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故事会》中的一篇文章《平原来了九只狼》

作者&投稿:黎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腾讯QQ简介。~

1996年夏天,以色列的三个年轻人维斯格、瓦迪和高德芬格聚在一起上决定开发一种软件,充分利用互联网即时交流的特点,来实现人与人之间快速直接的交流,由此产生了ICQ的设计思想。当时是为了他们彼此之间能及时在网上联系以交流用的,可以说近乎一种个人的"玩具",并且成立了一家名为Mirabilis的小公司,向所有注册用户提供ICQ服务。 后来,美国在线以2.87亿美元收购了ICQ,在1998年5月它的用户数量已经突破1亿大关,每天平均 有1000万用户在线,每个用户平均在线时间为三个小时。 在1999年,国内冒出一大批模仿ICQ的在线即时通讯软件,如最早的Picq、Ricq、Ticq(TQ) 、Qicq、Micq、PCicq、Oicq、OMMO等,新浪、网易、搜狐等也开发了类似的软件,如新浪的UC,网易的泡泡。QQ的前身OICQ也是在1999年2月第一次推出的。 QQ之所以能够在如此众多的在线即时通讯软件中脱颖而出,最终把其它竞争对手全埋没掉而占领了中国在线即时通讯软件市场74%以上的市场,一半靠的是实力,另一半靠的是运气。

是时候秀一波自己的QQ等级了。
这是我目前为止最常用的QQ,从打我决定用这个QQ的时候,只要是上网的时候,我都会把这个QQ登上,9年了,经过艰难地爬坡,我的这个QQ终于达到了一个皇冠、一个太阳、三个星星,我再努力努力,应该就可以集齐皇冠、太阳、月亮、星星了,到时我就可以代表月亮了。

说起来,今天恰巧是我QQ等级涨到83级的时候,按照活跃天数算,我的QQ已达7221个活跃天数,如果换算成年,7221天就是7221÷365=19.78年。但到去年的双十一,腾讯才刚满18周岁啊,我QQ等级跑得有点快啊。

刚开始,QQ是没有等级的,当我在腾讯网上注册了我人生中第一个QQ号,QQ已经有了等级制度,那还是十多年前,那时候,如果你的QQ等级达到一个太阳,也就是16级,你可以自定义自己的头像,还可以建个群,听起来就很酷的样子。
跟人用QQ聊天,电脑桌面右下角会有图标闪啊闪的,闪的都是好友或群的头像。那时候,绝大多数人的头像都是系统默认的。
下面这张图是QQ重绘的经典头像,图中被我框起来的头像,就是我QQ好友当年常用的几个头像。

看到这些经典头像,我会想起十多年前,电脑右下角闪烁这些头像的感觉。那时候,我的QQ好友,基本上都用这些头像,我会根据他们的性格去理解这些头像,比如我现在的女朋友,用的就是第二行左起第一个,所以这么多年来,我都对这个头像有莫名的好感。
而现在呢,所有人都可以自定义自己的QQ头像了,好友的头像千差万别,有的人用自己的照片,有的人用的是孩子的照片,有的人用的宠物,有的人用的是风景……但我却觉得,现在的千人千面的头像反而没有当初那些经典头像有感觉了。更可悲的是,我QQ上有900多个好友,但已经很少有头像闪烁了,他们中有的人跟我散了,有的人彻底转战微信了,似乎只剩下我,依旧坚守在QQ上。
坚守的原因无非是我念旧,无非是自认为QQ号挺漂亮的,时至今日,我登录微信依旧是用我的QQ号登录,可能是我对好记的数字特别感兴趣吧,我曾经还有个挺不错的UC号,是新浪UC,不是UC浏览器了,我给你们截个图,让你们看看什么是新浪UC。

现在已经登录不上去了,因为新浪已经决定,自2017年5月10日,永久下线新浪UC。
看到新浪UC下线的新闻时,我突然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也许是10年,也许是8年,腾讯也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那就是,永久下线腾讯QQ,到那时,我的QQ号,我的QQ等级,只能成为遥远的回忆了。
现在每天还在电脑上、手机上挂着QQ,最大的动力已经不是“乐在沟通”了,而是“乐在升级”,挂Q升级,仿佛是一种打卡,每天打卡,每天升级,仿佛自己的人生经验也在随着QQ等级的增长而增长,仿佛自己也可以像QQ一样,不断的升级,不断的升级,不断的升级……这种心理暗示,于我来说,也是一种告慰,让我灰白的人生中,蓦地升起一份希望,蓦地燃起一份斗志……
也许我这种奇异的心理状态,是QQ的产品经理不曾想过的吧。说多了都是泪啊,七八年前,我也依旧坚持每天挂UC升级,也是这种奇异的心理状态,但如今,新浪UC不再给我保留这份奇异心理状态的机会了,希望QQ可以一直给我保留这份奇异心理状态的机会吧。

在黄淮平原,有一个古老的小镇,名叫黄花镇,四周都是平坦的庄稼地。这年秋天,一群来自西北的狼,突然闯进了这个宁静的小镇。

这群狼一共九只,为首的是一只麻灰色的大公狼,其次是一只即将分娩的大母狼,其余七只都是体格一般的小狼。
这群喜爱生活在偏远山区或辽阔草原的西北狼,怎么会来到人口稠密的大平原呢?

说起来,这九只狼就有一肚子苦楚。

原来,几天前,这群西北狼误食了猎人下了麻醉药的诱饵被活捉,尔后被卖给了一个动物贩子,接着,动物贩子又把它们装进汽车,运到了千里之外的黄花镇,以高价卖给了一家动物饲养场。

这是一家刚开办的动物饲养场,场主名叫马运喜。饲养场建在离村子不远的一片砂石地上,饲养场设施简单,只盖了几间简易平房,四周拉了一丈多高的铁丝网。马运喜虽说是个青年农民,却颇具经济头脑,他看到现在社会上有钱人越来越多,盖起了许多漂亮的独家小院,急需凶猛的看家狗看门护院,弄得看家狗的价格一路看涨,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呀!于是,他决定从外地高价购买良种狗饲养。但他怎么也没料到,供货方竟然是个狗骗子,用九只西北狼充数,骗过了缺乏辨别狼狗经验的马运喜。等他发现它们是狼而不是狗时,得了钱的狗骗子早已逃之夭夭。他是又悔,又恼,又害怕,然而,更让他感到可怕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九只狼居然咬破铁丝网,逃出了饲养场。

马运喜知道,狼是一种残忍而贪婪的动物,饿极了是要吃人的,倘若这群狼窜进村庄,闯进小镇,伤了家畜事小,要是闹出了人命,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想到此,马运喜惊出了一身冷汗,最后决定:有关狼群的秘密只能藏在自己一个人心里。

马运喜还担心,逃跑的狼群万一夜里返回饲养场怎么办?为了有备无患,他去了趟县城,向一个朋友借了杆猎枪。在回家的路上,马运喜暗自祈祷:狼啊狼,但愿你们快快离开黄花镇,返回你们的故乡吧!

读者可能要问,这群狼到底在哪里呢?这群狼并没有走远,而是躲藏在离饲养场不远的玉米地里。

眼下地里的玉米已长到一人高,放眼望去,一派郁郁葱葱的田园风光。这群狼,在玉米地里已经躲了整整一天,既没找到可以填肚的小牲畜,也没遇到在庄稼地干活的人,它们没吃没喝,在饥渴中痛苦地煎熬着,惊恐地观察着这片奇异的新天地。

当又一个夜幕降临的时候,饥饿的狼群开始骚动起来,然而,在大公狼威严的目光下,它们只得怯生生地紧紧护卫在怀孕的母狼身边,顽强地忍受着离开故土的痛苦。此时,风刮起来,把田野里的玉米叶子吹得“哗哗”作响,对狼群来说,尽管叶子发出的很像小溪的潺潺流水声,可是,灵敏的嗅觉告诉它们,这声音是多么陌生,甚至连田间昆虫的鸣叫也与西北草原迥然不同。

淡淡的星光下,大母狼可怜巴巴地望着大公狼,眼角闪着晶莹的泪光,腹中的狼崽消耗着它大量的体力和营养,它急切期望能尽快补充食物,否则,它,还有它腹中的小生命将无法生存!

大公狼像尊塑像蹲坐着,它似乎早已觉察到了大母狼饥饿的身躯在微微颤抖。作为头狼,它肩负着让这支狼群生存下去的责任;而作为丈夫,它必须为大母狼寻找延续生命的食物。可是,从误食诱饵的那天起,它已领教了人类的厉害,眼下身处人烟稠密的平原,它更感到危机重重,不敢贸然行动。

大公狼蹲坐着沉默了好久,终于一扬头发出“嗷”的一声长嗥,这还是它来到平原的第一声低沉的号令,狼群听了浑身一震,随即悄悄溜出了玉米地,沿着乡间小路,向一公里外的黄花镇缓慢移动。

小镇的夜晚十分寂静,狼群在离小镇二百米的田埂边潜伏下来,镇上偶尔闪亮的灯光令它们踟躇不前。

黄花镇上有一千多户人口,除了机关、学校、居民,就是街边林立的店铺。这里是全镇及其下属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虽然比不上大城市的繁华,却是乡村农民向往的地方,尤其是附近的村干部们,有事没事更乐意往镇上跑,除了到镇政府开会、办事,就是到餐馆喝酒、吃饭。胡家村的村主任胡大民就是小镇餐馆的常客。

这天下午,他到镇上买了两只良种长毛兔,正巧碰上几个乡干部,几个人就有说有笑地来到餐馆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十点多钟,胡大民才醉醺醺骑上自行车往村里赶,临出餐馆的时候,还特地给馋嘴的老婆捎上了一只烧鸡。

出了小镇,胡大民拐上了一条羊肠小道。胡大民酒量不浅,今晚喝了一斤多,人正在兴头上,一路上腾云驾雾般骑着自行车,嘴里不停地哼着小曲,还打着酒嗝,向前蹬着。蹬着蹬着,忽然他醉眼朦胧地看到前方闪起几点幽幽绿光,就像传说的鬼火。胡大民不信邪,振作了精神,照旧骑着车子,瞪着双眼,直朝前冲去,不料一走神,自行车前轮陷进路边一个小坑,他身子一歪,连车带人摔倒在路边,车把上的烧鸡甩在了路中央。

“他奶奶的!”胡大民翻身坐起,嘴里骂骂咧咧道,“谁家抗旱挖的坑,干完活也不填上,留在路上害人!”就在他嘟嘟囔囔骂人的时候,那几点绿光悄悄朝他逼近,在离他两三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这就是以大公狼为首的那群西北狼,被酒精烧昏头的胡大民哪里知道,他成了狼群闯入黄花镇之后盯住的第一个目标。

大公狼蹲在路中央,迟迟没有发出进攻信号。它还在观望、沉思。在大公狼的记忆里,独行的人类遇到狼群,往往会惊惶失措、仓皇逃命,而眼前这个人却一点不慌,不怕,似乎表明这里的人类有对付狼群的“法宝”。在这种情况下,大公狼为了对同类的安全负责,强按饥渴难耐的欲望,静静地观望猎物下一步的动作。

时间在一秒一秒过去,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烧鸡的香味传了过来,大公狼终于按捺不住,悄悄地向同类发出第一个信号,几只狼迅速来到胡大民身后,形成包围之势,等待下一个进攻信号。

就在这时,胡大民从地上站起身来,一只手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另一只手掏出一支香烟叼在嘴上,接着,摸出打火机“啪”地点亮。这突然出现的火光把大公狼吓了一跳,它本能地后退几步,尖利的长嘴伸向天空,“嗷”地叫了一声,那意思好像是告诉同伴要加倍小心,其他狼听到叫声后,不约而同地往后退了几步。

这“嗷”的一声叫唤,胡大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几团黑乎乎的影子包围,四周闪动着幽幽绿光。胡大民浑身一激灵,打了个冷颤:天啊,这是什么东西?难道野地里真的有鬼?

就在他吃惊的一刹那,一条黑影从背后猛窜上来。这是一条小狼,它实在受不了饥饿的煎熬,提前发动攻击,只听“哧啦”一声,胡大民的上衣被撕下一片。当那条小狼想再度发动攻击时,大公狼愠怒地瞪了它一眼,“嗷”的一声令下,狼群顿时冲向自行车后座上的麻袋,扑倒里面装着的两只良种长毛兔。

“我的妈呀,有鬼!”胡大民吓傻了,这时酒也醒了,一边喊着,一边撒腿就往小镇方向拼命跑去……

半小时后,一帮打着手电筒的小镇居民朝出事的地点奔来。到了现场,只见地上一摊鲜血,两只长毛兔和一只甩在路上的烧鸡早没了踪影。“有鬼、有鬼!”胡大民语无伦次,战战兢兢地说着,身子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这一夜,胡大民没敢回家,在大伙的帮助下,他推起自行车,在小镇上度过了一个难熬的夜晚。

第二天,胡大民遇“鬼”的消息不胫而走,全镇顿时人心惶惶,再没有人敢走夜路。连小镇上一所寄宿制中学的学生,晚上也不敢随便溜出学校,去镇外聊天散步了。

当消息传到马运喜耳朵里时,他吓得“扑通”一声从床上滚到地上。他清楚,胡大民遇到的根本不是“鬼”,而是逃走的狼群。他暗暗惊呼:我的天啊,这群狼真的现身了,真要闹出人命,我马运喜就成了黄花镇的罪人了呀!怎么办?他想了一个晚上,决定在饲养场四周设下诱饵,引狼上钩,再用借来的猎枪消灭狼群。

然而,一连三天,狼群始终没有再出现,害得马运喜白搭了好几只兔子。

原来,狼群的第一次出击虽然没能吃饱肚皮,但收获的两只长毛兔和一只烧鸡却给它们带来了一丝生存的希望。它们白天隐身在远离村庄、人迹罕至的野地里,到了夜里才在大公狼的带领下四处觅食。平原上除了有少量的野兔,实在没什么野物,九只饿狼,没几天,就把附近的野兔消灭殆尽。

食物又开始短缺。这时,它们虽然嗅到了马运喜饲养场飘来的食物味儿,但大公狼却不肯让狼群朝饲养场迈动一步,它无法忘记自己被关在铁丝网里的经历,现在好不容易逃出了铁丝网,就不能轻易接近那块是非之地。它认定那铁丝网的背后,一定还藏着什么要它们命的阴谋。

不过,这里不是莽莽草原,过不了半个月,玉米就成熟了,等农民收获之后,清翠的田野就会变成光秃秃的平地,别说是九只狼,就是一只野兔也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到那时,人人喊打,它们的结局只有一个:死路一条!

夜深了,大公狼似乎意识到即将来临的结局,它烦躁地在母狼身边走来走去,不时冲着天空凉意四射的弯月,发出一声声“嗷嗷”的哀鸣……

顺便介绍作者:
郑继文同志希望我能谈点切切实实的创作谈,想了想,就说说中篇故事吧。因为很少有人谈中篇故事的创作体会。

我大概发表过三十多个中篇故事,在《故事会》上也有一些,比如《特殊的家访》、《走出大墙之后》、《失踪的县长》、《勇者无畏》、《平原来了九只狼》等。

我不谈过多理论,就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谈一下中篇故事创作过程需要经历的几个阶段:

第一:灵感阶段

没有灵感,就不可能有文学创作。故事创作也是如此。灵感来自于自己大脑一瞬间的闪现,抓住这个闪现,就可能是一个作品的雏形。

十年前,农村基层干群矛盾突出,我忽发奇想:假如县城高中的老师到乡下搞家访,被误认为是下乡私访、为民伸冤的县委干部,会出现什么情况?于是,就有了《特殊的家访》;

一个蒙冤入狱的青年,在出狱那天被误认为是另一个人,结果会怎么样?于是,就有了《走出大墙之后》;矿难频频,官员麻木,假如让一个县长在路上掉进矿洞里,会引发什么样的故事?于是就有了《失踪的县长》;市委组织部的到基层考察干部,会不会招来麻烦?就有了《勇者无畏》。在街上看到一个养狼狗的开着卡车,车上装着不少狼狗,忽发奇想:假如这些狼狗都是从偏远地区捉来的狼,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旦放到平原地区农村,会出现何种后果?于是就有了《平原来了九只狼》。

第二:论证阶段

仅有灵感是不行的,还要在写作之前,深入细致地论证故事情节的可能性、可行性。查资料,到相关单位调研,找相关职业的人座谈等等。这是我经常干的事情。以上几篇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浸透我的汗水,以保证故事情节——艺术而不失真。

论证还有一个敲门:那就是把你要写的故事,在不显山不露水的情况下,当成新闻讲给朋友们听,先看看他们的反应。如果听众认可,基本论证就完成了;如果有质疑,你就必须再想法解决,争取故事不出现“穿帮”现象。这里面有很多花絮,以后可以讲给大家听。

第三:创作阶段

我常常是在灵感阶段和论证阶段完成后,一气哈成,一个中篇最多两天写成,《失踪的县长》用了一夜,大概10个小时左右。写成之后,扔在一边,等几天后再看看原稿,开始进行下一个阶段。

第四:修改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两部分:投稿之前的修改阶段和编辑看后提出的修改建议。相信大家一定很有经验了。

需要说明的是:我认真最重要的是论证阶段,这个阶段包括立意酝酿、人物设置、情节构思、谋篇布局、可行性研究,需要时间较长。一旦完成这道工序,下笔就很容易了。

这种方法只适用用当代现实题材中篇故事的写作,局限性较大。另外,技巧性没有在此多作涉及。

在黄淮平原,有一个古老的小镇,名叫黄花镇,四周都是平坦的庄稼地。这年秋天,一群来自西北的狼,突然闯进了这个宁静的小镇。

这群狼一共九只,为首的是一只麻灰色的大公狼,其次是一只即将分娩的大母狼,其余七只都是体格一般的小狼。
这群喜爱生活在偏远山区或辽阔草原的西北狼,怎么会来到人口稠密的大平原呢?

说起来,这九只狼就有一肚子苦楚。

原来,几天前,这群西北狼误食了猎人下了麻醉药的诱饵被活捉,尔后被卖给了一个动物贩子,接着,动物贩子又把它们装进汽车,运到了千里之外的黄花镇,以高价卖给了一家动物饲养场。

这是一家刚开办的动物饲养场,场主名叫马运喜。饲养场建在离村子不远的一片砂石地上,饲养场设施简单,只盖了几间简易平房,四周拉了一丈多高的铁丝网。马运喜虽说是个青年农民,却颇具经济头脑,他看到现在社会上有钱人越来越多,盖起了许多漂亮的独家小院,急需凶猛的看家狗看门护院,弄得看家狗的价格一路看涨,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呀!于是,他决定从外地高价购买良种狗饲养。但他怎么也没料到,供货方竟然是个狗骗子,用九只西北狼充数,骗过了缺乏辨别狼狗经验的马运喜。等他发现它们是狼而不是狗时,得了钱的狗骗子早已逃之夭夭。他是又悔,又恼,又害怕,然而,更让他感到可怕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九只狼居然咬破铁丝网,逃出了饲养场。

马运喜知道,狼是一种残忍而贪婪的动物,饿极了是要吃人的,倘若这群狼窜进村庄,闯进小镇,伤了家畜事小,要是闹出了人命,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想到此,马运喜惊出了一身冷汗,最后决定:有关狼群的秘密只能藏在自己一个人心里。

马运喜还担心,逃跑的狼群万一夜里返回饲养场怎么办?为了有备无患,他去了趟县城,向一个朋友借了杆猎枪。在回家的路上,马运喜暗自祈祷:狼啊狼,但愿你们快快离开黄花镇,返回你们的故乡吧!

读者可能要问,这群狼到底在哪里呢?这群狼并没有走远,而是躲藏在离饲养场不远的玉米地里。

眼下地里的玉米已长到一人高,放眼望去,一派郁郁葱葱的田园风光。这群狼,在玉米地里已经躲了整整一天,既没找到可以填肚的小牲畜,也没遇到在庄稼地干活的人,它们没吃没喝,在饥渴中痛苦地煎熬着,惊恐地观察着这片奇异的新天地。

当又一个夜幕降临的时候,饥饿的狼群开始骚动起来,然而,在大公狼威严的目光下,它们只得怯生生地紧紧护卫在怀孕的母狼身边,顽强地忍受着离开故土的痛苦。此时,风刮起来,把田野里的玉米叶子吹得“哗哗”作响,对狼群来说,尽管叶子发出的很像小溪的潺潺流水声,可是,灵敏的嗅觉告诉它们,这声音是多么陌生,甚至连田间昆虫的鸣叫也与西北草原迥然不同。

淡淡的星光下,大母狼可怜巴巴地望着大公狼,眼角闪着晶莹的泪光,腹中的狼崽消耗着它大量的体力和营养,它急切期望能尽快补充食物,否则,它,还有它腹中的小生命将无法生存!

大公狼像尊塑像蹲坐着,它似乎早已觉察到了大母狼饥饿的身躯在微微颤抖。作为头狼,它肩负着让这支狼群生存下去的责任;而作为丈夫,它必须为大母狼寻找延续生命的食物。可是,从误食诱饵的那天起,它已领教了人类的厉害,眼下身处人烟稠密的平原,它更感到危机重重,不敢贸然行动。

大公狼蹲坐着沉默了好久,终于一扬头发出“嗷”的一声长嗥,这还是它来到平原的第一声低沉的号令,狼群听了浑身一震,随即悄悄溜出了玉米地,沿着乡间小路,向一公里外的黄花镇缓慢移动。

小镇的夜晚十分寂静,狼群在离小镇二百米的田埂边潜伏下来,镇上偶尔闪亮的灯光令它们踟躇不前。

黄花镇上有一千多户人口,除了机关、学校、居民,就是街边林立的店铺。这里是全镇及其下属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虽然比不上大城市的繁华,却是乡村农民向往的地方,尤其是附近的村干部们,有事没事更乐意往镇上跑,除了到镇政府开会、办事,就是到餐馆喝酒、吃饭。胡家村的村主任胡大民就是小镇餐馆的常客。

这天下午,他到镇上买了两只良种长毛兔,正巧碰上几个乡干部,几个人就有说有笑地来到餐馆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十点多钟,胡大民才醉醺醺骑上自行车往村里赶,临出餐馆的时候,还特地给馋嘴的老婆捎上了一只烧鸡。

出了小镇,胡大民拐上了一条羊肠小道。胡大民酒量不浅,今晚喝了一斤多,人正在兴头上,一路上腾云驾雾般骑着自行车,嘴里不停地哼着小曲,还打着酒嗝,向前蹬着。蹬着蹬着,忽然他醉眼朦胧地看到前方闪起几点幽幽绿光,就像传说的鬼火。胡大民不信邪,振作了精神,照旧骑着车子,瞪着双眼,直朝前冲去,不料一走神,自行车前轮陷进路边一个小坑,他身子一歪,连车带人摔倒在路边,车把上的烧鸡甩在了路中央。

“他奶奶的!”胡大民翻身坐起,嘴里骂骂咧咧道,“谁家抗旱挖的坑,干完活也不填上,留在路上害人!”就在他嘟嘟囔囔骂人的时候,那几点绿光悄悄朝他逼近,在离他两三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这就是以大公狼为首的那群西北狼,被酒精烧昏头的胡大民哪里知道,他成了狼群闯入黄花镇之后盯住的第一个目标。

大公狼蹲在路中央,迟迟没有发出进攻信号。它还在观望、沉思。在大公狼的记忆里,独行的人类遇到狼群,往往会惊惶失措、仓皇逃命,而眼前这个人却一点不慌,不怕,似乎表明这里的人类有对付狼群的“法宝”。在这种情况下,大公狼为了对同类的安全负责,强按饥渴难耐的欲望,静静地观望猎物下一步的动作。

时间在一秒一秒过去,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烧鸡的香味传了过来,大公狼终于按捺不住,悄悄地向同类发出第一个信号,几只狼迅速来到胡大民身后,形成包围之势,等待下一个进攻信号。

就在这时,胡大民从地上站起身来,一只手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另一只手掏出一支香烟叼在嘴上,接着,摸出打火机“啪”地点亮。这突然出现的火光把大公狼吓了一跳,它本能地后退几步,尖利的长嘴伸向天空,“嗷”地叫了一声,那意思好像是告诉同伴要加倍小心,其他狼听到叫声后,不约而同地往后退了几步。

这“嗷”的一声叫唤,胡大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几团黑乎乎的影子包围,四周闪动着幽幽绿光。胡大民浑身一激灵,打了个冷颤:天啊,这是什么东西?难道野地里真的有鬼?

就在他吃惊的一刹那,一条黑影从背后猛窜上来。这是一条小狼,它实在受不了饥饿的煎熬,提前发动攻击,只听“哧啦”一声,胡大民的上衣被撕下一片。当那条小狼想再度发动攻击时,大公狼愠怒地瞪了它一眼,“嗷”的一声令下,狼群顿时冲向自行车后座上的麻袋,扑倒里面装着的两只良种长毛兔。

“我的妈呀,有鬼!”胡大民吓傻了,这时酒也醒了,一边喊着,一边撒腿就往小镇方向拼命跑去……

半小时后,一帮打着手电筒的小镇居民朝出事的地点奔来。到了现场,只见地上一摊鲜血,两只长毛兔和一只甩在路上的烧鸡早没了踪影。“有鬼、有鬼!”胡大民语无伦次,战战兢兢地说着,身子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这一夜,胡大民没敢回家,在大伙的帮助下,他推起自行车,在小镇上度过了一个难熬的夜晚。

第二天,胡大民遇“鬼”的消息不胫而走,全镇顿时人心惶惶,再没有人敢走夜路。连小镇上一所寄宿制中学的学生,晚上也不敢随便溜出学校,去镇外聊天散步了。

当消息传到马运喜耳朵里时,他吓得“扑通”一声从床上滚到地上。他清楚,胡大民遇到的根本不是“鬼”,而是逃走的狼群。他暗暗惊呼:我的天啊,这群狼真的现身了,真要闹出人命,我马运喜就成了黄花镇的罪人了呀!怎么办?他想了一个晚上,决定在饲养场四周设下诱饵,引狼上钩,再用借来的猎枪消灭狼群。

然而,一连三天,狼群始终没有再出现,害得马运喜白搭了好几只兔子。

原来,狼群的第一次出击虽然没能吃饱肚皮,但收获的两只长毛兔和一只烧鸡却给它们带来了一丝生存的希望。它们白天隐身在远离村庄、人迹罕至的野地里,到了夜里才在大公狼的带领下四处觅食。平原上除了有少量的野兔,实在没什么野物,九只饿狼,没几天,就把附近的野兔消灭殆尽。

食物又开始短缺。这时,它们虽然嗅到了马运喜饲养场飘来的食物味儿,但大公狼却不肯让狼群朝饲养场迈动一步,它无法忘记自己被关在铁丝网里的经历,现在好不容易逃出了铁丝网,就不能轻易接近那块是非之地。它认定那铁丝网的背后,一定还藏着什么要它们命的阴谋。

不过,这里不是莽莽草原,过不了半个月,玉米就成熟了,等农民收获之后,清翠的田野就会变成光秃秃的平地,别说是九只狼,就是一只野兔也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到那时,人人喊打,它们的结局只有一个:死路一条!

夜深了,大公狼似乎意识到即将来临的结局,它烦躁地在母狼身边走来走去,不时冲着天空凉意四射的弯月,发出一声声“嗷嗷”的哀鸣……

在黄淮平原,有一个古老的小镇,名叫黄花镇,四周都是平坦的庄稼地。这年秋天,一群来自西北的狼,突然闯进了这个宁静的小镇。

这群狼一共九只,为首的是一只麻灰色的大公狼,其次是一只即将分娩的大母狼,其余七只都是体格一般的小狼。
这群喜爱生活在偏远山区或辽阔草原的西北狼,怎么会来到人口稠密的大平原呢?

说起来,这九只狼就有一肚子苦楚。

原来,几天前,这群西北狼误食了猎人下了麻醉药的诱饵被活捉,尔后被卖给了一个动物贩子,接着,动物贩子又把它们装进汽车,运到了千里之外的黄花镇,以高价卖给了一家动物饲养场。

这是一家刚开办的动物饲养场,场主名叫马运喜。饲养场建在离村子不远的一片砂石地上,饲养场设施简单,只盖了几间简易平房,四周拉了一丈多高的铁丝网。马运喜虽说是个青年农民,却颇具经济头脑,他看到现在社会上有钱人越来越多,盖起了许多漂亮的独家小院,急需凶猛的看家狗看门护院,弄得看家狗的价格一路看涨,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呀!于是,他决定从外地高价购买良种狗饲养。但他怎么也没料到,供货方竟然是个狗骗子,用九只西北狼充数,骗过了缺乏辨别狼狗经验的马运喜。等他发现它们是狼而不是狗时,得了钱的狗骗子早已逃之夭夭。他是又悔,又恼,又害怕,然而,更让他感到可怕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九只狼居然咬破铁丝网,逃出了饲养场。

马运喜知道,狼是一种残忍而贪婪的动物,饿极了是要吃人的,倘若这群狼窜进村庄,闯进小镇,伤了家畜事小,要是闹出了人命,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想到此,马运喜惊出了一身冷汗,最后决定:有关狼群的秘密只能藏在自己一个人心里。

马运喜还担心,逃跑的狼群万一夜里返回饲养场怎么办?为了有备无患,他去了趟县城,向一个朋友借了杆猎枪。在回家的路上,马运喜暗自祈祷:狼啊狼,但愿你们快快离开黄花镇,返回你们的故乡吧!

读者可能要问,这群狼到底在哪里呢?这群狼并没有走远,而是躲藏在离饲养场不远的玉米地里。

眼下地里的玉米已长到一人高,放眼望去,一派郁郁葱葱的田园风光。这群狼,在玉米地里已经躲了整整一天,既没找到可以填肚的小牲畜,也没遇到在庄稼地干活的人,它们没吃没喝,在饥渴中痛苦地煎熬着,惊恐地观察着这片奇异的新天地。

当又一个夜幕降临的时候,饥饿的狼群开始骚动起来,然而,在大公狼威严的目光下,它们只得怯生生地紧紧护卫在怀孕的母狼身边,顽强地忍受着离开故土的痛苦。此时,风刮起来,把田野里的玉米叶子吹得“哗哗”作响,对狼群来说,尽管叶子发出的很像小溪的潺潺流水声,可是,灵敏的嗅觉告诉它们,这声音是多么陌生,甚至连田间昆虫的鸣叫也与西北草原迥然不同。

淡淡的星光下,大母狼可怜巴巴地望着大公狼,眼角闪着晶莹的泪光,腹中的狼崽消耗着它大量的体力和营养,它急切期望能尽快补充食物,否则,它,还有它腹中的小生命将无法生存!

大公狼像尊塑像蹲坐着,它似乎早已觉察到了大母狼饥饿的身躯在微微颤抖。作为头狼,它肩负着让这支狼群生存下去的责任;而作为丈夫,它必须为大母狼寻找延续生命的食物。可是,从误食诱饵的那天起,它已领教了人类的厉害,眼下身处人烟稠密的平原,它更感到危机重重,不敢贸然行动。

大公狼蹲坐着沉默了好久,终于一扬头发出“嗷”的一声长嗥,这还是它来到平原的第一声低沉的号令,狼群听了浑身一震,随即悄悄溜出了玉米地,沿着乡间小路,向一公里外的黄花镇缓慢移动。

小镇的夜晚十分寂静,狼群在离小镇二百米的田埂边潜伏下来,镇上偶尔闪亮的灯光令它们踟躇不前。

黄花镇上有一千多户人口,除了机关、学校、居民,就是街边林立的店铺。这里是全镇及其下属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虽然比不上大城市的繁华,却是乡村农民向往的地方,尤其是附近的村干部们,有事没事更乐意往镇上跑,除了到镇政府开会、办事,就是到餐馆喝酒、吃饭。胡家村的村主任胡大民就是小镇餐馆的常客。

这天下午,他到镇上买了两只良种长毛兔,正巧碰上几个乡干部,几个人就有说有笑地来到餐馆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十点多钟,胡大民才醉醺醺骑上自行车往村里赶,临出餐馆的时候,还特地给馋嘴的老婆捎上了一只烧鸡。

出了小镇,胡大民拐上了一条羊肠小道。胡大民酒量不浅,今晚喝了一斤多,人正在兴头上,一路上腾云驾雾般骑着自行车,嘴里不停地哼着小曲,还打着酒嗝,向前蹬着。蹬着蹬着,忽然他醉眼朦胧地看到前方闪起几点幽幽绿光,就像传说的鬼火。胡大民不信邪,振作了精神,照旧骑着车子,瞪着双眼,直朝前冲去,不料一走神,自行车前轮陷进路边一个小坑,他身子一歪,连车带人摔倒在路边,车把上的烧鸡甩在了路中央。

“他奶奶的!”胡大民翻身坐起,嘴里骂骂咧咧道,“谁家抗旱挖的坑,干完活也不填上,留在路上害人!”就在他嘟嘟囔囔骂人的时候,那几点绿光悄悄朝他逼近,在离他两三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这就是以大公狼为首的那群西北狼,被酒精烧昏头的胡大民哪里知道,他成了狼群闯入黄花镇之后盯住的第一个目标。

大公狼蹲在路中央,迟迟没有发出进攻信号。它还在观望、沉思。在大公狼的记忆里,独行的人类遇到狼群,往往会惊惶失措、仓皇逃命,而眼前这个人却一点不慌,不怕,似乎表明这里的人类有对付狼群的“法宝”。在这种情况下,大公狼为了对同类的安全负责,强按饥渴难耐的欲望,静静地观望猎物下一步的动作。

时间在一秒一秒过去,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烧鸡的香味传了过来,大公狼终于按捺不住,悄悄地向同类发出第一个信号,几只狼迅速来到胡大民身后,形成包围之势,等待下一个进攻信号。

就在这时,胡大民从地上站起身来,一只手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另一只手掏出一支香烟叼在嘴上,接着,摸出打火机“啪”地点亮。这突然出现的火光把大公狼吓了一跳,它本能地后退几步,尖利的长嘴伸向天空,“嗷”地叫了一声,那意思好像是告诉同伴要加倍小心,其他狼听到叫声后,不约而同地往后退了几步。

这“嗷”的一声叫唤,胡大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几团黑乎乎的影子包围,四周闪动着幽幽绿光。胡大民浑身一激灵,打了个冷颤:天啊,这是什么东西?难道野地里真的有鬼?

就在他吃惊的一刹那,一条黑影从背后猛窜上来。这是一条小狼,它实在受不了饥饿的煎熬,提前发动攻击,只听“哧啦”一声,胡大民的上衣被撕下一片。当那条小狼想再度发动攻击时,大公狼愠怒地瞪了它一眼,“嗷”的一声令下,狼群顿时冲向自行车后座上的麻袋,扑倒里面装着的两只良种长毛兔。

“我的妈呀,有鬼!”胡大民吓傻了,这时酒也醒了,一边喊着,一边撒腿就往小镇方向拼命跑去……

半小时后,一帮打着手电筒的小镇居民朝出事的地点奔来。到了现场,只见地上一摊鲜血,两只长毛兔和一只甩在路上的烧鸡早没了踪影。“有鬼、有鬼!”胡大民语无伦次,战战兢兢地说着,身子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这一夜,胡大民没敢回家,在大伙的帮助下,他推起自行车,在小镇上度过了一个难熬的夜晚。

第二天,胡大民遇“鬼”的消息不胫而走,全镇顿时人心惶惶,再没有人敢走夜路。连小镇上一所寄宿制中学的学生,晚上也不敢随便溜出学校,去镇外聊天散步了。

当消息传到马运喜耳朵里时,他吓得“扑通”一声从床上滚到地上。他清楚,胡大民遇到的根本不是“鬼”,而是逃走的狼群。他暗暗惊呼:我的天啊,这群狼真的现身了,真要闹出人命,我马运喜就成了黄花镇的罪人了呀!怎么办?他想了一个晚上,决定在饲养场四周设下诱饵,引狼上钩,再用借来的猎枪消灭狼群。

然而,一连三天,狼群始终没有再出现,害得马运喜白搭了好几只兔子。

原来,狼群的第一次出击虽然没能吃饱肚皮,但收获的两只长毛兔和一只烧鸡却给它们带来了一丝生存的希望。它们白天隐身在远离村庄、人迹罕至的野地里,到了夜里才在大公狼的带领下四处觅食。平原上除了有少量的野兔,实在没什么野物,九只饿狼,没几天,就把附近的野兔消灭殆尽。

食物又开始短缺。这时,它们虽然嗅到了马运喜饲养场飘来的食物味儿,但大公狼却不肯让狼群朝饲养场迈动一步,它无法忘记自己被关在铁丝网里的经历,现在好不容易逃出了铁丝网,就不能轻易接近那块是非之地。它认定那铁丝网的背后,一定还藏着什么要它们命的阴谋。

不过,这里不是莽莽草原,过不了半个月,玉米就成熟了,等农民收获之后,清翠的田野就会变成光秃秃的平地,别说是九只狼,就是一只野兔也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到那时,人人喊打,它们的结局只有一个:死路一条!

夜深了,大公狼似乎意识到即将来临的结局,它烦躁地在母狼身边走来走去,不时冲着天空凉意四射的弯月,发出一声声“嗷嗷”的哀鸣……

郑继文同志希望我能谈点切切实实的创作谈,想了想,就说说中篇故事吧。因为很少有人谈中篇故事的创作体会。

我大概发表过三十多个中篇故事,在《故事会》上也有一些,比如《特殊的家访》、《走出大墙之后》、《失踪的县长》、《勇者无畏》、《平原来了九只狼》等。

我不谈过多理论,就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谈一下中篇故事创作过程需要经历的几个阶段:

第一:灵感阶段

没有灵感,就不可能有文学创作。故事创作也是如此。灵感来自于自己大脑一瞬间的闪现,抓住这个闪现,就可能是一个作品的雏形。

十年前,农村基层干群矛盾突出,我忽发奇想:假如县城高中的老师到乡下搞家访,被误认为是下乡私访、为民伸冤的县委干部,会出现什么情况?于是,就有了《特殊的家访》;

一个蒙冤入狱的青年,在出狱那天被误认为是另一个人,结果会怎么样?于是,就有了《走出大墙之后》;矿难频频,官员麻木,假如让一个县长在路上掉进矿洞里,会引发什么样的故事?于是就有了《失踪的县长》;市委组织部的到基层考察干部,会不会招来麻烦?就有了《勇者无畏》。在街上看到一个养狼狗的开着卡车,车上装着不少狼狗,忽发奇想:假如这些狼狗都是从偏远地区捉来的狼,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旦放到平原地区农村,会出现何种后果?于是就有了《平原来了九只狼》。

第二:论证阶段

仅有灵感是不行的,还要在写作之前,深入细致地论证故事情节的可能性、可行性。查资料,到相关单位调研,找相关职业的人座谈等等。这是我经常干的事情。以上几篇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浸透我的汗水,以保证故事情节——艺术而不失真。

论证还有一个敲门:那就是把你要写的故事,在不显山不露水的情况下,当成新闻讲给朋友们听,先看看他们的反应。如果听众认可,基本论证就完成了;如果有质疑,你就必须再想法解决,争取故事不出现“穿帮”现象。这里面有很多花絮,以后可以讲给大家听。

第三:创作阶段

我常常是在灵感阶段和论证阶段完成后,一气哈成,一个中篇最多两天写成,《失踪的县长》用了一夜,大概10个小时左右。写成之后,扔在一边,等几天后再看看原稿,开始进行下一个阶段。

第四:修改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两部分:投稿之前的修改阶段和编辑看后提出的修改建议。相信大家一定很有经验了。

需要说明的是:我认真最重要的是论证阶段,这个阶段包括立意酝酿、人物设置、情节构思、谋篇布局、可行性研究,需要时间较长。一旦完成这道工序,下笔就很容易了。

这种方法只适用用当代现实题材中篇故事的写作,局限性较大。另外,技巧性没有在此多作涉及。时间有限,匆匆而就,先说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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