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建筑工 程分公 司会不会有风险?

作者&投稿:兴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设立分公司主要有什么风险~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天都含有一大批新企业注册产生,同时,也有一大批企业因种种原因被迫关倒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除与企业进入的行业、市场前景、政策导向、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等有关系外,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而纳税筹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因此,在企业设立之时,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一番积极筹划。
一般情况下,企业组织形式分为三类,即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从法律角度讲,公司企业属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此之外,还可以从其它角度进行,比如,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外资企业中的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等。

企业组织形式分类的第二个层次是在公司企业内部进行划分的。这个层次分为两对公司关系,即总分公司及母子公司。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税收水平,因此,投资者在组建企业时必须考虑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比较选择

我国对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国家对公司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上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然,营业利润不交公司税,只课征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例1:某甲经营一家公司,年盈利20万元,请问以何种方式组建公司可得最大税收利益?

方案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得税=20×33%=6.6(万元)

个人所得税=(20-6.6)×20%=2.68(万元)税后收益=20-6.6-2.68=10.72(万元)方案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20×35%-0.675=6.325(万元)税后收益=20-6.325=13.675(万元)应选择方案2,纳税人甲的这一举动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之前进行筹划,并达到了一定的节税效果。

另外,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选择其积极方面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其消极的一面,不能以偏概全。比如,在不考虑其主要因素的情况下,单就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业要优于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合伙企业只征一次个人所得税,而股份有限公司还要再征一次企业所得税;如果综合考虑企业的税基、税率、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存在,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利的一面,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都是只为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例如,国税发(1997)198号文规定,股份制企业,股东个人所获资本公积转增股东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点合伙制企业就不能享受;其次,在测算两种性质企业的税后整体利益时,不能只看名义税率,还要看整体税率,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化”措施一般情况下要优于合伙制企业,“整体化”就意味着重叠课征的消除,税收便会消除一部分;第三,如合伙人中既有本国居民,又有外国居民,就出现了合伙企业的跨国税收现象,由于国藉的不同,税收将出现差异。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企业应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不大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资金多,筹资难度大,管理较为复杂,如采用合伙制形式运转比较困难。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比较选择

所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谓分公司是一指作为公司的分支构而存在,在国家税收中,它往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

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

例二:蓝天公司是一家拥有A、B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02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3000万元,其分公司A实现利润500万元,分公司B损3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该集团公司在2002年度应纳税额=(3000+500-300)×33%=1056(万元)如果上述A、B两家公司换成子公司,总体税收就发生了变化。假设A、B两家子公司的所得税率仍为33%.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3000×33%=990(万元),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33%=165(万元),B公司由于2002年度发生亏损,则该年度不应交纳企业所得税。

那么,蓝天公司200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990+165-1155(万元),高出总分公司整体税收:1155-1056=99(万元)。如果总公司与子公司所得税适用率不同,则上述情况又会发生变化。

例3:南京天顺总公司在海南和珠海各设一家分公司,其中,南京地区企业所得税率为33%,海南和珠海均为15%.2002年度公司本部实现利润2000万元;海南、珠海两家子公司分别实现利润200万元和300万元。总公司规定,子公司税后利润的60%汇回总公司,40%自己留用,则2002度: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33%=660(万元)海南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珠海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300×15=45(万元)子公司汇回总公司利润额=(200-30)×60%+(300-45)×60%=255(万元)汇回利润应交纳所得税=255×(33%-15%)=45.9(万元)蓝天公司总体税收=660+30+45+45.9=780.9(万元)若将上述两家子公司改成分公司,则蓝天公司整体税收=(2000+200+300)×33%=825(万元)这样设立子公司比设立分公司减轻投资者税收825-780.9=44.1(万元)。可见,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各有利弊。由于法律上认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因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总公司帐上;而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相抵。因此,当企业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到国外或外地设立分支机构时,可以在进入地的初期,针对当地情况不熟、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考虑设立分公司,从而使外地发生的亏损在总公司冲减,以减轻总公司的负担。而当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销路,可以盈利时,应考虑设立分公司,可以在盈利时保证能享受当地税收优惠的政策。

三、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选择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我国私营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而个体工商户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税率上看私营企业应税额在3万元以下时,税率为18%,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时,税率27%,年应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时,税率为33%;个体工商户应税额在3万元时,适用边际税率为20%,直接看似乎高于私营企业,但由于个体工商户适用税率为累计进税率,其实际税率只有15.8%,低于私营企业18%的水平;个体工商户应税额为10万元时,适用边际税率为35%,也高于私营企业33%的税率,但实际税率只有28.25%,由此可见,在同等盈利水平下,个体工商户比私营企业获取更多好处,但个体工商户也有许多缺点,如规模孝难于扩展业务等。而私营企业则有相对严密组织,能扩展经营,降低费用,提高盈利水平等特点,所以,投资人在投资前应该选择何种组织形式,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四、内、外资企业的选择

所谓内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所谓外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主要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上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优惠税率幅度小,为18%和27%两个档次;面外资企业的优惠幅度较大,分别为15%和24%两档。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有第三产业,利用“三废”企业、劳服企业、校办工厂、福利企业等,外资企业的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有:生产性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等企业等,内资企业减免优惠政策时间较短,一般为1-3年,而外资企业减免优惠时间较长,一般为5年或5年以上。另外,内、外资企业适用税种的科目数量也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以上,外资企业适用6个税种。可见,外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较多,税收差别也较大,在其它条件相同时,企业应当选择开办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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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伴生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一个企业只要保持运营,法律风险就难以避免。由于不同法律风险的性质、后果以及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存在很大差别,法律风险防范策略也有多种,主要有避免、降低、转移和接受四种。推荐阅读:企业法律风险伴生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一个企业只要保持运营,法律风险就难以避免。由于不同法律风险的性质、后果以及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存在很大差别,法律风险防范策略也有多种,主要有避免、降低、转移和接受四种。
(一)避免风险
避免风险是指某种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后果严重,企业不能承受或不愿接受的情况下,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尽量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由于避免风险要放弃商业机会或付出巨大的控制成本,在一般情况下采取避免策略的风险,多是可能导致企业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法律风险,因为这类法律后果是企业难以承受的,如涉及犯罪、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对于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除了可能严重影响企业声誉及不能承担的灾难性经济后果以外,通常会采取其他应对策略。
(二)转移风险
简单地说,转移风险就是通过措施把风险从一个主体移到另一个主体的行为。如果某种法律风险难以完全避免,或者完全避免的成本过于高昂,则可以通过一定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或风险后果转移给其他主体。比如许多企业通过劳务公司雇佣员工,将劳务用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转移给劳务公司,或者通过投保、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将法律风险发生后的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或合作方。需要指出的是,转移法律风险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并且在很多情况下只能转移财产损失风险,对于非财产损失不能转移,如涉及企业声誉、商誉的损失。
(三)降低风险
如果某种法律风险难以完全避免,或者避免及转移的成本都过高,那么企业可以通过采取控制措施,从降低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降低法律风险发生后造成的损失程度人手对法律风险进行控制。这是企业最常采用的一种风险防范策略,因为对于企业面临的夫多数法律风险而言,只要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风险就无法避免,并且只要企业采取一定程度的控制措施,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造成的损失度就会明显下降。
(四)接受风险
接受风险,就是按照成本低于收益的总体原则,经过综合考量,企业愿意接受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后果。如果某种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发生负面影响也小,或者承担风险比采取控制措旌对企业的综合收益更大,或者明知有风险的存在而无适当的控制措施,企业可以对风险暂时不采取控制措施。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法律风险而言,应该谨慎采取接受策略。因为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不同的是,即使通过法律风险的识别和测评,我们可以初步预测到具体风险一旦发生的损失度。但往往看似很小的法律风险,由于和其他风险的叠加或是和风险之外的不可控因素结合,仍然会给企业带来“惊涛骇浪”。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的某些敏感时期,一个貌似不起眼的法律风险都会成为倒下的第一张多米诺牌。
风险防范策略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风险的具体情况、企业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控制成本和控制效果等多方面的情况。其中企业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是决定具体风险防范策略选择的原则要素。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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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天都含有一大批新企业注册产生,同时,也有一大批企业因种种原因被迫关倒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除与企业进入的行业、市场前景、政策导向、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等有关系外,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而纳税筹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因此,在企业设立之时,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一番积极筹划。
一般情况下,企业组织形式分为三类,即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从法律角度讲,公司企业属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此之外,还可以从其它角度进行,比如,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外资企业中的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等。

企业组织形式分类的第二个层次是在公司企业内部进行划分的。这个层次分为两对公司关系,即总分公司及母子公司。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税收水平,因此,投资者在组建企业时必须考虑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比较选择

我国对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国家对公司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上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然,营业利润不交公司税,只课征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例1:某甲经营一家公司,年盈利20万元,请问以何种方式组建公司可得最大税收利益?

方案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得税=20×33%=6.6(万元)

个人所得税=(20-6.6)×20%=2.68(万元)税后收益=20-6.6-2.68=10.72(万元)方案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20×35%-0.675=6.325(万元)税后收益=20-6.325=13.675(万元)应选择方案2,纳税人甲的这一举动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之前进行筹划,并达到了一定的节税效果。

另外,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选择其积极方面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其消极的一面,不能以偏概全。比如,在不考虑其主要因素的情况下,单就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业要优于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合伙企业只征一次个人所得税,而股份有限公司还要再征一次企业所得税;如果综合考虑企业的税基、税率、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存在,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利的一面,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都是只为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例如,国税发(1997)198号文规定,股份制企业,股东个人所获资本公积转增股东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点合伙制企业就不能享受;其次,在测算两种性质企业的税后整体利益时,不能只看名义税率,还要看整体税率,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化”措施一般情况下要优于合伙制企业,“整体化”就意味着重叠课征的消除,税收便会消除一部分;第三,如合伙人中既有本国居民,又有外国居民,就出现了合伙企业的跨国税收现象,由于国藉的不同,税收将出现差异。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企业应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不大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资金多,筹资难度大,管理较为复杂,如采用合伙制形式运转比较困难。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比较选择

所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谓分公司是一指作为公司的分支构而存在,在国家税收中,它往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

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

例二:蓝天公司是一家拥有A、B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02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3000万元,其分公司A实现利润500万元,分公司B损3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该集团公司在2002年度应纳税额=(3000+500-300)×33%=1056(万元)如果上述A、B两家公司换成子公司,总体税收就发生了变化。假设A、B两家子公司的所得税率仍为33%.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3000×33%=990(万元),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33%=165(万元),B公司由于2002年度发生亏损,则该年度不应交纳企业所得税。

那么,蓝天公司200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990+165-1155(万元),高出总分公司整体税收:1155-1056=99(万元)。如果总公司与子公司所得税适用率不同,则上述情况又会发生变化。

例3:南京天顺总公司在海南和珠海各设一家分公司,其中,南京地区企业所得税率为33%,海南和珠海均为15%.2002年度公司本部实现利润2000万元;海南、珠海两家子公司分别实现利润200万元和300万元。总公司规定,子公司税后利润的60%汇回总公司,40%自己留用,则2002度: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33%=660(万元)海南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珠海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300×15=45(万元)子公司汇回总公司利润额=(200-30)×60%+(300-45)×60%=255(万元)汇回利润应交纳所得税=255×(33%-15%)=45.9(万元)蓝天公司总体税收=660+30+45+45.9=780.9(万元)若将上述两家子公司改成分公司,则蓝天公司整体税收=(2000+200+300)×33%=825(万元)这样设立子公司比设立分公司减轻投资者税收825-780.9=44.1(万元)。可见,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各有利弊。由于法律上认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因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总公司帐上;而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相抵。因此,当企业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到国外或外地设立分支机构时,可以在进入地的初期,针对当地情况不熟、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考虑设立分公司,从而使外地发生的亏损在总公司冲减,以减轻总公司的负担。而当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销路,可以盈利时,应考虑设立分公司,可以在盈利时保证能享受当地税收优惠的政策。

三、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选择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我国私营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而个体工商户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税率上看私营企业应税额在3万元以下时,税率为18%,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时,税率27%,年应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时,税率为33%;个体工商户应税额在3万元时,适用边际税率为20%,直接看似乎高于私营企业,但由于个体工商户适用税率为累计进税率,其实际税率只有15.8%,低于私营企业18%的水平;个体工商户应税额为10万元时,适用边际税率为35%,也高于私营企业33%的税率,但实际税率只有28.25%,由此可见,在同等盈利水平下,个体工商户比私营企业获取更多好处,但个体工商户也有许多缺点,如规模孝难于扩展业务等。而私营企业则有相对严密组织,能扩展经营,降低费用,提高盈利水平等特点,所以,投资人在投资前应该选择何种组织形式,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四、内、外资企业的选择

所谓内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所谓外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主要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上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优惠税率幅度小,为18%和27%两个档次;面外资企业的优惠幅度较大,分别为15%和24%两档。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有第三产业,利用“三废”企业、劳服企业、校办工厂、福利企业等,外资企业的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有:生产性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等企业等,内资企业减免优惠政策时间较短,一般为1-3年,而外资企业减免优惠时间较长,一般为5年或5年以上。另外,内、外资企业适用税种的科目数量也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以上,外资企业适用6个税种。可见,外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较多,税收差别也较大,在其它条件相同时,企业应当选择开办合资企业

这个分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出现风险,这是不可回避的。主要看是否有对应的化解机制和防范措施。我了解到的中釜建设集团,他们是有着严格的风险管控能力和风险预防机制的。比如在合作协议上做了严格的约定,分公司造成风险的,首先由分公司负责人及其家庭承担无 限责任,然后是其担保人及担保人家庭承担无 限责任。最后如果仍然不能解决,总公司会出面兜底。这个风险的承当顺序为:分公司负责人 > 分公司担保人 > 总公司

比如:您目前做消防工程(二级资质),分公司可能承接的单个工程体量最大也就2000万左右,我们把风险想到最极端的情况,就算他亏500万吧。首先是您及您的整个家庭的财产对冲这个风险(举债、变卖家产填窟窿),接着是您的担保人及担保人的家庭财产去承担这个风险,最后是总公司去承担这个风险。这样“层层负责、人 人有责、各负其责”的防范体系,还能不能对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造成不可抗的风险呢!

分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出现风险,这是不可回避的。主要看是否有对应的化解机制和防范措施。我了解到的中釜建设集团,他们是有着严格的风险管控能力和风险预防机制的。比如在合作协议上做了严格的约定,分公司造成风险的,首先由分公司负责人及其家庭承担无限责任,然后是其担保人及担保人家庭承担无限责任。最后如果仍然不能解决,总公司会出面兜底。这个风险的承当顺序为:分公司负责人 > 分公司担保人 > 总公司

比如:您目前做消防工程(二级资质),分公司可能承接的单个工程体量最大也就2000万左右,我们把风险想到最极端的情况,就算他亏500万吧。首先是您及您的整个家庭的财产对冲这个风险(举债、变卖家产填窟窿),接着是您的担保人及担保人的家庭财产去承担这个风险,最后是总公司去承担这个风险。这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防范体系,还能不能对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造成不可抗的风险呢!


行唐县13428152749: 个人设立、承包某公司在某地的分公司,有什么法律风险 -
霜雄红花: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应由设立分公司的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2、如果要避免法律风险的话,应尽量作出书面约定,另外,如果某公司破产了,你的分公司也就是破产财产,而且你们之间的承包协议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

行唐县13428152749: 成立分公司是以总公司名义投资还是以老板私人名义投资好 -
霜雄红花: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从属于总公司.成立分公司应该以总公司名义投资.如果以老板私人名义另行投资的话,那成立的是一个单独的公司,是另外一个独立法人单位,就不是分公司了.

行唐县13428152749: 我公司在某地投资项目,成立分公司,分公司独立核算,如产生纠纷与总公司有无连带责任 -
霜雄红花: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作如下解答:分公司与总公司没有所谓的连带责任,因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就算分公司是独立核算也是公司内部的事情,如果总公司对外有债务,或者分公司对外有债务,债权人是可以执行总分公司的共同财产的,至于你们间的内部核算协议,要等对外承担债务后,再进行追偿

行唐县13428152749: 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
霜雄红花: 子公司是相对母公司而言的,一个企业集团由一家母公司和数家子公司组成,子公司可以是全资的,也可以是母公司控股的,或者参股的.母公司通过投资,对子公司实施管理.子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并独立核算,母公司对子公司只承担投资额以内的有限责任.分公司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一般是外派机构,也可以按产品设立.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有经营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如果是为了分散经营风险,建议设立子公司.如果是为了拓展外地业务,建议设立分公司.

行唐县13428152749: 对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如何处罚 -
霜雄红花: 公司登记机关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唐县13428152749: 请问谁知道,成立分公司的话,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区别在哪?分公司出了问题的话,总公司受影响吗?法人呢 -
霜雄红花: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含义: 1、总公司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在我国,总公司的资格要在公司章程中加以确认.并经公...

行唐县13428152749: 朋友想用我公司名义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如何不伤情面又规避风险? -
霜雄红花: 说你要求拿分公司的70%股,并定期派遣技术顾问去做指导(监督)

行唐县13428152749: 建筑企业注册分公司都需要哪些资料. -
霜雄红花: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行唐县13428152749: 公司刚成立,属于分公司性质,所有证件办理好了,基本户开立,把注册的钱转回总公司算抽逃资金么
霜雄红花: 公司刚成立,属于分公司性质,所有证件办理好了,基本户开立,把注册的钱转回总公司,算节约资金,提高企业效益,值得称赞的行为. 供参考.

行唐县13428152749: 成立分公司是否需要注册资金? -
霜雄红花: 如果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名下的一个部分,它不具备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总公司的资产为其进行担保,这种情况设立分公司就可以不需要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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