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买卖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作者&投稿:恽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对于买卖的附随义务有: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其它的附随义务等,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买卖的具体情况而定,双方都应当遵守附随义务,并履行各自的责任,避免造成矛盾和纠纷。
一、对于买卖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
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它要求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承担协力义务;在履约中,当事人应当顾及另一方及其标的物的状况,最大限度地运用其能力和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实现对方的正当愿望,以利于合同的适当履行。
3、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对此作了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密义务在技术合同中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保密义务是一种消极义务,只要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而不要求义务人积极的作为。因此保密义务的履行通常不会给义务人带来额外的负担。
4、其他附随义务。《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2款的列举并未穷尽全部的附随义务,故以“等”字表示仍可以有其他的附随义务,这也反映出,附随义务的类型及内涵尚在发展中下面将阐述其中的几种。
以上就是买卖行为中的相关附随义务,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附随义务一般是当事人根据相关要求必须要履行的实际责任,在合同中并不一定需要体现,但如果违反了相关附随义务,当事人也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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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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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达斡尔族区19792192493: 合同附随义务法定的都有什么
英何盖舒: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3、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19792192493: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
英何盖舒: 1、合同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以要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为基本目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非合同主义务的义务.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19792192493: 合同法中的合同附随义务种类包含哪些
英何盖舒: 根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19792192493: 合同法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英何盖舒: 1、附随义务是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2、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附随义务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及完善合同法立法与理论.3、附随义务内容随合同关系发展而有不同的体现,基于附随义务发生阶段的不同,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也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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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何盖舒: 合同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主义务的法律概念,订立一份合同的主要性质和主要目的决定了合同的主合同义务,而附随义务种类很多,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的附随义务有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19792192493: 什么叫附随义务
英何盖舒: 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19792192493: 附随义务有哪些类型
英何盖舒: 通知义务.通知义务一般又称之为告知义务,它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19792192493: 附随义务和约定义务种类有哪些的
英何盖舒: 1、合同附随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的种类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其他附随义务.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19792192493: 合同终止后的附随义务包含哪些
英何盖舒: 解除合同后的附随义务有:通知的义务、协助的义务、保密的义务等.《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19792192493: 什么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有哪些特征
英何盖舒: 一、什么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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