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找书

作者&投稿:康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高分找书!高龄书友们来下吧!~

《最穿越》主角穿越了,原本熟悉的一切都面目全非,平凡的老爸成了将军,下岗的老妈成了资产百亿的富豪,相处到了谈婚论嫁的女友成了陌生人还被自己强奸了,暗恋多年的同学居然反过来暗恋自己,仰慕的明星成了自己的二奶,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又不乏搞笑,是不可多得的好书。已完本。

《诸夏》架空历史,主角穿越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看主角怎么赚尽天下钱财,建立部队,在亚洲打造自己的华人帝国。已完本。

《冒牌大英雄》一个贪生怕死的小人物,一个立志成为土豪恶霸的胖子,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如何被迫成为民族的英雄,宇宙的救星。已经写了好久,估计也快完本了。

最后隆重推荐一本绝对的精品。估计提问者说的那小说就是模仿这本书的套路写的。
主角是一个平凡的人,只想过平凡的生活。奈何事与愿违,女友的背叛,敌人的陷害使他锒铛入狱。看他如何咸鱼翻身,获得无尽的财富,改名换姓回到家乡报复自己的仇人。此书描写细腻,情节曲折,堪称世界经典名著,如果你没看过那么强烈推荐。这就是《基督山伯爵》。

以上小说全部经典,我看网络小说也有7、8年了。如果你喜欢的话不妨加我的百度,我可以给你推荐更多的精品。

楼主算是问对人了,推荐你看徐公子胜治的!
徐胜治,字天心,又号风君子,忘情公子,笔名徐公子胜治,曾在多家证券投资与咨询机构任职,现任青岛大摩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兼首席证券分析师。
徐胜治以笔名“徐公子胜治”撰写的“人、鬼、神、地、灵、天”系列小说——《人欲》、《鬼股》、《神游》、《灵山》,《地师》已经连载完成,在网络上受到广泛好评。2012年5月,公子新书《天枢》完美终结。本系列的一部新著《惊门》也已接近尾声。
推荐你先看下他的《灵山》: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梅溪,自幼漂泊江湖,艰难的上了大学读到二年级,却在一场意外的奇遇中穿越了,来到盛唐年间。他却惊讶的发现,自己来到的是与历史书上所描述的不太一样的世界,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中事物,竟在身边真实的呈现。他该如何自处?是历史记载错了吗,还是因为他的到来,创造了后世所见的历史?
人们总是忍不住去幻想穿越与重生,能将心中一切遗憾从头补偿,每个人都希望把自己的世界构建成一座完美的灵山,究竟之处,还是那一句古语——灵山只在汝心头。
其实他的每一部都很经典!

你应该看看《普通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我个人觉得要真正的分析一个人,或一类人,最主要的是研究他的心理。哦,还有,毕淑敏的《心灵7游戏》你也看看,或许会找到些东西。。。

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占总犯罪的比率及青少年犯罪占青少年总数的比率均呈上升趋势 ;违法犯罪越来越低龄化,且不懂法;犯罪突发性强;犯罪性质越发严重而且不计后果;暴力犯罪突出,甚至泯灭天良;团伙化犯罪而且带有黑社会性质以及智能化犯罪等等。研究表明,形成青少年违法犯罪并显示上述特点的原因有来自家庭、社会、学校等方面。而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家庭不睦,父母离异。整天在父母争吵不休、打骂不断、火药味极浓的家庭生活氛围中,甚至父母离异,各自另组家庭,在“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是多余的”羞辱中,在得不到父爱、母爱基本温暖的情况下,幼小本应纯洁的心灵被人为地扭曲,愤而报复社会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家教不当,爱度失衡。有的家长平日百依百顺,有要求必满足,形成任性、霸道坏性格,一有挫折或受到批评指责就离家出走,远走高飞;有的家长则以棍棒代替教育,动辄拳打脚踢,一旦挣脱,离家而去,这样在流浪中食宿无着,碰上坏人教唆极易走上犯罪道路。忙于应酬,自身不洁。有的家长从早到晚一心赚钱,整日在商场上忙;有的则沉迷于“娱乐”,跑舞厅、上酒吧、进赌场、钻包厢,“要钱随你花,教育没时间”,养而不教,放任自流。在无教育约束情况下,孩子自然出去“潇洒”,结识狐朋狗友,滋事斗殴,偷毒黄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奢望过高,误导子女。有的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期望值太高,平时成绩非一二名过不了关,升学非重高、非重点大学不可。逼得太紧,压力过大,负担过重,当孩子力不从心,“达标”无望时,极易走向反面,做出丧失理智或意外的犯罪行为。长辈不检,耳濡目染。有的家长本身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从不检点,有些家长则凭借有权有钱带着子女一起去“不×白不× ”。让孩子从小穿名牌,高消费,追求享受。这样“上梁不正下梁歪”,从反面为孩子作了坏榜样。我们还应看到,在当今家庭教育中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或者叫做矛盾现象。如家长育子成才意识的增强与重智轻德的偏差;家庭经济的收入与孩子超额消费的失调;社会信息量增多与家庭可控性减少,学生中存有的心理问题和障碍,等等,以至许多家庭出现了孩子教育中的“失控”。现在家庭教育中反映的矛盾与困惑,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教育观念和目标的不一致,使家庭教育走入了误区。现在有些青少年缺乏理想,生活自理能力弱,不爱劳动,怕苦怕累,会花钱,自我中心意识强烈,不愿合作等,说明青少年学生在走向社会,实现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中缺乏一致有效的教育引导。

关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的实施与思考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纵然有其自身的原因,如年龄较小,智力、心理发育不健全,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差等,但认真分析每一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会发现这些原因不是以孤立的形式存在的,往往是自身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等综合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时,要从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综合分析;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包括使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不再重新犯罪,也要动员家庭、学校、社会各方的力量完成这项工作,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

一、从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看建立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的必要性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一是在开庭前要求未成年被告人填写《个人情况测试表》,同时要求其家长填写《家庭情况测试表》的方式,初步掌握其犯罪原因;二是在庭审的法庭调查阶段,通过向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问,对其犯罪原因作深入的了解。

1、因家庭原因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

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最直接的。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和家长采取的不正当的教育方法往往对未成年人的人品形成、性格特点等产生深刻的负面影响,个别情况下会导致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通过近年来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的调查,我们发现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家庭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父母无原则地溺爱和袒护孩子。有些父母过分的娇纵溺爱孩子,凡事都以其为中心,即使孩子有错,也不认真批评教育,导致孩子蛮横、任性。这些未成年人一旦离开了家庭的温床,步入社会,便容易遭受失败,产生强烈的受挫感,继尔迷茫、困惑、不知所措,往往会采取比较极端甚至违法犯罪的手段解决其面临的问题。

父母教育方法粗暴。有的父母教育孩子方法简单粗暴。一些作家长的望子成龙心切,恨铁不成钢,孩子一旦有错,不是选择正确的教育方法,而是采取棍棒政策对待孩子,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造成孩子与父母间的对立情绪,甚至使孩子产生强烈的叛逆思想。这部分未成年人如果过早地步入社会,一般会选择在社会上广泛交友的做法来寻求保护和温暖,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受不良人员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走上邪路。

父母疏于管教子女。有些父母因工作或经营事务繁忙,疏忽了对孩子的管理教育有的甚至对孩子放任不管。比如子女在外都交什么朋友,平时心理都想些什么,有时回家很晚或夜不归宿都在干些什么等等不闻不问,往往造成孩子自由散漫,无拘无束,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容易无事生非而触犯法律。

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过早去世。因父母离异造成的家庭解体或父母易一方过早去世会给未成年人带来难以弥补的创伤,也容易养成了孩子孤僻的性格和畸形的心态,而过早地失去父母之爱,失去正常家庭的温暖和教育。这样的未成年人在社会上不能较好地与别人交流、沟通,他们过早地、盲目地流入社会,一旦在物质上得不到满足,便会采取偷窃、抢劫等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2、因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管理教育的失误导致在校生犯罪

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知识体系形成的重要场所,然而目前一些学校存在着重智力教育轻品德教育的现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略了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学校普遍存在着法制教育薄弱的现状,使得广大未成年学生不知法、不懂法,尤其是一些平时身上存在不良习惯的学生,是非观念模糊,违法和犯罪界限不清,糊里糊涂就走上了犯罪道路,从这个角度讲不能不说是学校教育的失败。

3、失业、失学加上社会因素的影响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

从少年庭审理的案件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校生犯罪仅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10%左右,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是那些失业、失学的未成年人,其中尤以农村失学的未成年人为主。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很多未成年人在本该接受教育的年龄过早地离开学校,其自身的原因主要有厌学、辍学等。在农村,未成年人上完初中后便不再继续接受文化教育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是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其次是家长对子女教育问题重视不够;再则就是农村教育师资力量较为薄弱,教学质量不高,考不上初中、高中,造成大量初中乃至小学毕业的未成年人闲散在家中。由于社会竞争日趋激烈,这部分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未成年人很难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但其中大部分选择到城市打工,过早地踏入社会。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社会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这其中也孕育和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许多不良的因素。对于生理、心理发育处于青春期、自控能力低下、难以抵御外界诱惑的未成年人来讲,容易误入歧途。这些未成年人游荡在社会上,受崇尚物质生活享受不良社会风气和环境的影响,使他们在没有经济收入的情况下盲目追求享受,导致侵财案件的发生;社会上一些宣传暴力、黄色的影视、书籍等不良传媒的影响,使未成年人盲目追求所谓的“英雄主义”,导致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案件的发生;而小说、电影中宣传的江湖哥们义气,也使精神空虚的未成年人乐于模仿,拉帮结派成群地结交在一起,为点滴小事大打出手,导致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网吧的大量出现,更是为无所事事的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消磨时间、滋生是非的场所,许多未成年人沉迷其中,荒废学业不说,因与网吧直接或间接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经占到全部案件总数的60%左右。

综上,未成年犯罪原因涉及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仅依靠某一方面的力量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参与。其中,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者结合的工作体系是最有效的举措。

二、从实践看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工作体系的可行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仅从一个渠道入手,是收不到好的效果的,因此,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手段,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的工作体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首先,我们应当看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既要面向社会上的广大青少年,通过家庭、学校、社区三方渠道,做好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工作;其次,对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也要动员家庭、党校、社区的力量去教育改造他们;最后,对于那些被法院判过刑的服刑犯,更要动员家庭、学校、社区三方力量做好他们的帮教工作,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1、调动三方资源,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

(1)强化家庭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以身作则,用良好的言传身教影响未成年人,使其从小能够在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中成长。与学校教育不同,家长是靠其平时的一言一行对未成年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每个小小的细节当中。所以,家长对子女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诱导。作为家长,无论自身文化程度高或低,家庭经济状况贫或富,都要掌握一定的教育子女的方法,最起码要教育子女不要侵犯别人的利益,不要做对国家、社会有害的事情。在发现子女有吸烟、喝酒、夜不归宿、与社会上不良人员交往等不良苗头的时候,要及时劝阻制止。父母离异的残缺家庭,作家长的更要注重子女的心理发育,培养其乐观健康的心态,在学校和社会大胆与人交流沟通,努力克服家庭的变故对其产生不良影响。家长要明白作为未成年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一旦子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其自身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2)加强学校日常教育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

学校在预防在校生犯罪方面一般应作好以下工作:

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学校要拥有一支受过专门训练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结合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要区别中、小学校而开设与他们年龄、心理、行为习惯相适应的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内容。除上法制课外,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如邀请法院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为同学们上法制课,积极开展法官与学生的对话活动,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排练摩拟法庭等,使学生受到更加直观的法制教育。

矫治学生的不良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和监护人不得放弃对他们的教育责任,学校同样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负有矫治责任。对那些经常旷课、与同学打架斗殴、有小偷小摸恶习、喜欢与社会人员交往的学生,应尽早督促他们纠正。在矫治的方法上,要以正面教育为主,在深入了解其不良行为产生根源的基础上,对他们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必要时要汇同其家长共同做工作。

治理整顿学校周边环境。许多学校附近网吧、游戏厅较多,不少学生夜不归宿,在网吧过夜,并在网吧中结交了不少社会上的人员,深受他们的影响。学校应和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校园周围环境的整顿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防止学生因频繁出入这些场所,受到不良影响而滋生是非。

严格控制在校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学校对学生进出校门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对进出校园的社会人员更要严加防范,对在校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的交往要严加掌握和控制。一方面尽可能避免在校园内外发生刑事案件,另一方面避免学生因与校外不良人员的交往,参与这些人组织的团伙型犯罪。

(3)发挥社区优势,预防青少年犯罪

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对促进社会治安好转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依靠这些群众团体和组织的力量,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社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设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相关机构。为使这项工作有组织保证,有条件的社区应成立“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中心”,安排有工作责任心、具备一定青少年教育工作经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机构内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之间职责分明。

掌握社区内青少年人员状况。具体应掌握本社区内未成年人的人员构成,着重掌握那些家庭不健全、失学失业人员的有关情况。对外出打工的未成年人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更要跟踪掌握。同时,社区应对失业的青少年广开就业门路,防止他们因失业失学而整日无所事事。

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可以通过定期在公共场所展览展板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也可以由专人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社区要积极参与整治网吧这类青少年犯罪较易发生的场所,在社区范围内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做好社区矛盾调处工作。从目前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案件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由于日常生活中一些矛盾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而引起行凶杀人等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社区要做好防止民事纠纷向刑事案件转化的工作,及时和妥善地调解民事纠纷,增进居民之间的团结,防止矛盾激化,预防犯罪的发生。

2、充分发挥家长、教师、社区人员在审判中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合力教育作用,促进未成年罪犯悔罪、改造

对那些犯了罪的未成年人,仅靠法院的教育是不够的,应动员家长、学校、社会力量开展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工作,形成教育的合力作用,促使他们真正悔改,浪子回头。

(1)发挥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的作用

在法院审判阶段,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作用发挥好坏,对未成年被告人能否真诚改过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要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如为未成年被告人聘请辩护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主动向法院为未成年被告人缴纳罚金等;在庭审过程的法庭教育阶段,家长要从亲情的角度,对犯了罪的未成年人做好教育发言,用亲情的力量感动、感化犯了罪的未成年人,给他改造的动力。

(2)强化学校作为帮教人参与教育的作用

对那些犯了罪的未成年在校生,学校在法院审判阶段应做哪些工作?笔者认为,在开庭前,学校领导和了解该学生的班主任等人员应提供该学生平时在校的表现情况,包括学习成绩、与同学交往情况、有无恶习等,配合法院分析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在庭审教育阶段,上述人员可作为帮教人参加诉讼,与审判员、法定代理人共同作好教育工作。

(3)调动社区综合治理方参与审判的作用

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要想在审判的庭审教育阶段使教育产生好的效果,应首先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情况,这些情况由谁来调查了解,以前的做法是由人民法院来收集。但这样做有先入为主之嫌,而由所在社区专门的社会调查员来做这项工作比较合适。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由审判人员与社区调查员联系,委托其调查该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相关情况,并通过问卷和调查表的形式反馈给法院。在庭审阶段,该调查员可出席庭审,将所调查到的情况以证据的形式提交给法庭,经过质证认证后,作为分析该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的依据。同时,社会调查员还可参与法庭教育工作。

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应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工作,尽量安排社区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或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人民陪审员。这样在参加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他们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的作用,同时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庭审教育效果。

3、建立共同参与对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机制

(1)以家庭帮教工作为基础

被判处缓刑、管制刑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在判刑后仍然放在社会上。因此,家庭的帮教是至关重要的。家长要负责管教自己的孩子,保证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不出任何问题,更不能重新犯罪;要安排好其日常生活,继续上学的,要经常与学校联系,了解其在校表现;失学失业在家的,要严格约束其行为,为其制订学习计划,控制其与社会上人员的交往,不得让其在外过夜,尽量不让他出入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还要经常与其谈心,了解其思想状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解决。另外,对子女被判处实刑的,其家长也要经常到少管所看望他们,给他们家庭的温暖,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改造情况,鼓起他们重新做人的勇气,鼓励他们好好学习文化知识,掌握劳动技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2)以学校帮教工作为重心

改革现有考评机制,最大限度地接纳违法犯罪学生。目前,由于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比实行的是一票否决制,学生只要发生刑事案件,该学校就不能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为此有些学校对违法犯罪的学生一律予以开除。这样做往往会导致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学生产生心理阴影,不利于他们的改造。学校应为缓刑少年犯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刑的未成年学生,应最大限度地接纳他们重新回到校园,防止他们因为没有学上而与社会上的人交往,重新犯罪。

制订帮教计划,落实监管措施。学校应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刑的学生制订帮教计划,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关注他们的学习和在校表现,经常与他们谈心并做相关记录工作,要求他们定期作书面思想汇报,以便随时掌握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和改造情况。平时还要经常保持与其家长的联系,一旦出现问题共同解决。

(3)以社区帮教矫正为中心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矫正方式,是指将那些被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的未成年罪犯置于社区内,成立社区矫正中心,作好对非监禁刑少年犯的帮教工作,由社区矫正中心在帮教人员的协助下,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具体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司法所负责,矫正工作由社区矫治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完成。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负责对矫治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教育学习、组织开展公益劳动等。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社会公益劳动,定期以书面和口头方式向矫治中心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服从矫治中心和监督管理等。

参考资料:http://www.xs.gd.cn/Html/llyd/172825822.htm

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已满14周岁又未满18周岁的人,他们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也仅只限于“初步”,所以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往往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未成年人保护法司法保护中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需从轻处罚,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而已满18周岁,未满25周岁的人则属于青年范畴,他们的是非观、世界观较之未成年人已大大成熟,但仍处于一种很不稳定的状态,需要进一步加以巩固。
青少年犯罪多出于贪利性、享乐性、报复性、模仿性、虚荣心、好奇心或哥儿们义气而产生犯罪动机。其特点主要有:犯罪人年龄偏小,呈现低龄化趋向;多是出于享乐、精神空虚而实施犯罪,且多采用结伙犯罪形式;犯罪时缺少预谋,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往往不计后果;少女犯罪率上升;罪犯改造难度较大,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上升 。
在中国,对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犯罪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可送少教所或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改造;一般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但对于杀人、爆炸等八种刑法规定的严重犯罪的,年满14周岁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青少年犯罪需要家庭、社会共同进行校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编辑本段【犯罪特点】
1、越来越年轻的年龄结构。
在2001-2003年罪犯构成情况进行调查中发现30岁以下罪犯和20岁以下罪犯总数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001年80.1%和22.4%,2002年82.4%和26.2%,2003年83.3%和23.7%,从数字上可以看出,青少年罪犯在罪犯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存在着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中20岁以下罪犯已达到 罪犯总数的三分之一强。
2、青少年犯罪主体上存在较低的知识层次。
在对36名青少年犯罪调查 了解到,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8.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2.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4%、文盲占31.6%。36名青少年罪犯在校时绝大多数是成绩差的学生,多数有学业失败的经历,57.1%的人成绩中下或者根本跟不上,50.3%表示很少或从未受过老师的表扬,这些原因造成他们中的部分人破罐子破摔,部分中途辍学,在社会上受到不良影响之后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这些未成年人罪犯中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排在前三位的是小学肄业、文盲和初中肄业,他们占总数的91.7%。
3、犯罪年龄呈低龄化、作案成人化。
首先是犯罪逐渐低龄化,几年前,青少年犯罪平均年龄还在17岁以上,而今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只有15.7岁。其次,团伙犯罪案件增多。青少年在学校形成“小团体”,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容易相互影响,形成共同犯罪。再次,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首,根据国家公布的统计数据和调查获取的比例显示未成年人主要以财产犯罪为主,排在前五位的犯罪类型依次是:抢劫、强奸、盗窃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杀人。在调查中还发现未成年罪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似乎有着清醒的认识,甚至自认为经验丰富,在犯罪过程中,目的性、预谋性更加明确。最后作案方式“成人化”。青少年犯罪以往多属偶发性,作案前很少进行密谋。而近一年多来,大部分青少年抢劫案作案前均有严密策划、分工。以2001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为例,16岁的女生津津(化名)去 与男生李某发生口角,随后便叫来3名同学替自己“报仇”,将李某带进楼群殴打后抢走人民币50元,并扬言还要进行第二次敲诈。李某回到家与父母商量报案。类似的校园抢劫案还时有发生。
4、青少年犯罪中一部分具有极强的随意性
在对上述36名青少年罪犯调查访问中得知一部分在做案前很少有明确的目的,往往是在闲逛,喝醉酒后过程中,由于一时的冲动身不由已,别人以纵恿等原因而作案或是正在做某事的过程中,见有机可乘,突然改变计划而作案。
5、以物质享受为目的,为了得到超过正常生活水平的物质享受而走上犯罪道路也是青少年犯罪的一大特点
作为青少年在思维方面存在一定的片面,容易形成和别人攀比的心理,别人吃的比自己强,穿的比自己好时,心理就有平衡,久而久之得不到很好的引导和教育,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就是一些贪图享受的青少年以“吃”“穿”“玩”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好吃懒做,在没有充分的物质基础情况下,便会铤而走险、误入歧途,而玩更是成 为青少年消费的主要方面,通过抢劫、盗窃等不正当手段得到的钱财中有很大一部分挥霍在舞厅、游戏机、台球 等游艺上。
编辑本段【犯罪类型】
1、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 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奸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例如17岁的骆某在与成年人李某所进行的盗窃活动中,一次又一次的充当“放风”的角色,事后未得任何赃物,但仍心于情愿地去做,仅因为李某平时给他买两碗面条,在他不顺心时说两句安慰的话。为了这个简单的原因,骆某甚至两三个月回家,与李某吃住在一起,连续做案十余次。
2、团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例如徐某等四人合伙抢劫一案,除徐某外其余三人都是在校学生。先是由徐某提出去打某某,在打人过程中又由徐某提议发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三名学生被捕入狱后,很是后悔,认识到不该和徐某这样的人混在一起。
3、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例如在校生雷某在自己和同学遭到社会流氓殴打,并被抢走钱物,自己 学校、,派出所报告又未得到及时处理后,出于一种报复心理,去打别人,抢夺别人财物和,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毁了自己的前程。再例如17岁的卢某上学时被校警殴打,虽然学校及时进行了处理,但卢某认为处理不当,辍学后,携带木棍,到校将校警打伤。
4、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例如17岁的杀人犯赵某,由于骑车与他相撞,在遭到殴打和辱骂后,失去理智,掏出随身所带的水果刀,连砍数刀,致人死亡。被判无期后,深感后悔,希望用自己的例子教育别人。
5、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例如抢劫犯胡某骑车与他人相撞,要求赔偿未得逞后,就强行抢走他人钱物,并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行为,再例如抢劫犯李某认为找别人要点东西,不给打两拳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认为自己是正大光明的找人要,又不是偷偷摸摸地去偷,怎能算犯罪。此外还有一部分青少年由于对性生理方面的知识不了解,出于对性神秘的向往而走上犯罪道路,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编辑本段【犯罪原因】
1、主观原因
从主观上讲,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正确观察社会的,意志品质薄弱,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和坏思想的影响,养成“哥们义气”,“享乐主义”等种种不良习惯和不正确思想,并具有强烈的冲动性,教育引导的不当,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客观原因
(1)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由于我们工作中忽视了思想,加上社会上请客送礼、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影响,部分青少年对社会产生怀疑和矛盾心理,失去了是非观念,甚至对正确的东西也持怀疑态度。有的违法犯罪分子毫不隐瞒的说:“人活着就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能贪污的贪污,能受贿的受贿,我不能贪污也没条件受贿,只好采用笨重的办法去偷去抢。”在这种思想支配下,这种人藐视国法,大胆作案,抓住了坐几年牢,抓不住算我走运,吃喝几顿,快活几天。如我们办理的一起抢劫盗窃案件中,涉案的几个年轻人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由于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影响,几个人经常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盗窃、抢劫。有时盗窃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有时抢劫现金,来充实他们空虚的精神生活。他们不是靠勤劳的双手去致富,而是抱着幻想,以身试法,去盗去抢、去骗,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外来腐朽思想和文化的腐蚀。随着对外开放,业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也象苍蝇一样飞了进来,在青少年中产生了不良影响。青少年身心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吸收能力强,而批判、辨别能力差,容易把坏的当成好的去仿效和追求。加上我们缺乏正确的引导,促使他们为追求物质精神享受而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就业不足,使无可事事的青少年有时间去违法犯罪。化的生活促使青少年成熟的比较早,有些人在十五、六岁就具有了成年人的思维能力和生活要求。他们成熟之后,在生活上、上就有了独立的愿望。他们容易经常“自我设计”处处以自我为中心,要求周围的人尊重他、理解他,希望自己成为对、对家庭有用的人。就业除经济意义之外,还反映出他们一种精神方面的需要。这个问题一旦得不到解决,他们就会产生消极的心理反应,生活的困难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感到自己正当权利没有得到正当保障,产生反抗心理。笔者在提审一重大盗窃犯时,当问及他为什么盗窃时,他说:“和他年龄相仿的都有工作,他们下班后遛舞厅、遛影院、玩台球,有时请我到饭店吃点喝点,老花别人的钱不得劲。做生意又没那本事,没钱花就想到偷,叫你们处在我这种地步,没钱花也会想办法的”。
(4)国家机关工作中存在某些问题,对青少年犯罪起到催化作用。有些地区的政法机关对犯罪活动打击不力,许多重特大案件长期不能破案,或虽已破案,由于案件久拖不决,失去应有的现实意义,起不到震慑犯罪的作用。有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立案不查或久拖不决给那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一种侥幸心理,以为可以逃脱的制裁,以至于使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能自拔。有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为了某些经济利益或达到某些领导下达的抓人指标,该从轻的不从轻、不该拘留的也拘留了。还有的劳改、劳教场所管理不善,不力,使他们在服刑或管教期间不仅没有受到改恶从善的教育,反而彼此了不少犯罪的经验,有的甚至在释放途中就继续作案。
(5)家庭的因素。家长在教育、制止和挽救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由于受自身素质的限制或教育不当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些家长非但不能很好的教育子女,甚至成为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引路人。调查中发现,犯罪青少年的家长知识层次较低,绝大多数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文盲占了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职业多以农民个体户或无正当职业为主。这样就制约了其对子女的教育,容易走上教育的两个极端:一是过分溺爱,造成青少年以我为中心的心理畸形,为所欲为,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二是任意打骂,使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缺少与父母的沟通,容易和社会上的流氓混在一起,走上犯罪道路。有些家长忙于赚钱,很少 过问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缺乏对孩子的关心,造成孩子心灵上的寂寞,为寻求安慰和刺激而走上犯罪道路。更有甚者有些家长利用青少年对长辈的信任,唆使其走上犯罪道路。例如钟某不但自己经常在客车上抢劫他人财物,还让自己的侄儿来做帮手,最后自己得到了死刑的应有下场,侄儿也被判了十年徒刑,毁了前程。
(6)学校的原因.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主要阵地,但由于存在一定的问题,非但没有完成对青少年的教育任务,而且对青少年犯罪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只注重基础知识、知识的教育,缺乏法律常识,道德知识方面的教育,缺乏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世界观的教育,缺少根据青少年特点提高其心理素质的教育;二是以成绩的好坏来评定一个学生的好坏,对成绩差的学生缺乏管理,甚至不愿管理;三是个别教师由于素质较低,教育时不顾忌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任意伤害其自尊心,甚至打骂学生,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最终脱离学校,走上犯罪道路;四是所起表率作用不够,一方面要求学生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另一方面又不能及时处理善后事宜.例如雷某在班中成绩一直位居前三名,在自己和同学多次遭到社会流氓的殴打和钱物被抢后,多次向学校反映,而学校总是不予理睬,致使雷某产生偏激思想,最终发生了抢夺他人钱物的行为.
(7)社会的原因.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一种关心爱护青少年、制止青少年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好风气,很多人不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去理解其思想行为的表现,以一种大压小的态度对待青少年,或者视青少年为弱者,作为欺负和利用的对象。对失足青少年更是采取了歧视的态度,甚至不愿给其从新做人的机会,在就业、入学方面设置了重重障碍,使失足青少年再度滑向犯罪的边缘。

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占总犯罪的比率及青少年犯罪占青少年总数的比率均呈上升趋势 ;违法犯罪越来越低龄化,且不懂法;犯罪突发性强;犯罪性质越发严重而且不计后果;暴力犯罪突出,甚至泯灭天良;团伙化犯罪而且带有黑社会性质以及智能化犯罪等等。研究表明,形成青少年违法犯罪并显示上述特点的原因有来自家庭、社会、学校等方面。而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家庭不睦,父母离异。整天在父母争吵不休、打骂不断、火药味极浓的家庭生活氛围中,甚至父母离异,各自另组家庭,在“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是多余的”羞辱中,在得不到父爱、母爱基本温暖的情况下,幼小本应纯洁的心灵被人为地扭曲,愤而报复社会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家教不当,爱度失衡。有的家长平日百依百顺,有要求必满足,形成任性、霸道坏性格,一有挫折或受到批评指责就离家出走,远走高飞;有的家长则以棍棒代替教育,动辄拳打脚踢,一旦挣脱,离家而去,这样在流浪中食宿无着,碰上坏人教唆极易走上犯罪道路。忙于应酬,自身不洁。有的家长从早到晚一心赚钱,整日在商场上忙;有的则沉迷于“娱乐”,跑舞厅、上酒吧、进赌场、钻包厢,“要钱随你花,教育没时间”,养而不教,放任自流。在无教育约束情况下,孩子自然出去“潇洒”,结识狐朋狗友,滋事斗殴,偷毒黄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奢望过高,误导子女。有的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期望值太高,平时成绩非一二名过不了关,升学非重高、非重点大学不可。逼得太紧,压力过大,负担过重,当孩子力不从心,“达标”无望时,极易走向反面,做出丧失理智或意外的犯罪行为。长辈不检,耳濡目染。有的家长本身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从不检点,有些家长则凭借有权有钱带着子女一起去“不×白不× ”。让孩子从小穿名牌,高消费,追求享受。这样“上梁不正下梁歪”,从反面为孩子作了坏榜样。我们还应看到,在当今家庭教育中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或者叫做矛盾现象。如家长育子成才意识的增强与重智轻德的偏差;家庭经济的收入与孩子超额消费的失调;社会信息量增多与家庭可控性减少,学生中存有的心理问题和障碍,等等,以至许多家庭出现了孩子教育中的“失控”。现在家庭教育中反映的矛盾与困惑,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教育观念和目标的不一致,使家庭教育走入了误区。现在有些青少年缺乏理想,生活自理能力弱,不爱劳动,怕苦怕累,会花钱,自我中心意识强烈,不愿合作等,说明青少年学生在走向社会,实现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中缺乏一致有效的教育引导。

关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的实施与思考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纵然有其自身的原因,如年龄较小,智力、心理发育不健全,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差等,但认真分析每一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会发现这些原因不是以孤立的形式存在的,往往是自身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等综合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时,要从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综合分析;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包括使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不再重新犯罪,也要动员家庭、学校、社会各方的力量完成这项工作,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

一、从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看建立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的必要性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一是在开庭前要求未成年被告人填写《个人情况测试表》,同时要求其家长填写《家庭情况测试表》的方式,初步掌握其犯罪原因;二是在庭审的法庭调查阶段,通过向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问,对其犯罪原因作深入的了解。

1、因家庭原因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

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最直接的。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和家长采取的不正当的教育方法往往对未成年人的人品形成、性格特点等产生深刻的负面影响,个别情况下会导致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通过近年来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的调查,我们发现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家庭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父母无原则地溺爱和袒护孩子。有些父母过分的娇纵溺爱孩子,凡事都以其为中心,即使孩子有错,也不认真批评教育,导致孩子蛮横、任性。这些未成年人一旦离开了家庭的温床,步入社会,便容易遭受失败,产生强烈的受挫感,继尔迷茫、困惑、不知所措,往往会采取比较极端甚至违法犯罪的手段解决其面临的问题。

父母教育方法粗暴。有的父母教育孩子方法简单粗暴。一些作家长的望子成龙心切,恨铁不成钢,孩子一旦有错,不是选择正确的教育方法,而是采取棍棒政策对待孩子,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造成孩子与父母间的对立情绪,甚至使孩子产生强烈的叛逆思想。这部分未成年人如果过早地步入社会,一般会选择在社会上广泛交友的做法来寻求保护和温暖,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受不良人员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走上邪路。

父母疏于管教子女。有些父母因工作或经营事务繁忙,疏忽了对孩子的管理教育有的甚至对孩子放任不管。比如子女在外都交什么朋友,平时心理都想些什么,有时回家很晚或夜不归宿都在干些什么等等不闻不问,往往造成孩子自由散漫,无拘无束,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容易无事生非而触犯法律。

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过早去世。因父母离异造成的家庭解体或父母易一方过早去世会给未成年人带来难以弥补的创伤,也容易养成了孩子孤僻的性格和畸形的心态,而过早地失去父母之爱,失去正常家庭的温暖和教育。这样的未成年人在社会上不能较好地与别人交流、沟通,他们过早地、盲目地流入社会,一旦在物质上得不到满足,便会采取偷窃、抢劫等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2、因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管理教育的失误导致在校生犯罪

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知识体系形成的重要场所,然而目前一些学校存在着重智力教育轻品德教育的现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略了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学校普遍存在着法制教育薄弱的现状,使得广大未成年学生不知法、不懂法,尤其是一些平时身上存在不良习惯的学生,是非观念模糊,违法和犯罪界限不清,糊里糊涂就走上了犯罪道路,从这个角度讲不能不说是学校教育的失败。

3、失业、失学加上社会因素的影响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

从少年庭审理的案件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校生犯罪仅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10%左右,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是那些失业、失学的未成年人,其中尤以农村失学的未成年人为主。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很多未成年人在本该接受教育的年龄过早地离开学校,其自身的原因主要有厌学、辍学等。在农村,未成年人上完初中后便不再继续接受文化教育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是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其次是家长对子女教育问题重视不够;再则就是农村教育师资力量较为薄弱,教学质量不高,考不上初中、高中,造成大量初中乃至小学毕业的未成年人闲散在家中。由于社会竞争日趋激烈,这部分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未成年人很难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但其中大部分选择到城市打工,过早地踏入社会。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社会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这其中也孕育和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许多不良的因素。对于生理、心理发育处于青春期、自控能力低下、难以抵御外界诱惑的未成年人来讲,容易误入歧途。这些未成年人游荡在社会上,受崇尚物质生活享受不良社会风气和环境的影响,使他们在没有经济收入的情况下盲目追求享受,导致侵财案件的发生;社会上一些宣传暴力、黄色的影视、书籍等不良传媒的影响,使未成年人盲目追求所谓的“英雄主义”,导致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案件的发生;而小说、电影中宣传的江湖哥们义气,也使精神空虚的未成年人乐于模仿,拉帮结派成群地结交在一起,为点滴小事大打出手,导致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网吧的大量出现,更是为无所事事的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消磨时间、滋生是非的场所,许多未成年人沉迷其中,荒废学业不说,因与网吧直接或间接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经占到全部案件总数的60%左右。

综上,未成年犯罪原因涉及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仅依靠某一方面的力量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参与。其中,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者结合的工作体系是最有效的举措。

二、从实践看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工作体系的可行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仅从一个渠道入手,是收不到好的效果的,因此,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手段,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的工作体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首先,我们应当看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既要面向社会上的广大青少年,通过家庭、学校、社区三方渠道,做好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工作;其次,对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也要动员家庭、党校、社区的力量去教育改造他们;最后,对于那些被法院判过刑的服刑犯,更要动员家庭、学校、社区三方力量做好他们的帮教工作,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1、调动三方资源,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

(1)强化家庭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以身作则,用良好的言传身教影响未成年人,使其从小能够在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中成长。与学校教育不同,家长是靠其平时的一言一行对未成年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每个小小的细节当中。所以,家长对子女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诱导。作为家长,无论自身文化程度高或低,家庭经济状况贫或富,都要掌握一定的教育子女的方法,最起码要教育子女不要侵犯别人的利益,不要做对国家、社会有害的事情。在发现子女有吸烟、喝酒、夜不归宿、与社会上不良人员交往等不良苗头的时候,要及时劝阻制止。父母离异的残缺家庭,作家长的更要注重子女的心理发育,培养其乐观健康的心态,在学校和社会大胆与人交流沟通,努力克服家庭的变故对其产生不良影响。家长要明白作为未成年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一旦子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其自身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2)加强学校日常教育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

学校在预防在校生犯罪方面一般应作好以下工作:

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学校要拥有一支受过专门训练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结合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要区别中、小学校而开设与他们年龄、心理、行为习惯相适应的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内容。除上法制课外,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如邀请法院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为同学们上法制课,积极开展法官与学生的对话活动,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排练摩拟法庭等,使学生受到更加直观的法制教育。

矫治学生的不良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和监护人不得放弃对他们的教育责任,学校同样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负有矫治责任。对那些经常旷课、与同学打架斗殴、有小偷小摸恶习、喜欢与社会人员交往的学生,应尽早督促他们纠正。在矫治的方法上,要以正面教育为主,在深入了解其不良行为产生根源的基础上,对他们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必要时要汇同其家长共同做工作。

治理整顿学校周边环境。许多学校附近网吧、游戏厅较多,不少学生夜不归宿,在网吧过夜,并在网吧中结交了不少社会上的人员,深受他们的影响。学校应和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校园周围环境的整顿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防止学生因频繁出入这些场所,受到不良影响而滋生是非。

严格控制在校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学校对学生进出校门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对进出校园的社会人员更要严加防范,对在校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的交往要严加掌握和控制。一方面尽可能避免在校园内外发生刑事案件,另一方面避免学生因与校外不良人员的交往,参与这些人组织的团伙型犯罪。

(3)发挥社区优势,预防青少年犯罪

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对促进社会治安好转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依靠这些群众团体和组织的力量,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社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设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相关机构。为使这项工作有组织保证,有条件的社区应成立“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中心”,安排有工作责任心、具备一定青少年教育工作经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机构内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之间职责分明。

掌握社区内青少年人员状况。具体应掌握本社区内未成年人的人员构成,着重掌握那些家庭不健全、失学失业人员的有关情况。对外出打工的未成年人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更要跟踪掌握。同时,社区应对失业的青少年广开就业门路,防止他们因失业失学而整日无所事事。

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可以通过定期在公共场所展览展板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也可以由专人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社区要积极参与整治网吧这类青少年犯罪较易发生的场所,在社区范围内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做好社区矛盾调处工作。从目前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案件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由于日常生活中一些矛盾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而引起行凶杀人等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社区要做好防止民事纠纷向刑事案件转化的工作,及时和妥善地调解民事纠纷,增进居民之间的团结,防止矛盾激化,预防犯罪的发生。

2、充分发挥家长、教师、社区人员在审判中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合力教育作用,促进未成年罪犯悔罪、改造

对那些犯了罪的未成年人,仅靠法院的教育是不够的,应动员家长、学校、社会力量开展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工作,形成教育的合力作用,促使他们真正悔改,浪子回头。

(1)发挥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的作用

在法院审判阶段,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作用发挥好坏,对未成年被告人能否真诚改过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要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如为未成年被告人聘请辩护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主动向法院为未成年被告人缴纳罚金等;在庭审过程的法庭教育阶段,家长要从亲情的角度,对犯了罪的未成年人做好教育发言,用亲情的力量感动、感化犯了罪的未成年人,给他改造的动力。

(2)强化学校作为帮教人参与教育的作用

对那些犯了罪的未成年在校生,学校在法院审判阶段应做哪些工作?笔者认为,在开庭前,学校领导和了解该学生的班主任等人员应提供该学生平时在校的表现情况,包括学习成绩、与同学交往情况、有无恶习等,配合法院分析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在庭审教育阶段,上述人员可作为帮教人参加诉讼,与审判员、法定代理人共同作好教育工作。

(3)调动社区综合治理方参与审判的作用

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要想在审判的庭审教育阶段使教育产生好的效果,应首先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情况,这些情况由谁来调查了解,以前的做法是由人民法院来收集。但这样做有先入为主之嫌,而由所在社区专门的社会调查员来做这项工作比较合适。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由审判人员与社区调查员联系,委托其调查该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相关情况,并通过问卷和调查表的形式反馈给法院。在庭审阶段,该调查员可出席庭审,将所调查到的情况以证据的形式提交给法庭,经过质证认证后,作为分析该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的依据。同时,社会调查员还可参与法庭教育工作。

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应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工作,尽量安排社区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或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人民陪审员。这样在参加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他们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的作用,同时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庭审教育效果。

3、建立共同参与对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机制

(1)以家庭帮教工作为基础

被判处缓刑、管制刑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在判刑后仍然放在社会上。因此,家庭的帮教是至关重要的。家长要负责管教自己的孩子,保证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不出任何问题,更不能重新犯罪;要安排好其日常生活,继续上学的,要经常与学校联系,了解其在校表现;失学失业在家的,要严格约束其行为,为其制订学习计划,控制其与社会上人员的交往,不得让其在外过夜,尽量不让他出入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还要经常与其谈心,了解其思想状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解决。另外,对子女被判处实刑的,其家长也要经常到少管所看望他们,给他们家庭的温暖,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改造情况,鼓起他们重新做人的勇气,鼓励他们好好学习文化知识,掌握劳动技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2)以学校帮教工作为重心

改革现有考评机制,最大限度地接纳违法犯罪学生。目前,由于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比实行的是一票否决制,学生只要发生刑事案件,该学校就不能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为此有些学校对违法犯罪的学生一律予以开除。这样做往往会导致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学生产生心理阴影,不利于他们的改造。学校应为缓刑少年犯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刑的未成年学生,应最大限度地接纳他们重新回到校园,防止他们因为没有学上而与社会上的人交往,重新犯罪。

制订帮教计划,落实监管措施。学校应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刑的学生制订帮教计划,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关注他们的学习和在校表现,经常与他们谈心并做相关记录工作,要求他们定期作书面思想汇报,以便随时掌握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和改造情况。平时还要经常保持与其家长的联系,一旦出现问题共同解决。

(3)以社区帮教矫正为中心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矫正方式,是指将那些被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的未成年罪犯置于社区内,成立社区矫正中心,作好对非监禁刑少年犯的帮教工作,由社区矫正中心在帮教人员的协助下,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具体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司法所负责,矫正工作由社区矫治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完成。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负责对矫治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教育学习、组织开展公益劳动等。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社会公益劳动,定期以书面和口头方式向矫治中心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服从矫治中心和监督管理等。

参考资料:http://www.xs.gd.cn/Html/llyd/172825822.htm

我也是学心理学的,我觉得普通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还有变态心理学对你完成论文应该会比较有帮助吧
还有可以看看心理访谈

寻找回来的世界

你应该看看《普通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我个人觉得要真正的分析一个人,或一类人,最主要的是研究他的心理。哦,还有,毕淑敏的《心灵7游戏》你也看看,或许会找到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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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15288183701: 高分求书,看了天行健 茅山后裔 鬼吹灯 九州缥缈录 ,书荒了... -
澄兴启脾: 楼主既然看了燕大的《天行健》玄幻加战争题材 推荐看《边荒传说》玄幻宗师黄易写的 绝对精彩 还有燕大是个杂文高手 既然楼主喜欢恐怖悬疑题材的 不妨去看他的《噬魂影》 《道可道》这些有很多 也不举例了 还有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不错 《九州飘渺录》也是我一直在追的 捭阖录还遥遥无期 推荐看下江南的《龙族》 《此间的少年》 《蝴蝶风暴》都是中篇 不大占时间 相信江南的文字你一定还满意的 另外推荐时未寒的山河系列《偷天换日》 《绝顶》《山河》(还在创作中)

平塘县15288183701: 高分寻好看的小说
澄兴启脾: 鬼喊抓鬼,天魔神潭,隐杀,异侠,遮天,紫府仙缘,仙葫,魔葫,神魔养殖场,无限恐怖,无限越狱,将夜,猎国,卡徒,贼胆,人间冰器,夜月血.

平塘县15288183701: 书慌,求书,高分送上
澄兴启脾: 以下是我这么多年来看过的小说中的一部份,做了个小小的统计: 都市异能类:超级教师,艳照门徒,很纯很暧昧(连载中),史上第一混乱,近身保镖,贴身高手,疯狂的硬盘(看了一半),邻家有女初长成,日记(连载中),流氓高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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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兴启脾: ----悲伤类的:<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乐小米.她的文文都很不错,,.《天已微凉》<梧桐那么伤>\都看得我哭得淅沥哗啦的可爱淘的<局外人>\很感人,很感伤,很心碎...结局很悲..《悲伤逆流成河》 郭敬明的,文章环环相扣\是一种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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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兴启脾: 异界狂欢师

平塘县15288183701: 高分找小说 只要经典 追加100分 -
澄兴启脾: 军:都市特种兵 小兵传奇 冰是睡着的水 破灭时空 超级兵器 玄幻:虚空凝剑行 邪风曲(很好|复仇~)飘邈之旅 佛本是道(正在看) 校园:黑道学生 超级教师 魔法:神圣巨龙魔法师 回到明朝当王爷 超级警察 邪樱 极品家丁 神墓 武林高手在异世 都不错. (¯『¯)口水~把分给小妹我吧 ps:佣兵天下 这本书一定要下载全,现在又好多的都不全,缺章断章,很抑郁啊,我最喜欢里面的绿神龙大人,小爪子伸出来就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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