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建筑和城市规划方面的问题,急用,200分奉上

作者&投稿:贾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城市规划的问题~

住宅及其环境问题是城市的基本问题之一。美国社会学家佩里通过研究邻里社区问题,在20年代提出居住区内要有绿地、小学、公共中心和商店,并应安排好区内的交通系统。他最先提出“邻里单位”概念,被称为社区规划理论的先驱。后来建筑师斯坦因根据邻里单位理论设计纽约附近雷德布恩居住街坊,取得重大成功。雷德布恩式的街坊被视为汽车时代城市结构的“基层细胞”。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把邻里单位作为战后住宅建设和城市改建的一项准则。邻里单位理论本是社会学和建筑学结合的产物。从60年代开始,一些社会学家认为它不尽符合现实社会生活的要求,因为城市生活是多样化的,人们的活动不限于邻里。邻里单位理论又逐渐发展成为社区规划理论人们流动自由度的增大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城市规划家应当考虑不断变化的交通要求。产业革命后,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市内交通问题成为城市发展中最大难题之一。交通技术的进步同旧城市结构的矛盾愈益明显。英国警察总监特里普的《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一书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的见解。他的关于“划区”的规划思想是在区段内建立次一级的交通系统,以减少地方支路的干扰。这种交通规划思想后来同邻里单位规划思想相结合,发展成为“扩大街坊”概念,试行于考文垂,直接影响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大伦敦规划。《城镇中的交通》是1960年由英国首相麦克米兰委托英国著名的建筑与城市规划学家科林·布坎南爵士(Professor Sir Colin Buchanan)召集规划、交通、建筑及土木工程等各个方面的专家学者于1963年编著完成的,又称《科林·布坎南报告》。当时英国仍然处于二次世界大战的战后重建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的时期,在《报告》编著时,英国已有注册车辆1500万辆,根据预计的增长率,1970年要达到1800万,1980年将达2700万。到2010年,车辆保有率将达每户1.3辆,即全国要有4000万辆。《报告》提出针对道路认识的根本转变:城市应当宜于居住,这比开车进入市中心能力要重要得多,因此对交通需求要有管理,对人们运用车辆的方式应当引导。《报告》也提醒人们要认识到交通也会带来环境的负效益,通行能力的增长只能加剧交通拥堵而不是解决。另外,《报告》中也针对只依据交通量来设计道路的方法,提出了依据道路在城市中的功能来设计的思路,在各级道路中充分考虑人们生产生活的需求和行人、自行车和汽车在各级道路中的行为需求来设计道路。《报告》出版后在英国和其他欧美国家引起强烈反响和争论。这些远见卓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并未成为政府的政策。《城市区域的道路》是英国交通部于1966年完成的一本城市道路技术指南。与《科林·布坎南报告》不同,这本指南仍然坚持传统道路设计中的特点,如强调横断面的宽度等;也没有提交通管理和对公交、行人的优先。这也体现了当时人们对于道路认识的局限和争论。在经历了六十年代后期、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实践后,英国的决策者、规划者和道路工作者逐步认识了城市区域的交通“承载能力”(包括交通和环境两方面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城市的土地利用、交通和道路建设必须同时规划同时管理。另外,英国的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向纵深发展,郊区和原来的乡村地区房屋开发的需求高涨,城市中心地产重组再开发(常常因地价原因,这类地产经常为商业目的),这些都进一步刺激了交通需求。1987年由英国交通部与英国道路与交通工程学会联合出版了一本技术指南 - 《城市区域的道路与交通》。该指南指出,对于城市的交通问题要采用一种“均衡”的方法,即,“把交通管理与道路建设结合起来,当采取适当的设计标准时,是能够起到降低噪声、减轻污染和视觉冲击的”。这本指南的影响是深远的,它转变了从单纯地设计路宽等技术指标的思路,落实了六十年代《科林·布坎南报告》中提出的思想,使道路的建设服务于城市的整体功能,道路的设计面向使用、面向以人为本。鉴于其影响,这本指南在业界又称“棕皮书”。进入九十年代,英国城乡发展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和英国交通政策的主要目标,这也给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带来了一些深刻的变化,甚至影响到交通系统的设计和运营。过去那种对交通需求不加限制的政策已被“需求需要管理”和“出行要采用综合运输方式”的舆论所取代。这本操作指南与八十年代的“棕皮书”不同,它不仅仅注重交通管理与道路建设,它更是把城市中的各类交通方式进行了系统地定位,在城市的环境中突出强调出行时间的稳定性而不是高速度,要追求整体的环境效益、社会发展效益,从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由于有1997年的技术指南奠定的综合交通系统的基础,交通决策者和从业者对于街道的建设、公交优先、停车政策等技术指南的需求日益专业化,所以在1997年指南的基础上,英国交通部、英国道路与交通工程学会等机构陆续出版了各类专业化的技术指南,这些指南在各个方面将全世界的优秀实践加以了总结和利用。此后,学者们提出了树枝状道路系统、等级体系道路系统等多种城市交通网模式。发展公共交通的原则现已被广泛接受。城市交通规划同城市结构和城市其他规划问题息息相关,已成为城市规划中的一项基本内容。人们对交通的认识,也从认识它的单纯运输功能 ,进而认识到它对空间组织的意义和空间联系作用,并了解到城市交通是土地使用的函数。对城市交通的研究也发展到从城市环境的多种要求出发论交通。在19世纪,由于城市的脏乱,提出了改善市容问题。1893年为纪念美洲发现400周年,在芝加哥举办世界博览会,芝加哥湖滨地带修建了宏伟的古典建筑、宽阔的林荫大道和优美的游憩场地,使人们看到了宏大的规划对美化城市景观的作用,影响所及,在美国掀起“城市美化运动”。沙里宁在奥地利建筑师席谛对城市形象所作的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城市设计理论”,要求把物质环境设计。放在社会、经济、文化、技术和自然条件之中加以考虑,以创造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良好环境。针对当时形式主义的习尚,他还提出了自由灵活设计、建筑单体之间相互协调、建筑群空间构成以及建筑与自然协调等一些基本原则。这样,就将城市的美化与城市的各项功能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城市规划思想进一步深化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城市设计问题除了从视觉艺术的角度继续进行探索以外,还从心理学、社会学、生态学、人类学等角度进行更深入、更广泛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城市设计的理论和实践从追求美丽的城市发展到追求有效率的城市——更适宜于人们健康愉快地工作和生活的城市。与城市设计相联系的是城市公园的规划和建设。美国风景建筑师奥姆斯特德在1858年设计了纽约中央公园,后又设计了布法罗、底特律、芝加哥和波士顿等地的公园,这是有计划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开端。实践证明,在城市规划一开始就应该将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规划纳入其中。城市的急剧发展,人工建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促使人们日益重视保持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平衡以及城市和乡村协调发展的问题。“大地景观”的概念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有的城市规划学者对此作了系统的阐述,引申出把大城市地区看作人类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等观念。各国的城市规划工作都考虑保护自然环境问题。历史纪念物不仅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瑰宝,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自古以来,远见卓识之士都很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可是,近代由于城市迅速发展,许多古建筑和历史名城不仅受到自然的侵蚀,而且更多地遭到人为的破坏。1933年《雅典宪章》较早地从城市规划角度提出保护古建筑问题。

央视《新闻联播》,昨日在编播方式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加入了本台短评,而会议新闻则未在节目中出现。央视新闻中心对外联络人梁蕊妮表示:“《新闻联播》的变化只是编播方式的尝试,不能称作改版。”(7月31日《重庆晚报》)


笔者也注意到,最近的《新闻联播》确实有了一些新变化,比如头条新闻的改变,比如评论的加入。这些编排方式上的改变,确实很有必要,值得肯定。不过,愚以为,关键要在内容上要有实质性改变,把更多的镜头对准人民群众。


就拿会议新闻来说,不是说无会议新闻就好,重要的会议新闻还得要报。这是新闻媒体必须承担
好的的一项重要职能。问题在于报道什么,如何播报。现在从上到下所犯的一个通病,就是会议报道不仅多,且存在老一套、程式化的倾向。至于如何从会议活动中寻找百姓关注、有指导意义的新闻信息,如何跳出会议写(报)新闻,做得很不够。


出现这个问题,除了没有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受众负责”的关系,主要是受思维定势的影响,一些记者已习惯于写领导的“指出”或“强调”(该写的还要写,务求精要为上),以及一大串领导人名单,因而缺乏新闻性和贴近性。至于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是什么,“新闻眼”在哪里,则考虑不多,这就难怪受众不大愿看会议新闻了。


人民日报总编辑张研农同志曾经说过:“以正面宣传为主,但不能搞成单纯的工作简报、成就喜报;抓工作中的新闻,用新闻报道服务工作、推动工作。”(2008年第8期《传媒观察》)会议报道具体如何改进,我说不上来,但有一点是必须坚持的,那就是抓会议中的“新闻”,抓闪光点。这无疑给记者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记者在进行新闻报道特别是会议新闻报道时,一定要勤于动脑,要站在受众的角度,用受众的眼光,去观察和思考问题,哪是会议的“热点”、“重点”,受众最关注;哪是领导讲话的关键和亮点,读者最想听;哪些可以一笔带过,哪些内容需要强调,等等。记者只有将自己设想成读者和百姓,在善听、善思、善悟、善选会议精神上狠下功夫,才能增强报道的新闻性、贴近性和可读性。


《新闻联播》不必忌讳报道会议新闻,但一定要注意改革。与其板板六十四地读会议新闻,倒不如“读评”结合,灵活机动,既报道会议动态,又可以就某一个主要观点,或政策性问题作简要的评析和解读,也许效果会好一些。当然,其他报道也需改进,力求新一些、深一些、活一些,以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这是第一篇

风华正茂的大学毕业生,24岁的年轻员工竟用跳楼自杀的方式抗议加班,这种以生命为代价的维权成本实在是太大了!而这一悲剧的导演名字叫“加班”。据7月27日的《广州日报》报道:不满工厂长期加班,请假又未被批准,24岁的员工、大学毕业生廖世锴留下一份遗书后,从工厂宿舍四楼跳下身亡。由于工厂事后一直未为其处理后事,昨日,其家属来到厂方讨说法。


从年轻员工跳楼自杀的背后能隐约看到的是员工维权的苍凉。在如今就业难的大背景下,人们能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实属不易,而在竞争激烈的工作环境中员工的唯一生存法则就是拼命工作,而更
多时候拼命工作等同于拼命加班。


8小时工作制从上个世纪开始就在欧美国家施行,解放后我国通过改革也逐渐实行员工8小时工作制,法律规定员工有享受法定假日和休息时间的权利,对于员工加班应有的补偿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中也有严格规定。然而,如今不少企业为了利益的最大化,他们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自行制订一些土政策和野蛮条款,强迫员工加班加点,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以上已是家常便饭。甚至一些企业信奉“狼性管理”,倚仗自己掌握生产资料的资源优势便不管员工死活、不顾员工的身心健康,强迫命令员工加班加点,还美其名曰:“为员工好,让员工多拿钱”。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员工正常的休息权力被企业无情争夺。长期如此让很多员工身体吃不消,精神压力也增大,员工们苦不堪言。但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员工,他们无力抗争,不得不长期超负荷工作,因为不加班就意味着随时丢饭碗。为了保住饭碗只能任由企业老板的摆布。


即使是机器超负荷工作也会吃不消又何况是血肉之躯的员工呢?员工廖世锴被“加班”这根无形的绳索牢牢地套住直至勒死,因为他没有退路只能以死抗争。他的死是对“狼性管理”企业强迫员工加班行为的无声抗议。这种以生命为代价的维权为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这振聋发聩的声响能否唤醒劳动维权部门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制裁那些不顾员工死活的的不良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才是企业加班不止甚至“逼死人”罪魁祸首。但愿廖世锴以生命代价抗议加班的行为能换回劳动保障部门帮助员工的依法有效维权。否则,加班这根无形的绳索会让更多不堪重负的员工“窒息死亡”。

这是第二篇

梁静,一个出生于1983年的年轻女孩。当一些同龄人还沉迷于网游的时候,梁静却骗卖了40多套经济适用房,套取房款1400多万元,因此被很多人戏称为“最牛的80后”。当40多名受害人拿到了新房的钥匙,正沉浸于入住新房的兴奋中时,他们的房子却突然被封了。(7月20日北京晨报)


一个80后女孩,何以能“空手套白狼”,接连骗卖40多套尚未出售的经适房呢?是骗子的骗术太“高明”,还是被骗者天生就太好“忽悠”呢?在我看来,泛滥于目前经适房制度中的各种“潜规则”,才是成就“最牛80后”的罪魁祸首。


按理说,购买经适房的程序是非常严格的
。居委会、街道、区政府等部门要先对购房申请人进行层层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具体资料,最终要上报到市建委。只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


然而,最近郑州的经适房“别墅化”、武汉的“六连号”、温州的安置房等一系列事件,让公众进一步看清了经适房乱象背后的“潜规则”——质而言之,貌似壁垒森严的制度设计,一旦遭遇被异化的公共权力,就会显得那么漏洞百出。


回到本案中,梁静,一个文弱女孩,虽然手中并没有煊赫的权力,但是她一样能够瞒天过海。说穿了,利用的正是善良的人们对“潜规则”的深信不疑——只要自己交足了钱,就会有“能人”从中斡旋,成功地拿到自己心仪的经适房。


如今,骗局已被戳穿,一个梁静的倒掉,换来40多名被骗者如梦方醒。可是,“潜规则”仍然存在,“没有最牛,只有更牛”,下一个“梁静”,下一个被骗者,或许正在路上呢!由谁来铲除“潜规则”,破除公众对“潜规则”的迷信呢?


这是第三篇

针对儿童的心理状态,南宁一所小学日前做了一份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孩子们的心愿、有心事向谁诉说、对学习生活的满意度等各方面,调查结果显示许多孩子存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这提醒人们需要加倍重视,不能掉以轻心。

专家指出,固执、内向、缺乏自信的少年儿童,患有心理疾病的可能性会更大。但这些情况往往被父母或周围的人忽视。对于孩子的固执和内向,许多家长会说:“他脾气不是很好”“她天生就内向害羞”等等,把孩子的这些问题,简单地归结为“天生的”等理由,而没有正视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人格和性格的形成都需要家长科学地培养和引导。

深圳富士康发生的悲剧主要集中在“80后”“90后”,这说明关注儿童的心理问题更加应当从小抓起。“80后”“90后”在困难、困扰面前,在感情、金钱纠葛以及学习、工作压力方面,显得比过去任何一个年代的青少年都要脆弱。这值得深刻反省。

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人们越来越无暇顾及自己的心灵,患有心理疾病的人越来越多。如何从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入手,培养健康的心理和建立积极的人生观,显得尤为迫切。

儿童容易出现心理问题有多种原因:目前的应试教育让他们背负很大的精神压力,在升学率的压力下,学校往往更多注重学习成绩而忽视学生的心理;不少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形同虚设,学生心理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物质方面获得满足后,儿童的注意力往往会转移到精神领域,但不少家长还没有学会顺应他们的这一方面的心理需求。


培养儿童的健康心理,家长是第一责任人。孩子出现问题,首先应当从父母身上找原因。社会的高速发展,要求为人父母者与时俱进,做新时代的父母,在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方面特别不能缺位。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就需要好好学习一些心理学知识,加倍关注孩子的心态,并放下架子与孩子进行平等的交流,尊重他们的意愿,了解他们的需求。因为父亲角色在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所以为人父者应当积极参与到家庭教育中来。因为,母亲往往可以教会孩子较良好的行为习惯,而父亲则更能教会孩子坚强、毅力、勇气及品质等。

重视儿童的心理健康,让祖国的花朵健康快乐地成长,这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这是第四篇

对于“是否取消高中文理分科”的讨论,现如今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此前,教育部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向公众征求意见的20大问题中,就已经把“是否取消高中文理分科”的问题推向了舆论争议的顶峰。


而如今,湖南省教育厅在13日出台文件,率先在全国普通高中取消了文理分科。湖南省的此番“敢为天下先“,是将争议从停留在纸面上的言论演说发展为了实际的政府行为。


既然已经是政府行为,公众就不禁要问,这项涉及到学生的教育升学、家长的教育投资、高中的课程规划、高校的学生招考等各方利益纷繁复杂的公共
决策,湖南省究竟想怎样去操作?而据报道称,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负责人进一步的解释是:不分文理,并不意味着学生不得有所倾向和选择,学生可通过自主选修来学习自己倾向的课程,并要完成相应的必、选修课程。湖南高考方案也将根据高中课程来设计,文理不分科之后,对高考没有什么影响。


从那位负责人的解释话语背后,我们可以看到“取消文理分科”的核心其实是赋予学生自主选择权。而事实上,它是一种教育常识的回归。即不应由行政权力来进行硬生生的文理切分,而是应由学生根据其自身的禀赋、爱好、理想以及志业的取向来进行选择,而且这种选择也不应是一选定终生的一次性买卖。


湖南此番取消高中文理分科之举,它更大的意义与影响其实是在理念上,而这种理念就是将选择权赋予真正的教育主体——学生。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一旦学生赋予了制度保障的自主选择权,那么紧随而来的必然是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高中教育规划、高中教育思路的改革。由此通过高中应试教育的改变,来迫使决定千万学生命运的高考,进行制度化的跟进改革与完善。


以市场经济的思维逻辑来看,其实学生是教育市场的消费者,而在消费市场上,消费者最大的权利就是自主选择权,通过消费者的自主选购商品,其实是对商品的一种逆向淘汰,进而逼迫生产者进行改革。而这样一种消费者与生产者的博弈原理,用在学生与课程、学生与学校、学生与教育思路上同样适用。


取消高中文理分科是可贵的第一步,但是在迈向教育改革的道路上,我们应有明确的目标做指引,有合乎教育本质的理念做支撑。给学生以自主选择权,重视教育主体的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倒逼的、先下后上的改革策略。而借助这样的改革策略,我们更需要的是学生、家长、学校、教育家与教育官员等各改革相关方通过自己的利益诉求的表达,进行沟通与协商,进而凝聚改革的共识,进行互动的、有稳健的改革。


这是第五篇
好了吧~~~~地理的是不是也要 ?我先发了,是不是我不管了,你给我份就行!这是我们城市的建设发展报告书,我在下面发!

看来是一个打算考昆理工建筑的考研生啊,加油啊,伙计!

ZONING(土地分区规划或土地分区制度):什么是ZONING呢?城市规划法中的ZONING概念,来自美国的经验。
用美国的法律概念来说,ZONING是指政府(通常是市或者郡政府)根据警察权对土地使用所划分的公众限制。其主要的作用在于将土地分区规划,以合理地使用土地、有效地控制和引导城市的发展。分区制度可以规范土地的利用功能、利用类型、利用密度和相关的物质结构(比如建筑物的高度和建筑红线的后移缩进等)。它以土地的不同用途来规划,如农业地只能限于用做农业耕地,住宅用地不可以用于商业设施的开发,公共商业用地不得滥用等等强制性法律规范。
ZONING,在国内有些公开的出版物上被直接翻译为“城市规划”。这是一种误译。实际上,ZONING只是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已。准确的译法应该是“土地分区制”或“土地分区规划”。今天,ZONING作为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已经为国际社会所接纳。土地分区制度之所以得以普及,其秘而不宣的答案在于: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分区条例对土地的利用类型、范围和密集程度作出限制,以防止任何组织和个体进行随心所欲的开发,使社区的规划达到预期的目的。同时由于它属于警察权的范畴,而不必为由此引起的后果支付任何补偿费用。社区政府所付出的仅仅是立法过程所需的费用和必要的行政管理费用。由此可见,它和征用规则的明显区别。
ZONING最初在欧洲大陆产生,20世纪传入美国后,开始成为国际城市规划领域的一个流行的法律概念。在西方,包括ZONING在内的城市规划之所以成为高度法律化的活动,不仅仅因为规划本身通过一定的程序被社区采纳后便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而且是因为众多涉及城市规划规则的最终确认竟来自法院的裁决。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土地分区的规则自20世纪20年代已经明确建立起来,但是由于法院判例的发展,相关的规则约束条件仍然在不断调整和修改之中。
仅仅从文字上来理解ZONING规范,其实并不复杂。然而,ZONING规范真正在一个城市或社区得到认可和实施,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一过程充满了各种利益的激烈冲突。在美国法律史著名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Lawrence M. Friedman 新近出版的《20世纪中的美国法律》一书中,将ZONING规范的确立视为20世纪的美国财产法中最重要的事件。
19世纪的美国,类似芝加哥、洛杉矶和西雅图这样的大城市还没有成形。进入20世纪后,大规模的城市开发活动开始像雨后春笋一样在北美大陆蔓延。但是,由于缺乏规划,当时的城市外观是杂乱无章和丑陋不堪的。当时的美国人自嘲地说他们的城市像是“在华丽的客厅里养猪”。
19世纪末,开发城市的先驱者们很快发现,如果不对城市加以科学规划,其后果是灾难性的。只有通过政府具有强制力保证的法律手段才能制止财产私有者对自己的私有财产权的滥用。1893年在芝加哥召开的世界博览会上,人们第一次提出了美化城市的概念。他们发誓要在美丽的密歇根湖畔建立一个闪光洁白的城市。纽约首先制定了ZONING规范。曼哈顿第五大道上那些高贵的服装店的老板们在欣喜若狂地看着那些纺织厂陆续迁往这个城市的北部地区的同时,他们又被那些遮天蔽日的摩天大楼的崛起而懊丧不已。仿效纽约的做法,ZONING规范开始在美国迅速实施开来。1925年,美国35个城市开始实施ZONING规范。到了1930年,实施ZONING规范的城市增加到1100个。通常的做法是,地方政府以法律的强制手段将城市的土地按级差的方法划分为商业设施区、公寓住宅区、别墅住宅区、轻工业区和重工业区,土地的价值也随之逐级降低。
在亚洲,城市的发展大约比西方推迟了半个多世纪。1964年11月的一天早晨,时任新加坡总理的李光耀在他的政府办公室里向窗外眺望,当他的视线扫过碧绿的广场绿地时,他惊异地看到几头牛正在悠哉地吃草。几天后,他得到报告说,一名律师驾车经过市区边缘的公路时,因为撞到一头牛而不幸身亡。李光耀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开会,拟定了解决这个长期困扰城市居民生活的问题。其手段就是以政府的强制力颁布法律,将城市的生活娱乐区域、农牧业区域严格限定,违反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在美国,实施ZONING强制规范遇到的最大挑战是财产的私人所有权。由于政府通过法律手段对土地的强制性区分,使土地的价值随即发生变化,其结果直接导致土地房屋价格、租金和空置等不动产要素的急剧变化。这在美国这个私有制国家中导致的后果不难设想。在ZONING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政府根本无法保证全部土地所有人的利益,由于ZONING规范厚此薄彼的本性,必然导致土地价值的急剧起伏。有人欣喜若狂,有人满盘皆输。由此,财产私有者和政府的诉讼此起彼伏。
研究结果表明,美国的法官们,包括来自华盛顿的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尽管他们毫不怀疑私有财产的神圣性,但当他们面对可能给自己居住的城市带来秩序和文明的ZONING规范,也纷纷持赞成和同情的态度。1923年,美国威斯康辛州高级法院在一个判例中支持MILLWAUKEE市的ZONING法令的实施。判决认为该法令虽然损害了原土地所有人的财产价值,但有效地维护了城市的环境,使新鲜空气、阳光和草坪得到了很好的维持,防止了城市居民环境的“退化”。1926年,发生在美国克利夫兰市郊区的一个ZONING诉讼案件(VILLAGE OF EUCLID V. AMBLER)一直争执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得出分晓。被告试图在一个独家别墅住宅区域内建筑高层公寓,被地方政府告上法庭。最高法院的法官指出,将居民区、商业区和工业区加以明确隔离无疑是个绝妙的构想。作为具有商业意图的公寓楼宇,将使低密度的居民区域失去原有的舒适和安全,导致交通拥挤并使儿童失去游乐的空间。“将公寓楼宇寄生在别墅区域内,如同一头猪跑出猪圈进了客厅,去错了地方。”实践证明,由于ZONING在司法上的确立,收益最多的是美国的中产阶级。有产者和无产者的两极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损害。实施ZONING规范,给一个城市带来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农业和工业设施被迫外移,居民的住所搬迁,土地价格的波动,土地市场的投机行为和被搬迁者对政府规划命令和相关经济补偿的司法挑战等。我们是否有其他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在鼓吹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眼里,社会经济是可以在财产自由和契约自由的环境下自我调节并达到和谐的境界。依照如此的假定,完全不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施加外部的强力。从西方右翼激进派的观点看,因为ZONING主张的非补偿性征用与宪法规定的保护私有财产权相抵触,从本质上看所有ZONING都是不合法的。但是,纵观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国家权力在包括通讯、铁路、航空等重要国民经济领域内曾屡屡失落,但在城市规划领域则是一个重要的例外。道理很简单,当政府的规划法令实施中,仅仅期待使用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的契约法来实施政府的规划法令是幼稚可笑的。没有政府的强制力,我们不可能想像城市发展中的政府工作效率。
当然,ZONING规范的实施并不是毫无灵活性的。通常,法律对先前已经存在的不合理的建筑物应尽量给予足够的宽容。前期使用豁免,就是ZONING规范中的一个例外。换言之,在某种情况下,有些“猪”如果先前已经合法地住进客厅了,为了避免给它带来不必要的困境,那就只好让它继续住下去。然后再通过公正合理的法律程序解决这个尴尬的问题。如果不动产所有人认为政府的ZONING规范不合理或不公平,可以要求市政府重新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依然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在让我们再把话题回到那个风光绮丽的海滨城市吧!当我们了解了有关ZONING规范的基本概念后,再回过头来看看,是不是多少感觉到其中的症结所在呢?
回到美国后,我把在那个海滨城市中拍摄的照片拿给我的邻居WILLIAM WORD先生看。他是美国加州硅谷地区的一个中等城市的市政规划官员。他好奇地问我,这些别墅是文物古迹吗?它们具有历史价值吗?他以美国人看待东方文化时特有的方式在提出问题。
我告诉他,这些别墅既不是文物古迹,也没有历史价值,而是近年内建造的。他惊讶不已。他的情绪有点儿激动:“能拥有这块地皮的人实在是很幸运!住在这些房子里的主人大概很特殊!还有比把自己的私家别墅建造在一个大众公园里更奇特的事吗?可是我搞不懂:这样宝贵和位置奇特的地皮为什么会被批准去盖这样的低层别墅呢?在人口众多的中国为什么会这样不珍惜土地资源和不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呢?中国不是已经改革开放了吗?不是每天都有很多中国的官员来美国参观访问吗?难道到现在他们还不讲究一点ZONING规则吗?在中国这样的事是不是很多呢?”
对他一连串的提问,我除了同样表示遗憾外,似乎无言以对。我坦诚地告诉他,中国的确在开放和进步,而且步伐迅猛。中国政府的官员们,从中央到地方,的确每天都有人来美国考察访问。其中有些人的确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和经验,但也有些人只是来观光,对西方的先进经验和管理知识并没有真正了解。
我反问他,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美国,情况会如何呢?
他告诉我,首先,这样的事不太可能发生在美国。因为地方政府的ZONING强制规范,使土地的使用方向不会因为任何人的特权和地位而改变。你能设想在旧金山的金门大桥公园旁边或者纽约的中央公园里面建造几栋私家别墅吗?即便政府有这样的规划,选民们能同意吗?用纳税人的金钱来建设的公共园地和休闲娱乐场所,难道可以变为少数私人优先享受的东西吗?在美国,即便你再富有再有权势,也不可能得到这样的机会。仅仅凭借ZONING规范,就足以抵抗这些权势。其次,假设这些别墅是在政府ZONING规范颁布之前建造的,由于明显不符合社会的公共利益,可能会导致政府的征收行动。依照美国宪法,政府出于公共利益有权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并给予合理补偿。
写到这里,我很想知道,每天伴随着阵阵的海涛声,每天伴随着游人们和市民们好奇的目光和忿忿的责难,这些豪华别墅的主人们内心的真实感受是什么?我深感恍惚和怅然。
中国正在改变,游戏规则也在改变。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已经被纳入执政者的考量体系中。据说,该城市的人大代表们一直在对这些别墅提出质疑,其中不乏充满真实的焦虑。但对这个新形势下的老话题,至今似乎还没有一个满意的答案。
在文章快结束的时候,我还是想告诉大家,这个城市有一个和它的风景一样秀美的名字——青岛。这是一个我在青年时代生活和工作过的美丽海滨城市。遗憾的是,此时此刻,这几栋豪华的海滨私家别墅,正在使这个令人爱戴的城市蒙受耻辱。

(作者简介:周大伟,旅美法律学者。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睿智道邦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和法律顾问。现居美国加州硅谷。)

6. 货物流通中心
答:将有关的交通运输(站场、保养维修)、生活服务、仓储、加工包装、批发销售等设施集中布置在一起,既提高了运转的效能,又减少了不必要进入市区的交通,是一种较先进的交通运输组织形式。城市规划原理------P284

建筑形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的创造与建筑的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要求密不可分。建筑形象是根据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而定的 。


城市规划和建筑哪个好?
个人认为城市规划比较好,建筑可以说不是一个很适合女生学的专业,会比较累,而且规划比较偏设计或是说在中国又涉及到政治了,而建筑又会更加偏近工科,和物理打交道会更多一些。我身边的很多人都说做一个规划,设计完了就完了,但做一个建筑,以后出了事故你要对它负责。而且现在的建筑师有多少,城...

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与设计哪个好一些,从前景,就业,薪金方面说,向达人...
从就业上面来说,针对建筑设计的岗位会比城市规划多很多!如果你没有熟人让你进规划局,你的专业真的不具备就业优势。城市规划学的多是控规,而大部分的住宅和公建项目都是做详规,建筑师反而占优势。而且对于规划师的实践培养需要的时间更长,经验要求更多,你出来遇不遇到能带你的人都难说。最起码如...

安排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如通过这众多设计因素构成适合于居民生活城市的环境,妥善处理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这两者设计的关系问题就因此突显出来。 2. 1 科学设计城市规划。 城市合理的设计规划是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和谐发展的根本所在,因此城市规划所设计的内容范围十分丰富,在整个城市设计规划的过程之中,出现了许多的规划模式。因为城市规划是一个...

建筑和城市规划的关系
建筑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规划包含了建筑、市政、道路、绿化等实体内容,还包括社会、人口、经济、文化、体育、历史地理、气候等软件。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举报| 答案纠错 | 评论 1 3 其他回答 城市规划特别是修建性详细规划一旦成型就是法律了,而建筑是在这个法律的框框里去解决一些使用,美观等等的问题。...

学建筑学或城市规划方面的就业以后会不会跟着工地到处跑啊?我担心以...
虽然不会跟着工地到处跑,但建议你想清楚再报这两个专业,对未来你学习的专业或从事的职业有个最起码的了解。很简单,去翻翻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就业概况,或者了解一下设置此类专业的学校情况。很多人都分不清土木和建筑,至于规划,更是知之甚少。包括本人。

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设计的区别
前者的主要工作范围是——为城市规划绘制规划用地图,也从事小区规划设计和普通民用住宅设计;后者主要从事小区规划设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从名称上看经营范围较广,但实际上大多数建筑设计院都极少承担专业性较强的工业及特种行业的设计——顺便说一下,综合性的即意味着广而浅;专业性的即意味着专...

城市规划和建筑是相通的吗?城市规划的就业前景如何,可以自己开公司,设 ...
城市规划如果能进规划设计院就是铁饭碗了,而且奖金待遇什么的非常高。远比学建筑的高。学建筑的大多数也没办法自己开公司,设计楼房也不是每个建筑师能干的。现在建筑师挣钱不容易,跟规划设计院比,挣钱少又没有保证。我认识的一个学建筑的一年能挣5~8万,是他老婆的一半,他老婆是学城市规划的。

建筑红线和规划红线的区别是什么?
1、它们的规划范围不同 规划红线和建筑红线定义相同,围墙线指沿着墙所用的规划用线。2、它们所表示的颜色不同 建筑红线和规划用线为红色线,围墙线是黑色线 3、它们所用线的种类不同 建筑红线和规划用线是单点单划线,围墙线为虚线。建筑红线、建筑控制线 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

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关系探讨?
建筑设计是一个艺术性的创造过程,在创作的过程中设计人需要解决各方面的实际问题。建筑规划人员需要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统筹各个发展的因素,并且使得个因素之间建立联系,对于所有因素进行统筹分析,达到各个因素和谐发展的目的。城市规划是由于是面向未来的规划,因此要求城市规划人员具有超前的理念,了解当地生产...

规划院和建筑院做城市设计的区别
两者侧重不一样。规划院主要负责城市规划,不负责具体的建筑设计,提供大方针。建筑院主要是做建筑设计,负责小区的建筑设计,是小方面。

大兴区18950035531: 城市规划和建筑学的问题 -
解卖氟强: 我是建筑学的,据我所知,成规和建筑在大学刚入学的时候所渗透的学习内容是大同小异的,直到之后才会开始有所区别,建筑学是建筑方面专业的龙头专业,城市规划当然是比建筑学更加具体而又针对性的一个专业了~想要学室内设计的话,还是走靠近建筑学的方向吧~

大兴区1895003553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前辈请进,小妹想请教一些关于建筑学和城市规划的问题 -
解卖氟强: 1、建筑学注重微观,偏重的建筑内部空间的构建,城市规划思维偏向宏观,偏重城市整体空间的塑造,偏重政策导向.2、前2年的课程有点相似,第一年设计基础,第二年建筑学的基本知识,第三、四年开始建筑学专业知识,规划开始规划的...

大兴区18950035531: 当前城市规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解卖氟强: 当前,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还存在诸多较严重的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前瞻产业研究院总结出以下三点意见.一、要坚持统一协调,确保规划先行.城市规划管理要做到合理布局、特色鲜明,...

大兴区18950035531: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几个问题 -
解卖氟强: 以上问题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有关,考虑问题时可以参照相关条文. 1、居住区中绿化用地5~7% ,我的理解是这只是集中的公共绿地或组团绿地,不包括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而这三...

大兴区18950035531: 中国城市规划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哪些? -
解卖氟强: 中国城市规划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规划成为决定和影响城市空间结构及其发展演变的决定性因子,而其他因子如税制、基础设施投资、政策法规、市场等,由于规划的刚性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城市规划导致城市效率损...

大兴区18950035531: 当前我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原因和对策 两千多字左右 -
解卖氟强: 1.规划规划墙上挂挂,领导可以随意修改 2.公众参与度极低 3.为利益集团服务 4.编制水平低,设计人员闭门造车普遍,无基层经验 5.所谓的专家组都是各类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而已

大兴区18950035531: 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存在的原因有哪些?
解卖氟强: 1、在规划建设上体现出明显的盲目性.主要表现有:盲目争建国际化大都市;盲目争建CBD(中心商务区);盲目追求高层建筑;盲目建设大量城市雕塑.以上盲目的做...

大兴区18950035531: 关于建筑学的问题!! 急急急 -
解卖氟强: 我现在学的就是建筑学专业,就你所提的问题简单说一下吧.1.应该报理科好一些,建筑学属于工科,更偏向于理科,毕竟对土木工程类的知识比如力学、构造等有一定的要求.2.建筑学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对各门学科几乎都有所涉及,...

大兴区18950035531: 请问城市规划的几个问题. -
解卖氟强: 有组团式的,条带式,同心圆的,放射状的,小城市一般都是同心圆,一个中心,基础投资少,像重庆这种就是条带式,受地形影响,组团的像上海,人多分化城市职能,便于发展,放射状的一般是交通枢纽沿交通线放射分布

大兴区18950035531: 城市规划相关问题 -
解卖氟强: 做修祥的话,遵守的规范就多了.首先,总图制图标准,城市规划制图标准,建筑防火/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城市竖向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等 以及特别重要的是,当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局提供的规划条件.然后详细的,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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