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所约定工作地点包括出差地点吗?

作者&投稿:善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问题~

同城搬迁应当服从,自己以搬迁辞职,没有补偿。搬迁至外地,应当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你提出辞职,应当给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有些劳动地点可以协商注明,有的公司劳动场所是多位地点的,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只写公司名称。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时也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法律分析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调整,也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旦在劳动合同中确定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便无权单方随意调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地点需要事先与劳动者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工作地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合同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工作期间双方都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事宜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工作地点当然不能包括出差地点。出差地点不过是临时的,办完公事就要离开,而工作地点是固定的,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
法律分析
工作地点的规定:员工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如变更工作地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在实践中,有不少企业认为,调整员工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需要与员工协商,但员工不同意的话,企业就容易陷入被动。因此,就想方设法通过劳动合同争取在调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方面的自主权。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的条款大体上可分两类。一类是精准型约定,如约定工作地点是北京市某区某街道某大厦。另一类是宽泛型约定,如把工作地点含糊地约定为北京市某区,或者全国。而关于工作地点的变更,有的企业提出:企业根据生产或经营需要等,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和岗位,员工无正当理由的,应当服从。这是比较温和的、有商量余地的合同约定条款。可有些企业则将这一条款约定为:企业根据生产或经营需要等,可以随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和岗位,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这是一种硬性的、强制性的约定,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议。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司法裁判中的通常处理方法是:员工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已经在某实际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该实际工作地点视为双方确定的具体工作地点。企业不得再以宽泛型的工作地点约定,再行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工作地点当然不能包括出差地点。出差地点不过是临时的,办完公事就要离开,而工作地点是固定的,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再者出差地点也不固定,而办公地点一般是固定的。单位这样写不过是想随意调换你们的工作地点,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原则相违背,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应是长期工作所在地,不包括出差地址。

到当地劳动局里面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实际工资。而且单位有拖腔自行为,你不需要提前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显然填全国是说不过去的,工作地点是一个具体的地点

应该不包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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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13696652410: 劳动合同中所约定工作地点包括出差地点吗? -
稻昂再普: 工作地点当然不能包括出差地点.出差地点不过是临时的,办完公事就要离开,而工作地点是固定的,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再者出差地点也不固定,而办公地点一般是固定的.单位这样写不过是想随意调换你们的工作地点,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原则相违背,是无效的.

汝城县13696652410: 公司解除合同的问题
稻昂再普: 能否不去外地,这要看你在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怎么约定的了,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在本地,则公司要求你到外地去,公司是违反劳动合同,你当然有权不解除这个劳动合同,如公司强行解除,公司应当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相反,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包括到外地的,那公司的要求是正当的了,如果你不去那就违反劳动合同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关系纠纷绝不是很多人依照法律规定表面认识的那么简单,需要考虑很多因素的,所以在作出你的决定前应该慎重考虑.

汝城县13696652410: 我们公司拟定劳动合同,里面工作地点写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 -
稻昂再普: 你好: 1、工作地点属于合同内容之一,需双方协商一致. 2、出差和工作地点是不矛盾的.相对而言,工作地点应该是固定的、长期的,出差是变化的、短期的. 3、安排员工出差应该属于企业用工的一项权利.当然,企业如果借出差之名实际上为了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员工是可以不同意变更的. 4、还是建议与单位协商,取得一个折中的结果.

汝城县13696652410: 吗出差工作劳动合同里要写明 -
稻昂再普: 一般出差也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出差属于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出差的工资计算、假日计算等也应当明确事项.

汝城县13696652410: 签合同可约定多个工作地点吗 -
稻昂再普: 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汝城县13696652410: 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可以不限制吗? -
稻昂再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

汝城县13696652410: 劳动合同 里面可以标注甲方有权派遣乙方去任意地方出差么 -
稻昂再普: 可以1、用人单位和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工作地点和方式.但前提必须是职工自愿,不得强迫.2、所以只要职工同意了,劳动合同 里面可以标注甲方有权派遣乙方去任意地方出差.职工如果不同意,可以在签定劳动合同之前,提出来.

汝城县13696652410: 一个关于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比较笼统的问题 -
稻昂再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真正含义是要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你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工作地点明显不明确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纵横法律网 冉兵律师

汝城县13696652410: 请问,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个工作地点,是否合法、合理,要有法有据,着急啊,谢谢! -
稻昂再普: 1、劳动法规定工作地点必须是劳动合同应有条款,但并未规定约定多个工作地点,故多个工作地点是可以的.但必须是经劳动者同意的.如果你不同意那么劳动合同肯定也签不了了 2、如果你签了意味着你同意公司可以调动你到其他工作地点. 3、你可以和公司约定补充条款,调动需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也就是如果你不愿意你公司不能随意调动.

汝城县13696652410: 待解决咨询: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应如何填写 -
稻昂再普: 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可以具体的写成自己上班所属的市级城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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