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民法案例

作者&投稿:苦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民法案例,求专业大神帮忙。。。。。谢谢。。。。。!~

一、诉讼时效未届满。
二、王某在原字据上写下“2004年1月30日前还清”,使诉讼时效中断。
三、李某可以通过诉讼要回王某欠他的钱。
四、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只要李某有证据证明有向王某催款过,诉讼时效中断,从李某向王某催过的时间开始再向后过2年为时效届满时。在本例中,王某已写下2004年1月30日前还清,可以不论2003年前的事,因为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从2004年1月30日后2年到期。

1、符合法律,因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不能清偿的,债务人可以提存标的物;
2、利息归债权人所有,法律规定的;
3、5年后扣除提存费用,归国家所有。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

仔细看合同法关于提存的规定

  1、李某与刘某之间形成的买卖合同应为可撤销的合同。因为李某不知些花瓶的价格,而刘某作为古董收藏爱好者肯定要比李某的经验丰富的多,所以此合同应为显失公平的产物。我国民法中明确规定:一方利用另一方经验不足而签订的使另一方有重大损失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所以,此合同应撤销。

  2、李某不能要求王某退还花瓶。因为王某的对花瓶的所有权适用于善意取得。

  3、判令刘某赔偿李某的损失249000元。

  4、 在该案当中,刘某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在他作为古董收藏者的身份上可以看出,刘某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以看出此花瓶的大致价格,而他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对此花瓶进行收购,损害了李某的利益,使此次交易明显利益不均衡,违反了交易道德。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公平原则是进步和正义的道德观在法律上的体现。它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国家处理民事纠纷起着指导作用,特别是在立法尚不健全的领域赋予审判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于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和纠正贯彻自愿原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弊端,有着重要意义。公平原则在民法上主要是针对当事人间的合同关系提出的要求,是当事人缔结合同关系,尤其是确定合同内容时,所应遵循的指导性原则。它具体化为合同法上的基本原则就是合同正义原则。合同正义系属平均正义,要求维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作为自愿原则的有益补充,公平原则在市场交易中,为诚实信用原则和显失公平规则树立了判断的基准。
  在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中,被誉为“帝王条款”、有“君临法域”之称的是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我国《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伦理道德准则在民法上的反映。为一般条款,该原则一方面对当事人的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确立了当事人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规则,要求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遵循基本的交易道德,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以及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另一方面,该原则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当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遇到立法当时未预见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可直接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行使公平裁量权,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诚信原则意味着承认司法活动的创造性与能动性。

1、如果邓某不将马交给公安局,属于不当得利。
但他愿意主动将马归还,那么就可以算无因管理了。
2、邓某可以不将马驹归还给何某,或者要求何某补偿相当于马驹的价值。因为如果不是邓某的管理,母马很可能无法正常生产。
3、何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
4、邓某将马的价值赔偿给何某,马尸归自己所有。
也可以将马尸归还给何某,偿还何某损失。

这应该是个律考题:
个人认为,
1、无因管理
2、不能成立,兹息也归主人但是可以要求补偿合理费用
3、也该马主承担,除非邓有明显过失
4、不赔除非有明显过失


民法案例分析(请法学人士帮个小忙)
一、甲赠与无效,因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处分金手链。乙的行为有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主处分财产。二、法定继承人有丙、丙之女、乙与丁之子。原有婚姻关系解除,甲无继承权。甲乙为夫妻,共有二子一女,由于生活困难,女儿由他人收养,拟制血亲代替自然血亲,其女丧失继承权。与丙结婚,与...

关于民法的案例
1:赵某父亲有权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但必须有充分的证据。2:我想赵某的父亲有义务归还所继承赵某的遗产。3:赵某无权让孙某归还其合法所购摩托车。4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已经终结,如想组成家庭需要再开结婚证,否则算非法同居。5:想解除李某与赵乙的养子女关系,我想是得由钱某与李某夫妇协...

民法案例分析。
审理过程中,赵某回家,发现妻子另有新欢,也欲离婚。庭审中,刘某提出分割赵某在失踪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人民法庭经审理,当庭作出了判决,准许刘某和赵某离婚,但未对赵某在失踪期间取得的财产作出分割。2010年1月10日,法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判决书上加盖了人民法庭的印章。在上诉期间内...

关于民法的案例
1、甲乙形成借贷关系,后来乙归还欠款时,甲通过意思表示以后再说,据此,不能认为甲有赠与的意思,因此,甲乙之间的借贷关系并未变更为赠与关系。2、乙认为诉讼失效已过,系行使抗辩权。但由于双方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而是刚刚提出归还欠款的要求,因而诉讼时效未过,甲有权要求乙归还欠款。

哪个网站的刑法民法案例比较好
正义网,法律之星~~~法律之星的案件专题做的都很不错,正义网有很多大腕的博客,和现实案件紧密相关的,非常好。如果只是找案例,那么搜电子书吧。张明楷有一本刑法疑难案例,民法的梁慧星出过一本,王利明出过一本,百度文库应该找不到了,电驴还有。

关于民法的案例
甲的主张成立,因为甲在2008年8月退伙。退伙时,他只承担在这之前的的亏损,丁的主张不成立,入伙后必须对其合伙企业之前所承担的亏损负责,乙主张不成立,因为合伙协议只对内产生效力。无法对外产生对抗,丙主张也不成立,因为其虽然以劳务出资。但参与盈利和亏损。对合伙企业也承担责任。乙丙丁应就合伙...

请达人帮忙回答下民法学的案例
1、李某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显失公平行为。所谓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对显失公平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2条的解释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构...

需要一个关于民法的案例。
案例一:卖方张三与买方李四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张三拥有500件电子产品待售,李四通过朋友介绍得知此信息并与张三达成交易。合同条款如下:1. 货物及数量:张三同意出售500件电子产品给李四。2. 价格与支付:每件电子产品定价100元。李四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定金,剩余货款则于...

需要一个关于民法的案例。
2007年证券市场第一大案杭萧钢构(600477.SH)案之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两年来历尽波折,昨日终获成功调解,118名投资者将获得杭萧钢构的一次性现金赔付约400万元,投资者律师团希望杭州中院对该案的“求大同存小异”处理策略能够成为今后全国类似案件的范例。 两年艰辛索赔路 杭萧钢构案是2007年证券市场第一大案,也是全流...

能不能麻烦哪位老师举四五个关于:民法的案例啊,还有解析。谢谢了_百度...
民法概述 案例 1.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 300 万元,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 甲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甲乡政府虽然处于管理阶层,但是其向乙银行贷款属于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一关系中,二者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 的不平等关系,...

穆棱市19378369353: 请帮忙解决一个民法案例的分析,...
智芬碳酸: (1)本案中只有甲的邻居张某享有对5万元遗产接受遗赠的权利.因为甲只有一子丁,但是甲的儿子丁不能享有该5万元遗产的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赠具有和遗嘱继承同样的效力,而且甲所立将财产由其子丁继承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该5万元遗产由张某接受遗赠. (2)甲所立的将财产由其子丁继承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本案中,丁很难证明甲所立的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此外,本案中,见证人为一人,不符合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要求,因此,丁不能享有继承权. (3)甲的5万元遗产应当全部由张某以遗赠的方式继承.

穆棱市19378369353: 跪求法律系来帮忙解决: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案例 -
智芬碳酸: 我认为本案例有以下几个法律关系:1:委托监护.小牛的父亲将小牛委托给其父母照料,属于委托监护法律关系.2:侵权法律关系. 小牛用石头击中张某,对张某构成了侵权.3:运输法律关系. 张某与出租车乙公司之间属于运输合同关系....

穆棱市19378369353: 有个民法案例帮忙解决一下
智芬碳酸: 一、被宣告死亡后一方又与他人结婚的,被宣告死亡者撤销死亡宣告后,婚姻关系并不当然恢复,因此请求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财产已做处分的,已不能返还的由处分人折价“补偿”,因此请求2不能全部得到支持. 二、施娃基于遗嘱效力能...

穆棱市19378369353: 《民法学》案例题2 不知道要怎么答,还请高手帮忙2009年4月,张某向赵某借款20万元,以市区一房屋抵押,双方于4月6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4月10... -
智芬碳酸:[答案] 没有人回答我就简单起个头吧!把大致的判断标准和答案说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1)抵押权分为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案例中均有涉及.所谓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关键看抵押合同,合同生效抵押权即设立.对于不动产抵押...

穆棱市19378369353: 民法案例分析请求大家帮忙3.某男刚刚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他觉得在
智芬碳酸: 1;这份协议应当是有效的书面协议,2:协议是从某男收到酒店方电子邮件回信时成立的.3:某男与酒店的法律关系是服务合同法律关系.4:酒店可以要求某男支付1000元的住房费. 具体分析:首先是,酒店的主页上显示:“双人间每晚500-700元”.注意!是每晚!其次是:“周末特惠”注意:他没说双休日.周末就是星期五一夜.《不含周六在内》而且酒店没有违约,某男问的是20日到22日的价格,信中向酒店询问2006年10月20日到22日的酒店价格.酒店回复确认某男的预定,【“按周末特惠价500元,含早餐”】.也就是说,周六的一夜也按周五的优惠价计算.那某男住了两夜,当然要按两夜的房钱来算500+500=1000元房钱.

穆棱市19378369353: 帮忙找一例民事案件并简要分析? -
智芬碳酸: 2002年5月吴某向肖某借取一万元人民币,并出具未注明还款时间的借据一份,2003年4月、2005年3月肖某分别以口头方式,2006年以书面方式向吴某催讨欠款,吴某均以自已系支取合伙利润(吴某与肖某系合伙人),而非借款,拒绝归还....

穆棱市19378369353: 有一个民法辩论案例,说的是煤矿工人死了之后,他的家人不在,所以他的亲戚帮忙给他领取的丧葬费用,帮忙 -
智芬碳酸: 看这些丧葬费领取是引发的前期什么问题.1、如果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未形成有效的书面协议,而亲戚直接代签代领,属于无权代理.2、如果死亡赔偿、丧葬费等等都达成有效协议,而此亲戚未拿到书面代理授权,则矿方让他代领款项,是不合适的,矿方和亲戚其人要承担责任.无权代理.3如果已经书面授权,则亲戚代领属于符合约定.无因管理,扯不上边吧.不属于.

穆棱市19378369353: 民法案例有谁能帮帮解下?
智芬碳酸: 首先对于小A来说 他为什么会签定这份和约,他是否有这个能力 我很怀疑这个公司的办事效力和能力 第二关于A,A是17岁 在民法通则中他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但是小A,能工做养活他自己本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但是这个案子有一点 就是 小A工作期间是否真的独立?? 案子中说到 小A的工资的是600元 这600元是不是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 这个公司也存在问题 这个公司对于小A 就这么随便签定这份合同?? 而且这个合同内容我没有看见 没有办法帮你 如果这个是你的作业 我看有点像你的作业 小A负有违约责任,但是此合约是无效,这种和约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连和约都不给我们看 怎么判定这个案子呢

穆棱市19378369353: 关于一个民事诉讼案例,帮忙解决下
智芬碳酸: 相关法律规定的很明确,责任应当由该车的所有者乙承担.

穆棱市19378369353: 民法案例分析(请法学人士帮个小忙)
智芬碳酸: 一、①甲赠与乙金手链的行为无效;甲属无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②乙赠与甲游戏机有效.乙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法律规定纯收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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