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单项劳务分包的,因价格较低及其它原因亏损了,发不出工人工资

作者&投稿:农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是做劳务分包的,今年因为单价等各方面的原因亏损了,现在工人工资发不出来,能让工人找项目部发工资吗~

可以和项目部商量的,我就是承包工程的,把原因说明白,

你要赔钱了,刚开始干时你怎么不算好要赔钱啊,干上之后才知道亏。这样的活不包才对,包了给工人发不了工资,不光是项目部的事,你有很大一部分责任。

1.建筑业人工工资纠纷原因分析 1.1欠薪纠纷根源分析 从实施欠薪行为主体来看,是处于建筑劳务关系最上端建筑实体企业,而欠薪行为的目标受众为处于建筑劳务关系最低端、实施具体劳务的务工人员。从我区建筑管理具体实践来看,受建筑施工劳务层层分包的制约,薪酬是否发放决定权的最上端与通过付出劳务而获取薪酬的最低端没有任何直接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是否足额发放薪酬与建筑实体企业没有太大关系,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因而劳务工资的发放不在重点考虑范围,也由于无直接法律关系,薪酬发放成为了建筑企业对民工施舍,这是欠薪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 1.2欠薪纠纷产生原因分析 1.2.1农民工自身能力不足 受长时期以来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影响,建筑业农民工地位始终处于非常低的境况。同时农民工受自身所具有经济收入低、生活较为贫困、文化程度过低、谋生技能不强、职业能力弱、缺乏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等特点的制约,以至自身维权能力、经济能力和法律技能都非常弱。一旦发生欠薪,通常无力自我救济,而当社会救助途径不畅,繁复的诉讼程序与漫长的期限,加上高昂诉讼成本将他们拒之于国家法律救助大门之外,极易陷于极度绝望而寻求极端方式或自虐方式解决,于是就将“欠薪”演变成了纠纷和极端事件,甚至是社会性事件。事实上农民工工作一年的成果大多关系来年全家生活与子女的教育,。无力自我救济、讨薪艰难与卑微,至其情绪容易陷于无望,在不当外部环境刺激下易萌发极端情绪,以至造成惨烈的上访事件,从而极大地威胁社会稳定。 1.2.2欠薪实质多转为结账纠纷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总体经济水平的上升,人工工资已随之持续上涨。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表明,这种伴随经济总量上升的人工费用上涨是刚性的,且将持续下去。因此在建筑业薪资分配中,一般情况下实际工资支付总额客观上均高于合同约定的劳务工程款中工资预算,特别是跨年度建筑工程合同,以及现行建筑市场施工方先行垫资的规则,以致在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处于实际亏损状况,加上建设单位本身资金问题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往往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形式为代价。特别是已竣工结算长时间无力付款的、以及竣工尚未完成结算的项目,欠薪投诉非常突出,这种情况事前的排摸检查很难覆盖。此种情况一般有三种状况: 一是企业在可承受的情况下,为维持生产稳定,按高于劳务合同金额的实际工资予以支付,从而降低企业利润; 二是劳务企业或分包包工头,在招募农民工时,其薪酬大多以市场价为标准,如果甲方不增加金额,则劳务企业或分包包工头将无力完全支付劳务工人工资,所产生矛盾只能上交至总包企业; 三是因某种恰当因素劳务工人要求增加工资,或者要求退场结算工钱。企业受本身资金与成本约束,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即可能造成纠纷而进行投诉。 1.2.3集中支付惯例致节前欠薪突出 现行建筑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方式基本采用“按月发放生活费,年底或务工人员退场时集中清结工资”方式。此种工资结算方式存在很大弊端,主要是由于一次性资金需求量极大,在建筑方所需支付资金构成中,除了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外,还必须支付与施工相关的其他款项,比如材料款、建筑企业自用资金等等,如若建筑企业实收资金低于预算资金时,建筑企业优先考量的是支付与施工相关款项以及留足自用资金,而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并非优先项。同样劳务企业与包工头在资金运用时亦会以同一考量,在资金分配出现困难时,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为包括各级包工头在内的优先项。因而当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引发工资纠纷则势所难免。虽然这种支付方式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关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被拖欠工资农民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但是这个法律效力相对较弱,且相对于农民工来说,几乎不具操作的可行性。 1.2.4.施工企业违规用工 一直以来劳务企业“空壳化”现象较为严重,劳务用工基本以总包-劳务分包-包工头-班组长-农民工的用工链条出现。因此目前用工主要表现为由包工头雇请用工的状况。在劳务工人的实际工资结算过程中,建筑企业并不是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个人,而是只与承包人进行工程款结算。由于包工头往往为自然人而不具用工主体资格,自我责任承担、法律约束与社会约束效力非常弱,一旦因工程款结算不足或产生纠纷,或包工头自身经济利益无法得到满足,往往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成为首选。由于上一级分包包工头或劳务企业缺乏承担市场主体责任的实力,当工资纠纷发生时,从法律关系上,政府管理部门直接面对的是不具最初资金分配权的劳务企业、或包工头个体和农民工群体,此其中低级包工头即具欠薪债务人和被欠劳务工程款债权人的双重身份,明显加大了协调解决的难度。此中亦滋生出利用企业违规分包、无合同用工等管理漏洞,以农民工为筹码进行不法讨薪行为。 1.2.5承发包关系混乱加剧了拖欠事件解决的复杂性 由于建筑业所涉利益多元而广泛,且法律规范效力非常弱,以致各种灰色规则甚多,如不论工程大小雇用劳务工人都是层层发包,不仅承发包关系混乱,而且加剧了拖欠事件频发和解决的复杂性。 一是建设方肢解工程。形式上施工现场是由总包管理,但实质上总包企业由于分包而无法有效地实施现场统一管理,不少专业工程施工部分实质上不在总包管理的范围,因而拖欠工资事件极易发生; 二是“六无工程”。建设方在没有任何基建手续情况下擅自开工,出于招商引资需要,基层政府默认建设方的违规行为。当此类项目发生工资纠纷时,由于超越建设管理部门职能范围,因而无法有效解决; 三是“阴阳合同”。部分建设方与施工企业违法签订阴阳合同,实际合同与备案合同的主要条款存在重大差异,极易引发工程款支付争议,进而导致工资纠纷。 四是分包管理混乱。现行建筑市场中,一般建筑工程均采用劳务企业分包劳务作业的做法。但劳务企业大都缺乏关联实力,管理不能到位,工人的日常管理基本处于混乱状况。加上不少工程项目经理挂靠现象严重,同样无法实施有效的现场管理,一旦发生欠薪纠纷,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 1.2.6 组织农民工闹访为追讨工程款的“有效”手段 建设方长时间无力支付工程款,或建筑企业低价承揽工程导致亏损,往往将农民工作为工具,以农民工名义讨薪,有组织地采取闹访手段,达到讨要、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在欠薪纠纷中,不论是包工头为达私利恶意为之、还是包工头真实为农民工追讨薪酬,其欠薪均为客观事实,因而不论其组织者意图如何,政府管理部门都必须介入,而由于其复杂性,往往使政府部门陷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2.实施相关管理措施时存在的管理瓶颈 在我们对建筑企业管理实践以及欠薪纠纷处理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与阻碍,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难点:一是追讨欠薪人员是否属于投诉项目务工人员难以确定;二是难以核定应发工资实际额度;三是难以界定用人企业与用工企业责任;四是工程款与实际发生的工资款难以分离。上述问题始终是欠薪纠纷处理的瓶颈,不仅给纠纷的顺利处置带来困扰,也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追究责任企业与个人的责任造成很大的难度。因此上述问题始终是我区处置欠薪问题关注的重点,经过采取各种措施应对,将上述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3.建筑业人工工资纠纷应对对策建议 3.1完善欠薪问题处置具体操作办法 由于缺乏具体规定,而现有规定过于宽泛,可操作性不强,基层政府管理部门在面对巨大的维稳压力时,有时只能开口子,形成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范例,成为被建筑企业与包工头利用的工具,当建筑企业与包工头欲达目的时只需将“火”烧大,迫使政府出面即可,从而反过来导致欠薪事件,特别是恶意欠薪事件的增多。因此必须出台明确的处理欠薪问题的操作办法,基层政府的相关工作才能更有“底气”、更加规范。恶意欠薪与恶意闹薪问题也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3.2企业欠薪风险进行管控 在建筑业管理实践中,欠薪事先一般都有征兆,所以未雨绸缪,提前介入,早发现早解决,是欠薪风险管控的有效手段之一。管理实践中,我们在每年较为敏感的时间窗口6月、11月两次组织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劳务用工专项检查,结合平时的各项检查,重点核查近年来有工资拖欠记录的企业,平时有举报投诉的企业,工程款支付缺口较大、有拖欠工资可能的企业。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纠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同时跟踪督查,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市场。 3.3 多管齐下,严厉打击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可以处以警告、罚款。限制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对其资质条件进行核查等相应处罚措施。2012年春节期间,我区即对拖欠民工工资、管理混乱造成民工集访闹访的4家责任企业、责任人作了严肃处置,起到了较为有效的惩戒作用。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一经发现,即可直接将材料上报司法机关或举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通过此手段追索农民工工资。有效地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4 实施四项基本措施,强力监督建筑业人工工资支付 3.4.1设立绿色通道,加强监管 在企业显著位置设立“绿色意见箱”,由每个分中心的3名专职建筑协管员定期开启,且需2人在场同时开启,并在信箱上明确标明建筑业企业管理办公室的信访中国及邮箱地址。 3.4.2强化法律效力,确保维权到位 根据法律关于欠薪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责任的规定,若有农民工上访投诉“欠薪”,若企业提不出发放工资证据即可认定为欠薪,并依据法律与规定处置,可较好地解决农民工讨薪“举证难”的问题。与此同时对没有实际证据证明欠薪的农民工进行法律与维权教育,提醒和指导其索要相关证据,如“白条”,以提高维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3.4.3欠薪企业需缴纳保证金,切实予以制约 严格实行《上海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沪建建管[2006]第052号)的规定,要求出现违规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以为企业能够及时支付工资的保证,即一旦发生欠薪行为则以保证金支付,支付欠薪后的保证金缺口,建筑企业必须及时补足。以此提高对农民工的救助能力。 3.4.4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后,不定期进行排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坚决严厉处罚,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也同时梳理了承发包关系,让复杂的承发包关系有了头绪,便于管理。 结论 随着建筑行业不断发展,行业总体呈现高速发展的特点,对于用工在建筑行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用工工资纠纷一直是困扰当今社会重要难题之一,为了更好地协调与解决用工与建筑单位的关系,文章主要从不同的方面,提出了不同的建议,以对当前建筑行业用工纠纷的解决提供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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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属于施工单项合同的一种,需要按照以上规定确定招标与否。 问题五:工程中劳务分包多少金额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 这是我查到的,仅供参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

建筑工程中,主体结构施工中的劳务分包是否违法?
还因为一个工程的造价中,包含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的价格不是均衡的,有的高、有的底,例如电器安装工程中,工程造价非常高,而人工价格很低因为材料价格中的变压器价格高昂,还有的相反例如:土方工程几乎都是人工费,所以不能强制限制。注意事项:劳务分包公司可承担的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

工程劳务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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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关于劳务分包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这是要看公司的资质的,要看这个建筑劳务公司申请的是哪些资质,只能分包所申请资质范围内的工作且承接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劳务分包资质分为两个等级,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二级资质为低级..两个资质等级没有太大的区别,仅仅是一级资质比二级...

建筑劳务分包属于什么行业
一、建筑劳务分包属于什么行业1、建筑劳务属于建筑服务行业,是专门为建筑行业提供人力资源的劳务提供方。建筑业指国民经济中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对原有建筑物进行维修活动的物质生产部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

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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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分包的会计处理
工人在工地的伙食费,住宿费,记入应付工资薪酬——福利费,工资记入应付工资薪酬 借:应付工资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分配时记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工资薪酬——福利费 往来车费,工地的杂费记入制造费用 我们收到工程款怎么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按照进度结算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

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看这个建筑劳务公司申请的是哪些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分为两个等级,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二级资质为低级只能分包所申请资质范围内的工作,企业承接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建筑劳务公司经营范围示例:1、砌筑、木工、抹灰、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架搭设、模板、...

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合同如何认定法律效力
在实践中,这两种分包合同被广泛地使用,但它们的法律效果很不相同。在分别承包中,各个承包人相互单独地对筹建单位负责,相互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在联合承包中,承包人共同地对筹建单位负责,承包人之间发生连带之债的法律关系。建筑公司在实际进行施工时会将签订的劳务合同进行再次分包,这样做可以使...

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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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18789983000: 签订劳务合同时,因价太低亏损严重,能不能起诉? -
却欧舒窗: 如果明显显平公平的合同,或受欺骗,坑蒙,胁迫成就的合同,可以请求变更,也可以请求中止或撤销.

绵阳市18789983000: 清包劳务在施工过程中合同价太低可以跟劳动局起诉吗 -
却欧舒窗: 合同价如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起诉,如高于标准就不能起诉!

绵阳市18789983000: 劳务限价低会有哪些后果 -
却欧舒窗: 由于最低限价通常要远高于市场价格,那么当实行最低限价政策后,将会导致供应方单位产品利润增高,从而使得市场上供应方数量增加,并且单个供应方的产量也会增加,即市场供应会超量增加; 与此同时,由于远高于市场价的最低价超出了...

绵阳市18789983000: 分包工程的成本怎么算? -
却欧舒窗: 一、建筑分包工程的成本核算法 根据相关的分包工程法规要求,分包工程的成本核算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即以会计核算准则为主导,处理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总价法 这种会计处理的方法,跟总承包商自行建立项目成本的核算方法...

绵阳市18789983000: 如何做好施工企业分包合同管理 -
却欧舒窗: 根据著名合同管理专家李绘芳老师了解有以下几点: 1、合同签订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2、合同中涉及工程款支付条款的审查 3、合同中双方订立与相关法律法规背离条款的审查 4、合同履约情况的动态监管 5、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备案.

绵阳市18789983000: 把工程分包给别人,包给他们的人工费如何确定的?(就是该怎么合理计算人工费) -
却欧舒窗: 有2种:1、计工,就是传统的按实际人工使用计量,难免会出工不出力,磨洋工. 2、计件,就是把工程按工作量分包给别人,比如1方结构,包括搭架子、立模板、钢筋绑扎及焊接,混凝土浇筑等等工序综合到一起,按方量与其结帐.

绵阳市18789983000: 劳务分包单价怎么算出来的 -
却欧舒窗: 劳务队伍的分包单价,既不是按定额的人工含量计价,也不是市场价,准确的说,应该说是经验价.劳务分包单位的最底层是民工,而一般情况下,民工都是由一个小班组长所带领的.小班组长懂定额吗?他不懂.但他真实的知道,浇注一立方混凝土,需要壮工多少,技术工多少.这个数量是绝对少于定额人工含量的.再加上小班组长更清楚的知道,一个民工一天的工资是多少.因此,他所承包的混凝土浇注价格他能算出来,加上他的工资及他想另外多赚取的,就是他对劳务队的小班组承包单价.而劳务队伍从总包单位承包的劳务费,一般情况下,是套用劳动定额人工含量计算的,而这个价格是高于小班组承包单价很多的.

绵阳市18789983000: 我在一个安装公司签了劳务合同,因价格低半路退场,这样要负什么责任呢?拿工程款的时候是私人账户转账的 -
却欧舒窗: 合同有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终止条件?

绵阳市18789983000: 如何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把工料机的浪费和损耗降至最小 -
却欧舒窗: 一、人工费的控制 对于目前大部分大型施工企业来说,企业工作的重点已由原来的结构、装修、安装等全部项目都由企业自有人员施工转型为现在的管理型模式.这种管理型模式一方面降低了施工企业自身的成本投入,使得企业有了更大的精...

绵阳市18789983000: 怎样有效管理劳务分包单位 -
却欧舒窗: 现在总包单位好像比较倾向于整体劳务分包,或者说扩大劳务分包.也就是说把整个工程的土建的大部分劳务活整体打包给一个劳务队伍,这样看起来会省事点,不存在劳务队伍间的协调,但是实际的管理难度很大.由于施工人员集中在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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