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和继子之间的法律关系

作者&投稿:暴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如何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至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
      (2)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
      (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具备以上条件的,才能互相继承。
      在处理养子女继承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如何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婚姻法对在什么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才算形成抚养关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也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比如有如下几种观点: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4)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我们认为,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标准是:第一,未成年的继子女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即有抚养事实。如继子女已成年,即便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一起生活,也不能认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第二,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事实要持续一定时间。下面,就这两个标准,分别予以说明。
      以上知识就是对“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如何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形成法律上的继父继母、继子继女关系后,不得对继子继女进行虐待、歧视。


法律有关继子或养子赡养养父是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

继父有义务抚养继子吗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二、孩子的抚养权法律怎么规定的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如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

继父犯法会影响继子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一条款明确了继父与继子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继父或继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有赡养的义务。然而,这一条...

法律保护过继子的继承权吗
现实生活中,对以下不同情况,应该区别对待:(1)未办理法定手续,仍与生父母在一起生活,未受到“过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也未对其尽赡养扶助义务的,事实上未形成抚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2)“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生前未共同生活,未形成抚养关系,而“过继父母”去世后又以“过继子女”...

父亲可不可以和继子签遗赠协议
父亲可以和继子签 遗赠协议 ,签订后继子需要负责父亲生前生活费用或者遗赠协议中附带的其他条件。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 扶养 关系。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 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有 遗嘱 的,按照...

继子与继父是否有抚养关系
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或虽未共同生活,但由继父(母)负担其生活费、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的,在亲属关系上,除属于姻亲外还属于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即可形成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亲生儿子和继子继承权平等吗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

继子可以继承生父的遗产吗?
一、继子可以继承生父的遗产吗?继子可以继承生父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排除儿子继承权或儿子没有丧失法定继承权的情况下,儿子仍能依法继承原父母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

继子未尽抚养义务,有权继承遗产吗
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另外,继子女...

继子能参与父亲的遗产分配吗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能参与父亲的遗产分配,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简称“法定继承顺序”。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法定继承开始后,应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顺序在先的,优于顺序在后的,即有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存在并且主张权利时,就排除...

民权县19650562617: 什么是继父与继子的关糸 -
藏心复方: 因父母离婚或父亲过世,母亲再婚后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而形成抚养与被抚养关系,就是继父与继子关系.

民权县19650562617: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有什么法律规定 -
藏心复方: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载明的“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内容:(1)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2)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应享有直接的抚养权;(3)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应共同生活,特殊情况除外;(4)抚养事实达到一定年限.

民权县19650562617: 法律如何规定继父母子女关系?
藏心复方: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 带子女再婚后形成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 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

民权县19650562617: 继父子关系效力如何 -
藏心复方: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而形成.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姻亲关系,在形...

民权县19650562617: 继父与儿子是什么关系 -
藏心复方: 如果生母继父结婚时儿子未成年且生活几年就形成抚养关系,即使离婚后也存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法律关系;如果当时儿子已成年就不存在这种关系.一般情况下这种关系一离婚就实际上没有了.

民权县19650562617: 我后爸和我什么关系?从法律角度 -
藏心复方: 从法律角度讲,属于继父和继子的关系.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民权县19650562617: 二婚后继子有继承权吗
藏心复方: 继子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

民权县19650562617: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藏心复方: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法律关系: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换言之,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法律关系,视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与收养所建立的拟制血亲关系不同的是,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建立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在生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存在双重父或双重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时的继子女,同时受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抚养,对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均有赡养义务,均是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权县19650562617: 继父和继子关系 -
藏心复方: 广东胡律师:对方已经22岁了,在法律上属于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你对他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了.

民权县19650562617: 继父和继子在法律上可以成为父子关系吗 -
藏心复方: 属于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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