的地步,以致无法讲课,所以最后全班挨骂挨罚。老师特殊“照顾”我进了办公室,而我却仍然沉浸在刚才的事情里,神思恍然。老师在那里一直说,我却还想着“爸死妈也死”,结果“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英语老师差点没疯掉。
回到班级,大家又来责备我这个罪魁祸首。我自然是当仁不让,理直气壮地反驳:“我就爱笑,嘴长在我身上,想笑就笑呗。再者说了,我让你们笑了吗?管不住自己凭什么怪我?”这下,同学们哑口无言了,我又大笑起来,算为自己刚才的一番话庆贺吧。
仔细想一想,我之所以嗜笑如命,原因有二:一是父母的遗传。爸爸妈妈都是爱笑之人,从我记事到现在,从没见过他们皱眉头、不开心,他们的脸上永远都是阳光灿烂,好像天底下的好事都让他们遇上了,所以才会生下我这个正宗传人。二就是家庭的温馨与和睦。父母从不吵架,对我关爱有加,三个人的笑容构建了一个幸福又温暖的家,欢声笑语时时环绕,我没有理由不高兴啊!
我走到哪儿,笑声就如影随形跟到哪儿,常是未见我人,先闻我笑。大家也喜欢笑吗?那就让我们把笑进行到底吧,因为:笑一笑,十年少;心情好,烦恼跑。
我的老师

他个子不高,微微发胖的脸上有一双时常眯起来的慈祥的眼睛,一头花白的短发更衬出他的忠厚。他有一条强壮的右腿,而左腿,却从膝以下全部截去,靠一根被用得油亮的圆木棍支撑。这条腿何时、为什么截去,我们不知道。只记得有一次,他讲课讲到女娲氏补天造人的传说的时候,笑着对我们说:“女娲氏用手捏泥人捏得累了,便用树枝沾起泥巴向地上甩,甩到地上的泥巴也变成人。只是有的人,由于女娲甩得力量太大了,摔丢了腿和胳膊。我就是那时候被她甩掉了一条腿的。”教室里自然腾起一片笑声,但笑过之后,每个学生的心头都泛起一股酸涩的感情,同时更增加了对刘老师的尊敬。
他只靠着健壮的右腿和一根木棍,一天站上好几个小时,为我们讲课。逢到要写板书的时候,他用木棍撑地,右腿离地,身体急速地一转,便转向黑板。写完了粗壮的粉笔字,又以拐杖为圆心再转向讲台。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师,一天不知道要这样跳跃旋转多少次。而他每次的一转,都引起学生们一次激动的心跳。
他的课讲得极好。祖国的历史,使他自豪。讲到历代的民族英雄,他慷慨陈词,常常使我们激动得落泪。而讲到祖国近代史上受屈辱的岁月,他自己又常常哽咽,使我们沉重地低下头去。后来,我考入大学历史系,和刘老师的影响有极大的关系。
他不喜欢笔试,却喜欢课堂提问,让学生们述说自己学习的心得。我记得清楚极了,倘若有同学回答得正确、深刻,他便静静地伫立在教室一角,微仰着头,眯起眼睛,细细地听,仿佛在品味一首美妙的乐曲。然后,又好像从沉醉中醒来,长舒一口气,满意地在记分册上写下分数,亲切、大声地说:“好!五分!”倘若有的同学回答得不好,他就吃惊地瞪大眼睛,关切地瞧着同学,一边细声说:“别紧张,想想,想想,再好好想想。”一边不住地点头,好像那每一次点头都能给学生注入一次启发。这时候,他比被考试的学生还要紧张。这情景,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十年,然而,今天想起来,依旧那么清晰,那么亲切。

瞧!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个“帅小伙”,他眼睛大大的,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小男孩特有的机灵劲儿。他的脸儿黑,姥姥曾说他掉在地上找不着。他便抿抿嘴,眼珠子一转,说道:“黑是健康色嘛!”一句话说得姥姥哑口无言。和所有的小男孩一样,他特别贪玩,只要给他一件东西,哪怕是一张纸,他也能玩个不停。

他是谁呀?让我来告诉你:他就是我6岁的弟弟。

弟弟有个最大的特点——嘴特馋。今年夏天,天气炎热,一次姥姥家买了很多雪糕。这对于弟弟来说,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见他右手吃着,左手拿着,一会儿,六根雪糕都进了他的肚子,可他的舌头还不住地舔着嘴唇,好像是在回味那雪糕的滋味。他又蹦蹦跳跳地回到家打开冰箱,又准备拿雪糕。这次可被正在做饭的姥姥制止了:

“唉,你都吃了六根了,还要吃呀。”姥姥关切地劝告,“再吃你的肚子就会吃坏的。”

“没事,我的肚子是冰肚子!”弟弟边说边拍了拍他的“将军肚”。

“不行,这一根我说什么也不允许你吃了。”

“好姥姥,就让我吃嘛。”“不行!”

弟弟见姥姥“意志坚如铁”,无可奈何地坐到沙发上,左手撑着下巴,皱紧眉头,冥思苦想着什么。一会儿只见他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蹦了起来,来到姥姥身旁:“姥姥,我忘记告诉您了,刚刚你在外面做饭时,姥爷打电话说他十点从沈阳回来,让您去接他,瞧,现在都十点十分了,您快去呀!”



经弟弟这么一说,姥姥忽然想起来,前天姥爷临走时,是说过他今天回来。于是,她解下围裙向车站走去。弟弟见“阴谋”得逞,咧开小嘴笑了,又拿了两根雪糕出去玩了。

这还不算,弟弟的“好戏”还在后头呢!

今年的十月一日是姥姥的六十大寿,三层大蛋糕摆在餐桌上,那诱人的香味不时散发出来,早已引得弟弟垂涎三尺了。但大家都没上桌,作为小辈,弟弟不敢轻举妄动。他看了看蛋糕又看了看姥姥,又有了新主意。他凑近姥姥说:“姥姥,你想这蛋糕好吃吗?”

“我想一定很好吃。”姥姥笑着答道。

“那您想吃吗?”弟弟又发问。

“想!”姥姥边说边摸了摸弟弟的头。

“那好!”弟弟就用手挖了一大块奶油。他的举动恰巧被小姨发现了,小姨训斥道:“你这孩子真没礼貌……”没等小姨说完,弟弟扑闪着他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大声说道:

“不是我想吃,是姥姥想吃!”边说边把奶油往姥姥嘴里塞。姥姥只舔了一丁点儿说:“剩下的你吃吧。”这正合了弟弟的意,他迅速地将奶油舔得一干二净,眼睛又盯着那桌子上的蛋糕了。大家都说:“你呀,吃着碗里,望着锅里。”听了这话弟弟红着脸笑了。

弟弟特别馋,于是我们就赐给他一个“美称”——“小馋猫”。

我选择了相信
若能掬起一捧月光,我选择最柔和的;若采来香山红叶,我选择最艳丽的;若能摘下满天星辰,我选择最明亮的。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不是最好的,但是我的选择,我相信。
选择,重不重要不在于说,而在于你做出的决定。往旆在决定某事时,都要做出一个犹豫的选择。
生活中我们缺少不了选择,只有经历过,你才能做出最真实的选择,这是无法从别人的传授中获得的。而你选择的你要相信。相信自己是你选择出来的,所以你的选择,你要相信。
在俞伯牙与麦当娜之间,我选择《高山流水》,那时而磅搏,时而悱恻的旋律,胜过一切浮躁的时尚,在F4与李白之间,我选择《蜀道难》,那大胆的想像,浪漫的色彩,足以抵一切无聊的庸俗,也你会说,我的选择很差,不选F4的帅气而选择《蜀道难》,简直是土气中的庸俗。担是我的选择,我相信。
比如在答题问题上,我选择猜测。因为在猜测中即可回答出问题的对、错。只有选择出来才是正确的。只有选择了才不会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撼。
在一次考试的选择题上,我选择了自信的笔而不是放弃的遗撼,班里举行球赛比赛失败时,我选择淋漓尽致的哭而不是假装满不在乎;你不美,我不会夸你倾国倾城,但我会告诉你,智慧胜过所有美貌,你驽钝,我也不会说你绝顶聪明,但我会开导你,勤奋胜过一切天资。等等这些的选择,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不够含蓄,但我喜欢率直,真诚加委婉是我的本性。
人生有太多的选择,让你一次选择也选择不完。而在生活经历与感受中,我们要选择经厉,因为只有经历到了,才能感受到。
人生答卷上的选择太多,也许我的选择很土,很矛盾,不含蓄,不明智,很差,但我用心做的一切选择,我永远相信,永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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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风雨,为了彩虹
人生充满七彩阳光:赤、橙、黄、绿、青、蓝、紫,人生有成功的欢乐,有平淡的踏实,有奋斗的激情,有无边的浪漫。奥运会上“12秒91”绝不是一个奇迹,飞跃的“黄色闪电”——刘翔也绝不是一个神话,因为胜利的背后,有着刘翔的奋斗拼搏,有着汗水的堆积,的着中国人毅力的支撑,但更有着刘翔当初徘徊不绝时做出的选择。
自然界进行着选择,人类进行着选择:顽石在心灵的撞击后选择了高山,因为它相信,高山不语,自是一种巍峨;小草在与心灵的斗争后选择了大地,因为它相信,大地无声自是一种广博;白云在心灵深处选择了蓝天,因为它相信,蓝天无语,自是一种开阔;浪花在潮起潮落后,在其心灵深处选择了大海,因为它相信,大海无声,自是一种深邃。有的人选择了风雨,因为他相信,闯过风雨,将看到绚丽的彩虹,而有的人却选择了沉沦,因为他不在自信。
自然界的美在于充满选择与竞争,人类的美也在于充满选择与奋斗。长城的美在于其雄浑与壮阔;长江的美在于其奔流到海不复回,因为那是气势磅礴的中华魂。塞外的美在于其“大漠孤烟直,长江落日圆”的豪情。彩虹的美在于它是暴风雨后天空的一道美丽的弧线。莫高屈的美在于其凝聚历史经典,展现民族文化。因为它是炎黄子孙的心灵交汇,是华夏儿女亿万颗心灵撞击而成,青少年的美在于其是祖国的未来,拥有七彩的青春。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是选择磨砺毅志的暴风雨?是要选择做坚强不屈的红磷,还是要做在40摄氏度就禁不住煎熬的白磷?是选择做明亮的不锈钢,还是要做角落里生锈的破铜烂铁?是选择铸坚强无畏的白杨,还是要做顺风而倒的墙头草?是选择做坚硬的亮的金刚石,还是要做那乌黑软弱的石墨,没有坚强的骨骼。
朋友们,人生的前路坎坷不平,我们当选择以坚实的步伐踏平坎坷,前途充满暴风雨,我们当以坚定的信念主宰自己,以不屈的人格奋斗、前进。因为透过风雨,美丽的彩虹将属于自己。
随着“铃、铃……”的一阵铃声的敲响,我们告别了昨天—2005年,迎来了今天—2006年,当新年的第一轮朝阳升起的时候,当花开花落的时候、潮起潮落时候……在生命的季节里,请微笑着,向着星空,向着晨曦,向着黄昏。高声宣言:为彩虹,选择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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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信任
“铃,铃,铃”,打上课的预备铃了,我准备做好课前准备,我们的一个男同学随手拿起我的一套尺子,他对我说:“借一下尺子,下课后我拿回来还你。我点点头,本来我是不愿意借给他的,因为他是我们班出了名的调皮鬼,我本来想拒绝他的,但不知道为好像不忍心似的,我借给了他,我表明信任了他。 下课了,正好,我的死党来找我借尺子,我说借给别人了,是我们班的同学向我借,又借给了别的班,我想去找他,却有一群人在那里疯,我不好意思,因为全都是男孩,我一个女孩去是格格不入的,于是,好朋友只好向别的班同学借,我开始生气了,我回到班我就跟一个女同学说,说那个男同学借了我的尺子,好朋友惊讶起来说:“你怎么借给他呀?”我说:“我放在桌子上,他就拿了就出去了。那套尺子我很喜欢的。”“唉,你呀,以后别再把东西放在桌子上了。”好朋友说道,我点点头。
上课了,他回到了教室,我还没有向他要,因为我怕这样问他,伤了他的自尊心,我想他下节课应该会记住的,会还给我的。我相信我自己,我肯借给他,表明我信任他会还给我,因为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是讲:“一个年轻人,经常借钱不还,最后没有人肯借给他了,最后他到亲戚那里借,那个嫂子明知他不会还的,但她选择了信任他,把钱借给了他,并且说了一句话:“省点用吧,钱你不用急着还,等发了工资再还也不迟,他点点头。她的亲人也说不要这样借,但那个嫂子很肯定的他会把钱还回给自己。大家摇摇头,都不相信。一个星期后,年轻人把钱还给了嫂子,并说了一句话:“就只有人相信我。很少人会这样信任我。”接着他又把所有的钱给还了。
但是我的那个人,又上了最后一节课,还是没还给我,我气极了,跟他说:“下课后,请你把我的尺子还给我好吗?”他露出了阳光般的微笑,说道:“不好意思,我忘记了。”我点点头,最后一节课下课之后,他出去了教室,我追上去叫他记住了,他在隔壁班拿到了尺子,他把尺子还给了我。我很开心。
幸好我选择了信任,要不然,我很可能会伤了他的自尊心,我知道,只要信任他,他就一定可以更加的变好。

难忘的风景线
话说上海世博会的脚步那时越来越近了,人们学习英语的热潮也席卷了申城。为什么?这个问题问得好啊。当然是为了迎接四方宾客吗!我们小区也紧追潮流,不信,您瞧!

张奶奶就住在我们家楼上,自从退休之后,就一直在家操持家务。自从上海成功地申办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张奶奶可就没闲着。不仅够买了许多英语的学习辅导书,还订阅了许多英语杂志,身边还常备一本英文词典。要是遇到了什么不懂得地方,就去问他的孙子。她孙子今年15岁,比我还大一岁,自然是应付自如了。小区里的英语学习班还是她主持开办的呢,瞧那学习劲!有人就问她:“您今年这么大岁数了,还学这玩意儿,有啥用啊?”她回答说:“怎么没用上海就要开世博会了,我学习点英语,到时候才能迎接四方宾客吗!”怎么说张奶奶也是我前辈,这思想境界真高啊!

王阿姨住在我们家隔壁,她平日里不爱与人搭讪,我对她也了解的不多。但自从她开始学习英语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开朗了许多,人也比以前看上去更年轻了。每天早上去上学等电梯那会,总能听到从她屋里传来的录音机放英语磁带的声音。平日里,打个照面,看见她总带着耳机,原以为她是在听mp3,后来才知道她那是在背英语单词。她要管好女儿学习,上好班,还要做好家务之后才能抽空学习。我总没有她这么忙,可是跟她一比,真是自愧不如!

小区里其他的居委会阿姨们也不甘示弱。没有老师就自学;没有教室就用居委会的活动室;没有机会交流就成立了一个英语角。总之,一切能想到的点子都想到了,一切能用上的办法也都用上了。这样一来,小区里居民们的学习热情也被调动了起来。

不仅我们小区,其实整个上海早就行动了起来。从出租车司机到地铁上的白领不都在积极地学习吗!其实,说一千道一万那么多人的努力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让上海举办一届成功的世博会。那么多人为一个目标而努力,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团结而和谐的美,不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吗?

朦胧的秋天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古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声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宿舍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睛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薰蒸的雨天。只有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袈裟鲜艳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的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灰色的癞蛤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噗秃噗秃地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测出深绿的水花。
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

动物在亿万年的漫长进化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各种奇异的构造,特殊的功能和有趣的习性。人们通过长期的观察和研究,从动物身上得到许许多多极其宝贵的启示。人类按照动物的体型结构和特殊功能,创造发明了性能优异的新型机械系统、仪器设备、建筑结构和工艺流程,这就是仿生学。

有所感悟
古人看到鱼儿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是多么羡慕鱼的本领啊!后来模仿鱼的体形做成船体,仿照鱼的胸鳍和尾鳍,制成双桨和单橹,从此人类就能在水上自由行动了。从鸟的飞行原理,制造了飞机,在蔚蓝色的天空中飞翔,实现了人类梦寐以求的飞上天空的愿望。

通过研究狗的鼻子,人类模仿制成了小型、快速、灵敏的自动分析仪——“电子鼻”,可以用于化学、食品工业,也可以用于分析矿井、仓库、潜艇和宇宙飞船座舱里的气体成分,还可以用于探矿和作输气管道的检漏。现在还研究成功了“电子警犬”,可以用来测定毒气,检测染料、漆、酸、氨、苯、瓦斯及新鲜苹果和香蕉的气味,可以测定气体一千万分之一的浓度,其灵敏度已达到了狗鼻的水平,还可以用作侦缉工作。

通过研究鱼的呼吸器官——鳃,人类模仿鱼鳃的结构,用两层硅橡胶薄膜做成了具有鳃的功能的半透明膜,可以作为人在水中呼吸使用的“人工鳃”。人类还根据鳄鱼排盐的机理,制成了高效的“淡化器”,可以用于提取或浓集某些分散状态的元素……

苍蝇的眼睛是六千至八千只小眼组成的,叫复眼。人类模仿苍蝇的眼睛,制成了“复眼照相机”。在人造卫星上装上这种照相机,一次能拍下一千三百二十九张不同的照片,可用于复制电子计算机的特别精细的显微线路。如果用这种照相机进行邮票印刷的制版工作,在一块板上印二十五张邮票,一次拍照就可以制成一块版。而用普通照相机,则要一张一张地拍二十五次。

人类研究了卵生动物的卵壳,薄而坚固,耐压力强。模仿卵壳的外形特点,创造了“薄壳结构”,省料耐压,广泛应用在建筑工程上。

人类通过研究萤火虫等生物发光,正在进一步造出新型的高效人工冷光源。如果能创造出一种象生物放光的物质一样,涂在室内墙壁上,白天能接受光照,贮存能量,夜晚就自然地发出光亮来,那该是多好啊!

可见,研究动物的特点,有助于开阔眼界,解放思想,大胆想象,勇于实践,从而设计出各种各样的工程机械蓝图,创制出更加精致、更加完善的现代技术装置。

我选择信任
“铃,铃,铃”,打上课的预备铃了,我准备做好课前准备,我们的一个男同学随手拿起我的一套尺子,他对我说:“借一下尺子,下课后我拿回来还你。我点点头,本来我是不愿意借给他的,因为他是我们班出了名的调皮鬼,我本来想拒绝他的,但不知道为好像不忍心似的,我借给了他,我表明信任了他。 下课了,正好,我的死党来找我借尺子,我说借给别人了,是我们班的同学向我借,又借给了别的班,我想去找他,却有一群人在那里疯,我不好意思,因为全都是男孩,我一个女孩去是格格不入的,于是,好朋友只好向别的班同学借,我开始生气了,我回到班我就跟一个女同学说,说那个男同学借了我的尺子,好朋友惊讶起来说:“你怎么借给他呀?”我说:“我放在桌子上,他就拿了就出去了。那套尺子我很喜欢的。”“唉,你呀,以后别再把东西放在桌子上了。”好朋友说道,我点点头。
上课了,他回到了教室,我还没有向他要,因为我怕这样问他,伤了他的自尊心,我想他下节课应该会记住的,会还给我的。我相信我自己,我肯借给他,表明我信任他会还给我,因为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是讲:“一个年轻人,经常借钱不还,最后没有人肯借给他了,最后他到亲戚那里借,那个嫂子明知他不会还的,但她选择了信任他,把钱借给了他,并且说了一句话:“省点用吧,钱你不用急着还,等发了工资再还也不迟,他点点头。她的亲人也说不要这样借,但那个嫂子很肯定的他会把钱还回给自己。大家摇摇头,都不相信。一个星期后,年轻人把钱还给了嫂子,并说了一句话:“就只有人相信我。很少人会这样信任我。”接着他又把所有的钱给还了。
但是我的那个人,又上了最后一节课,还是没还给我,我气极了,跟他说:“下课后,请你把我的尺子还给我好吗?”他露出了阳光般的微笑,说道:“不好意思,我忘记了。”我点点头,最后一节课下课之后,他出去了教室,我追上去叫他记住了,他在隔壁班拿到了尺子,他把尺子还给了我。我很开心。
幸好我选择了信任,要不然,我很可能会伤了他的自尊心,我知道,只要信任他,他就一定可以更加的变好。

难忘的风景线
话说上海世博会的脚步那时越来越近了,人们学习英语的热潮也席卷了申城。为什么?这个问题问得好啊。当然是为了迎接四方宾客吗!我们小区也紧追潮流,不信,您瞧!

张奶奶就住在我们家楼上,自从退休之后,就一直在家操持家务。自从上海成功地申办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张奶奶可就没闲着。不仅够买了许多英语的学习辅导书,还订阅了许多英语杂志,身边还常备一本英文词典。要是遇到了什么不懂得地方,就去问他的孙子。她孙子今年15岁,比我还大一岁,自然是应付自如了。小区里的英语学习班还是她主持开办的呢,瞧那学习劲!有人就问她:“您今年这么大岁数了,还学这玩意儿,有啥用啊?”她回答说:“怎么没用上海就要开世博会了,我学习点英语,到时候才能迎接四方宾客吗!”怎么说张奶奶也是我前辈,这思想境界真高啊!

王阿姨住在我们家隔壁,她平日里不爱与人搭讪,我对她也了解的不多。但自从她开始学习英语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开朗了许多,人也比以前看上去更年轻了。每天早上去上学等电梯那会,总能听到从她屋里传来的录音机放英语磁带的声音。平日里,打个照面,看见她总带着耳机,原以为她是在听mp3,后来才知道她那是在背英语单词。她要管好女儿学习,上好班,还要做好家务之后才能抽空学习。我总没有她这么忙,可是跟她一比,真是自愧不如!

小区里其他的居委会阿姨们也不甘示弱。没有老师就自学;没有教室就用居委会的活动室;没有机会交流就成立了一个英语角。总之,一切能想到的点子都想到了,一切能用上的办法也都用上了。这样一来,小区里居民们的学习热情也被调动了起来。

不仅我们小区,其实整个上海早就行动了起来。从出租车司机到地铁上的白领不都在积极地学习吗!其实,说一千道一万那么多人的努力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让上海举办一届成功的世博会。那么多人为一个目标而努力,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团结而和谐的美,不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吗?
迷人的秋天秋天

秋天不像春天那样百花争艳,芳香怡人;也不像夏天那样有那么多的小生灵在歌唱;也没有冬天那么美丽。可是,它在我心中却是最美的。
秋天虽然没有春天那么艳丽,可它有一种颜色是天下一绝的——红。枫叶只有在遇见秋天时才会脸红,远远望去,像朝霞一样红,把山都染红了。风吹来,枫叶像红色的雪一样,飘了下来。好让人们前来欣赏。
秋天虽然没有夏天一样有那么多的小生灵,可秋天落叶的景观可比它们美多了。当风吹起来时,叶子就随风而落,还时时发出声响,好像在大声地告诉大家:“谁说秋天没有蝴蝶?我不就是吗?怎么样,漂亮吧!”
秋天虽然不像冬天有洁白的衣服,可是它那桔黄色的衣服也不错呀!而且比冬天的那件白色衣服暖和多了。
秋天也有很多独特之处。
到了秋天,植物好像争先恐后地跑到理发店去过。有人可能会问:“它们去理发店干嘛?”当然是去染发啦,它们也要赶时髦呢!
到了秋天,桂花树上的桂花都开了,让老远的人们都能闻到那醉人的香味。
到了秋天,它会让农民伯伯非常的开心,因为他们辛辛苦苦种的粮食、果子等,都丰收了。哇,想起我最喜欢吃的青桔出桔了,口水都流了下来。
秋天,是一个让我思念的季节,那院子落叶和我的思念都积了厚厚一叠,可是那饱满的稻谷,更幸福了我心中的世界。
小狗的感悟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彤彤。
彤彤长得非常漂亮,谁见了都喜欢。彤彤有一身像白大衣一样皮毛,非常洁白,雪白的小爪儿,像四朵梅花;那条翘着的小尾巴,一刻不停地摇摆着,像钟摆一样;那双水晶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满好奇。彤彤吃东西的时候非常有趣,我把骨头抛向空中,它就会马上跳起去咬,然后叼起骨头回到自己‘家’里品尝,如果有人从它‘手’里把骨头强走,它会狠狠地瞪他一眼,好像在警告他:如果下次再跟我抢骨头,我就跟你不客气。彤彤最喜欢睡觉,如果没什么事干,它就会回到自己的‘家’,呼噜呼噜睡大觉。
彤彤很有人性,但有时也很淘气。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到邻居家的小鸡累的直喘气,原来是彤彤拿小鸡“取乐”呢!我气愤的来到它跟前,狠狠地踢了它一脚,彤彤并没有跑开,反而凑近我身旁,耷拉着脑袋,水晶似的大眼睛紧盯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看了,又好气又好笑,原谅了它。彤彤看见我原谅了它,也“汪汪”地叫了几声,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从此它在也不追小鸡和别的弱小的动物了。
从那以后,我更加喜欢彤彤了。因为它可爱,听话

希望能采纳!O(∩_∩)O谢谢

这有点难,好几百号人还等着帮助呢,先易后难嘛,你还是自力更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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