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卫反击战退伍军人,我们新疆兵团对我们什么优惠政策没有,并且节日没有人过问,别说慰问品了。

作者&投稿:壤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谁能提我做这个主。 我是一名2009年退伍的军人,现在哈尔滨铁路局组织退伍军人考试。考不好的一律解除劳动~

哈尔滨铁路局如此对待
退伍返乡的人民子弟兵

2010年10月3日,哈尔滨铁路局有关部门组织了一场名为“退伍兵预接收”的文化考试,对全局1735个职工家庭的、在部队中摸爬滚了三年(甚至时间更长)的孩子们,进行高中程度的文化考试。在这次考试中,仅有999名退伍兵通过,其余736名退伍兵则被哈局坚决地拒之门外。而通过文化考试的这999名退伍兵,依然是喜忧掺半、前途未卜,据哈局权威部门的宣传,还要进行一次淘汰率为20%的体检,也就是说,最后能顺利过关、走进哈尔滨铁路局大门的退伍兵仅为800人,不到总人数的50%。
哈局此举引起了管内绝大部分干部、职工、子女及社会人士(甚至包括政府民政部门)的不解:
一、 本次退伍的哈铁局职工子女计1735人,在2007年应征入伍时全部通过了严格的审查、推荐和考试程序,全部符合接收条件。当年在哈局下发的哈铁办(2007)123号文件中,明文规定了路局入伍审查推荐领导组和推荐办公室,并要求各站段也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一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推荐工作,对所有适龄应征入伍的职工子女进行了严格的政审(包括政治表现、学历、年龄和职工子女身份),并由各站段组织了严肃的文化考试。这1735名职工子女在通过了审查和考试后,由家长持“入伍通知书”和“优待安置证”到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登记,并由单位造册上报局劳卫处。在这项工作中,其组织建设之健全、程序推进之严肃、工作流程之规范,让所有送孩子入伍当兵的家长感觉到,路局对此次征兵工作是严肃的,对他们几年后的退伍接收工作是负责的,所以才放心大胆地把孩子交给了部队,一方面支持了国家的国防建设,另一方面也为孩子的未来谋求了一条出路。不想退伍时,哈局单方面出台政令,再次组织文化考试,并以此借口拒绝接收。试想,在部队里孩子们承担着保家卫国的任务,军事训练是当然的第一要务,可是三年后,哈铁局居然还搞一次名为择优录用的文化考试,试问:在部队期间还用得着高中文化知识吗?孩子们还需要捧着高中语文、数学死啃书本吗?如果真的需要这样,那就都去考大学吧,谁还来保家卫国?
二、 哈铁局关于退伍兵接收的政策主观武断,明显缺乏连续性。2007年哈局办下发的123号文件明确规定:“未经审核或通过其它非正常渠道参军的铁路子女路局不予负责”。试问:我们这些通过审核、正常渠道参军的铁路子女,路局是不是就应该负责?否则为什么还要履行那么正规、那么严肃的推荐程序?可是现在哈铁局出尔反尔,一场考试和体检,就剥夺了一半的退伍兵的就业安置机会。在部队几年来的训练,足以充分证明这些退伍兵的文化知识和身体素质完全能够适应现代国防事业的需要,难道哈局的所谓铁路事业对员工的要求会比部队里更严格、标准更高吗?所谓的考试和体检,不过就是哈局变相拒绝接收本应接收的子弟兵的一个欲盖弥彰的借口!试问公道何在?天理何在?党性何在?
三、 哈铁局此次以文化考试、体检方式“择优”安置退伍兵完全违背国家、各级政府的《退伍兵安置条例》。我们认真查找了所有机关、所有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文件,对退伍兵的安置,没有“择优录用”一说!据某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解释:安置退伍兵,是国防安全的需要、是稳定军心的需要,是任何一家有条件、具备安置能力的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必须执行的政治任务,国家不鼓励、不支持“择优录用”的方式!哈局此举,缺乏政策支持,也就是说,这完全是哈局主观武断,以区区一局的小利益,严重触犯国家的根本利益!是动摇军心、动摇民心、破坏国防建设的愚蠢之举!
四、 哈铁局采取严厉的控制措施打压退伍兵正当的上访和申诉。国庆节期间,哈铁局为保持所谓的稳定,下发了《关于退役士兵接收相关问题的政策答复口径》,凭一已的片面之言,推卸责任,堂而皇之地解释不能全部接收退伍兵的问题。不仅如此,从路局、站段到车间,建立了层层的包保制度,要求各站段对没有通过考试的退伍兵家庭进行全面监控,以干部的职务、职工的饭碗做要挟,甚至动用铁路警察对退伍兵及父母的人身行动自由进行严格控制。路局及各站段设专门的“网络舆情监督员”,一旦发现互联网上有关于哈局接收退伍兵的帖子立即想方设法删除掉,企图封锁消息、控制舆论、蒙蔽民众。试想,如果哈铁局此举是正当的、是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是有利于国家国防建设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为什么还要采取这样非正常的打压手段?为什么不敢直面退伍兵及父母的正当、理性的申诉?为什么不能面对面做说服、解释、教育工作?
我们是退伍返乡的人民子弟兵,我们为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幸福奉献了三年(甚至更多)的青春时光!现在是和平年代,也许我们士兵的生命风险可以忽略不计,可是哈铁局的领导们,请你们扪心自问,在抗洪抢险、抗震救灾中,都是谁冲在第一线?面对急难险重情况,党、国家和人民群众首先想到的是谁?-----是人民子弟兵!这样对待我们,寒的不仅仅是我们几百个退伍兵的心,还有更多的目前正在部队服役的我们的战友们!
战友们,如果看到这个帖子,请转发一下!请支持一下!为了我们共同的军营经历,为了我们共同的未来人生,我们只有团结起来,才能给自己找到一条出路!

四、关于安置在企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问题
(一)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军队退役人员退出现役,安置在企业工作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一直未参保缴费或参保后又中断缴费的,属于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缴费部分确有困难的,可由军队退役人员所在企业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协商,签定缓缴或补缴协议,使其能够参保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将军队退役人员按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地方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中央财政在安排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对财政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以及接收军队退役人员人数较多的地区,予以适当支持。
(二)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军队退役人员应随所在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在企业尚未参保的,地方政府要督促企业尽快参保;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降低缴费率,不建个人帐户、单建统筹基金的办法,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可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军队
退役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单位的由企业按规定负责解决;企业解决确有困难及本人和家庭无力支付的,纳入城市医疗救助体系,未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地区可通过临时救助等办法予以解决。
(三)失业保险问题
在企业工作的军队退役人员应随所在的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其失业时,对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促进他们再就业。
对因生产经营不正常、长期停产半停产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签定补缴协议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为该企业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相应的再就业服务。
企业关闭、破产时,要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优先清偿企业欠缴的失业保险费。无法完全清偿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核销,切实维护企业军队退役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五、关于残疾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问题
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妥善解决残疾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 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以下简称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医疗问题。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一至六级残疾 军人医疗保障办法》 (民发 [2005] 199号) 的规定予以保障。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关于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帮助在乡老复员军人解决医疗困难问题。要积极研究和制定医疗费用减免的具体办法,把符合条件在乡老复员军人纳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地区,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帮助符合条件的在乡老复员军人解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问题,将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
中央财政对包括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内的抚恤优待对象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六、关于残疾军人等级与工伤职工残疾等级的衔接问题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民发 [2004] 195号)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GB/T16180—1996)的主要判定依据基本相同,按照两个标准评定的等级可视为对应。
地方和军队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加强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大督促落实各项政策的力度,妥善解决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
劳动部发[2007]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
现就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发〔2005〕1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7号)(以下简称两个“17 号文件”)的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
(一) 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
对失业且有再就业愿望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凭退役证、身份证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规定条件的,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 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接续问题
1、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 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后按规定缴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2、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处于失业状态的,由所在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养老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 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3、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个人按规定缴费,企业缴费确有困难的,可由军队退役人员所在企业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协商,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使其能够参保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对实现再就业继续参保缴费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社会保险经办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5、对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
(三) 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接续问题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助。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政策参加医疗保险,接续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对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地方政府要督促企业及个人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各地要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所在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对无力参加医疗保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沉重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要按规定将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
其他安置在企业的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制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简称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过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按照劳社部发〔2006〕17号文件和本通知规定解决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部门要严格履行中央明确的落实有关政策职责分工,进一步做好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资源共享工作,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民政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做好从民政部门接收复员退伍军人资料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实。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摸清底数,力求不留死角。要进一步加强对军队退役人员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按规定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要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军龄登记工作,准确核实视同缴费年限,主动宣讲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为军队退役人员参保缴费、待遇支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采取适当形式正确宣传两个“17 号文件”精神,使军队退役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增强自身就业和参保意识。
(二)民政部门要以区(县)为单位,将掌握的本地区属于两个“17 号文件”范围内的复员退伍军人资料,按规定时限全部提供给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情况不清楚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核实。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劳社部发〔2006〕17号文件要求,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时核拨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跟踪,掌握所属市县的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结合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基层部门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在落实政策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适时对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 部 财 政 部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非常理解战友的提问意思“我是自卫反击战退伍军人,我们新疆兵团对我们什么优惠政策没有,并且节日没有人过问,别说慰问品了”。但是作为同一战壕参战的军人不得不失望的回答战友:

       一、参战退役军人应是依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今年7月24日《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的规定;但是战友不知道的是原民政部就有规定(现在退役军人事务部沿用的规定),对于具有薪资、养老金、抚恤金等收入的参战退役军人不予发放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贴的!(参见2016年10月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网页链接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对战友而言是新疆建设兵团的职工,具有薪资或养老金的收入的,所以就不会再有参战军人生活补助的;(回答者具有抚恤金和薪资、养老金收入,从来就没有领取过参战军人生活补助的)。

       二、71年参军、83年因残退役至今的回答者,在转业退役的四十多年时间里,作为一个革命残废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现在的残疾军人,可能比退役参战军人更有机会领取“慰问品”的,但是真正领取“慰问品”是是在八一、春节是有的。但是这“慰问品”是没有任何法规、政策规定的,而是由各级政府机构(含新疆建设兵团各级机构)可以随心决定的事情,就是街道(乡镇、连队)也是可以随心决定有无、多少的;所以我们退役参战军人是完全被动的,而且无从、也是没有脸面问及的。“慰问品”有也是意外的馅饼,“慰问品”没有也是属于正常的事情!




自卫反击战退伍人员丧葬费是多少
2000元。根据查询百度律临得知,自卫反击战退伍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

对越自卫还击战中的退伍军人是如何安置的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给对越自卫还击战中负伤致残的退伍残废军人安排工作的请示报告》,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安排好这批残废军人,对于鼓舞我军士气,加强部队建设,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着重要的意义。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意见, 抓紧进行工作,尽...

是越自卫反击退伍兵 但退伍时没写参加过打仗怎么办
我们1978年去南疆参加自卫反击战,在档案里不是由自己填写的,而是有部队填写、退役是直接交到地方民政局的。以后参加轮战的也是一样。参战补贴我们战友领取是民政局直接根据从军档案和参战部队的番号发放的,已经有好几年了(本人是因战五级残疾军人不能再有参战补贴)。1979年的参战部队不少是从其它部队...

问对越自卫反击战荣立战时三等的国家有何待遇和政策
曾在部队对越自卫反击战荣立过三等功的退伍军人,国家没有任何待遇和政策的。就是退休后的养老金也是没有增加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第四条规定: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

对越自卫还击参战退役军人生话补贴是那年开始的
2017年开始的。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军人的参战补贴,是有条件的、最新标准每月生活补助550元。依据2017年9月20日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对自卫反击退伍老兵待遇
6、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你参过战,最好是档案,否则要回原部队开证明; 致以崇高的革命军礼!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举报| 答案纠错 | 评论 18 5 37师高炮团 采纳率:59% 擅长: 军事 为您推荐: 自卫反击战 自卫反击纪录片 中央对退伍老兵60补贴 越南老兵现状 参加自卫还击的补贴 参战老兵就业问题 自卫反击...

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有什么待遇?
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同时,鼓励支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鼓励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申请就读普通本科高校,具体招生办法由省级教育部门制定。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 退役士兵 ...

1979中越自卫反击战退伍老兵待遇
要通过自己写材料向民政部门申请,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补助。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同志每年都有一定补助,是现在每月补助130元,另加每年400元的医疗补助。如果是残疾军人还可享受其他补助,在原有待遇上增加每月50元。军队退役人员应随所在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所在企业尚未...

参加过西沙自卫反击战的退伍老兵能否认定为参战退役人员享受定期生活补 ...
参加西沙自卫反击战的退伍老兵可以认定为参战退役人员,并且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如果你还没有享受相关待遇,应当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退役后一直就在农村,参加过越南自卫反击战,我不知道退役军人是不...
我当兵六年,退役后一直就在农村参加过越南自卫反击战,我不知道是退役军人么? 你这种情况肯定是属于退役军人。凡是参加过自卫反击战的人啊,国家都有那个相关的那个补助,你可以到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啊咨询相关的事宜。

九里区17696621445: 自卫反击战亲自参战而荣立战功的退伍军人和一般的退伍军人享受同样的生活补贴吗? -
潜彼岳源: 貌似不一样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 现在就是有战功的国家会给予奖励但退伍之后 补贴和别的军人是一样的 以前的我就不知道了 现在应该也是这样 .

九里区17696621445: 战争时退役士兵不应征是否构成犯罪? -
潜彼岳源: 这个谈不上犯罪,从以前到现在,退伍兵退伍以后,过段会成为预备队,国家有事的时候,会随时招他们回去,这是每一个军人的应有的责任,不应征会得到惩罚的,但谈不上犯罪.

九里区17696621445: 是不是参加了自卫反极战的退伍军人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生活补住 -
潜彼岳源: 是的,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同志每年都有一定补助,好像是现在每月补助130元,另加每年400元的医疗补助.如果是残疾军人还可享受其他补助,在原有待遇上增加每月50元.

九里区17696621445: 你好我爸是1979年自卫反击战退伍老兵有中央慰问团发的嘉奖状父亲在供电公司工作不幸去世儿子代替父亲 -
潜彼岳源: 你好!看完你的描述,你爸爸是一九七九年自卫反击战退伍老兵,有中央慰问团发的嘉奖状,后在供电公司工作,不幸去世,儿子代替父亲工作十一年,像你爸的出色表现,儿子还可以接替父亲工作的,事例太感动人.祝你开心好运!

九里区17696621445: 你们好,我是一名曾经在新疆服役的退伍军人,只因退伍证遗失,请问国 -
潜彼岳源: 退伍证遗失,档案里依旧还会有记载.民政局和武装部都可以查到你当兵的记录.另外,还可以让当年的战友或者原部队出具证明,证明你曾经有过的军人身份.所以,你还是完全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

九里区17696621445: 对自卫反击战复退军人补贴费是多少? -
潜彼岳源: 1、07年由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发文,对54年以后参战人员和参加核试验人员发补助; 2、基础是每月100元,由中央财政划拨,各省可根据本省财政情况追加; 3、补助对象为生活困难人员,不含公务员等; 4、你先到街道办事处登记,由民政部门核实后发放; 5、四川的,每月就100,浙江的每月330,今年过年加了600; 6、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你参过战,最好是档案,否则要回原部队开证明;

九里区17696621445: 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军人, 新政策的补贴是多少? -
潜彼岳源: 我是陕西这边的,我父亲也是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军人,现在好像是150吧

九里区17696621445: 自卫还击退伍军人申请定期定量补助申请书怎么写 -
潜彼岳源: 只要说明一下自己的基本情况,还有参战的情况,然后说明困难情况,最后说几句要求补助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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